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世界三 豪門假子
[綜]炮灰,要逆襲麽 作者:duoduo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是和抓文機器作戰的防盜章, 跳定的妹子別急稍後就可見正文了! 房頂上的動了兩下又安靜了,門外的更是穩如泰山。
既沒人賞臉, 琴歌隻有自飲自酌。酒一入口, 琴歌就想罵娘,明明就是他記憶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歡的江南醇酒,怎麽就是覺得——真他媽難喝!這玩意兒也敢叫酒?
算了,勁兒不夠, 量來湊。
琴歌一壇子酒下肚, 終於把自己灌得暈暈乎乎, 最後人事不知, 有人進門將他弄上床都沒什麽反應——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陸離的夢。
在夢裏, 他高高站在雲端, 一揮袖, 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劍,山崩地裂、石破天驚,縱橫馳騁,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來, 依舊是手無縛雞之力的無用書生。
簡單梳洗後出來,韓樸和餘生正在院子裏過招, 琴歌看了一陣, 覺得有趣, 隨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 叫道:“韓樸!”
韓樸回頭:“怎麽?”
琴歌笑道:“看劍。”
一“劍”刺了過來。
韓樸翻了個白眼,“別鬧”兩個字還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縮,似要抽身後退,又似要提刀來擋,最後卻隻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睜睜看著軟軟的柳條兒頓在他額前。
看著韓樸發散的瞳孔、額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緩緩收“劍”,微微一笑,道:“如何?”
韓樸覺得自己的心髒這會兒才重新開始跳動,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陣,艱難的吞了口唾沫:“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點頭,隻見韓樸發出“啊啊啊啊啊”一連聲怪叫衝了出去。
琴歌大笑。
餘生茫然道:“他這是怎麽了?”
琴歌笑道:“他大約是覺得自己這輩子白活了……”
話音未落,門外傳來韓樸的怪叫聲:“老子這二十年都他媽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爺,沒這麽欺負人的……”
餘生將自己的兵刃——兩柄短劍收了起來,道:“我去吩咐她們擺飯。”
琴歌點頭,目光微凝:他並未刻意掩飾與韓樸之間的相識,反正他在南楚時交遊廣闊,也認識一些武藝高強的豪俠,有朋友擔心他的處境前來幫忙,也說的過去——以韓樸的身手,若是真的誤打誤撞賣身到他身邊倒惹人起疑了。
讓他詫異的卻是餘生的反應,餘生除非是瞎的,否則早該看出端倪,但他卻無動於衷——並不是掩飾的太好看不出來,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這些。
這個暗衛,單純的有點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劍”刺出,這一次卻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剛才玩笑時隨手一刺的感覺,又一連試了幾次,卻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從未想過要一步登天,聳聳肩扔了柳條去用早飯。
因為韓樸跑了個無影無蹤,早飯就隻能琴歌和餘生兩個人用,等韓樸回來的時候,琴歌已經練了一輪劍回來,正和餘生兩個在做木工。
“你要的劍!”韓樸大大咧咧將一柄連鞘的長劍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讓我做的事兒,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說的是茶館的事兒,嗯了一聲,目光落在麵前的長劍上,額角青筋開始跳動。
韓樸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點的劍嗎?我保證,這是全秦都最重的劍了!”
琴歌也相信,這的確是秦都最重的“劍”: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劍柄還差點到了他胸口,將近兩掌寬的劍身跟個門板兒似得,雖劍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長寬,絕對薄不到哪兒去,這樣一柄劍,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將它從地上拔了起來才拔劍出鞘——他個頭不夠,直接拔劍有點難度。然後琴歌發現,以他的力氣,把它提起來不難,但想握著劍柄將它平舉起來……還差得遠。
“你故意的?”琴歌一邊把玩,一邊漫不經心道。
這絕對是報複!不就用柳條嚇了他一下嗎?這心眼兒小的!
韓樸堅決不認:“不是你要重劍的嗎?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會信他才怪了,低頭研究自己新得的寶劍,除了樣子奇葩一點,劍絕對是好劍,材質和煉製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還聞到一股濃厚的血腥味兒……這柄劍,是見過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殺人如麻。
再聯想韓樸口中的“弄”字,問道:“這是何人的佩劍?”
韓樸嘿嘿的笑,餘生答道:“是齊將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齊有名的先鋒官,身高八尺、力大無窮,每次攻城掠寨皆衝在第一,殺人無算,在與齊接壤的各國,他的名字有止小兒夜啼的神效。
“王猛來秦都了?”
韓樸冷哼道:“不僅來了,還囂張的很。前些日子在長街縱馬,傷人無數,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後,雖不再縱馬,卻還是那麽囂張。那日隨手掀了人的攤子,攤主壯著膽子向他索賠,差點被他一拳打死,前來勸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兩顆大牙……我親眼看見的便不止這兩回,聽說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幾個,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婦人都不敢出門呢!”
“今兒出門,正好看見他拿了人一大屜包子,吃著就走,連籠屜都不還……我橫看豎看他不順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劍,我就順手將他的劍弄來了。”
琴歌雙手握劍,勉強挽了個難看的劍花,問道:“偷的,還是搶的?”
“額,”韓樸撓撓頭,道:“算是……半偷半搶吧?”
餘生抬頭問道:“什麽叫半偷半搶?”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東西動作不利索被人發現,隻能拿了東西拔腿就跑唄!”
“胡說!”韓樸怒道:“我有那麽沒出息嗎?我和他過了幾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將劍戳在地上,道:“拿去還給他。”
韓樸不滿道:“你就算不喜歡,也不用還給他吧?為了搶這玩意兒,我被他差點把骨頭打斷了。”
琴歌道:“就是喜歡,才要你還給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來——我將來上了戰場,難道要用偷來的兵刃嗎?”
“就你還上……”想起早上那一劍,韓樸話說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來都是管殺不管埋的,讓他去還東西,沒門!
琴歌也不勉強,道:“餘生,你把劍送去衙門,就說是路上撿的——讓他們幫忙張榜尋找失主。”
餘生還未答話,韓樸已經笑開了,道:“這個我喜歡!榜一張,那王猛豈不是顏麵掃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訴官府,你就是那偷兒嗎?”
“我……”被降格成偷兒的韓樸氣的話都說不出來,偏餘生就在一旁,他連辯駁一下自己不是偷兒是刺客都不能。
餘生拿了劍離開。
琴歌繼續削木頭,韓樸接過餘生留下的活兒。
琴歌邊幹活邊道:“大韓是秦國滅的,為什麽你看起來更不喜歡齊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動手,隻是這個時代的技藝向來是靠言傳身教的,他繪出圖紙讓木工去做,他們卻隻能看個似懂非懂。琴歌有將形狀和尺寸講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經做出來了——橫豎他隻需要做一套,而且據餘生所言,這樣也可以鍛煉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麽好東西,”韓樸道:“不過相對起來的話——譬如你租著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歡房東被滅了換一個房東繼續交租子,還是喜歡時不時來一夥人,搶你的糧食、睡你的女人、燒你的房子,甚至將你抓去做奴隸?”
琴歌默然不語。
韓樸歎了口氣,道:“雖然秦兵過境的時候,也是無惡不作,但他們終究是衝著軍隊、衝著土地城池來的,可是齊人,他們的目的大多就是為了燒殺擄掠……咱們這樣的平民百姓,當然更恨他們,不過你們這些達官貴人就不一樣了。”大齊是草原部落,遊牧而居,他們不擅耕種,也不擅守城,物資匱乏的時候,就會到中原各部來擄掠,等對方的大軍一來,又退的幹幹淨淨。
琴歌沉默片刻後,問道:“戰爭……到底是什麽樣子?”
韓樸道:“你沒見過?”
“嗯,”琴歌道:“自我記事起,大楚就沒有過大型的戰爭了,聽說當初秦國滅韓時,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馳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誘一番,說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棄韓攻楚……國主懼了,果然沒有派一兵一卒。後來助韓的魏國果然被滅,國主逢人便說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滅國……”
最後一句話不無諷刺,因為稍有見識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淺,不肯派兵聯手抗秦,南楚何至於落到如今這樣危如累卵的境地。
韓樸拍拍他的肩膀,歎道:“其實我也沒見過戰爭是什麽模樣。那時候我跟著師傅在山裏練功,等我們得到消息出來的時候,戰爭都已經結束了……隻見到了戰爭後的斷壁殘垣和滿地屍骸。”
而後便是長久的沉默,韓樸削了一陣木頭有些不耐煩了,問道:“這是做什麽玩意兒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隱隱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實力、創出劍法的法子,但每天喝這麽淡這麽難喝的酒,對於好酒如命的琴歌來說,真的是很要命。
韓樸身為刺客,不怎麽碰酒,聞言更是沒興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館,他們掌櫃的說,你要的雅間隨時都有,而且他們還剛剛從南方進了一批新茶,讓你得空的時候去嚐嚐呢!那意思約莫是讓你早些去,幹脆咱們趁餘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邊發生了什麽事?這才過去區區兩個月,南楚能有什麽事發生?
於是讓下麵的人套了輛車,直奔南安茶館。其實南安茶館,並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勢力,而是他的家族,確切的說,是他爹幾年前開在大秦的數個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馬車卻越走越慢,最後索性停了下來,隔一陣才走兩步。韓樸早不耐煩,跳下馬車說去打探,一轉眼就又溜了回來,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麵,扛著他的那把大劍遛彎呢!他個頭大,劍又長,就那麽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誰的馬車都過不去!哈,哈哈!好幾個大秦的官兒被堵在他後麵,屁都不敢放一個哈哈!”
琴歌看著他幸災樂禍的模樣,簡直氣樂了:“你是不是忘了,我們也被堵住了,你要不去放個……那什麽?”
“額……”韓樸訕訕道:“你要讓我殺他的話,倒不算太難,可你讓我揍他一頓——他皮粗肉厚又力大無窮,加上那柄劍……也不是打不過,就是劃不來。要怪就怪餘生那小子,這麽快就讓他把劍弄了回去。”
琴歌懶得理他,眯著眼靠在車廂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煩了。”
悶雷般的低響仿佛從地底深處傳來,大地就像遇見什麽可怕的東西一樣,劇烈的顫抖著,黑色的山石從山頭一路滾下來,落入黑色的湖水中。
湖水也並不寧靜,正激烈的翻湧激蕩著,仿佛湖中有一條看不見的大魚,正玩命的撲騰。
許久之後,山平水靜,又過了片刻,一隻素白的手毫無預兆的從湖水中伸了出來,吃力的扒住湖邊一塊黑色的石頭,又過了好一陣,這隻手才將自己的整個身子,從湖水中拖了上來。
林諾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現在有多狼狽,一身玄色的長袍已經撕成了布條,身上、臉上到處布滿了細碎的血痕,散亂的頭發被水糊在臉上背上,一出水又凍成了冰渣子,看著越發的可笑。
林諾又爬了兩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動,身上的水漬凝成的薄冰便發出碎玉般的輕響,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懶得再費靈力捏什麽避水訣,就隨它去了。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黴催的係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發布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係統纏上,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卻沒想到這破係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相比起來,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遇上什麽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諾生性倔強,不僅不曾妥協,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麽多任務什麽獎勵都沒要過,隻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隻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係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發布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係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麽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麽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裏卻歎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麽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著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著辦的。好容易聯係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著,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麽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裏,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著做農活,下了課也幫著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 ,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發,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著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著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著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雇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麽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麽樣,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喂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著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麽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隻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曆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裏,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癢癢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裏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裏,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隻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惡心他,才拖著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著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嗬嗬,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準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麽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麵的次數也不超過十次,每次說話不超過四句……
至於最後的效果,真他娘的……嗬嗬。
修真的世界,實力差距很大,便如他們殺凡人如碾死一隻螞蟻一般,林諾殺他們,也不過動動手指的事兒。
林諾看著周圍一張張熟悉的臉上那陌生又惶惑的眼神,上前將狗兒交給他爹,道:“回頭將屍體收斂了,東西收著,若有人來問,給他們就是。”
狗兒爹諾諾應了,又期期艾艾:“那個……他們……”
林諾知道他在說什麽,道:“我會處理幹淨。”
他的目光落在虎子身上,有些黯然:便是殺了這些人又怎麽樣?失去親人的疼痛也不會有絲毫減弱,他尚且如此,何況其父母兄弟?
可惜他不會起死回生之術,也沒有佛家超度轉生的本事,在這裏徒留傷感,遂一轉身,在眾人麵前消失不見。
到了無人處,林諾掐動法決,一道玉劍的虛影出現在空氣中,漸漸由虛化實,而後又一化十,十化百,向四麵八方飛射而去。
這東西名為劍書,名字挺高大上,其實功能比林諾前世用的手機差多了,林諾方才用的功能,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無指定對象群發短信,離此地較近有一定修為的修真者都能收到。
若不出他所料,這玩意兒一出,那些人所在的門派,會在第一時間被收拾幹淨,這也是他答應狗兒爹的事。
兩千年前,天道盟召集天下道門,在天道鏡前發下誓願,定下仙凡之規,但凡無故殺戮凡人者,天下共誅之。此願一發,天下靈氣都乖順了兩分,天劫也變得溫和了許多。主導此事的幾位化神期大能更是功德加身,原本九死一生的生死大劫也不過輕輕劈了幾道天雷便過了。
至此之後,天下修者的入門之誓上,都加了不得妄殺凡人一項,偶爾有幾個漏網之魚,卻往往是被人故意豢養的。
隻因自天下道門向天道立誓,得天道認可後,護佑凡人、誅殺這些妄殺凡人者,便會有功德加身,這玩意兒在渡劫之時,比任何天才地寶都要管用,是以往往什麽地方出現一個破戒的修者,便會被人爭相捕殺。
野怪供不應求之下,便有人開始家養,找一處窮鄉僻壤之地,扶持一個小門派,瞞過此條戒律,雖怕沾因果不敢直接讓他們去濫殺無辜,卻可有意無意縱的他們不可一世,等到有需要的時候,便斬殺了供渡劫之用。
先前林諾一聽他們整個門派都是這般風氣,便知道定然是被人豢養的,他這會兒發了劍書出去,豢養他們的仙門定會立刻將他們收割——否則等外麵的人來搶人頭,他們就血本無歸了。
可憐這些家夥們自以為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卻不過是養在圈裏等著過年宰殺的家畜罷了。
“可惜這地方又不能呆了。”林諾歎了口氣,太遠的路他懶得用腳走,從空間法器裏取了一張小挪移符來,這東西可帶著他定向傳送五百裏,他對著星星辨別了下方向:“就這邊罷!”
一陣眩暈之後,林諾落在一道山崖下麵,潭水清幽、鳥語花香,景色竟相當不錯,隻是他受傷之後,靈覺被限,並不能感知到附近有沒有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什麽地方。
他方才明裏取得是小挪移符,暗地裏用的卻是大乾坤符,兩者剛啟動時有幾分相像,等能發現不同的時候,想阻攔也來不及了。這一手也算是他的專利,旁人想到也用不起——大乾坤符忒貴。
當然貴也有貴的好處,雖然大乾坤符不能預設方向位置,距離也是隨機的,但它不受環境限製,而且哪怕再近,也比小挪移符要遠的多。
林諾靠著山崖坐下來:希望跑的夠遠,這可是他最後一張大乾坤符了。
更希望,他是想多了。
他心中有些不安,方才在虎兒家時,他分明感覺到周圍氣息有些動蕩,應該是有高手隱藏——若不是巧合,便隻可能是衝著他來的了。如是後者,他隻希望這一張大乾坤符能甩脫了那人,如今他的本事,也就能欺負欺負小輩,真來什麽高手,連跑都跑的不夠快。
今天發生的事有點多,林諾抬頭看著漫天的繁星,輕輕歎氣:還剩下最後兩個月,怎麽就不能讓他消消停停的過呢?
下一瞬,林諾臉色驟變,悶哼一聲,掙紮著站起來卻一個踉蹌撞到麵前的青石:“火兒!火兒!”
聲音中竟帶了幾分甜膩惑人的味道。
林諾咬牙不再吭氣,衝進水潭,下一瞬,火兒從他眉心躍出,潭水瞬間變得冰涼刺骨,卻依然無法抵禦仿佛來自於靈魂的陣陣情1潮,身體不可言說的部位傳來無法忍受的麻癢和空虛,每一寸肌膚都在瘋狂的叫囂著,渴望著被溫暖、被摩挲、被擠壓……
要……要……想要……
“呃!”林諾悶哼一聲,狠狠撞向山崖,山石伴著水花一起墜落,砸在他的身上,帶給他的除了疼痛,卻還有酥麻,讓他再一次渾身顫栗,難以忍受的撞向山崖……
不知道過了多久,林諾精疲力盡的上岸,踉蹌的走了兩步之後跌倒,跪伏在地上喘了許久,才慢慢坐下,聲音低低的恍如自語:“方拓?”
一個低沉的聲音答道:“是。”
於是林諾不再說話。
他是被係統換著花樣折騰慣了,又太相信這個人的信譽,所以一有什麽不對勁便下意識算在係統頭上,卻渾然忘了,這兩次,分明就是方拓下在他身上的千絲蠱發作的症狀。
方拓蹲下來,在林諾嘴裏塞了一顆藥丸,施法將他身上的水汽驅除幹淨,又將身上的大氅取下來披在他身上,然後在一尺外坐下。
林諾偏著頭,沒去看他,更懶得說話。
男主大人如今已經威震八方,拿出來的藥自然是好的,林諾很快恢複了力氣,從空間裏取了一壇燒刀子出來,靠坐在石頭上喝。
他沒想著再跑——他最後一張大乾坤符已經用掉了,就算沒用掉,那個人既然連心魔重誓都不顧的引動千絲蠱,他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一樣會被他找出來。
林諾這輩子,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要資質有資質,卻藏在凡人堆裏幾百年,除了身受重傷外,就是不想見方拓。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幾百年,可他還是沒想明白,他和方拓之間,怎麽會變成這種樣子!男主這是間歇性發癲呢還是崩人設了?
若不算前世看的小說,他和方拓,真的一點都不熟。
他和方拓見得次數,他掰著手指頭都能數完。
第一次是退親的時候,他幾乎完全讓管家出的麵,等事情辦成了,才說了兩句場麵話,勉強算是認識了。
第二次是在一個秘境的入口打了場群架,他和方拓雖然是同一方的,可是從頭到尾林諾別說同他說話,連看都沒多看他一眼。
第三次的時候,他在潘陽湖喝酒吃螃蟹,正好遇上方拓,方拓送了一壇好酒給他,當時他雖然喝的有點多,但還是記住遠離男主的宗旨,說了“謝了”兩個字,就轉身醉醺醺的走了。
後來兩人又在修真集市上遇到過兩次,不過去那種地方,許多人都會偽裝下容貌,方拓也不例外,所以林諾就假裝不認識,同他擦肩而過。
直到第六次見麵前,他和方拓一共才說了三句話,勉強算是點頭之交吧,可倒黴就倒黴在這第六次見麵上。
他閑著沒事兒到無盡海去溜達,好巧不巧就碰到方拓和一頭半蛟打架。那個時候的方拓還沒現在這麽厲害,顯然不是那半蛟的對手,最麻煩的是他好像靈力有些不繼,眼看就要被那條蛇給吞了。
別說方拓和他還算相識,便是遇到任何一個人要被野獸吃了,林諾也不可能幹看著,是以想也不想便過去幫忙。雖然林諾也不是那半蛟的對手,但好在他身家豐厚,寶貝眾多。先用法寶將半蛟暫時困住,然後塞給方拓一張小挪移符讓他走人,自己也掏了一張出來準備逃之夭夭。
按說他的計劃是萬無一失的,可惜遇上了兩個變數,一是在實戰上天賦滿點的男主居然在關鍵時候發起呆來了,以至於發動小挪移符的時間遲了片刻,二是不知道咱們的男主大人對人家做了什麽,那半蛟對他情深義重的很,見他就要離開,一時又被林諾的法寶困住,焦急之下竟然將頭上的銀角脫體,射向男主大人。
既沒人賞臉, 琴歌隻有自飲自酌。酒一入口, 琴歌就想罵娘,明明就是他記憶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歡的江南醇酒,怎麽就是覺得——真他媽難喝!這玩意兒也敢叫酒?
算了,勁兒不夠, 量來湊。
琴歌一壇子酒下肚, 終於把自己灌得暈暈乎乎, 最後人事不知, 有人進門將他弄上床都沒什麽反應——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陸離的夢。
在夢裏, 他高高站在雲端, 一揮袖, 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劍,山崩地裂、石破天驚,縱橫馳騁,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來, 依舊是手無縛雞之力的無用書生。
簡單梳洗後出來,韓樸和餘生正在院子裏過招, 琴歌看了一陣, 覺得有趣, 隨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 叫道:“韓樸!”
韓樸回頭:“怎麽?”
琴歌笑道:“看劍。”
一“劍”刺了過來。
韓樸翻了個白眼,“別鬧”兩個字還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縮,似要抽身後退,又似要提刀來擋,最後卻隻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睜睜看著軟軟的柳條兒頓在他額前。
看著韓樸發散的瞳孔、額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緩緩收“劍”,微微一笑,道:“如何?”
韓樸覺得自己的心髒這會兒才重新開始跳動,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陣,艱難的吞了口唾沫:“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點頭,隻見韓樸發出“啊啊啊啊啊”一連聲怪叫衝了出去。
琴歌大笑。
餘生茫然道:“他這是怎麽了?”
琴歌笑道:“他大約是覺得自己這輩子白活了……”
話音未落,門外傳來韓樸的怪叫聲:“老子這二十年都他媽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爺,沒這麽欺負人的……”
餘生將自己的兵刃——兩柄短劍收了起來,道:“我去吩咐她們擺飯。”
琴歌點頭,目光微凝:他並未刻意掩飾與韓樸之間的相識,反正他在南楚時交遊廣闊,也認識一些武藝高強的豪俠,有朋友擔心他的處境前來幫忙,也說的過去——以韓樸的身手,若是真的誤打誤撞賣身到他身邊倒惹人起疑了。
讓他詫異的卻是餘生的反應,餘生除非是瞎的,否則早該看出端倪,但他卻無動於衷——並不是掩飾的太好看不出來,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這些。
這個暗衛,單純的有點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劍”刺出,這一次卻無論如何都找不到剛才玩笑時隨手一刺的感覺,又一連試了幾次,卻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從未想過要一步登天,聳聳肩扔了柳條去用早飯。
因為韓樸跑了個無影無蹤,早飯就隻能琴歌和餘生兩個人用,等韓樸回來的時候,琴歌已經練了一輪劍回來,正和餘生兩個在做木工。
“你要的劍!”韓樸大大咧咧將一柄連鞘的長劍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讓我做的事兒,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說的是茶館的事兒,嗯了一聲,目光落在麵前的長劍上,額角青筋開始跳動。
韓樸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點的劍嗎?我保證,這是全秦都最重的劍了!”
琴歌也相信,這的確是秦都最重的“劍”: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劍柄還差點到了他胸口,將近兩掌寬的劍身跟個門板兒似得,雖劍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長寬,絕對薄不到哪兒去,這樣一柄劍,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將它從地上拔了起來才拔劍出鞘——他個頭不夠,直接拔劍有點難度。然後琴歌發現,以他的力氣,把它提起來不難,但想握著劍柄將它平舉起來……還差得遠。
“你故意的?”琴歌一邊把玩,一邊漫不經心道。
這絕對是報複!不就用柳條嚇了他一下嗎?這心眼兒小的!
韓樸堅決不認:“不是你要重劍的嗎?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會信他才怪了,低頭研究自己新得的寶劍,除了樣子奇葩一點,劍絕對是好劍,材質和煉製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還聞到一股濃厚的血腥味兒……這柄劍,是見過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殺人如麻。
再聯想韓樸口中的“弄”字,問道:“這是何人的佩劍?”
韓樸嘿嘿的笑,餘生答道:“是齊將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齊有名的先鋒官,身高八尺、力大無窮,每次攻城掠寨皆衝在第一,殺人無算,在與齊接壤的各國,他的名字有止小兒夜啼的神效。
“王猛來秦都了?”
韓樸冷哼道:“不僅來了,還囂張的很。前些日子在長街縱馬,傷人無數,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後,雖不再縱馬,卻還是那麽囂張。那日隨手掀了人的攤子,攤主壯著膽子向他索賠,差點被他一拳打死,前來勸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兩顆大牙……我親眼看見的便不止這兩回,聽說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幾個,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婦人都不敢出門呢!”
“今兒出門,正好看見他拿了人一大屜包子,吃著就走,連籠屜都不還……我橫看豎看他不順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劍,我就順手將他的劍弄來了。”
琴歌雙手握劍,勉強挽了個難看的劍花,問道:“偷的,還是搶的?”
“額,”韓樸撓撓頭,道:“算是……半偷半搶吧?”
餘生抬頭問道:“什麽叫半偷半搶?”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東西動作不利索被人發現,隻能拿了東西拔腿就跑唄!”
“胡說!”韓樸怒道:“我有那麽沒出息嗎?我和他過了幾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將劍戳在地上,道:“拿去還給他。”
韓樸不滿道:“你就算不喜歡,也不用還給他吧?為了搶這玩意兒,我被他差點把骨頭打斷了。”
琴歌道:“就是喜歡,才要你還給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來——我將來上了戰場,難道要用偷來的兵刃嗎?”
“就你還上……”想起早上那一劍,韓樸話說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來都是管殺不管埋的,讓他去還東西,沒門!
琴歌也不勉強,道:“餘生,你把劍送去衙門,就說是路上撿的——讓他們幫忙張榜尋找失主。”
餘生還未答話,韓樸已經笑開了,道:“這個我喜歡!榜一張,那王猛豈不是顏麵掃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訴官府,你就是那偷兒嗎?”
“我……”被降格成偷兒的韓樸氣的話都說不出來,偏餘生就在一旁,他連辯駁一下自己不是偷兒是刺客都不能。
餘生拿了劍離開。
琴歌繼續削木頭,韓樸接過餘生留下的活兒。
琴歌邊幹活邊道:“大韓是秦國滅的,為什麽你看起來更不喜歡齊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動手,隻是這個時代的技藝向來是靠言傳身教的,他繪出圖紙讓木工去做,他們卻隻能看個似懂非懂。琴歌有將形狀和尺寸講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經做出來了——橫豎他隻需要做一套,而且據餘生所言,這樣也可以鍛煉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麽好東西,”韓樸道:“不過相對起來的話——譬如你租著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歡房東被滅了換一個房東繼續交租子,還是喜歡時不時來一夥人,搶你的糧食、睡你的女人、燒你的房子,甚至將你抓去做奴隸?”
琴歌默然不語。
韓樸歎了口氣,道:“雖然秦兵過境的時候,也是無惡不作,但他們終究是衝著軍隊、衝著土地城池來的,可是齊人,他們的目的大多就是為了燒殺擄掠……咱們這樣的平民百姓,當然更恨他們,不過你們這些達官貴人就不一樣了。”大齊是草原部落,遊牧而居,他們不擅耕種,也不擅守城,物資匱乏的時候,就會到中原各部來擄掠,等對方的大軍一來,又退的幹幹淨淨。
琴歌沉默片刻後,問道:“戰爭……到底是什麽樣子?”
韓樸道:“你沒見過?”
“嗯,”琴歌道:“自我記事起,大楚就沒有過大型的戰爭了,聽說當初秦國滅韓時,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馳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誘一番,說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棄韓攻楚……國主懼了,果然沒有派一兵一卒。後來助韓的魏國果然被滅,國主逢人便說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滅國……”
最後一句話不無諷刺,因為稍有見識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淺,不肯派兵聯手抗秦,南楚何至於落到如今這樣危如累卵的境地。
韓樸拍拍他的肩膀,歎道:“其實我也沒見過戰爭是什麽模樣。那時候我跟著師傅在山裏練功,等我們得到消息出來的時候,戰爭都已經結束了……隻見到了戰爭後的斷壁殘垣和滿地屍骸。”
而後便是長久的沉默,韓樸削了一陣木頭有些不耐煩了,問道:“這是做什麽玩意兒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隱隱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實力、創出劍法的法子,但每天喝這麽淡這麽難喝的酒,對於好酒如命的琴歌來說,真的是很要命。
韓樸身為刺客,不怎麽碰酒,聞言更是沒興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館,他們掌櫃的說,你要的雅間隨時都有,而且他們還剛剛從南方進了一批新茶,讓你得空的時候去嚐嚐呢!那意思約莫是讓你早些去,幹脆咱們趁餘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邊發生了什麽事?這才過去區區兩個月,南楚能有什麽事發生?
於是讓下麵的人套了輛車,直奔南安茶館。其實南安茶館,並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勢力,而是他的家族,確切的說,是他爹幾年前開在大秦的數個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馬車卻越走越慢,最後索性停了下來,隔一陣才走兩步。韓樸早不耐煩,跳下馬車說去打探,一轉眼就又溜了回來,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麵,扛著他的那把大劍遛彎呢!他個頭大,劍又長,就那麽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誰的馬車都過不去!哈,哈哈!好幾個大秦的官兒被堵在他後麵,屁都不敢放一個哈哈!”
琴歌看著他幸災樂禍的模樣,簡直氣樂了:“你是不是忘了,我們也被堵住了,你要不去放個……那什麽?”
“額……”韓樸訕訕道:“你要讓我殺他的話,倒不算太難,可你讓我揍他一頓——他皮粗肉厚又力大無窮,加上那柄劍……也不是打不過,就是劃不來。要怪就怪餘生那小子,這麽快就讓他把劍弄了回去。”
琴歌懶得理他,眯著眼靠在車廂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煩了。”
悶雷般的低響仿佛從地底深處傳來,大地就像遇見什麽可怕的東西一樣,劇烈的顫抖著,黑色的山石從山頭一路滾下來,落入黑色的湖水中。
湖水也並不寧靜,正激烈的翻湧激蕩著,仿佛湖中有一條看不見的大魚,正玩命的撲騰。
許久之後,山平水靜,又過了片刻,一隻素白的手毫無預兆的從湖水中伸了出來,吃力的扒住湖邊一塊黑色的石頭,又過了好一陣,這隻手才將自己的整個身子,從湖水中拖了上來。
林諾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現在有多狼狽,一身玄色的長袍已經撕成了布條,身上、臉上到處布滿了細碎的血痕,散亂的頭發被水糊在臉上背上,一出水又凍成了冰渣子,看著越發的可笑。
林諾又爬了兩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動,身上的水漬凝成的薄冰便發出碎玉般的輕響,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懶得再費靈力捏什麽避水訣,就隨它去了。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黴催的係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發布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係統纏上,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卻沒想到這破係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相比起來,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遇上什麽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諾生性倔強,不僅不曾妥協,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麽多任務什麽獎勵都沒要過,隻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隻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係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發布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係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麽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麽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裏卻歎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麽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著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著辦的。好容易聯係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著,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麽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裏,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著做農活,下了課也幫著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 ,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發,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著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著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著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雇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麽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麽樣,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喂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著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麽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隻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曆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裏,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癢癢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裏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裏,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隻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惡心他,才拖著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著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嗬嗬,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準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麽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麵的次數也不超過十次,每次說話不超過四句……
至於最後的效果,真他娘的……嗬嗬。
修真的世界,實力差距很大,便如他們殺凡人如碾死一隻螞蟻一般,林諾殺他們,也不過動動手指的事兒。
林諾看著周圍一張張熟悉的臉上那陌生又惶惑的眼神,上前將狗兒交給他爹,道:“回頭將屍體收斂了,東西收著,若有人來問,給他們就是。”
狗兒爹諾諾應了,又期期艾艾:“那個……他們……”
林諾知道他在說什麽,道:“我會處理幹淨。”
他的目光落在虎子身上,有些黯然:便是殺了這些人又怎麽樣?失去親人的疼痛也不會有絲毫減弱,他尚且如此,何況其父母兄弟?
可惜他不會起死回生之術,也沒有佛家超度轉生的本事,在這裏徒留傷感,遂一轉身,在眾人麵前消失不見。
到了無人處,林諾掐動法決,一道玉劍的虛影出現在空氣中,漸漸由虛化實,而後又一化十,十化百,向四麵八方飛射而去。
這東西名為劍書,名字挺高大上,其實功能比林諾前世用的手機差多了,林諾方才用的功能,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無指定對象群發短信,離此地較近有一定修為的修真者都能收到。
若不出他所料,這玩意兒一出,那些人所在的門派,會在第一時間被收拾幹淨,這也是他答應狗兒爹的事。
兩千年前,天道盟召集天下道門,在天道鏡前發下誓願,定下仙凡之規,但凡無故殺戮凡人者,天下共誅之。此願一發,天下靈氣都乖順了兩分,天劫也變得溫和了許多。主導此事的幾位化神期大能更是功德加身,原本九死一生的生死大劫也不過輕輕劈了幾道天雷便過了。
至此之後,天下修者的入門之誓上,都加了不得妄殺凡人一項,偶爾有幾個漏網之魚,卻往往是被人故意豢養的。
隻因自天下道門向天道立誓,得天道認可後,護佑凡人、誅殺這些妄殺凡人者,便會有功德加身,這玩意兒在渡劫之時,比任何天才地寶都要管用,是以往往什麽地方出現一個破戒的修者,便會被人爭相捕殺。
野怪供不應求之下,便有人開始家養,找一處窮鄉僻壤之地,扶持一個小門派,瞞過此條戒律,雖怕沾因果不敢直接讓他們去濫殺無辜,卻可有意無意縱的他們不可一世,等到有需要的時候,便斬殺了供渡劫之用。
先前林諾一聽他們整個門派都是這般風氣,便知道定然是被人豢養的,他這會兒發了劍書出去,豢養他們的仙門定會立刻將他們收割——否則等外麵的人來搶人頭,他們就血本無歸了。
可憐這些家夥們自以為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卻不過是養在圈裏等著過年宰殺的家畜罷了。
“可惜這地方又不能呆了。”林諾歎了口氣,太遠的路他懶得用腳走,從空間法器裏取了一張小挪移符來,這東西可帶著他定向傳送五百裏,他對著星星辨別了下方向:“就這邊罷!”
一陣眩暈之後,林諾落在一道山崖下麵,潭水清幽、鳥語花香,景色竟相當不錯,隻是他受傷之後,靈覺被限,並不能感知到附近有沒有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什麽地方。
他方才明裏取得是小挪移符,暗地裏用的卻是大乾坤符,兩者剛啟動時有幾分相像,等能發現不同的時候,想阻攔也來不及了。這一手也算是他的專利,旁人想到也用不起——大乾坤符忒貴。
當然貴也有貴的好處,雖然大乾坤符不能預設方向位置,距離也是隨機的,但它不受環境限製,而且哪怕再近,也比小挪移符要遠的多。
林諾靠著山崖坐下來:希望跑的夠遠,這可是他最後一張大乾坤符了。
更希望,他是想多了。
他心中有些不安,方才在虎兒家時,他分明感覺到周圍氣息有些動蕩,應該是有高手隱藏——若不是巧合,便隻可能是衝著他來的了。如是後者,他隻希望這一張大乾坤符能甩脫了那人,如今他的本事,也就能欺負欺負小輩,真來什麽高手,連跑都跑的不夠快。
今天發生的事有點多,林諾抬頭看著漫天的繁星,輕輕歎氣:還剩下最後兩個月,怎麽就不能讓他消消停停的過呢?
下一瞬,林諾臉色驟變,悶哼一聲,掙紮著站起來卻一個踉蹌撞到麵前的青石:“火兒!火兒!”
聲音中竟帶了幾分甜膩惑人的味道。
林諾咬牙不再吭氣,衝進水潭,下一瞬,火兒從他眉心躍出,潭水瞬間變得冰涼刺骨,卻依然無法抵禦仿佛來自於靈魂的陣陣情1潮,身體不可言說的部位傳來無法忍受的麻癢和空虛,每一寸肌膚都在瘋狂的叫囂著,渴望著被溫暖、被摩挲、被擠壓……
要……要……想要……
“呃!”林諾悶哼一聲,狠狠撞向山崖,山石伴著水花一起墜落,砸在他的身上,帶給他的除了疼痛,卻還有酥麻,讓他再一次渾身顫栗,難以忍受的撞向山崖……
不知道過了多久,林諾精疲力盡的上岸,踉蹌的走了兩步之後跌倒,跪伏在地上喘了許久,才慢慢坐下,聲音低低的恍如自語:“方拓?”
一個低沉的聲音答道:“是。”
於是林諾不再說話。
他是被係統換著花樣折騰慣了,又太相信這個人的信譽,所以一有什麽不對勁便下意識算在係統頭上,卻渾然忘了,這兩次,分明就是方拓下在他身上的千絲蠱發作的症狀。
方拓蹲下來,在林諾嘴裏塞了一顆藥丸,施法將他身上的水汽驅除幹淨,又將身上的大氅取下來披在他身上,然後在一尺外坐下。
林諾偏著頭,沒去看他,更懶得說話。
男主大人如今已經威震八方,拿出來的藥自然是好的,林諾很快恢複了力氣,從空間裏取了一壇燒刀子出來,靠坐在石頭上喝。
他沒想著再跑——他最後一張大乾坤符已經用掉了,就算沒用掉,那個人既然連心魔重誓都不顧的引動千絲蠱,他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一樣會被他找出來。
林諾這輩子,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要資質有資質,卻藏在凡人堆裏幾百年,除了身受重傷外,就是不想見方拓。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幾百年,可他還是沒想明白,他和方拓之間,怎麽會變成這種樣子!男主這是間歇性發癲呢還是崩人設了?
若不算前世看的小說,他和方拓,真的一點都不熟。
他和方拓見得次數,他掰著手指頭都能數完。
第一次是退親的時候,他幾乎完全讓管家出的麵,等事情辦成了,才說了兩句場麵話,勉強算是認識了。
第二次是在一個秘境的入口打了場群架,他和方拓雖然是同一方的,可是從頭到尾林諾別說同他說話,連看都沒多看他一眼。
第三次的時候,他在潘陽湖喝酒吃螃蟹,正好遇上方拓,方拓送了一壇好酒給他,當時他雖然喝的有點多,但還是記住遠離男主的宗旨,說了“謝了”兩個字,就轉身醉醺醺的走了。
後來兩人又在修真集市上遇到過兩次,不過去那種地方,許多人都會偽裝下容貌,方拓也不例外,所以林諾就假裝不認識,同他擦肩而過。
直到第六次見麵前,他和方拓一共才說了三句話,勉強算是點頭之交吧,可倒黴就倒黴在這第六次見麵上。
他閑著沒事兒到無盡海去溜達,好巧不巧就碰到方拓和一頭半蛟打架。那個時候的方拓還沒現在這麽厲害,顯然不是那半蛟的對手,最麻煩的是他好像靈力有些不繼,眼看就要被那條蛇給吞了。
別說方拓和他還算相識,便是遇到任何一個人要被野獸吃了,林諾也不可能幹看著,是以想也不想便過去幫忙。雖然林諾也不是那半蛟的對手,但好在他身家豐厚,寶貝眾多。先用法寶將半蛟暫時困住,然後塞給方拓一張小挪移符讓他走人,自己也掏了一張出來準備逃之夭夭。
按說他的計劃是萬無一失的,可惜遇上了兩個變數,一是在實戰上天賦滿點的男主居然在關鍵時候發起呆來了,以至於發動小挪移符的時間遲了片刻,二是不知道咱們的男主大人對人家做了什麽,那半蛟對他情深義重的很,見他就要離開,一時又被林諾的法寶困住,焦急之下竟然將頭上的銀角脫體,射向男主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