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克愣了,他完全沒想到裴總竟然會說出這種話。


    我何德何能啊?


    艾瑞克心裏很清楚,雖說自己的失敗有很多的客觀因素,有時候是被高層給拖後腿了,有時候是因為ioi這遊戲做得確實跟gog有差距……但不管怎麽說,輸了就是輸了!


    他完全是裴總的手下敗將,被花式吊打的那種。


    而且,騰達人才濟濟,gog這麽牛逼的一款遊戲,版本更新、數值平衡、運營活動、電競賽事等等各方麵的內容,裴總肯定不可能親力親為,這些工作都是由騰達內部的員工負責的。


    就算排除掉裴總的巨大作用,這些員工也是不容小覷的!


    要不怎麽說騰達遊戲部門是整個騰達集團的核心部門呢,隨便拉出去一個人都能開辟一個新產業,為裴總的商業帝國開疆拓土。


    結果,裴總竟然對gog這邊的負責人不甚滿意?還說早就想換掉了?


    要把這個位子給我?


    艾瑞克覺得這是事情相當的不真實,但仔細看裴總的表情,似乎又特別的認真,完全沒有在開玩笑。


    於是他真的開始思考這種可能性。


    看到艾瑞克陷入沉默,裴謙突然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哎呀,我忽略了一個問題。”


    “你也算是達亞克集團的高層了,該不會簽了競業協議了吧?”


    “跳槽的話,得賠多少違約金?”


    小公司也就算了,但大公司基本上都會跟高層簽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就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公司的惡意挖角。


    保密協議很好理解,就是說員工哪怕離職,也不能泄露或者帶走公司機密,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否則的話,高層跳槽直接把公司機密帶到競爭對手公司去了,那不是全亂套了嗎?


    至於競業協議,它約束的是差不多的事情,隻不過具體約束的內容不同。


    一般而言,競業協議主要針對位置關鍵、不可缺少的高層人員,約束他們在職期間不能搞同類業務的兼職,離職後一段時間也不能加入同領域競爭對手的公司。


    這個“一段時間”具體是多少,不同公司有不同規定,但一般都是兩年,畢竟太短了沒意義。


    當然,協議內容不能寫得過於寬泛。


    比如某公司在競業協議上寫,員工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加入國內與國外的任何互聯網公司,這就太過分了,因為互聯網公司這個概念太寬泛了,這豈不是讓員工不能去任何有碼農的公司了?


    所以,一般是會精確到某一具體領域,比如社交軟件、購物網站等。


    像遊戲公司往往會注明,不得加入其他遊戲公司,也不允許個人創辦遊戲公司。


    又或者,會寫明不得加入某幾個公司,明明白白地把公司名字寫出來。這些公司往往是業內的大公司,雖然主營業務不盡相同,但存在競爭關係,這也是正常的。


    簽訂競業協議之後,員工被限製,所以公司也必須給出一定的補償:員工離職後還要繼續按月給錢,一般是原本額定收入的30%以上,可以看成是遵守競業協議的“封口費”與“補償費”。


    如果公司幾個月都不給錢,那麽競業協議對員工的限製也就失效了。


    但達亞克集團是正經的大公司,這些方麵肯定是極為正規的。


    如果艾瑞克真的簽了競業協議,那就有點麻煩了。


    要挖人,就得賠違約金,每個公司的情況不一樣,但少說怕是也得幾百萬。


    關鍵是,係統不見得允許裴謙出這個錢去挖人。


    艾瑞克點點頭:“是有競業協議。”


    裴謙有點蛋疼了。


    這咋弄呢?


    讓艾瑞克去跟達亞克集團的高層談談,取消掉這個競業協議?


    那豈不是等於告訴別人,我要跳槽到競爭對手的公司去了嗎?


    達亞克集團的高層又不傻,怎麽可能會答應。


    有點不好辦。


    艾瑞克沉吟片刻,說道:“但如果我真想跳槽來騰達的話,這份競業協議還真不見得能限製住我。”


    裴謙:“?”


    一時之間,他想不到具體是什麽背景的人,才能說出來這種話。


    怎麽,難不成歐洲的大法官是你家親戚?


    看到裴總稍顯錯愕的表情,艾瑞克知道他肯定是理解錯了,趕忙解釋道:“競業協議本身的內容我當然是不能違反的,但如果我要跳槽到騰達的話,卻並不會受到這份競業協議的限製。”


    “因為騰達不符合競業協議上所約定的條件。”


    裴謙還是沒懂。


    騰達的gog和指頭公司的ioi這可是打出了狗腦子的競爭關係,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吧?


    那麽艾瑞克作為ioi的負責人,跳槽到了gog這邊,這怎麽看都會觸發競業協議才對吧?


    艾瑞克解釋道:“我的情況有些特殊。”


    “其實不論是在達亞克集團還是在指頭公司,都是有競業協議的。”


    “指頭公司那邊的競業協議就寫明了高層管理人員及核心設計師在離職後的兩年內不得加入任何其他遊戲公司,自然也包括騰達。”


    “但我不算是指頭公司的員工,所以並沒有跟指頭公司簽這個競業協議。”


    “至於達亞克集團這邊的競業協議,情況跟指頭公司這邊又有所不同。”


    “達亞克集團的主營業務是在水務、交通、能源、媒體等方向,雖然它買了一些遊戲公司,但完全算不上是主營業務。”


    “而且,我原本所在的部門是傳媒部門,所以我的競業協議上寫的,主要限製不得加入其他歐美的傳媒公司,以及與達亞克集團構成直接競爭關係的水務、交通、能源等公司。”


    “此外,也限製了不能加入一些國際上比較著名的互聯網公司,比如矽穀那邊的幾家大型公司。”


    “雖然這個範圍很廣,但騰達確實不在其中……”


    裴謙震驚了。


    還能這樣?


    他仔細想了想,好像還真是不受影響!


    其實國內也有一些高管在各大公司之間跳槽,但凡是簽了競業協議的,基本上都逃不開,一告一個準。


    畢竟兩家公司到底有沒有競爭關係,這個一眼就能看出來。


    但艾瑞克這個情況顯然非常特殊。


    他原本也不是幹遊戲這一行的,而是在達亞克集團那邊的傳媒公司負責一些事務。


    達亞克集團在收購了指頭公司之後,一方麵是希望加強對指頭公司的控製,另一方麵也是為了更好地拓展ioi在國服的業務,所以才派艾瑞克空降過來做負責人。


    雖說艾瑞克先在負責的是遊戲業務,但他的競業協議裏可沒有寫。


    就好比一家開發手機的公司,也不會在競業協議裏寫明,不得去遊戲公司做設計師,更不會寫明,不得去餐館裏刷盤子、當服務生。


    因為人家高管就算跳槽,也得往自己的主業那邊跳。


    所謂的競業協議,就是希望員工不要跳到同行業跟自己形成競爭關係,也是為了防止大公司之間互相惡意挖角,破壞雇傭環境。


    要是人家都換行業了,還不讓人家工作,這不是耍流氓嗎?法律也根本不會支持。


    但艾瑞克他偏偏就因為業務拓展而跨了行業,這就導致原本競業協議上約束的那些內容不生效了……


    當然,這份協議上也點名了不少大公司,各個領域都有,但騰達並不在此列。


    因為騰達是一家華夏公司,而且真正崛起也就是近兩三年的時間,原本達亞克集團聽都沒聽說過,又怎麽可能未卜先知地把騰達的名字寫到競業協議裏?


    裴謙萬萬沒想到,竟然還可以這樣。


    而且,他突然意識到,自己和艾瑞克竟然已經在認真地探討跳槽這件事情的可能性了……


    這讓艾瑞克也陷入了沉默,感覺這個話題聊得有點不對勁。


    可能是裴總求賢若渴的心情實在是溢於言表,讓艾瑞克不自覺地就被感染了。


    裴謙聲音突然大了起來:“那就好辦了啊!”


    “艾兄,什麽時候能入職?你回去辦離職手續,應該用不了幾天吧?”


    艾瑞克有點震驚,不至於這麽著急吧?


    裴總真是毫不矜持,一點都沒有領導的架子。


    但這不也正是裴總的人格魅力所在麽?


    艾瑞克沉吟片刻之後說道:“裴總,這個事情太突然了,我還沒有什麽心理準備,得讓我再好好考慮考慮。”


    “而且……如果真要加入騰達的話,我有一個小小的要求。”


    “能不能把龍宇集團的趙總也挖過來?”


    “我跟他合作的比較默契,還希望繼續共事。”


    “當然,如果裴總你覺得他能力不足,那就算了。而且,趙總身上多半真的背著競業協議,這件事情不見得好處理。”


    裴謙立刻點頭:“行啊!沒問題!”


    趙旭明這個人,裴謙有印象,而且印象很深刻。


    他似乎沒什麽能力,唯一出眾的能力就是不背鍋。


    這樣一個人如果能跟艾瑞克繼續組合,虧錢的可能性豈不是大增?


    到時候讓艾瑞克去負責海外市場,讓趙旭明負責國內市場,一個主外一個主內,齊活!


    當然,趙旭明那邊如果真有競業協議的話,裴謙確實不知道要如何解決。


    隻能是稍微想想辦法,看看能不能跟龍宇集團達成某種利益合作,把趙旭明給換過來。


    要是實在不行,那就算了,隻能說是沒有緣分。


    隻有一個艾瑞克的話,雖然不是特別完美,但應該也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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