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夢魘,就不可能全是一些溫馨的記憶,倒不如說,先製造出美好的東西,然後再狠狠的撕碎,這才是夢魘慣有的手段。


    人是一種適應力極強的生物,一味的恐嚇,習慣之後也不會覺得有什麽,因此欲抑先揚很有必要,在正麵與負麵的對立轉換中,才能給予強烈的打擊。


    而且,人的意誌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抗衡夢境,不讓自己完全被拖入夢魘的節奏中,一個擁有堅強意誌的人,會讓夢魘無法為所欲為,比如突然讓世界毀滅,讓人類變成喪屍,這種巨大的改變,隻有對意誌軟弱的人才會起效。


    另外,擁有理性思考的人也越容易意識到自己身處夢境,有些人在做夢的時候,會因為不協調感等特殊原因,能夠清楚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在做夢,越有理性的人越容易做到,一旦意識到自己在做夢,就能從第一人視角變成第三人視角,雖然不能完全擺脫,無法成為局外者,可是對破除噩夢有很大幫助。


    因此,夢魘如果不想讓做夢者意識到這一點,就不能對回憶的夢境做出太多修改,比如回憶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他們的性格和身份,如果出現了改變,很容易引起警覺。


    唐寧身兼這兩大優點,夢魘想要騙過他,就不能使用自創夢境的能力,也不能突兀的發生不合理的地方,於是隻能是將他的記憶中那些最在意的部分抽出來,進行組合。因為本來就是自己經曆過的事情,可以將不協調感降到最低,將代入感提升到最高。


    夢境的時間軸並不是固定的,雖然場景不能進行突兀的轉換,而是可以加快時間的流逝,過掉那些平淡的日子,避免減輕影響力。


    雖然小唐寧的日子相比普通人而言,一點也不平淡,從偷竊食物,到偷竊貴重物來換取食物,從一開始隻能找女性下手,到後來能不知不覺在街道上偷人錢包。


    每一次行動都要進行嚴格的計劃,以保證成功率,而且每一次都擁有相當的危險性,可以說一次行動就是一次冒險,非常刺激。


    小唐寧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即便技術越來越熟練,可是強中自有強中手,做這種事失手的概率不小,偶然也有被抓住,不過因為是小孩子,頂多是打一頓也就放了。真正麻煩的是,在這之後他必須掩蓋掉身上的傷,不被養父發現才行。


    當冒險的行動成為了日常,也就沒什麽刺激可言,一切隻是為了活下去。


    不過,偶爾也有意外會發生。


    陰冷的昏暗巷子中,一陣急促的呼吸聲,漸漸濕潤的地麵,伴隨著不斷擴張的恐慌。


    “呼……呼……我不是故意的……我隻是想保護自己……”


    驚恐的眼神,看著漸趨冰冷的屍體,鮮紅的血液從插著匕首的胸口止不住流出來。


    他並不是真想殺掉對方,隻是想自保。


    這次下手的對象是一名醉漢,本來以為能輕易得手,沒想到對方的身手遠超常人,喝醉狀態下依舊將他抓住了。


    他以為是和往常一樣,隻要忍耐著被打一頓就沒事,可是喝醉的人失去了理智,往往下手沒有輕重,而且更容易激發心中的暴虐,這名醉漢在空手毆打之後,似乎還覺得不夠過癮,撿起了地上的一根棍棒。


    被這樣的棍棒擊中,就算能夠活命,也肯定要傷到筋骨,休息大半個月。


    小唐寧不在乎疼痛,那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可是他不能重傷到無法行動,如果連他也病倒,那還能依靠誰來獲取食物。


    在這毫無人情的千罪之都中,每個人連自己都顧不上了,哪還能照顧別人,同情心泛濫者全部都被淘汰了,所有事情必須依靠自己。


    於是,他拔出了為了以防萬一,一直帶在身上卻從來不曾用過的匕首,趁著對方大意的時候,整個人撞進了胸口,匕首也順勢插進去。


    沒有殺人後的嘔吐感,隻有無盡的後怕,整個人都顫抖著,坐到在地上,雙手撐著地麵,兩腿沒有站起來的力氣,腦袋中空白一片,什麽也想不起來,不知接下來該這麽處理,平日的智慧都消失一空。


    直到不遠處傳來了腳步聲,害怕被人發現的他才驚慌地扶著牆壁站起來,想要立即轉身逃跑,又想到不能空手而回,連忙從死者身上將口袋裏的幾枚銀幣掏出來,連同一些有用沒用的東西全部拿走,還不忘拔出凶器,然後拔腿就跑。


    後麵傳來了驚叫的聲音,他不想聽,也不願聽,穿過經常走的逃命路線,一路跑過家中,不敢去見養父,一睜開眼仿佛就能看見死者驚愕的麵孔。


    他將自己關進房間裏,整個人裹著被子,不停的發抖,雙手緊緊握著天使吊墜,懺悔自己犯下的罪行。


    黑暗中,沒有任何人來安慰他,沒有任何來自長輩或者晚輩的勸解,隻能聽到劇烈的心跳聲,滿腦子都是自己被抓住後,會得到什麽樣處罰的可怕幻想。


    恐懼扼住了他的脖子,幾乎要喘不過氣來,冰冷的屍體橫躺在垃圾堆中的畫麵,時時刻刻浮現在眼前。


    孤獨、靜寂、無助,籠罩在一名不滿十歲的孩童身上。


    夢境中,屋外突然變成了狂風暴雨,雷霆霹靂,洋溢著灰色死寂的氣氛,這正是反映出當事人的心情變化。


    過了不知多久,可能是受饑餓的影響,小唐寧總算恢複了一點清明,他帶著失神狀態,給自己換洗衣物,然後去商店街買了食物,用的是那從死者身上掏出來的銀幣。


    他站在養父的房間門口,努力的平複心情,恢複成以往模樣,不讓人看出端倪,可能是責任感的催使,顫抖的手總算是平靜下來。


    他雙手握著天使吊墜,輕聲祈禱:“神啊,所有的罪都是我獨自犯下,請不要遷怒我的父親……我不會逃避任何懲罰,但是請再多給我一些時間吧,等到父親的病情好轉,我願接受一切判決。”


    接著,他推開了門,用平靜的語氣道:“父親,該吃飯了……”


    沾滿血跡的匕首被扔在屋子的角落,在再也沒有帶在身上。


    與其遇上危險而有所防備,不如一開始就不要讓危險發生,它的行動計劃,越來越變得謹慎,他的智慧也在一次次行動中得到鍛煉。


    相同的日子一天天過去,偶爾發生些意外,卻都不足以改變日常,小唐寧的技巧越來越熟練,失手的頻率越來越低。


    不過聰明如他,自然知道一個道理,再有經驗的獵人也會有被老鷹啄瞎眼睛的一天,如果繼續幹下去,遲早有一天他會因為一次失手而被人活活打死。


    自己死並不要緊,但是誰來照顧生病的養父呢?


    為了防止這種結果的發生,每一天晚上,他都在書房努力的學習煉金術,隻要能掌握製造煉金藥劑的本領,就可以賣給那些捕殺魔獸的傭兵們,至少治療藥劑永遠不會缺乏市場。


    不過開店需要足夠的資金,店麵倒是無所謂,隻要有真本領,開得再偏僻,惜命的傭兵也會上麵來購買,但是製作煉金藥劑的原材料,還有儲存藥劑的器皿,全部要用錢購買,甚至煉金術失敗的損耗,也要考慮在內。


    所以,他決定幹一票大的,做完之後就金盆洗手,為了這一次行動,他足足準備了一周時間,確定肥羊的作息時間,各種生活習慣。


    為了確保安全,無後顧之憂,他甚至花錢雇人行動,還設計了兩頭替罪羊。第一頭是擺在明麵上的替罪羊,如果對方夠聰明,就會發現這頭替罪羊暴露得太過明顯,分明是推出來的犧牲品,而往下查,就會發現第二頭隱藏在暗處的替罪羊。


    指向第二頭替罪羊的證據不會很明顯,都是一些欠缺且模糊的證據,不過在千罪之都,證據都是次要的,拳頭夠大你就是法律。


    如果運氣糟糕,依舊被對方發現了破綻,再往下查,查到小唐寧的存在,他也不會擔心,因為他會趁著對方查案的時間,迅速將所有資金揮霍掉,到時候就算對方知道了,也無法回收資金,最後不得不選擇妥協,用一些煉金藥劑作為補償,甚至,招攬小唐寧也不無可能,因為對方是一個組織的頭目,他必須為手下考慮。


    不墮深淵,在千罪之都中較少的擁有好評的組織,算得上是有良心的組織,因為在他們管轄的範圍中,不允許毒品泛濫,為這樣的組織工作,小唐寧並沒有排斥性,更重要的是,不墮深淵的頭目性格不錯,很少懲罰小孩子。


    他的計劃成功了,小孩子與成年人在體力上的差距難以彌補,可是智力上並沒有明顯的差距,就算有也可以用詳細的準備來彌補。


    作為一個組織的頭目,薩瑟蘭隨身帶著的錢袋中足足有三十枚金幣,足以支付本金。


    小唐寧成功得手後,帶著無比興奮的情緒返回家中,終究是小孩子,無法掩藏跑到終點時的喜悅,一邊連蹦帶跳的返回,一邊遐想著未來的美好生活。


    “一定行的,未來一定會過得比現在更好,有了錢,就能請人來治父親的病,就算沒人能治好,我也可以自己學習醫藥術,不用再去祈求別人。”


    他一麵尋思著該找什麽樣的借口,向養父解釋這筆錢是哪裏來的,一麵滿懷喜悅打開了大門。


    笑容瞬間凝固了。


    在大門後麵,一臉肅穆的養父手拄以前用的法杖,閉著眼睛站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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