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虔州亂因
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作者:黑田職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時候趙構又想起了秦檜,並且再次將他當作救火隊員來使用,立刻將他派去了虔州,希望他能夠再次通過上次的方式,將這一次的起義給平息下去。
剛剛過了一個月好日子不到的秦檜,隻能夠吩咐自己的兩位小妻子注意自己的身體,又火急火燎的帶著一些趙構撥付下來的護衛,向著虔州而去。
虔州位於贛南,贛南在南宋初期相對比較凋敝,包括虔州府(紹興二十三年改贛州)和南安軍,在行政上即為今江西省贛州市。
這個地方之所以會出現起義,實際上原因非常的簡單,就是因為當地的私販,所謂私販,就是在官府的許可範圍之外販賣,各種官府官營的東西。
這其中尤為突出的就是販運私鹽,販運私鹽在虔州一帶引發了一係列社會問題。
如羅雄飛先生認為贛南私鹽問題的產生是“食鹽專賣政策和特殊的曆史地理環境的產物”。且贛南私鹽和鹽子獄隨著南宋軍事鬥爭和財政狀況的演化而或緩或劇。
私販在宋代贛南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除私鹽外還販運其它的貨物,贛南私販的貨物除了鹽之外,還有牛、銅器、礬等,且除了在國內販運外,贛南百姓還把貨物販運到了國外。
廣鹽是贛南百姓私販的主要內容,大部分的私販也是從販運私鹽開始,慢慢的因為地緣的關係,因為家族的關係,形成了一個個的小的販運的集團。
“宋自削平諸國,天下鹽利皆歸縣官。官鬻、通商,隨州郡所宜,然亦變革不常,而尤重私販之禁。”
出於鹽課收入的考慮,除少數時期推行過廣鹽外,虔州主要屬於淮鹽區,也就是說在這一個地區,從官方的層麵來講,隻允許賣當地生產的淮鹽。
然淮鹽產地到虔州路途遙遠,經過長途販運和層層盤剝,淮鹽運到虔州後“鹵濕雜惡,輕不及斤,而價至四十七錢”。官鹽不僅質次價高,而且供應也不及時,“人苦淡食”。
而與之相對應的是質優價廉的私鹽,也就是南邊的廣鹽,“嶺南盜販入虔,以斤半當一斤,純白不雜,賣錢二十”。
與淮鹽相比,廣鹽不但足量,而且在價格上便宜了一半還不止,質量還非常的好,就算是傻子都知道應該如何去選擇,在那樣一個年代,是不會有多少人為了所謂的國家稅收去出賣自己利益的。說白了這一還是跟南宋朝廷的統治力,有著直接分不開的關係。
同時在贛南地區販運廣鹽也有地理之便,“虔州地連廣南,而福建之汀州亦與虔接,虔鹽弗善,汀故不產鹽,二州民多盜販廣鹽以射利”。
由於廣鹽比淮鹽物美價廉,滿足百姓的消費需求,所以虔民喜食廣鹽。宋人也意識到贛南私販廣鹽問題的症結所在,指出“(虔州)官鹽惡而價貴,盜鹽善而價且下,故私販日滋”。
宋代“廣西雷、化等州,牛多且賤”,而贛南不盛產牛,而牛是百姓進行農業生產非常重要的工具,故贛南百姓常攜帶當地產的小土布前往廣西買牛,然後再販牛回贛南出售。
據史料記載:“贛、吉之民,每遇農畢,即相約入南販牛,謂之作冬”,農閑販牛在宋代已經變成了贛南百姓的“一項季節性常規作業”,並且是長期性的作業。
另據《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記載:“江西州縣,多用私錢。舊錢百,重十一兩;新錢百,重五兩有奇。若毀舊錢千,以鉛錫雜之,則可鑄二千五百。是以贛、吉等州,比屋私鑄。
”毀舊錢鑄新錢可獲厚利,在贛南形成比屋私鑄的規模。不僅如此,贛南百姓還把銅錢鑄成銅器販賣,“以銅錢一百文足為率,變造成器物,十兩賣錢僅一貫,獲利至厚。”
在獲利的刺激下,贛南“鑄造銅器尤盛,銷毀見(現)錢不可勝計”,同樣也成為了一大財路。
礬也是私販的內容之一。據《宋史》食貨誌記載:“惟漳州之東,去海甚邇,大山深阻,雖有采礬之利,而潮、梅、汀、贛四州之奸民聚焉,其魁傑者號大洞主、小洞主,土著與負販者,皆盜賊也。”
贛南與廣東往來便利,“廣南金銀、香藥、犀象、百貨,陸運至虔州而後水運”。在厚利的吸引下,這些貨物亦可能是販運的對象。
上麵提到除了在國內販運外,贛南百姓還可能把貨物販運到了國外。隆興二年(1164)七月二十日,廣西賀州知州秦籲上奏時稱:“贛、吉、全、道、賀州及靜江府居民,常往來南州等處,興販物貨,其間多有打造兵器,出界貨賣者。”
薑錫東先生在《宋代商人和商業資本》一書中提出:宋代私販具有非法性與叛逆性、武裝化與團夥化等特點,其中非法性和叛逆性是私販的內在特性,而武裝化與團夥化則是這一內在特性的外在表現和必然趨勢。
贛南百姓大多是在農閑季節進行私販活動。紹興三年(1133),趙鼎在《乞下鄰路防托虔寇奏》中稱:“臣契勘虔、吉之民,素號頑狡,平日不事生產,至秋冬收成之後,即結集徒黨出沒侵掠。”
且私販具有家族性。南宋文同在《屯田郎中閻君墓誌銘》中寫道:“虔州民私貿鹽以自業,世世習抵冒,雖毒懲痛斷,然不肯少悔者。”由於私販廣鹽可得厚利,所以百姓私貿鹽以自業,甚至出現了販鹽世家。這些販鹽世家大多是贛南的土豪,他們在當地擁有很強的政治經濟實力。
紹興年間,時人在議論“虔民之性”時指出:“虔民之性,例皆凶悍。而聽命於豪強之家,為之服役。平居則恃以衣食,為寇則假其資裝。”淳熙年間,樞密院編修王質也提出:贛民“不畏天子之官吏,而畏鄉裏之豪強,是以不伏官吏之約束,而伏豪強之號令”。
剛剛過了一個月好日子不到的秦檜,隻能夠吩咐自己的兩位小妻子注意自己的身體,又火急火燎的帶著一些趙構撥付下來的護衛,向著虔州而去。
虔州位於贛南,贛南在南宋初期相對比較凋敝,包括虔州府(紹興二十三年改贛州)和南安軍,在行政上即為今江西省贛州市。
這個地方之所以會出現起義,實際上原因非常的簡單,就是因為當地的私販,所謂私販,就是在官府的許可範圍之外販賣,各種官府官營的東西。
這其中尤為突出的就是販運私鹽,販運私鹽在虔州一帶引發了一係列社會問題。
如羅雄飛先生認為贛南私鹽問題的產生是“食鹽專賣政策和特殊的曆史地理環境的產物”。且贛南私鹽和鹽子獄隨著南宋軍事鬥爭和財政狀況的演化而或緩或劇。
私販在宋代贛南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除私鹽外還販運其它的貨物,贛南私販的貨物除了鹽之外,還有牛、銅器、礬等,且除了在國內販運外,贛南百姓還把貨物販運到了國外。
廣鹽是贛南百姓私販的主要內容,大部分的私販也是從販運私鹽開始,慢慢的因為地緣的關係,因為家族的關係,形成了一個個的小的販運的集團。
“宋自削平諸國,天下鹽利皆歸縣官。官鬻、通商,隨州郡所宜,然亦變革不常,而尤重私販之禁。”
出於鹽課收入的考慮,除少數時期推行過廣鹽外,虔州主要屬於淮鹽區,也就是說在這一個地區,從官方的層麵來講,隻允許賣當地生產的淮鹽。
然淮鹽產地到虔州路途遙遠,經過長途販運和層層盤剝,淮鹽運到虔州後“鹵濕雜惡,輕不及斤,而價至四十七錢”。官鹽不僅質次價高,而且供應也不及時,“人苦淡食”。
而與之相對應的是質優價廉的私鹽,也就是南邊的廣鹽,“嶺南盜販入虔,以斤半當一斤,純白不雜,賣錢二十”。
與淮鹽相比,廣鹽不但足量,而且在價格上便宜了一半還不止,質量還非常的好,就算是傻子都知道應該如何去選擇,在那樣一個年代,是不會有多少人為了所謂的國家稅收去出賣自己利益的。說白了這一還是跟南宋朝廷的統治力,有著直接分不開的關係。
同時在贛南地區販運廣鹽也有地理之便,“虔州地連廣南,而福建之汀州亦與虔接,虔鹽弗善,汀故不產鹽,二州民多盜販廣鹽以射利”。
由於廣鹽比淮鹽物美價廉,滿足百姓的消費需求,所以虔民喜食廣鹽。宋人也意識到贛南私販廣鹽問題的症結所在,指出“(虔州)官鹽惡而價貴,盜鹽善而價且下,故私販日滋”。
宋代“廣西雷、化等州,牛多且賤”,而贛南不盛產牛,而牛是百姓進行農業生產非常重要的工具,故贛南百姓常攜帶當地產的小土布前往廣西買牛,然後再販牛回贛南出售。
據史料記載:“贛、吉之民,每遇農畢,即相約入南販牛,謂之作冬”,農閑販牛在宋代已經變成了贛南百姓的“一項季節性常規作業”,並且是長期性的作業。
另據《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記載:“江西州縣,多用私錢。舊錢百,重十一兩;新錢百,重五兩有奇。若毀舊錢千,以鉛錫雜之,則可鑄二千五百。是以贛、吉等州,比屋私鑄。
”毀舊錢鑄新錢可獲厚利,在贛南形成比屋私鑄的規模。不僅如此,贛南百姓還把銅錢鑄成銅器販賣,“以銅錢一百文足為率,變造成器物,十兩賣錢僅一貫,獲利至厚。”
在獲利的刺激下,贛南“鑄造銅器尤盛,銷毀見(現)錢不可勝計”,同樣也成為了一大財路。
礬也是私販的內容之一。據《宋史》食貨誌記載:“惟漳州之東,去海甚邇,大山深阻,雖有采礬之利,而潮、梅、汀、贛四州之奸民聚焉,其魁傑者號大洞主、小洞主,土著與負販者,皆盜賊也。”
贛南與廣東往來便利,“廣南金銀、香藥、犀象、百貨,陸運至虔州而後水運”。在厚利的吸引下,這些貨物亦可能是販運的對象。
上麵提到除了在國內販運外,贛南百姓還可能把貨物販運到了國外。隆興二年(1164)七月二十日,廣西賀州知州秦籲上奏時稱:“贛、吉、全、道、賀州及靜江府居民,常往來南州等處,興販物貨,其間多有打造兵器,出界貨賣者。”
薑錫東先生在《宋代商人和商業資本》一書中提出:宋代私販具有非法性與叛逆性、武裝化與團夥化等特點,其中非法性和叛逆性是私販的內在特性,而武裝化與團夥化則是這一內在特性的外在表現和必然趨勢。
贛南百姓大多是在農閑季節進行私販活動。紹興三年(1133),趙鼎在《乞下鄰路防托虔寇奏》中稱:“臣契勘虔、吉之民,素號頑狡,平日不事生產,至秋冬收成之後,即結集徒黨出沒侵掠。”
且私販具有家族性。南宋文同在《屯田郎中閻君墓誌銘》中寫道:“虔州民私貿鹽以自業,世世習抵冒,雖毒懲痛斷,然不肯少悔者。”由於私販廣鹽可得厚利,所以百姓私貿鹽以自業,甚至出現了販鹽世家。這些販鹽世家大多是贛南的土豪,他們在當地擁有很強的政治經濟實力。
紹興年間,時人在議論“虔民之性”時指出:“虔民之性,例皆凶悍。而聽命於豪強之家,為之服役。平居則恃以衣食,為寇則假其資裝。”淳熙年間,樞密院編修王質也提出:贛民“不畏天子之官吏,而畏鄉裏之豪強,是以不伏官吏之約束,而伏豪強之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