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虞允文的婚事(下)
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作者:黑田職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最後因為兩個年輕人自己都看對眼了,當即表示同意這門婚事(其實這在古代是不符合規矩的,已經違背了媒妁之言的要求)。
雖說在流程上,這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相親過程,但是在包家人和秦檜看來,這這並不算什麽。
包壽年作為一位父親,是非常希望並且焦急的,想要將自己的女兒給嫁出去,所以對於這些這些規矩已經都不在意了,他就差把女兒直接送人。
秦檜本來就是一個從後世穿越過來的人,他最不喜歡的事情,就是被太多的規則所束縛,前麵的故事有提到過,在過年的時候,幾乎一個多月的時間裏麵,天天都有不同的規矩,這就讓秦檜有些受不了,他習慣了之後的無拘無束。
至於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這一套,在他的眼中更是不足掛齒。
他從來就沒有這樣的概念,他所在的時代,早就已經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沒有了這些流程,雖說有的地方還保留這樣的習俗,在相對偏僻一點位置還尤為如此。
至少秦檜自己前世,是不知道這些相親流程的,他沒有被安排過相親,他這樣沒錢、沒車、沒房的屌絲,就算是專業的媒人也看不上。
不論如何,虞允文和包蓮君這件事情算是定下了,兩家的家長自己已經破了規矩,不過該有的程序還是不能夠省掉。
為了能夠不落下閑話,將之前的所有程序全部都補齊,之後有秦檜趕快請了媒婆,包了個大紅包給他,是個意思,然後打法她到包家提了個親,包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這才算是補齊了全部的程序。
兩個年輕人在相親之後,互相之間看對了眼,都已經同意了這門婚事,沒有什麽是兩家需要再好商量的了。
包家之前為了將女兒給推銷出去,已經是愁死了,有人願意要自己的女兒,包壽年自然是一百個同意,還願意倒貼些錢財,囧。
之後就沒什麽需要商量的了,兩個年輕人的婚事就這麽定了,兩家一起選了一個黃道吉日,正好是三天之後,包家是真的想要把女兒快點趕……嫁出去。
不過對於秦檜來說,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首先是到自己宅子的附近,又給虞允文買了一處小院子,這可花了不少人,這錢當然是秦檜出的,這讓秦檜終於覺得,當師傅可是沒有那麽容易。
之前錢灼要結婚的時候,也是自己出錢給他買的房子,給他辦的婚禮,好在辦婚禮不需要花多少錢,如果說秦檜再多收幾個徒弟,多給他們買房,辦婚禮,自己豈不是要破產。
還好秦府家中的下人們,集體來到了虞允文的家中,給他進行婚禮的準備,人多力量大,一切都在有序的進行。
因為之前秦府已經經曆過了兩次婚禮,所以這一次所有人都比較有經驗,兩天的時間就將虞府上下弄的紅紅火火,喜氣洋洋,一看就知道是要娶親的。
秦檜的府上隻有一匹馬,這一匹馬還是當時趙構高興,所以賜給秦檜的騎乘用的,屬於是禦馬,這匹馬已經陪著秦檜,去過不少地方平定叛亂了,不過之前去大理國沒有騎這匹馬。
這樣的馬是不能夠隨便借給虞允文使用,如果被上麵的人知道,或者是被同僚捅出去,這可是欺君之罪,絕對是要殺頭的。
如果騎著這樣的馬,讓虞允文在外麵走一圈,秦檜基本上是活不了了。
秦檜隻能夠帶著自己的弟子虞允文,到城外西邊的馬市,租了一匹高頭白馬,馬頭上也帶上了紅色的撚子,身上的毛刷得油亮。
租一匹馬,比買一匹馬要便宜的多,買馬可是一件稀罕的事情,要知道購買馬匹的價格可是非常高的,因馬匹質量不同而價格有極為懸殊,據史書記載,最低者有七貫,高者有一百餘貫,一匹驢子的價格都能夠賣到十餘貫到數十貫之間。
三日之後,吉日已到,虞允文的院落張燈結彩,他自己也挺激動,想著很快就能夠娶一個美嬌娘回家,他也很高興。
雖說都在建康城內,這秦府離包家的距離還有些遠,包家住在城北靠近城門的地方,因為包家所有在職的家族成員的官職都並不大,所以也隻能住得夠離皇宮相對來說偏遠一些,好歹是在建康城禦街的附近,一條路就能夠連通。
早上九點多鍾,良辰已到,虞允文騎著高頭大馬,後麵跟著數十被雇過來的,扛著牌子的,敲鑼打鼓的極為熱鬧的迎親隊伍,開始向著城北前進。
當年可沒有什麽太多的娛樂項目,雖說城裏也有一些雜耍、賣藝、賣唱的曲藝人,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的日常的娛樂生活。
但是看熱鬧這樣的事情,放在天朝老百姓的眼中,無論是哪一個朝代,都是喜聞樂見的,隻要說有熱鬧看,隻要有天朝人的地方,就絕對少不了圍觀。
此時在禦街的兩邊,已經圍滿了吃瓜群眾,看著相當的熱鬧,虞允文打馬禦街前,在這些人看熱鬧的情況下,就仿佛是已經高中的狀元一般。
“這是誰家的後生,長得可真俊呀!”一個圍觀的老太太,對著熟識的人問道。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這一位也算是當今秦相的,唯一地弟子,那個叫什麽來著,反正是什麽文。”
“虞允文……”旁邊一個老大爺提醒道。
“對對,就是這個名字,這個年輕後生可不得了,他可是宰相唯一的弟子,以後怎麽樣都是前途無量,隻是不知道誰家的女兒,有這麽好的福氣。”
“對方家的女兒還真配得上他,我聽說這個丫頭是城北包家的女兒,那可是當年包青天的後人,絕對是大家閨秀。”
“可我怎麽聽說,包家的女兒嫁不出去呀!”
“那誰知道,都是官宦家庭的事情,他們互相之間聯姻,我們哪說得準。”
“就是,就是,我們哪說得準呢!”
雖說在流程上,這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相親過程,但是在包家人和秦檜看來,這這並不算什麽。
包壽年作為一位父親,是非常希望並且焦急的,想要將自己的女兒給嫁出去,所以對於這些這些規矩已經都不在意了,他就差把女兒直接送人。
秦檜本來就是一個從後世穿越過來的人,他最不喜歡的事情,就是被太多的規則所束縛,前麵的故事有提到過,在過年的時候,幾乎一個多月的時間裏麵,天天都有不同的規矩,這就讓秦檜有些受不了,他習慣了之後的無拘無束。
至於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這一套,在他的眼中更是不足掛齒。
他從來就沒有這樣的概念,他所在的時代,早就已經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沒有了這些流程,雖說有的地方還保留這樣的習俗,在相對偏僻一點位置還尤為如此。
至少秦檜自己前世,是不知道這些相親流程的,他沒有被安排過相親,他這樣沒錢、沒車、沒房的屌絲,就算是專業的媒人也看不上。
不論如何,虞允文和包蓮君這件事情算是定下了,兩家的家長自己已經破了規矩,不過該有的程序還是不能夠省掉。
為了能夠不落下閑話,將之前的所有程序全部都補齊,之後有秦檜趕快請了媒婆,包了個大紅包給他,是個意思,然後打法她到包家提了個親,包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這才算是補齊了全部的程序。
兩個年輕人在相親之後,互相之間看對了眼,都已經同意了這門婚事,沒有什麽是兩家需要再好商量的了。
包家之前為了將女兒給推銷出去,已經是愁死了,有人願意要自己的女兒,包壽年自然是一百個同意,還願意倒貼些錢財,囧。
之後就沒什麽需要商量的了,兩個年輕人的婚事就這麽定了,兩家一起選了一個黃道吉日,正好是三天之後,包家是真的想要把女兒快點趕……嫁出去。
不過對於秦檜來說,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首先是到自己宅子的附近,又給虞允文買了一處小院子,這可花了不少人,這錢當然是秦檜出的,這讓秦檜終於覺得,當師傅可是沒有那麽容易。
之前錢灼要結婚的時候,也是自己出錢給他買的房子,給他辦的婚禮,好在辦婚禮不需要花多少錢,如果說秦檜再多收幾個徒弟,多給他們買房,辦婚禮,自己豈不是要破產。
還好秦府家中的下人們,集體來到了虞允文的家中,給他進行婚禮的準備,人多力量大,一切都在有序的進行。
因為之前秦府已經經曆過了兩次婚禮,所以這一次所有人都比較有經驗,兩天的時間就將虞府上下弄的紅紅火火,喜氣洋洋,一看就知道是要娶親的。
秦檜的府上隻有一匹馬,這一匹馬還是當時趙構高興,所以賜給秦檜的騎乘用的,屬於是禦馬,這匹馬已經陪著秦檜,去過不少地方平定叛亂了,不過之前去大理國沒有騎這匹馬。
這樣的馬是不能夠隨便借給虞允文使用,如果被上麵的人知道,或者是被同僚捅出去,這可是欺君之罪,絕對是要殺頭的。
如果騎著這樣的馬,讓虞允文在外麵走一圈,秦檜基本上是活不了了。
秦檜隻能夠帶著自己的弟子虞允文,到城外西邊的馬市,租了一匹高頭白馬,馬頭上也帶上了紅色的撚子,身上的毛刷得油亮。
租一匹馬,比買一匹馬要便宜的多,買馬可是一件稀罕的事情,要知道購買馬匹的價格可是非常高的,因馬匹質量不同而價格有極為懸殊,據史書記載,最低者有七貫,高者有一百餘貫,一匹驢子的價格都能夠賣到十餘貫到數十貫之間。
三日之後,吉日已到,虞允文的院落張燈結彩,他自己也挺激動,想著很快就能夠娶一個美嬌娘回家,他也很高興。
雖說都在建康城內,這秦府離包家的距離還有些遠,包家住在城北靠近城門的地方,因為包家所有在職的家族成員的官職都並不大,所以也隻能住得夠離皇宮相對來說偏遠一些,好歹是在建康城禦街的附近,一條路就能夠連通。
早上九點多鍾,良辰已到,虞允文騎著高頭大馬,後麵跟著數十被雇過來的,扛著牌子的,敲鑼打鼓的極為熱鬧的迎親隊伍,開始向著城北前進。
當年可沒有什麽太多的娛樂項目,雖說城裏也有一些雜耍、賣藝、賣唱的曲藝人,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的日常的娛樂生活。
但是看熱鬧這樣的事情,放在天朝老百姓的眼中,無論是哪一個朝代,都是喜聞樂見的,隻要說有熱鬧看,隻要有天朝人的地方,就絕對少不了圍觀。
此時在禦街的兩邊,已經圍滿了吃瓜群眾,看著相當的熱鬧,虞允文打馬禦街前,在這些人看熱鬧的情況下,就仿佛是已經高中的狀元一般。
“這是誰家的後生,長得可真俊呀!”一個圍觀的老太太,對著熟識的人問道。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這一位也算是當今秦相的,唯一地弟子,那個叫什麽來著,反正是什麽文。”
“虞允文……”旁邊一個老大爺提醒道。
“對對,就是這個名字,這個年輕後生可不得了,他可是宰相唯一的弟子,以後怎麽樣都是前途無量,隻是不知道誰家的女兒,有這麽好的福氣。”
“對方家的女兒還真配得上他,我聽說這個丫頭是城北包家的女兒,那可是當年包青天的後人,絕對是大家閨秀。”
“可我怎麽聽說,包家的女兒嫁不出去呀!”
“那誰知道,都是官宦家庭的事情,他們互相之間聯姻,我們哪說得準。”
“就是,就是,我們哪說得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