再次見到他,是在七年之後,一家擁擠的超市,到處擠滿了周末采購的人潮。


    趙默笙獨自推著購物車,艱難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剛剛從國外回來的她,還不太適應這樣的擁擠,然而這樣熱鬧而親切的場麵,卻使她不自覺地帶著微笑,幾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聽這嘈雜的鄉音。她不知道別人剛剛回國是不是也和她一樣,心裏的激動和喜悅幾乎無法抑製。


    七年!久違了啊!


    但是,怎麽剛回國就遇見了他呢?不,確切地說,應該是他們。


    默笙默默地看著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雙儷影,再一次領略了命運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們,使她最終做出了出國的決定。


    現在他們一起來買東西呢,那麽最終還是在一起了吧!還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隻會傷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麽會以為有相似的名字就是兄妹呢?


    “我們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們兩家是很要好的鄰居,大家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後來以琛的爸爸媽媽出了意外,我們家就收養了以琛。”


    “你覺得你比得過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馬的感情嗎?”


    “我今天是想告訴你,我愛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愛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競爭。”


    十九歲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靜內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氣十足地對她這樣宣言。一向溫柔不與人爭的以玫會這樣說,一定是愛到了極點。


    可是她拿什麽跟她競爭呢?就在以玫宣戰的當天,她就敗了,然後逃去了美國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絕情的言語,默笙的心有一絲抽痛,淺淺的,幾乎難以察覺,卻是存在的。


    他們向她的方向走來,默笙抓住推車的手指關節開始泛白,幾乎立刻想要掉頭。但超市實在是太擠了,推著購物車的她根本無法轉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開了,為什麽要逃避?她應該平靜地對他們說:“嗨,好久不見。”然後瀟灑地走開,留給他們一個美麗的背影。


    更何況,他們也許根本認不出她來了。她變了好多,以前那頭飄逸的長發已經變成了齊耳利落的短發,以前白皙的皮膚已經讓加州的陽光曬黑。穿著寬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們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後……擦肩而過。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無的語聲傳來。


    “要不要買點牛奶?”以玫輕柔的聲音。


    “……”


    回答卻聽不真切了。好懷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聲音,這些年在異國他鄉,仍然時時處處在她耳邊吟誦。


    失落,但也鬆了一口氣,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頭,邁開步子。


    “砰”的一聲,購物車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坐小山似的減價肥皂。罪魁禍首趙默笙傻傻地看著幾百塊肥皂坍塌下來,場麵頗為壯觀。


    呃,她可不可以當作不是她幹的。


    “天那!這已經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裏冒出來的超市理貨員發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這也不應該怪她吧,哪有人把貨物堆在路中間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頭,努力地擺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這裏的動靜引起了周圍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隻是不經意地看向那個特別嘈雜的地方,然後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來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應,出聲詢問,眼光順著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軀瞬間僵硬。


    趙默笙!


    那一臉無辜垂著頭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趙默笙!臉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裏卻閃著無庸置疑的頑皮笑意。遠遠的,其實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這樣,習慣攪亂一池春水後不負責任地離開,任性自私又可惡。


    整整七年……她還曉得回來嗎?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們走吧!”


    何以玫驚訝地看著一臉平靜的以琛。“你不想去打個招呼嗎?也許……”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瀾不興的語調,仿佛真的沒有什麽。


    以玫細細地打量他的神情,卻找不出蛛絲馬跡,最後隻得低歎一聲。“走吧!”


    最後一眼看向趙默笙,卻發現她也正好偏過頭來看到她,視線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後臉上浮現了淺淺的笑容,朝她點頭致意。


    以玫慌忙回頭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經沒有了她的的身影。


    “怎麽了?”


    “沒,沒什麽。”以玫低頭。隻是,她明明就看見他們了,為什麽這麽輕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見了她……


    沒想到有朝一日回到這裏。


    主編麵試的時候問她:“趙小姐,你為什麽選擇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麽回答。為什麽呢?因為曾在這裏念過一年多的大學?因為曾在這裏認識他?因為曾在這裏經受過很多很多?


    她開始也不知道,回國前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裏,直到那天見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見他,雖然他已經不屬於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隻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為不能回家吧。”默笙說,主編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雜誌的攝影記者。


    然而主編過分地看重她在國外雜誌工作的經曆使她不安。


    “那隻是一個小雜誌社。”默笙這樣對主編說。


    “哎!阿笙。”四十多歲的女主編親熱地叫著她的名字。“你是在誇獎我的博識嗎?我居然連美國一個不起眼的小雜誌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來,不安也一掃而空。


    主編正色地說:“阿笙,我知道一個中國人在美國當一個攝影師多麽的難,你必須比大多數白人優秀。他們總以為我們中國人是沒有藝術細胞的。”


    就這樣安定下來,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購物,卻再也沒有遇見過他們。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請你到保安室來一趟。”


    默笙一愣,直覺沒有好事,報紙上有太多的關於超市保安強行搜身甚至打人的報道。


    默笙謹慎地盯著他,保安無奈地說:“小姐,我對你沒有惡意,隻是想問你一個月前有沒有丟了東西。”


    一個月前她剛回國,難道她丟了什麽自己也不知道?好奇的隨他走進保安室,保安遞給她一個黑色的皮夾。


    默笙不用看裏麵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著搖搖頭說:“你弄錯了,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執。“你打開來看看。”


    她接過打開,然後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說:“小姐,這是你的照片吧,雖然和現在差別很大,可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來了。”


    差別是很大的,因為那是剛上大學時拍的入學照。她還是長長的頭發紮成馬尾,傻乎乎地笑著。


    怎麽會出現在一個陌生的皮夾裏?


    默笙把皮夾還給保安。“這的確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嗎?”


    “是我,可是皮夾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認識你的人的,小姐,說不定這個皮夾的主人暗戀你……”


    哎,誰說中國人沒有聯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沒人來認領,放在這裏我們也很難處理,交上去也是充公,還不如給你,你和皮夾的主人肯定有點關聯。啊!說不定我還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緣呢……”保安沉浸在電視連續劇似的想像裏。


    一個月前,大約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時候,會是他掉的嗎?懷著這樣可笑的猜測,默笙把皮夾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細地研究它,簡單的式樣,名貴的牌子,現金不多,完全不能確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張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來,上麵還有鋼印的痕跡,應該是從什麽證件上撕下來的。無意地翻過來,她突然怔住,背後有字!那瀟灑淩厲得仿佛要破紙而出的字跡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那是以琛的筆跡,用黑色鋼筆寫著——


    my sunshine!


    複雜城市裏的生活一樣可以過得很單純,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亂的適應期後,接下來就是麻木的重複。


    “阿笙啊,我到處找你。”


    默笙剛踏入雜誌社,就聽到老遠的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麽事情?”


    老白其實很年輕,是雜誌社的另一個攝影師,姓李,因為老說白字所以大家戲稱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雜誌封麵人物的拍攝都由他負責。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幫蕭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煩你?”


    蕭筱?默笙有點為難。“我是沒什麽問題,但聽說蕭筱的脾氣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這一點,想了想說:“這樣吧,你先去試試,如果實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當默笙見到冷豔動人的蕭筱時,她完全呆住了。她對國內的明星不熟,以前從來沒有見過蕭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學時代的好友長得那麽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樣一個純樸而笨拙的農村姑娘,眼前的人卻蹺著修長的玉腿,抽煙的動作熟練而嫵媚……


    默笙不敢認,也許隻是相像的人罷了。


    可蕭大模特眯著眼瞅了她一眼,踏著優雅的步伐走來,停在她麵前。


    “怎麽,不認識我了?”


    “……少梅?”


    “嗬!”她諷刺地輕笑一聲。“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蕭筱認識?真是太好了。”一起來的同事興奮地說。


    “大一的時候她是我的上鋪。”


    “大學裏的上下鋪可是最要好的。”蕭筱的經紀人也湊上來說。


    “不是要拍照嗎?快拍吧!”蕭筱不耐煩了。


    她真的變了好多!默笙一邊拍照一邊想,鏡頭下的人不再是那個笨拙得可愛的少梅,那麽她是誰呢?


    也許誰都不是。一個好的攝影師能夠攝取鏡頭下人的靈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蕭筱的靈魂,也許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許是鏡頭下的人根本沒有。


    蕭筱很空洞!一種讓人無力絕望的空洞,也許正是這種空洞才使她紅得發紫。


    拍完一組,蕭筱揮揮手。“今天就到這吧。”


    “可是蕭筱,下麵還有……”她的經紀人急切地說。


    “就到這兒。”蕭筱毫無餘地地說,轉頭對著默笙,“我們去喝杯咖啡。”


    “久別重逢應該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問題,隻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應該喝點牛奶。”默笙不知道說什麽話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問,卻不知道從何問起。


    “身體比較重要,節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著邊際的話說。


    “我從來不節食。”蕭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驚愕於她一副自我厭惡的神色,激動地握住她的手,她怎麽變成這樣的呢?


    蕭筱反射地甩開她的手,默笙一愣,氣氛尷尬而沉默。


    “你變了很多。”半晌默笙澀澀地說。


    “是的,還記得大一的時候我暗戀過一個人嗎?”蕭筱冷漠地敘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訴他我喜歡他,他接受了,但他不愛我,然後少梅死了,我現在是蕭筱。”


    三言兩語,蝕骨穿心。默笙一陣心痛,什麽都問不出口了。


    過了一會,蕭筱冷諷地說:“你倒沒怎麽變,還是一副虛情假意的樣子。怎麽舍得從金光閃閃的美國回來的?”


    這話多少傷了默笙,但想一想畢竟是她理虧在先。當年一聲不吭就走了,七年杳無音訊,是她對不起她們的友情。“那時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說這些。”蕭筱打斷她。“這些話你應該向何以琛說。”


    何以琛?怎麽會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儷影雙雙,“我想他並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為每個人都和你一樣無情無義沒心沒肺?”蕭筱的聲音激動起來,“你剛失蹤的那幾天,他找你找得快要發瘋,後來幹脆整天在宿舍樓下等,可是他等來了什麽?”蕭筱目光冷冷地指責她。“來了幾個人把你的東西都拿走了,然後告訴他告訴我們,你已經去了美國,可能永遠不會回來。”


    “默笙,你真狠。”蕭筱頓了頓說,“我永遠忘不掉他當時的樣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絕望到了極點,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樣高傲的人,居然會露出那樣的表情……”


    默笙聽得渾渾噩噩,這些事情真的發生過嗎?


    “也許他是內疚……”


    “趙默笙,拋棄他去美國的是你,該內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會看。”


    默笙停住不說了,所有的人都以為是她拋棄了他嗎?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說那樣的話……他說他不想再見到她,他說他寧願從來都不認識她,他叫她滾得越遠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別蕭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腦中仍回響著蕭筱的話。


    “他後來一直一個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嗎?”


    他們竟然沒有在一起,那她當年離開又是為了什麽?


    他又是為什麽要說那樣的話?


    攤開手掌,掌心裏穩穩躺著的紙片上寫著“袁向何律師事務所”的地址。


    蕭筱說:“也許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來的,她隻是路過。可她畢竟已經站在“袁向何律師事務所”裏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師不在所裏,請問你有預約嗎?”


    默笙說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還是輕鬆多些。“沒有。”


    “那你有什麽事情嗎?我可以幫你轉告,或者……”小姐看向時鍾,“你在這裏等一下,何律師也快回來了。”


    “哦,不用了,我下次再來。”默笙走出兩步又回頭。“這是何律師的錢包,請你幫我轉交給他,謝謝。”


    這就是結果吧。


    向來緣淺,奈何情深。


    “阿笙,你在國外工作和國內工作感覺有什麽不同?”快下班了,雜誌社的人也無心工作,閑聊時突然問起。


    “呃。”默笙四處張望一下,見頭頭不在,“薪水高很多。”


    希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們立刻鼻孔出氣表示不屑。


    “你在那邊有沒有受到歧視?”


    “多少吧。”


    “其實這也沒什麽好在意的,香港人還不是看不起大陸人!”大寶從香港回來後感受頗深。


    “當自己真的遇到就不會這麽想得開了。有次我老板就當著所有同事的麵說中國沒有真正的藝術家


    。我一聽氣極了,從來沒有那麽真切地感覺到自己是中國人,當場就指著洋老頭的鼻子說,你懂什麽中國藝術,我們中國人玩藝術的時候你們美國人還不知道在哪裏混呢。”


    “真猛!有氣節!”同事們紛紛拍手,讚口不絕,然後一齊問她:“後來你是被什麽借口炒掉的?”


    “……”默笙哭笑不得,“老美雖然自大,度量倒還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後來有一天老板居然拿著不知道哪弄來的文房四寶來找我要我寫幾個中國字,說他要掛在客廳。”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嗎?”


    “哈,我露了一手鄭板橋的絕活,先把墨汁統統倒在宣紙上,再裝模作樣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國人唬得一楞楞的歎為觀止。不過說實話那幾個字要不是我自己寫的我絕對看不出是什麽。”


    “你寫了什麽?”


    “爾乃蠻夷!”


    噗嗤!有個同事噴茶。


    一片哈哈聲中,遠遠的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轉頭,被譽為花仙子——花癡仙子的小紅八婆兮兮地跑來。“在會客室裏,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種事業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剛剛回國就泡上了這種好貨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話能信豬都能在天上飛了,一般而言她的話要除以二,有時候還可以乘上負數。


    不過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國不認識什麽人,誰會來找她?


    絕沒想到是他!


    會客室裏背對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聽到開門聲,他回頭,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沒有一點起伏。


    花仙子總算沒有誇張,他的確英俊不凡,氣宇軒昂,剪裁合體的西裝襯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樣的自信沉著,但又多了幾分淩人的氣勢。


    她完完全全地說不出話來。


    而他神色鎮定從容不迫地點頭致意。“趙小姐。”


    趙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難度太高。“何……先生。”


    遠遠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說:“請坐。”


    她拿出茶葉,低頭掩飾自己的神色,她無法像他那樣無動於衷,隻能藏起自己的激動。“你要喝點什麽?”


    “謝謝,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說幾句話就走。”


    “哦,你來找我……你怎麽知道我在這?”


    他停頓五秒才開口。“蕭筱。我是她的律師。”


    “有什麽事嗎?”


    他口氣透著寒意。“趙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務所時曾說會再度光臨,卻遲遲不見你來,我隻好親自過來拜訪。”


    默笙愕然,抬頭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麽知道……”她並沒有留下名字,他怎麽知道還皮夾的人是她?


    “趙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諷地說。


    也許當律師的都有這種“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著牆壁。“我是去還皮夾,你既然已經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閃。“除了還皮夾,你沒有別的事?”


    她還可以有什麽事嗎?默笙怔怔。“沒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過一絲失望,移步到她麵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個黑色的皮夾放在她眼前。“這裏麵原來有一張照片,趙小姐知道下落嗎?”


    當然知道,默笙低頭。“有嗎?我沒有注意。”


    “哦?皮夾裏除了錢什麽都沒有,趙小姐如何知道皮夾是我的?”


    默笙啞口無言。差點忘了他是律師,善於找出對方言辭上的一切漏洞,想騙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兩。


    他欠身。“趙小姐可否把照片還給我?”


    默笙突然覺得莫名其妙。他是什麽意思?一邊擺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樣,一邊卻又討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為什麽要給你?”


    “趙小姐,我勸你不要和一個律師討論物品的所有權問題。”以琛冷冷地說。


    默笙氣餒,這樣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無法應付。“照片不在這裏。”


    “明天給我。”


    “明天我有……”


    “趙小姐!”何以琛打斷她,“我想我們都不想和對方有太多的糾纏,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張照片幹什麽?”


    “誰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許我想把它放在我身邊,時時提醒我那段愚蠢的過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會有所期待。


    何以琛徑自做出決定。“我明天會來取,你若沒空,可以請別人轉交。再見,趙小姐。”


    他舉步離開,手剛剛握上門把,聽到身後的默笙低聲說:“等等……明天,我會送過去。”


    “好。”以琛麵無表情地回頭。“謝謝你的合作,明天見。”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離去。不是沒想過有朝一日他們重逢會是什麽樣子,但怎麽也沒想到,他們居然連說一句“好久不見”的情分都沒有了。


    愚蠢的過去嗎?


    默笙站在臥室裏的鏡子前,審視鏡子裏麵與她對視的女人。


    如果一頭短發變長紮成馬尾,如果曬黑的皮膚變白皙一些,如果還能毫無顧忌地笑得燦燦爛爛……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裏減掉這七年多出來的沉鬱,添滿張揚的天真——那麽,她就變成了初上大學剛認識何以琛的趙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麽被她纏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時候她就追著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著臉問:“趙默笙,你為什麽老是跟著我?”


    換成現在的她大概會羞愧得無地自容吧!然而那時侯的她是那麽的不知羞,睜大眼睛問:“以琛,是你笨還是我笨,哎,你那麽聰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麽這麽失敗,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幹什麽!”


    猶記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說不出話來。後來他提到這件事,曾好笑又好氣地說,他本來是想用質問的口氣讓她感到羞愧的,誰料到這世上居然有臉皮這麽厚的小女子,反將了他一軍。


    所以當時法律係的高才生遲遲反應過來後,居然隻能結結巴巴地說:“我不準備在大學裏找女朋友。”


    她那時侯單純的連借口都聽不出,一鼓作氣地問:“那我現在先排隊,等你大學畢業了,可不可以有優先錄取權?”


    麵對毫不講章法的對手,口若懸河的最佳辯手頓失滔滔,拋下一句有課就落荒而逃。


    她當然沒有就此氣餒,可在她想到更好的辦法之前,居然聽到學校有人在傳:法律係的那個何以琛聽說有女朋友了,叫什麽趙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聽幾乎是飛快地跑到自習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謠言不是我傳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從書中抬頭,目光清明地說:“我知道。”


    她傻傻地問:“你怎麽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為那是我傳的。”


    這回終於換她瞠目結舌,耳邊是他在冷靜地分析。“我考慮過了,如果三年後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權利。”


    嗬!那時候啊!


    鏡子裏的人嘴角微微彎起,然而笑意還沒到達眼底,已經收斂。


    茫茫然走到陽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應該是個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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