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幾天大的小幼犬,不過才睜開眼睛,就要為了吃食與同胞的兄弟爭鬥。新生的它們,可不知道什麽血緣親情,饑餓和生存下去的渴望,讓幼犬們學會了殘忍。
當然,這時候的幼犬太小了,不能關太久。不然結果,隻會是全都死完。養犬的人,為的是能培養出,能夠和草原狼對峙的獒犬,可不是為了虐待狗。
所以,幼犬們在關上七天後,就會被放出來,正常的喂養。但是休養三天後,又會被重新關起來。
幼犬們,在成長起的這段時間內,都會是這樣渡過的。而最後,能成為一隻獒犬,則是前所未有的被關很長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內,不會提供任何食物。
被關在一起敗犬的血肉,便是勝利者最好的獎勵。最後活下來的那隻,便是一隻獒犬。
會得到黑團子也是意外,有人前外塞外,欲重金求一隻獒犬。
但是獒犬難得,這麽不近人情的方法,不是每一次都有收獲,大多數是死的一個不剩,要重新來過。
牧民花費了大量心血,好不容易養出一隻獒犬,是為了對付草原上常見的狼。這事關身家性命的事,那是再多銀錢,也不會賣一隻獒犬出去。
最後被纏的沒辦法,買犬的人也見事情難以談妥,為了向主人交差,便想買下一隻獒犬的幼崽。
至於獒犬的幼崽,並不能被稱做獒犬的事,他根本不在意。獒犬生下的幼犬,怎麽就不能算獒犬了?
大概獒犬的後代,確實有著別的狗沒有的韌性。不過才出生的小狗,就這樣被帶著離開,一路奔波竟然沒有死。
最後幾經周轉,這隻獒犬的後代,便被當做獒犬,做為一份還算特殊的禮物,送給了隴越王。
現在則落入了女公子的手裏,成了一隻黑團子。
越慕言看著黑團子,吧嗒吧嗒的舔著羊奶喝,一點也不嬌氣的樣子,心想獒犬什麽的就算了吧。她也不指望這隻狗子,能幫她對付狼,不會咬她的鞋子就成了。
要求可以說是很低了。
原因的話,就是印象裏,前世的自己家好像養過狗。
什麽狗不記得,但現在她都還記得那時的想法。
養狗,費鞋。
看著看著,越慕言又忍不住伸手,想去摸下狗頭。
但是這一次,黑團子就像是變了一隻狗,渾身的毛炸起,露出並不尖利的獠牙,朝她低低的咆哮著。
大概,大概是咆哮吧。
其實在越慕言聽來,還是嗚嗚的聲音,但是它那個氣勢,用咆哮來形容,也算是貼切。
嘖,還挺護食啊。
逸臣則一下緊張了起來,開口道:“女公子小心!”
啊?小心什麽?
越慕言茫然的看向逸臣,難道是讓她小心這黑團子?
逸臣也愣了,轉頭看了眼又在吧嗒吧嗒**的黑團子,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這麽蠢。不過剛剛黑團子的那個反應,讓他後背一涼,好像下一刻,就會衝向女公子似的。
“是逸臣想多了。”他脹紅著臉,有些局促的道。
在越慕言看來,逸臣也是需要人照顧的性格,見他局促難安,沉吟了會,驚奇的看著他,開口道:“逸臣好厲害,竟然能這樣敏銳的感覺到,黑團子剛剛的舉動。”
“如果剛剛我不停下,堅持要摸黑團子的話,搞不好已經被黑團子咬了一口了。”至於那小奶牙,根本造不成傷害,就不用多說了。
逸臣正在懊惱自己,聞言不由瞠大了眼。他不敢相信,自己剛剛那愚蠢的舉動,在女公子看來,竟然很厲害嗎?
他很敏銳?
“女公子說逸臣很敏銳,那逸臣就會很敏銳。”一時間,逸臣那雙瞳色略淡的眼眸,像是盛滿了星光。
越慕言頓時被迷的七葷八素的,她能理解魏皇室的那個武安帝,為什麽會沉迷美色了。
她不敢高估自己,因為她要是個帝王,也就是個‘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的昏君。
上什麽朝啊,高床軟枕,美人在懷,好好當一條鹹魚不好嗎?
但等越慕言在幻想裏回過神,就見逸臣皺著眉,看著黑團子,又轉頭看下她,一臉的欲言又止。
嗯?這是有話要說?
說說說,小哥哥你想要什麽,我都買給你!
大概是察覺到了她鼓勵的眼神,逸臣終於開口道:“女公子,這黑團子看著無害,但終究是以凶悍為名的獒犬。為了女公子的安全著想,以後在徹底將它馴服前,女公子還是不要太親近黑團子的好。”
看了看黑團子,比裝奶的盆子也大不了的小小身體,越慕言很想說一句,它還是個孩子,不要把它當成猛獸來看待啊。
但是看著逸臣認真的表情,這話她有些說不出來。
這是道選擇題啊,小哥哥和狗子隻能二選一。
於是,越慕言瞥了眼,還在吧嗒吧嗒的狗子,隻猶豫了一瞬間,便立刻道:“你說的有道理。”
逸臣開懷一笑,眼中有著被肯定的開心,保證道:“女公子放心,等養熟了以後,你想怎麽摸黑團子都可以。眼下還是暫時,由我來照顧它,讓教的它懂事以後,女公子再和它玩。”
“嗯嗯,交給你,我自然是放心的。”越慕言戀戀不舍的看了眼黑團子,心想等養熟了後,這一身奶膘也就沒有了吧。
想起那軟呼呼的手感,她本著良心多說了一句:“其實吧,黑團子那樣小,牙和爪子都傷不了人的......”
但在逸臣不認同的表情下,她也慢慢沒了聲音。
“黑團子雖然是奶牙,爪子也還嫩,但是也會抓咬破肌膚的。”逸臣神色嚴肅的道:“我曾在先生那裏,看過一本鄉野小記,說是有一村民,突然有一天,便發了狂咬人傷人。”
“一名路過的赤腳大夫,竟然說是得了瘋狗病,原因是被狗咬了,才會發這樣的病。那村民的妻子說這是胡說,她的當家最近根本沒有被狗咬過,身上連個破皮都沒有。”
“但那赤腳大夫堅持是瘋狗病,最近沒有被狗咬過,不代表以前沒有被咬過。”
當然,這時候的幼犬太小了,不能關太久。不然結果,隻會是全都死完。養犬的人,為的是能培養出,能夠和草原狼對峙的獒犬,可不是為了虐待狗。
所以,幼犬們在關上七天後,就會被放出來,正常的喂養。但是休養三天後,又會被重新關起來。
幼犬們,在成長起的這段時間內,都會是這樣渡過的。而最後,能成為一隻獒犬,則是前所未有的被關很長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內,不會提供任何食物。
被關在一起敗犬的血肉,便是勝利者最好的獎勵。最後活下來的那隻,便是一隻獒犬。
會得到黑團子也是意外,有人前外塞外,欲重金求一隻獒犬。
但是獒犬難得,這麽不近人情的方法,不是每一次都有收獲,大多數是死的一個不剩,要重新來過。
牧民花費了大量心血,好不容易養出一隻獒犬,是為了對付草原上常見的狼。這事關身家性命的事,那是再多銀錢,也不會賣一隻獒犬出去。
最後被纏的沒辦法,買犬的人也見事情難以談妥,為了向主人交差,便想買下一隻獒犬的幼崽。
至於獒犬的幼崽,並不能被稱做獒犬的事,他根本不在意。獒犬生下的幼犬,怎麽就不能算獒犬了?
大概獒犬的後代,確實有著別的狗沒有的韌性。不過才出生的小狗,就這樣被帶著離開,一路奔波竟然沒有死。
最後幾經周轉,這隻獒犬的後代,便被當做獒犬,做為一份還算特殊的禮物,送給了隴越王。
現在則落入了女公子的手裏,成了一隻黑團子。
越慕言看著黑團子,吧嗒吧嗒的舔著羊奶喝,一點也不嬌氣的樣子,心想獒犬什麽的就算了吧。她也不指望這隻狗子,能幫她對付狼,不會咬她的鞋子就成了。
要求可以說是很低了。
原因的話,就是印象裏,前世的自己家好像養過狗。
什麽狗不記得,但現在她都還記得那時的想法。
養狗,費鞋。
看著看著,越慕言又忍不住伸手,想去摸下狗頭。
但是這一次,黑團子就像是變了一隻狗,渾身的毛炸起,露出並不尖利的獠牙,朝她低低的咆哮著。
大概,大概是咆哮吧。
其實在越慕言聽來,還是嗚嗚的聲音,但是它那個氣勢,用咆哮來形容,也算是貼切。
嘖,還挺護食啊。
逸臣則一下緊張了起來,開口道:“女公子小心!”
啊?小心什麽?
越慕言茫然的看向逸臣,難道是讓她小心這黑團子?
逸臣也愣了,轉頭看了眼又在吧嗒吧嗒**的黑團子,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這麽蠢。不過剛剛黑團子的那個反應,讓他後背一涼,好像下一刻,就會衝向女公子似的。
“是逸臣想多了。”他脹紅著臉,有些局促的道。
在越慕言看來,逸臣也是需要人照顧的性格,見他局促難安,沉吟了會,驚奇的看著他,開口道:“逸臣好厲害,竟然能這樣敏銳的感覺到,黑團子剛剛的舉動。”
“如果剛剛我不停下,堅持要摸黑團子的話,搞不好已經被黑團子咬了一口了。”至於那小奶牙,根本造不成傷害,就不用多說了。
逸臣正在懊惱自己,聞言不由瞠大了眼。他不敢相信,自己剛剛那愚蠢的舉動,在女公子看來,竟然很厲害嗎?
他很敏銳?
“女公子說逸臣很敏銳,那逸臣就會很敏銳。”一時間,逸臣那雙瞳色略淡的眼眸,像是盛滿了星光。
越慕言頓時被迷的七葷八素的,她能理解魏皇室的那個武安帝,為什麽會沉迷美色了。
她不敢高估自己,因為她要是個帝王,也就是個‘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的昏君。
上什麽朝啊,高床軟枕,美人在懷,好好當一條鹹魚不好嗎?
但等越慕言在幻想裏回過神,就見逸臣皺著眉,看著黑團子,又轉頭看下她,一臉的欲言又止。
嗯?這是有話要說?
說說說,小哥哥你想要什麽,我都買給你!
大概是察覺到了她鼓勵的眼神,逸臣終於開口道:“女公子,這黑團子看著無害,但終究是以凶悍為名的獒犬。為了女公子的安全著想,以後在徹底將它馴服前,女公子還是不要太親近黑團子的好。”
看了看黑團子,比裝奶的盆子也大不了的小小身體,越慕言很想說一句,它還是個孩子,不要把它當成猛獸來看待啊。
但是看著逸臣認真的表情,這話她有些說不出來。
這是道選擇題啊,小哥哥和狗子隻能二選一。
於是,越慕言瞥了眼,還在吧嗒吧嗒的狗子,隻猶豫了一瞬間,便立刻道:“你說的有道理。”
逸臣開懷一笑,眼中有著被肯定的開心,保證道:“女公子放心,等養熟了以後,你想怎麽摸黑團子都可以。眼下還是暫時,由我來照顧它,讓教的它懂事以後,女公子再和它玩。”
“嗯嗯,交給你,我自然是放心的。”越慕言戀戀不舍的看了眼黑團子,心想等養熟了後,這一身奶膘也就沒有了吧。
想起那軟呼呼的手感,她本著良心多說了一句:“其實吧,黑團子那樣小,牙和爪子都傷不了人的......”
但在逸臣不認同的表情下,她也慢慢沒了聲音。
“黑團子雖然是奶牙,爪子也還嫩,但是也會抓咬破肌膚的。”逸臣神色嚴肅的道:“我曾在先生那裏,看過一本鄉野小記,說是有一村民,突然有一天,便發了狂咬人傷人。”
“一名路過的赤腳大夫,竟然說是得了瘋狗病,原因是被狗咬了,才會發這樣的病。那村民的妻子說這是胡說,她的當家最近根本沒有被狗咬過,身上連個破皮都沒有。”
“但那赤腳大夫堅持是瘋狗病,最近沒有被狗咬過,不代表以前沒有被咬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