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衣怒馬,肆意張揚。


    羨慕過後,逸臣失落的垂下眼眸,看著自己細白的手腕,遺憾自己不能打馬,跟隨在女公子的身邊。雖然他已經被先生,從泥潭裏拉了出來,但是卻怎樣,都改變不了自己身上的痕跡。


    像他這樣的存在,自小就是特意培養出來,所用所食無一不是最精細的東西。養到了好幾歲,他的肌膚比嬰孩還要細嫩。而且直到現在,他穿粗布而製的衣物,還會被磨的紅腫刺痛。


    遇到先生時,他已經七八歲的年紀,但是卻連路都走不穩。更是沒有吃過任何粗糧,隻以各種奶製品為口糧。


    身為男孩,他明明比女公子年長三歲有餘,自己卻隻比她高一點點,看起來像是同齡的孩子。替先生打理書冊時,常常幾本書籍就讓他拿不動,讓先生不住的搖頭歎氣。


    他活著,真的有用嗎?待在女公子的身邊,他能為她做什麽嗎?


    突然腿邊一動,逸臣頭一低,就看到黑團子窩在他腿邊扒拉他的衣擺,做出撕咬狀。


    他很敏銳嗎?


    先生似乎也說過這樣的話,那麽他的這份敏銳,能不能幫上女公子的忙呢?


    逸臣的手輕輕攥成了拳頭,同時心中有也了一個決定。


    賽馬引起的動靜,隊伍前的越秉言,自然是知道了。問清後哈哈一笑,一點也有生氣,覺得女兒在路上鬧出這麽大的動靜不好。


    反而道:“讓人看著,誰若是得了頭名,那本王也賞他!”


    這次出行,還擅射的秦兆。


    越秉言側臉問道:“你幼弟的事,還沒有下落嗎?”


    秦兆看起來並不健壯,甚至可以說是瘦,但是絕對不會有人小看他。因為雖然看著不出奇,他卻天生力大。一般誇人箭術好,都讚對方百米穿楊。但是這麽久來,他們可隻見過這麽一個能百米穿楊的。


    提到幼弟,秦兆神色一暗,搖著頭道:“多謝主上關心,當初走散時,小勻已經六歲,記了事的。”


    “隻要找的話,早晚有一天能找到他的。”


    越秉言輕輕歎氣,但也肯定的道:“當然,你一定會找到他的。看,我的女兒剛出生那會,就我和走散了。”


    “但如今九年後,她也依然回到了我的身邊。”


    見提到女公子,主上就露那樣老懷欣慰的神色,秦兆便也順著話,點頭讚道:“女公子一身靈氣,不似凡胎,主上真是好福氣。”


    這話越秉言聽的真高興,因為秦兆這人平時少言,從不說恭維的話。現在他這樣誇女兒,可見是真心這樣想的。


    “哈哈哈,我兒慕言長的像她母親,那股子靈氣,都是從她母親那兒得來的。”說完後,就看向了秦兆。


    秦兆:......


    沉默了一瞬後,在越秉言期待的目光下,他隻好道:“女公子同主上,也是有幾分像的,那份大氣從容,讓人一看便知是父女。”


    越秉言滿足的笑了。


    秦兆歎氣,看在他是主上的份上,就多說幾句他喜歡聽的話吧。何況他說的這些,也不慘一絲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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