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這一次,他還沒開始玩,就遇到了另一個女人。


    白家,白洛。


    當初淩亦辰和白洛青梅竹馬,如果不是為了藍家的財力,淩亦辰那時候就和白洛結婚了。


    如今幾年過去,白家發展的也不錯,雖然比不上淩家現在,但白洛也從青澀丫頭長成了一個風情禦姐。


    一身ol的職業套裝穿得前凸後翹,正是淩亦辰喜歡的類型。


    而白洛主動要求進入淩氏工作,淩亦辰樂得答應,於是他和白洛就成了情人關係。


    在淩氏,所有人都知道,但是知道藍卿的沒有一個。


    白洛有xiong又有腿,更有心思和手腕。


    淩亦辰和她在一起,竟然連夜店去得都少了,又過了幾年,藍家什麽都不剩的時候,淩亦辰做得更絕。


    他直接找了律師,要和藍卿離婚。


    藍卿性子軟弱,她早就聽到了風聲,但這麽多年,她寧願痛苦都不想離婚。


    但淩亦辰鐵了心的事,怎麽會管藍卿願不願意?


    在律師的介入下,他強行和她離了婚,分給了她很少的家產(空殼的藍氏),又把她從他們的別墅中趕了出去。


    淩亦辰和白洛舉辦婚禮的當天,絕望的藍卿選擇了自殺。


    *


    而藍卿的生命中其實遇到過一個很好的男人。


    他叫慕於華,是她大學時候的學長。


    在她大學的時候,慕於華家境貧寒,但是因為學業極其優異,在學生會也是風雲人物。


    她學的是中文係,隻是鍍金。


    而他,實打實是政法係的高才生。


    那時候,慕於華家裏窮,媽媽找到學校,請求學校免除慕於華的學費。


    對一個媽媽來說,她是逼迫無奈、又不想耽誤自己兒子的大學學業,所以帶了些貪小便宜的心理來懇求。


    但對慕於華,自己的媽媽跪在校長麵前,這樣的場麵真是難堪之極。


    藍卿很善良、也溫柔,她讓她的保安把慕媽媽帶起來,帶慕媽媽去吃飯。


    然後以學校的名義,藍卿出錢,慕於華的大學都是藍卿資助的。


    畢業沒多久,藍卿畢業就嫁給了淩亦辰,而慕於華成為了斯坦福大學的交換生,還在那邊讀了兩年研究生。


    回國,慕於華借貸一大筆資金,直接開了慕氏律師事務所,一開始是他自己,但是官司怎麽打都是贏,所以名氣在圈子裏就打了出去。


    而那時候藍卿借給慕於華的錢,他早就十倍的還給她了。


    但是這樣的情愫在,不知什麽時候開始,慕於華一直就暗戀著藍卿,當他發現的時候,他已經在國外。


    當他回來,藍卿已經嫁為了人妻,並且,過得一點都不幸福。


    在原主藍卿的記憶裏,慕於華曾經無數次的勸她離婚,並且告訴她,隻要她願意,他永遠是她堅實的依靠。


    一直到絕望自殺,藍卿都沒去找他。


    在淩亦辰的婚禮上,慕於華差點把淩亦辰打死,最終被警察局帶走關了半個月。


    出獄後,慕於華每年都會在這一天給掃墓。


    終身未娶。


    藍卿的心願就是讓淩亦辰和白洛嚐嚐一無所有的滋味,讓慕於華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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