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尊走神了,以至於沒有聽到楚亓又問了一句:“別告訴我,你不記得那太監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和尊的肋骨處虛虛劃過。
吳東貴死於心窩處的一刀;林秩亦然。
楚亓收起了吊兒郎當的笑容,整個人變得刀般銳利。
“吳東貴是你殺的,你不是職業殺手,所以收尾做得不好。”楚亓冷冷地道。
“於是你殺了一個流浪的乞丐,想讓人以為吳東貴也是他們中的一員。
“不過這兩起案子成了懸案,沒有人將他們聯係在一起。”
“直到另兩起去勢男屍案發生,重新勾起了人們對前兩麵案子的記憶。你想要掩蓋前兩個案子,就隻能坐實去勢男屍案是同個案犯犯下的連環殺人案。”
楚亓又倒了杯茶,一飲而盡,然後環視了下屋子,繼續道:“你就是在這裏,用你的噬魂術教會了林秩怎麽殺人吧?”
“唔……林秩是比你更不專業的殺人者,但是他的殺人現場卻煞有介事,想必,你一直悄悄跟在他身後,幫他收拾首尾,是也不是?”
楚亓的眼神咄咄逼人,直視和尊。
從結果倒推,他自信自己的推論沒錯,否則乍聽到吳東貴的名字,和尊不會是那樣表情。
然而,收拾好情緒的紅衣和尚卻顧左右而言他,雲淡風輕地道:“阿彌陀佛,越雲姬的人和屋子,我都付過帳了。楚施主若也想約會佳人,下回請早。”
噗……這和尚有點意思,竟然避而不談直接趕客!
楚亓失笑,站起身來:“走就走,楚大少從來不是死皮賴臉的人。”
他是無意中從越雲姬口中得知和尊今晚會來,這才留下來問案。既然案已問完,他也沒有繼續滯留的意思。
你要問他為何不將和尊捉拿歸案?
一來,他沒有證據;二來,他沒有人手;三來,還有更重要的事等著他。
換言之,現在就算將和尊下到大牢、甚至依律處死他都沒有任何意義;不若放他在外麵,將他當成餌,或者能順藤摸瓜,找出眼下迷局的真相。
和尊沒想到楚亓回應得這麽爽快,整了整僧袍,剛想說“送客”,楚亓轉頭問道:“應大有呢?也是你殺的嗎?”
如果他沒記錯,應大有的心口也有這麽一道致命刀傷;所不同者,是應大有死前表情詭異,像是先中了什麽迷藥。——和尊不也有迷人心神的“噬魂術”?!
和尊搖了搖頭,不再理他。
楚亓知道他在黔州就否認過一次了,此刻察言觀色,知他沒有說謊,便不再提。
隻是走了一步,突地又停下腳步,回身坐到和尊麵前。
這二貨還有完沒完了?和尊慍怒,大袖蓋住了他的雙手和他緊握的刀,如果楚亓再嘍嗦,他不介意以刀相向。
楚亓眼神灼灼,毫無殺意,他問:“你是從金國來的?”
和尊雖然沒說自己的來曆,可是他的舉手投足,都表明曾經在金國生活過很長一段時間。
和尊捏住了藏在袖中的雙刀。
楚亓非常鬆弛地重新坐下,說道:“有件事要請你幫忙。”
這人在搞什麽鬼?他的語氣急迫卻又誠懇,和尊放開袖中藏刀。
但見那鳳目薄唇的美貌男子從懷中取出一卷畫,在桌麵上鋪了開來。
“大都?”和尊不覺問出口。
楚亓薄唇微扁:“果然問對人了。”
大宋的“故京”,正是如今大金的“大都”。
和尊在金國呆過很長的時間,甚至可能是在金國長大,那麽他就有可能知道故京的過去與現在,也就是說,如果暮江吟這幅《故京圖》有什麽奇怪的地方,他應該找得出來。
楚亓不由地充滿期待:“來嘛來嘛,給我說說看,這畫得怎麽樣?”
和尊起了興趣,先是大略一看,再細細品味。
看著看著,他臉上現出又是讚歎又是不解的神情。
楚亓催促道:“說嘛說嘛,說來聽聽,到底怎麽樣?”
和尊覺得和楚亓這粗人在一起論畫簡直是對牛彈琴,但是又忍不住好奇:“這是哪位高人的手筆?”
高人?和尊這是在誇暮江吟畫得好了?楚亓頓時與有榮焉,賣了個關子道:“你先評,評完了我就告訴你。”
和尊忍住翻白眼的衝動,伸出修長的手指,指了畫上的幾處地方,道:“這裏,這裏,還有這裏,這是十年前的建築了,這位高人離開大都有段時日了?是宋人?”
楚大少喜不自勝,毫不吝惜地誇道:“小和尚厲害!”
小和尚?不論在金國還是宋國,人人都要尊稱他一聲“大師”好麽!和尊吐血,要不是想到眼前的人是楚門的候選繼承人、以後恐怕還用得著他,早就翻臉了。
強強壓下心中的惱火,和尊草草地指向一個地方:“可這幢樓,既不是從前的,也不是現在的……”
楚亓順著和尊所指看過去,但見那是雕欄玉柱的一幢高樓,倒也算得上氣勢輝煌,但在密密麻麻的故京樓宇中,便顯得很不那麽突出。若非和尊特地指出,很難會注意到。
和尊似乎是思考了一下,又道:“這裏原來是雁塔寺,佛門之地想要遷走並不容易,這樓應該也不是半年就能建成的……”
“啊!”
不等他說完,楚亓突然大叫一聲抓起那幢圖,湊到眼前細看,就像是要把眼珠子都貼到圖上去似的。
這二貨又怎麽了?
楚亓卻已嚷嚷著叫人:“越雲姬,你快進來,把你這最亮的燈都給我點起來!”
越雲姬應聲而至。她什麽也沒問,靜靜地挑了挑燈芯,燭火陡然一亮,屋內三人的影子搖曳著,透出幾分詭異。
越雲姬挑亮燈火之後正要退出,楚亓卻抓住她的手:“別走,你過來,幫我看看這是誰!”
他的手,在發抖!
越雲姬心中一顫,側頭看楚亓,那是她從未見過的楚亓,驚慌、擔憂,心碎,就像是溺水的人想要抓住救命的稻草。
她反握住他的手,讓它們穩定下來,溫柔地說:“我在。”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和尊的肋骨處虛虛劃過。
吳東貴死於心窩處的一刀;林秩亦然。
楚亓收起了吊兒郎當的笑容,整個人變得刀般銳利。
“吳東貴是你殺的,你不是職業殺手,所以收尾做得不好。”楚亓冷冷地道。
“於是你殺了一個流浪的乞丐,想讓人以為吳東貴也是他們中的一員。
“不過這兩起案子成了懸案,沒有人將他們聯係在一起。”
“直到另兩起去勢男屍案發生,重新勾起了人們對前兩麵案子的記憶。你想要掩蓋前兩個案子,就隻能坐實去勢男屍案是同個案犯犯下的連環殺人案。”
楚亓又倒了杯茶,一飲而盡,然後環視了下屋子,繼續道:“你就是在這裏,用你的噬魂術教會了林秩怎麽殺人吧?”
“唔……林秩是比你更不專業的殺人者,但是他的殺人現場卻煞有介事,想必,你一直悄悄跟在他身後,幫他收拾首尾,是也不是?”
楚亓的眼神咄咄逼人,直視和尊。
從結果倒推,他自信自己的推論沒錯,否則乍聽到吳東貴的名字,和尊不會是那樣表情。
然而,收拾好情緒的紅衣和尚卻顧左右而言他,雲淡風輕地道:“阿彌陀佛,越雲姬的人和屋子,我都付過帳了。楚施主若也想約會佳人,下回請早。”
噗……這和尚有點意思,竟然避而不談直接趕客!
楚亓失笑,站起身來:“走就走,楚大少從來不是死皮賴臉的人。”
他是無意中從越雲姬口中得知和尊今晚會來,這才留下來問案。既然案已問完,他也沒有繼續滯留的意思。
你要問他為何不將和尊捉拿歸案?
一來,他沒有證據;二來,他沒有人手;三來,還有更重要的事等著他。
換言之,現在就算將和尊下到大牢、甚至依律處死他都沒有任何意義;不若放他在外麵,將他當成餌,或者能順藤摸瓜,找出眼下迷局的真相。
和尊沒想到楚亓回應得這麽爽快,整了整僧袍,剛想說“送客”,楚亓轉頭問道:“應大有呢?也是你殺的嗎?”
如果他沒記錯,應大有的心口也有這麽一道致命刀傷;所不同者,是應大有死前表情詭異,像是先中了什麽迷藥。——和尊不也有迷人心神的“噬魂術”?!
和尊搖了搖頭,不再理他。
楚亓知道他在黔州就否認過一次了,此刻察言觀色,知他沒有說謊,便不再提。
隻是走了一步,突地又停下腳步,回身坐到和尊麵前。
這二貨還有完沒完了?和尊慍怒,大袖蓋住了他的雙手和他緊握的刀,如果楚亓再嘍嗦,他不介意以刀相向。
楚亓眼神灼灼,毫無殺意,他問:“你是從金國來的?”
和尊雖然沒說自己的來曆,可是他的舉手投足,都表明曾經在金國生活過很長一段時間。
和尊捏住了藏在袖中的雙刀。
楚亓非常鬆弛地重新坐下,說道:“有件事要請你幫忙。”
這人在搞什麽鬼?他的語氣急迫卻又誠懇,和尊放開袖中藏刀。
但見那鳳目薄唇的美貌男子從懷中取出一卷畫,在桌麵上鋪了開來。
“大都?”和尊不覺問出口。
楚亓薄唇微扁:“果然問對人了。”
大宋的“故京”,正是如今大金的“大都”。
和尊在金國呆過很長的時間,甚至可能是在金國長大,那麽他就有可能知道故京的過去與現在,也就是說,如果暮江吟這幅《故京圖》有什麽奇怪的地方,他應該找得出來。
楚亓不由地充滿期待:“來嘛來嘛,給我說說看,這畫得怎麽樣?”
和尊起了興趣,先是大略一看,再細細品味。
看著看著,他臉上現出又是讚歎又是不解的神情。
楚亓催促道:“說嘛說嘛,說來聽聽,到底怎麽樣?”
和尊覺得和楚亓這粗人在一起論畫簡直是對牛彈琴,但是又忍不住好奇:“這是哪位高人的手筆?”
高人?和尊這是在誇暮江吟畫得好了?楚亓頓時與有榮焉,賣了個關子道:“你先評,評完了我就告訴你。”
和尊忍住翻白眼的衝動,伸出修長的手指,指了畫上的幾處地方,道:“這裏,這裏,還有這裏,這是十年前的建築了,這位高人離開大都有段時日了?是宋人?”
楚大少喜不自勝,毫不吝惜地誇道:“小和尚厲害!”
小和尚?不論在金國還是宋國,人人都要尊稱他一聲“大師”好麽!和尊吐血,要不是想到眼前的人是楚門的候選繼承人、以後恐怕還用得著他,早就翻臉了。
強強壓下心中的惱火,和尊草草地指向一個地方:“可這幢樓,既不是從前的,也不是現在的……”
楚亓順著和尊所指看過去,但見那是雕欄玉柱的一幢高樓,倒也算得上氣勢輝煌,但在密密麻麻的故京樓宇中,便顯得很不那麽突出。若非和尊特地指出,很難會注意到。
和尊似乎是思考了一下,又道:“這裏原來是雁塔寺,佛門之地想要遷走並不容易,這樓應該也不是半年就能建成的……”
“啊!”
不等他說完,楚亓突然大叫一聲抓起那幢圖,湊到眼前細看,就像是要把眼珠子都貼到圖上去似的。
這二貨又怎麽了?
楚亓卻已嚷嚷著叫人:“越雲姬,你快進來,把你這最亮的燈都給我點起來!”
越雲姬應聲而至。她什麽也沒問,靜靜地挑了挑燈芯,燭火陡然一亮,屋內三人的影子搖曳著,透出幾分詭異。
越雲姬挑亮燈火之後正要退出,楚亓卻抓住她的手:“別走,你過來,幫我看看這是誰!”
他的手,在發抖!
越雲姬心中一顫,側頭看楚亓,那是她從未見過的楚亓,驚慌、擔憂,心碎,就像是溺水的人想要抓住救命的稻草。
她反握住他的手,讓它們穩定下來,溫柔地說:“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