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任慈,是個死神,楚冠是我要收割的第一千個靈魂。今天晚上過後,我就可以成功晉級初級死神了。我,是這麽想的。


    時間,十一點五十九分,楚冠此刻已經處於彌留的狀態了。我甚至已經看到他的靈魂離開了身體,從醫學上的角度來說,他現在應該是瀕死期了。我甚至已經看見灩那模糊的身影漸漸消散。


    “楚冠的靈魂是我的了!”我毫不吝嗇的將中指豎起送給灩,要不是這個家夥橫叉一腳,我用的著拖了七天之久嗎?


    十二點,灩的身影已經徹底消散,我也已經忍不住掏出死神的鐮刀,收割這個美味的靈魂了。


    哢!


    如同被施了定身術,我的動作停滯在了半空。


    我聽到了什麽?一個讓我很厭惡的聲音,由遠及近,眨眼間就到了門口。


    緊接著,幾個身穿白色大褂的人衝了進來,然後就是一係列讓人眼花繚亂的急救措施。


    沒錯,衝進來的不是別人,正是一群傳說中的白衣天使,我最反感的人之一。


    是的,這些家夥來了,他們成功的從我手中奪回了楚冠,這個本該死了的家夥又活了。


    “活了!”我咬牙切齒的看著躺在病床上的楚冠。


    聞著四周難聞的消毒水味,我的心情很不美麗。


    “你來了嗎?”楚冠看起來精神很好,他的手腕上包裹著厚厚的紗布,沒有一絲紅色滲出,哪裏像割過腕的樣子?


    我漸漸顯露出身形,冷冷的看著楚冠。


    “嗬嗬,你果然在。”楚冠的心情真的很好,確實,因為他又逃過了死神的殺局。沒錯,這次我連設計都沒用上,但是筆記本上確確實實記載著,我殺死楚冠的計劃,所以從理論上說,這家夥又多了兩年壽命。


    “你從一開始就計劃好了,對嗎?”雖然不想相信,但是我確實被騙了。


    “嗬。”楚冠輕笑,原本蒼白的臉色由於失血過多,顯得更加白了。


    “現在的科技很發達不是嗎?”


    楚冠沒頭沒尾的一句話讓我微微一愣。


    “科技發達,意味著信息的共享化更加快捷,而像我們這種曾經死過一次的人,對於死亡的了解,甚至比你們死神還要多。”說到這兒,楚冠看了我一眼,“尤其是像你這樣連初級死神還不是的菜鳥。”


    “你,怎麽知道!”我心中的驚訝已經不能用言語來表達,我才是死神,我才是掌管死亡的人。可有一天一個人類對我說,他對於死亡的了解還要多於我這個死神,這怎麽能讓我不震驚!


    “不用驚訝,我說了,我對死亡的了解不是你能想象的。”楚冠的語氣依舊很淡然,“你知道的,割破血管,計算血液流速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隻不過時間有點長罷了,要做到百分百精準,我隻能一點一點割開血管,才能確保找到大小最合適的傷口。”


    我默然,楚冠的計算很準確,他甚至已經計算好了灩離開的時間和救護車到達的時間。不管是早一分鍾還是晚一分鍾,他都必死無疑!


    “你還會住在這兒嗎?”我問。


    “當然,這裏很不錯不是嗎?”楚冠微笑。


    “希望你記住今天的話,兩年後,你還是我的!”


    “嗬嗬,希望。”楚冠閉微微上了雙眼。


    我很懊惱,頭一次被一個人類耍了。更主要的是,被一個人類說,他對死亡的了解比我還多,這讓我很不安。


    我想聯絡其他死神,卻發現我們死神的聯絡方式竟然比人類落後太多了,誰知道那些家夥都去了哪兒,用到他們的時候竟然一個都找不到。


    天空有些灰暗,一天又要過去了,我的業績被卡在了楚冠這兒,誰知道下一個意外死亡的人會什麽時候出現?風淩小區並不大,也許我要等十天,一個月,半年,都不知道要多久。


    碰,啪!


    很清脆的兩個聲音,鮮血瞬間鋪滿了我的腳下。


    血,不是我的。而是我腳旁邊的這名男子,已經死的不能再死的男子。


    我抬頭,樓房上,一道黑影一閃而過,顯然,這次意外是人為的。


    當然,這和我沒有關係。我掏出筆記本,上麵多了一個名字:何夏。


    一個年輕的男孩子,二十二歲,死因高空墜落,至於殺他的人,鬼知道!


    這不,鬼來了。


    何夏的身上浮現出一個淡淡的身影,很模糊,但能看出來,和地上的人一模一樣。


    我掏出死神鐮刀,第一千個靈魂有著落了。


    他在掙紮,我看得出來,他還不想走,不過這和我沒關係,我是死神,不是慈善家。


    “求求你,放過我~”何夏在懇求。


    我很訝異,很少有人死了,靈魂還可以說話的,這個人很有意思。


    “但是,這並不能成為我放過你的理由,對不起,你該走了。”


    別指望一個死神會有同情心,我揮舞著鐮刀,帶走了第一千個靈魂。


    很舒服,我終於成為了一名正式的初級死神。


    成為初級死神有很多好處,其中之一就是可以在人間活動了,以一個人類的身份。


    我的鐮刀開始變化了,變得越來越小,最終變成了一件掛飾,掛在我的手腕上。同時變化的還有我的鬥篷,它消散了。那是死神專業套裝,當我變成人類的時候是不能穿的。


    所以,此時此刻的我,是光著的。


    變化來的太快,我也沒有想到,竟然連一件內衣都沒留給我。讓我就這樣站在一個死人的身旁,光著。


    然後我就被帶走了,有人報了警,當警察趕來的時候,我剛好出現。作為一個目擊證人,他們覺得我有義務去配合警察做一下筆錄。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我也想過離開,這世上又不是沒發生過靈異事件,多一件也不算多嘛。


    但看到眼前這位美女警官的時候,我覺得還是不要給警察叔叔添麻煩了,畢竟人家也不容易不是嗎?


    我絕不是好色,雖然我的性別是男。我隻不過是愛美罷了,美麗的事物總是賞心悅目的,沒錯,我隻是在欣賞美而已。


    美女警官姓沈,其他警察都叫她沈警官。


    “我叫任慈。”我自我介紹道。


    警察們很不錯,給我買了一套衣服,當然,錢是我付的。


    死神是一份高薪職業,我很有錢,是的,人類世界的錢。不要奇怪,寂寞是一種會讓人發瘋的東西,死神也怕寂寞。越是高級的死神越喜歡生活在人類中間,我已經是初級死神了,當然也不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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