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餘辜洗好碗筷,帶著林深出去。


    他在路上遞給林深一張百元大鈔,差點閃瞎林深的眼,激動得林深快要涕泗橫流。


    “你出去,需要用錢。”


    “嗯嗯嗯,確實,身上有錢才安心,畢竟以防萬一嘛。你放心,我回來就還給你。”


    林深將錢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在自己的褲包裏,心想自己終於不用再受沒錢的罪。


    “你……很窮嗎?”餘辜小聲地問。


    他表現得還不明顯嗎?為什麽要問出口,看破不說破嘛……


    “我是一個流浪歌手,喜歡浪漫,信奉理想主義,不喜歡太物質,所以掙多少花多少,從來沒想過要存錢。”


    “嗓子和吉他就是我最大的財富。”


    餘辜突然看著他,完全沒有意識到林深在睜眼說瞎話。眼裏甚至帶著一絲豔羨,他對林深說,“你很厲害。”


    林深差點嗆住,他是不是一不小心欺騙了了根正苗紅的好少年?


    “還……還行吧。”


    “畢竟我這樣的人,生來就是為了流浪。”


    餘辜看著他的側臉,“你沒有家嗎?”


    “我說我不知道,你信嗎?”


    “我也不知道。”


    林深的臉色多了幾分正經,“此心安處是吾鄉,哪裏待著舒服哪裏就是家。”


    幾個月後,餘辜說,“林深,你就是我的家。”


    “再往前走就能看見街道,人多的地方就是去城中心的路。”


    餘辜停下步子,淡淡地說,“我回去了。”


    林深對著他笑,“晚上等我回來啊,我給你買肉吃。”


    然後他往前走,兩手空空,背上隻有一把吉他,步子裏都是驕傲,連背影似乎都會發光發亮。


    流浪真好。


    餘辜轉身回去。


    林深到了城中心,看著有人賣藝,悄悄地觀察學習了一會兒,然後背著吉他去了另一個街口。


    他抱著吉他,放開臉皮,嘴裏大聲叫喊著,和以前老北京賣糖葫蘆的一樣。


    他張得帥,嗓音好聽,一身陽光的氣質在這個陰冷而孤獨的南方小城,格外的引人注目。


    路上的人並不多,但大部分都聚集在了他這裏,等待著他的表演。


    林深笑著,驕傲地撥動著吉他弦,整個人耀眼的不像是在一座小城,而是在一個金光閃閃座無虛席的表演大廳。


    他唱著輕鬆歡快的歌,臉上是燦爛的笑,似乎能帶動神色冷漠的路人,讓他們也陽光起來。


    但是沒人投錢,林深唱了兩首,有些尷尬地提醒了兩遍,希望有人能支持支持。


    可他唱了半天,也沒人拿出半毛錢。他有些累了,嗓子也開始啞,卻不敢停下。


    如果他停止歌唱,那麽好不容易聚集起來的人會走,走了又很難再次有那麽多人。


    林深從十二點唱到了下午四點,最後覺得格外受打擊,直接放下吉他,和人群道了一個謝,轉身就走。


    有人追上他,遞給他二十塊錢,“哥哥,你唱的很好聽,我很喜歡。”


    林深鼻尖酸了酸,沒接過錢,他對著小女生笑了笑,“謝謝喜歡。明天哥哥還會來唱的,你無聊可以繼續來聽。”


    他繼續往前走著,想去買肉。


    可買肉隻是他自己的想法。餘辜對肉好像沒有多大的執念。所以他用餘辜的錢買自己想買的東西,挺過意不去的。


    林深兩手空空地回去,有些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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