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嫂子總擔心我,恐怕過不了多久我就得被迫換地方開店咯。以後不敢在大學城裏開書店,免得你嫂子吃醋。”
李月從來沒想過竟然會有這一天。
林店長從十年前就開始在這個地方開店了,她以為一直到她畢業,都能見到店長。
看來林宥是真的愛著那個姐姐。
李月什麽話都說不出來,她舍不得店長走,所以給林峰告白了。
對,沒錯,做了她幾年來最愚蠢的事情。
告白。
她老老實實地告訴林峰自己的想法,然後假裝在那個姐姐麵前告了白,然後帶著林峰去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但是林宥還是走了。
而林峰這個汙點卻永遠留在了李月的生命中。
“林峰,你幫我個忙好嗎?假裝我的男朋友,我會在蘇姐麵前給你告白,然後你答應,我們一起去參加林宥和蘇姐的婚禮好嗎?”
這是李月的原話,她至今都還記得當初林峰堅定地點了點頭。
當初單純的李月還尤其感動,沒有錯對這個小子,耿直!
然而這個小兔崽子,卻好像得了失憶症,自覺地把假裝兩個字忘掉了。
從此以後,就黏在她的生命中,以她的男朋友自居。就像那所謂的狗皮膏藥,甩也甩不掉!
這也就算了。
重點是,這小子,斷了她無數姻緣。學長、班長、老師、保安?甚至連搞百合他都要插一手!
這無辜的表情,這令人絕望嘶吼的怯懦的“可是”,這脆生生卻讓人頭皮發麻的“學姐”。
所有她的朋友,甚至她的親人,以至於她家的狗!
都以為她喜歡林峰!
五、
晚上,終於下班了。
部門決定吃個大排檔歡迎新員工。
李月本想拒絕,但不願意再搞得更特殊了。
沒錯,平淡地對待林峰,淡定地麵對他,遲早有一天,所有人都會明白,她和林峰隻是普通的校友關係。
“你喜歡林峰就去追嘛,不要死鴨子嘴硬,喜歡就喜歡!”
“林峰還不錯,你再不追可被別人搶走了哦。”
“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歡林峰,隻是你自己沒有發現而已,等你發現了就知道了。”
她的大學生涯裏,所有認識她的人都認識林峰,所有認識林峰又認識她的人,都以為她喜歡林峰。
不是我死鴨子嘴硬啊!是你們眼瞎好麽!
如今終於擺脫了大學,擺脫了林峰,進入了工作。她一定要改變!
“咳咳,我來發言啊。”
李月舉起手中的啤酒罐,輕咳兩聲:“最近有很多人誤解我和我們新同事的關係,但大家一定不要誤會了,我們隻是校友。我很歡迎大家給我們的新同事介紹女朋友哦,這位弟弟從小受到我的照顧,把我當作姐姐一樣。現在該換個新人來照顧他了,對不對啊。”
她邊說著,邊調笑兩聲,頓時讓氣氛活躍了起來。
“欸欸欸,這小子很帥!我有個妹妹,剛好,介紹介紹。”
“…”
看到人群中被灌酒的林峰,終於沒有人再說是什麽死鴨子嘴硬,李月鬆了口氣。
往日無辜的大眼睛此刻穿過人群看向李月,神色晦暗映入七彩的霓虹光,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顏色。
很快迎新宴結束了,眾人都散了。
李月也不意外。她沒有去關心林峰有沒有喝得很醉,而是提起包就往家走。
就是要把那個臭小子甩在那,才能讓他知道,李月的工作生涯裏,不需要一個林峰來當牛皮膏藥了。
“李月。”
才走進一個轉口沒幾步,就聽到了身後的叫聲。
誰?
李月轉頭,以為是某個同事,卻沒想到是林峰。
林峰從來沒端端正正地叫過她的名字,要麽學姐,要麽李學姐,要麽李編。所以她也沒想到,這個人竟然是林峰。
“趕緊回家了,現在有點晚了,明天還要上班呢。”
“我送你回家吧。”
林峰大步走過來,身上濃濃的酒味。
他剛走近,就直直地往李月臉上湊,呼出的熱氣的嘴唇簡直要挨上李月的額頭了。
“李月,我喜歡你,我有沒有說過。”
磁性溫柔的聲音在耳旁響起。
李月渾身一發燙,連忙把他推開。
“你喝醉了。”
“不——我就是喜歡你。”
這兔崽子喝醉了還玩起撒嬌一套了?李月看著整個泰山壓頂的人,連忙撐住他:“我送你回家吧。”
她認命了。
“我家在浙江。”
林峰眨巴著眼睛,搖搖頭:“我是為了李月才來成都的,我的家在浙江,你要送我回浙江嗎?”
這個傻小子。
李月打算奉行不理會他的政策,扛起他的胳膊就走。
所幸剛開始員工入職的時候有報告,她記下了他的住址。否則還把他帶到自己家裏去?
“李月,我是真的喜歡你,為什麽這麽多年來你就是不相信呢?”
迷迷糊糊的聲音,讓李月心動了動。
幾年來,林峰從來沒說過喜歡她,這——姑且算作第一次。一定是喝醉了。
“你不信我。”
咕嚕咕嚕的聲音在耳旁響起,帶著酒精的熱氣不斷呼著耳朵。
“我特意為了追你來了這個小公司,都暗示你我們是男女朋友了,為什麽你就是看不出來呢?你是不是笨啊,大家都知道我喜歡你,為什麽你就不知道呢?李月,你是不是不喜歡我啊,但是我愛你——”
呢喃的聲音不太想是林峰說出來的話。
李月站直,正麵麵對他。
“等你清醒了,我們再好好談談好嗎。”
“好。”
林峰乖巧地笑了。
他點頭,點著點著突然越來越近了,直到靠近李月的臉頰,還沒等李月反應過來,一雙溫熱的唇已經映上了她的嘴唇。
淡淡的酒精味道仿佛是熱量的加速器,讓李月渾身發燙。血液一下子湧上腦部,甚至在接過林宥的茶的時候,都沒有這麽害羞興奮或是緊張?
不可能,我不是死鴨子嘴硬,我不喜歡林峰。
來人啊!
六、
事實證明,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雪亮滴!
第二天早上起來,兩個人上班都遲到了。
李月已經瞬間替那些流言製造者們製造了無數多不同的版本。部長和新同事昨晚一起回家,今早又同時遲到,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泯滅?
李月側頭去看林峰無辜的大眼睛,她知道,她可能永遠擺脫不了這個小子了。
這個可惡的小兔崽子!
李月從來沒想過竟然會有這一天。
林店長從十年前就開始在這個地方開店了,她以為一直到她畢業,都能見到店長。
看來林宥是真的愛著那個姐姐。
李月什麽話都說不出來,她舍不得店長走,所以給林峰告白了。
對,沒錯,做了她幾年來最愚蠢的事情。
告白。
她老老實實地告訴林峰自己的想法,然後假裝在那個姐姐麵前告了白,然後帶著林峰去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但是林宥還是走了。
而林峰這個汙點卻永遠留在了李月的生命中。
“林峰,你幫我個忙好嗎?假裝我的男朋友,我會在蘇姐麵前給你告白,然後你答應,我們一起去參加林宥和蘇姐的婚禮好嗎?”
這是李月的原話,她至今都還記得當初林峰堅定地點了點頭。
當初單純的李月還尤其感動,沒有錯對這個小子,耿直!
然而這個小兔崽子,卻好像得了失憶症,自覺地把假裝兩個字忘掉了。
從此以後,就黏在她的生命中,以她的男朋友自居。就像那所謂的狗皮膏藥,甩也甩不掉!
這也就算了。
重點是,這小子,斷了她無數姻緣。學長、班長、老師、保安?甚至連搞百合他都要插一手!
這無辜的表情,這令人絕望嘶吼的怯懦的“可是”,這脆生生卻讓人頭皮發麻的“學姐”。
所有她的朋友,甚至她的親人,以至於她家的狗!
都以為她喜歡林峰!
五、
晚上,終於下班了。
部門決定吃個大排檔歡迎新員工。
李月本想拒絕,但不願意再搞得更特殊了。
沒錯,平淡地對待林峰,淡定地麵對他,遲早有一天,所有人都會明白,她和林峰隻是普通的校友關係。
“你喜歡林峰就去追嘛,不要死鴨子嘴硬,喜歡就喜歡!”
“林峰還不錯,你再不追可被別人搶走了哦。”
“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歡林峰,隻是你自己沒有發現而已,等你發現了就知道了。”
她的大學生涯裏,所有認識她的人都認識林峰,所有認識林峰又認識她的人,都以為她喜歡林峰。
不是我死鴨子嘴硬啊!是你們眼瞎好麽!
如今終於擺脫了大學,擺脫了林峰,進入了工作。她一定要改變!
“咳咳,我來發言啊。”
李月舉起手中的啤酒罐,輕咳兩聲:“最近有很多人誤解我和我們新同事的關係,但大家一定不要誤會了,我們隻是校友。我很歡迎大家給我們的新同事介紹女朋友哦,這位弟弟從小受到我的照顧,把我當作姐姐一樣。現在該換個新人來照顧他了,對不對啊。”
她邊說著,邊調笑兩聲,頓時讓氣氛活躍了起來。
“欸欸欸,這小子很帥!我有個妹妹,剛好,介紹介紹。”
“…”
看到人群中被灌酒的林峰,終於沒有人再說是什麽死鴨子嘴硬,李月鬆了口氣。
往日無辜的大眼睛此刻穿過人群看向李月,神色晦暗映入七彩的霓虹光,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顏色。
很快迎新宴結束了,眾人都散了。
李月也不意外。她沒有去關心林峰有沒有喝得很醉,而是提起包就往家走。
就是要把那個臭小子甩在那,才能讓他知道,李月的工作生涯裏,不需要一個林峰來當牛皮膏藥了。
“李月。”
才走進一個轉口沒幾步,就聽到了身後的叫聲。
誰?
李月轉頭,以為是某個同事,卻沒想到是林峰。
林峰從來沒端端正正地叫過她的名字,要麽學姐,要麽李學姐,要麽李編。所以她也沒想到,這個人竟然是林峰。
“趕緊回家了,現在有點晚了,明天還要上班呢。”
“我送你回家吧。”
林峰大步走過來,身上濃濃的酒味。
他剛走近,就直直地往李月臉上湊,呼出的熱氣的嘴唇簡直要挨上李月的額頭了。
“李月,我喜歡你,我有沒有說過。”
磁性溫柔的聲音在耳旁響起。
李月渾身一發燙,連忙把他推開。
“你喝醉了。”
“不——我就是喜歡你。”
這兔崽子喝醉了還玩起撒嬌一套了?李月看著整個泰山壓頂的人,連忙撐住他:“我送你回家吧。”
她認命了。
“我家在浙江。”
林峰眨巴著眼睛,搖搖頭:“我是為了李月才來成都的,我的家在浙江,你要送我回浙江嗎?”
這個傻小子。
李月打算奉行不理會他的政策,扛起他的胳膊就走。
所幸剛開始員工入職的時候有報告,她記下了他的住址。否則還把他帶到自己家裏去?
“李月,我是真的喜歡你,為什麽這麽多年來你就是不相信呢?”
迷迷糊糊的聲音,讓李月心動了動。
幾年來,林峰從來沒說過喜歡她,這——姑且算作第一次。一定是喝醉了。
“你不信我。”
咕嚕咕嚕的聲音在耳旁響起,帶著酒精的熱氣不斷呼著耳朵。
“我特意為了追你來了這個小公司,都暗示你我們是男女朋友了,為什麽你就是看不出來呢?你是不是笨啊,大家都知道我喜歡你,為什麽你就不知道呢?李月,你是不是不喜歡我啊,但是我愛你——”
呢喃的聲音不太想是林峰說出來的話。
李月站直,正麵麵對他。
“等你清醒了,我們再好好談談好嗎。”
“好。”
林峰乖巧地笑了。
他點頭,點著點著突然越來越近了,直到靠近李月的臉頰,還沒等李月反應過來,一雙溫熱的唇已經映上了她的嘴唇。
淡淡的酒精味道仿佛是熱量的加速器,讓李月渾身發燙。血液一下子湧上腦部,甚至在接過林宥的茶的時候,都沒有這麽害羞興奮或是緊張?
不可能,我不是死鴨子嘴硬,我不喜歡林峰。
來人啊!
六、
事實證明,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雪亮滴!
第二天早上起來,兩個人上班都遲到了。
李月已經瞬間替那些流言製造者們製造了無數多不同的版本。部長和新同事昨晚一起回家,今早又同時遲到,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泯滅?
李月側頭去看林峰無辜的大眼睛,她知道,她可能永遠擺脫不了這個小子了。
這個可惡的小兔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