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陽這頭瘋牛在一拳過後,終於冷靜下來。
“你跟警方他們說了什麽?”江西穆再次問道。
高台陽緩了許久,呼呼的輕微喘氣聲傳出,有著說不清道不明的思想交鋒。
他眼眸流露出悲傷的色彩,暗淡而沉沉。山一般的身形,卸去了往日的怡然氣使。終於回答道:“他們問了我,老爸這段時間跟了誰,與誰有過爭執。我想了許久,就想到那個泰常引局長。發票不就是他開立的嗎?”
江西穆對於這個名字很是熟悉,先是那1996年籃球隊員出現的名單,之後是網上傳聞,於家傲死前與泰常引有過爭執。“你爸與他有爭執?”
“爭執,不算吧。在那發票之前前一個星期,我回到家,見到泰局長在我們家做客。我爸很是緊張,握著杯子有些發抖。”
“我進到房間,偷偷聽著。‘你說我們會不會一起倒黴?’這是我爸說的。”
“泰局長卻一陣冷笑,有些莫名其妙,‘你怕什麽,你不過是幫我一點小忙。來,喝酒壓壓驚。’”
“‘可是……如果這人知道……知道我收了於副部長的——’後麵我爸說的好小聲,我勉強聽到,應該是錢的數目。我懷疑,我爸瞞著很多事情。”
“泰局長卻哈哈笑著,‘1997年的老黃曆,怕個球。’”
“‘當時就不該聽了你意見,也不至於現在一身騷!’我爸顯然有些憤怒的”
“‘你拿都拿了,裝什麽高尚。如果當時不趕走他,我們早就被調查。你跟台陽,會有今天好生活。’
“‘你這是威脅我麽?’我爸說的飛快,‘那一年,我隻不過是個小經理,卻讓我將生產事故嫁禍給他,逼得他離開。我怎麽會想到會有現在的麻煩,都是你搞的鬼,你自己要負責!’”
“那時候聽到這句話,我就感到整個毛孔大張著。這太驚人了,我爸他在1997年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才有了如今這些。”
“事後,我單獨問我爸。我爸卻十分火大,將我推出門外,書包也丟了出來,讓我趕緊滾!”
高台陽坐在床上,弓著背,麵色已趨於平淡。他詳細的敘述了這一經過。
江西穆手撐著下巴,細細思索這個平常卻飽含謎語的談話。
其實,死去的勇遇樂以及於家傲都知道凶手是誰,知道自己做了什麽不可饒恕的事情。事情可以一直追溯到1996年和1997年,這幾人做了一件有違天德的事情,致使15年後,遭到十分殘忍的殺害。
目前還活著的、與這個事情有關係的人應該隻有泰常引。江西穆思索著該去找他談談,以命換物——保護他的命,隻要他能告訴一切江西穆所想知道的事。
當然,也不會空手套白狼。江西穆不禁想到,於家傲死前留下的信息——用左手寫下的反寫的“3”。想必泰局長會感興趣這個凶手在哪裏。
當天晚上八點,市公安局裏的辦公室大部分已經關燈,隻留下值班室的燈。隊長辦公室內,桌上的台燈閃著微弱的黃光,在沒有開著日光燈的辦公室內,顯得別樣的沉寂。
曾今朝看著白板上的照片——勇遇樂、於家傲、風中柳與高山清,底下還有一張泰常引的照片。
他將風中柳的照片取下來,放在桌麵上。如之前的判斷,風中柳是被一個開摩托車的司機撞到鐵管上致死,之後凶手把風中柳的屍體搬到籃球場上,從而在作案時間上規避了自己有作案的嫌疑。應該將風中柳單獨立案。
他用黑色的筆連著勇遇樂與泰常引,將二人聯係起來。這說起來也湊巧,他晚上和女兒囡囡如在他家樓底的大排擋吃燒烤——值得說一下,他家在建業路靠近一職校附近,與勇遇樂的家相隔一千來米。大排擋老板阿旺見沒有人過來吃,便坐過來,笑嘻嘻的詢問案件近況。
那時曾今朝因為有女兒在,不想因案情打掃了興致,說得較為模糊。但阿旺摸了摸自己的光頭,“我一直想找機會跟你說,但生意忙,一時忘記了。勇遇樂是我一個熟客,隔三差五就來我這裏點啤酒點燒烤,我大體上啊知道他離過婚,現在單身。他喝醉的時候常說他很後悔做一件事,很後悔傷害過一個人。”
曾今朝隻得對女兒囡囡抱歉,她有些不高興,撅著嘴吃雞翅膀膀。他拿出隨身攜帶的筆和筆記本,記錄著。
“看閨女這麽不高興,待會叔叔再烤一個雞翅膀。”阿旺笑道,繼續說著剛才的事,“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時候,是跟一個人喝酒。”
“是這個人嗎?”曾今朝趕緊拿出手機,先調出泰常引。果然,阿旺就說是此人。
“我由於忙著燒烤,在休息時,就看到勇遇樂這個大老爺們兒哭了,說什麽要去告狀,不然十多年心裏不好受。你照片上的人很不高興,還說什麽‘敢告發就宰了他’——對,是宰了他。”阿旺嚴肅,著重說了後麵幾個字。
現在回想起來,曾今朝才知道“宰了他”是什麽意思——勇遇樂真的死了。接下來他用筆畫起於家傲與泰常引。
這兩人常常鬧矛盾,就在死前,10號下午泰常引就在於家傲的辦公室內,於家傲與他有過長達半小時爭執。經過副部長辦公室的時候,有同事反應說聽到裏麵有摔東西的聲音,下班的時候,還看到二人不歡而散。
而前日的死者高山清,為應景機械製造公司的副經理,與於家傲在9號吃飯時候,於家傲那火爆性子再次飆升,憤然離場——水仙市飯店服務員如此表示。可以大膽推測,這三人一定是為了同一件事,就如勇遇樂說的那件令人後悔的事。這件事成了四人共同保守的絕密事件。
再想想那個高台陽說的那奇怪的發票,後麵寫上了凶手的預告。高台陽與同學還特地去水仙酒店查視頻,發現開這發票還是泰常引。
所有矛頭全指向了泰常引。他在照片底下,左手拿著筆,怪模怪樣的寫了個反寫的“3”,陷入了沉思。
他必須得到泰常引的家裏,喝喝茶,敘敘事情。
凱歌打掃完衛生,看著局裏的同事都下班了,隊長卻還在辦公室。“隊長你怎麽還在這。你這雙腳還受得了嗎?”
“哦,沒事。”曾今朝才想起腿疼這麽一回事,之前思考太過度了。其實他自己清楚,雙腳早就麻木了,動彈不得。想等著所有人都走了,他再一個人慢慢回去。
“我送你回去吧。”凱歌看出了隱情,擔心道。
“不說這個了,對於20日晚上高山清的案情你怎麽看。”曾今朝錘了捶腿,轉移了話題。
“有些詭異——”凱歌苦澀的笑了笑。
“詭異的不在於案情,而在於這裏——”曾今朝指了指胸口,“在於人心。凶手這麽做一定是有他理由,覺得這麽做才會泄恨、才會有意義。”
凱歌還是很難理解。這些案件,共同點都是凶手砍下死者的右手,擺在癟氣的籃球邊。
“你知道為什麽我會要去找那塊大黑布嗎?”曾今朝錘著腿,借此緩解疼痛,“也許還會廢了我這雙腿,也要把那塊黑布找到。”
凱歌搖搖頭,“我有些不明白。為什麽你看到柵欄上掛著的布條,就要去找那塊黑布呢?”
“這樣吧,我做一個實驗,你就明白了。所謂的詭計,隻是在耍花招。”曾今朝神秘的笑了笑,“你先到辦公室外麵站一會兒,我腳走路不便,需要久一點的時間——唉,如果腳沒有凍傷的話,一分鍾就完成了。”
凱歌撓著頭,不清楚隊長在玩什麽。到辦公室外麵站著,外麵的夜猶如一個巨大的黑幕,壓得人喘不過氣,風呼呼的吹著,他不禁裹緊了衣服。
“你可以進來了。”
凱歌走進辦公室,辦公室內的燈隻開了一半,顯得灰蒙蒙的。隊長坐在茶幾前,淡淡的說道:“我在這個辦公室藏了一個枕頭,你找一找。放心,我不會把這個東西放進箱子之類的,絕對是你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這個辦公室擺放的東西不多,三個櫃子放在中間偏左的地方,靠牆的地方擺了三張桌子。凱歌慢慢搜尋著,由於燈隻開了一半,大部分都是黑乎乎的。沿著櫃子走了一圈,上下打量,包括櫃子頂,也沒有見到那個什麽枕頭。
最後他低著頭,喪氣的說道:“找不到……”
“眼睛不僅僅是用來看的,還要將看的反饋給大腦,想到眼界涉及不到的地方。記住,眼睛是會騙人的!”曾今朝鄭重其事的說道。
凱歌念叨著,“眼睛會騙人。”將這話記住。
“開燈去吧。”曾今朝點上了一隻煙。
凱歌打開了燈,再去尋找,這一回,一眼就看到了。就在第二個與第三個櫃子的中間,枕頭被塞到了最底層的架子中,用一塊深紅色的沙發座套蒙住了。難怪在關著燈的時候看不到。
他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
“沒有錯,昨天晚上,幾百個市民,還有我們這些專業人士,見到的都是虛假的表象,我們全被眼睛說見到的給蒙蔽了。”曾今朝悠然的吐出香煙的煙霧,將身子後靠在木質沙發,“其實,高山清早就被殺了。那些證人見到的高山清往橋對麵走,也是根本就不可能,他們都被騙了。”
“你是說,有人假扮高山清?”凱歌驚訝道。
“不然,證人說的帶墨鏡,該如何解釋?為的不就是讓人看不到這‘高山清’的臉,僅僅憑借穿著而認定此人就是高山清。”曾今朝單手托著下巴,眼神十分的銳利,顯然已經看破了這個假象,“人很早就被殺害了,隻是先用黑布蓋住,黑布的一頭牽著繩子之類的,拉到球場外麵。由於籃球場沒有安裝燈光,外麵的路燈又沒幾個,不注意看,根本不會注意球場有屍體。槍聲響起來,凶手拉起黑布,現出屍體。”
凱歌也明白了為什麽會有一小塊黑布留在到倒刺上。凶手拉得太急,倒刺勾住了黑布,留下被撕下的黑布條。然後凶手將黑布丟到水中,佯裝成一般市民,混在其中逃之夭夭。
“你跟警方他們說了什麽?”江西穆再次問道。
高台陽緩了許久,呼呼的輕微喘氣聲傳出,有著說不清道不明的思想交鋒。
他眼眸流露出悲傷的色彩,暗淡而沉沉。山一般的身形,卸去了往日的怡然氣使。終於回答道:“他們問了我,老爸這段時間跟了誰,與誰有過爭執。我想了許久,就想到那個泰常引局長。發票不就是他開立的嗎?”
江西穆對於這個名字很是熟悉,先是那1996年籃球隊員出現的名單,之後是網上傳聞,於家傲死前與泰常引有過爭執。“你爸與他有爭執?”
“爭執,不算吧。在那發票之前前一個星期,我回到家,見到泰局長在我們家做客。我爸很是緊張,握著杯子有些發抖。”
“我進到房間,偷偷聽著。‘你說我們會不會一起倒黴?’這是我爸說的。”
“泰局長卻一陣冷笑,有些莫名其妙,‘你怕什麽,你不過是幫我一點小忙。來,喝酒壓壓驚。’”
“‘可是……如果這人知道……知道我收了於副部長的——’後麵我爸說的好小聲,我勉強聽到,應該是錢的數目。我懷疑,我爸瞞著很多事情。”
“泰局長卻哈哈笑著,‘1997年的老黃曆,怕個球。’”
“‘當時就不該聽了你意見,也不至於現在一身騷!’我爸顯然有些憤怒的”
“‘你拿都拿了,裝什麽高尚。如果當時不趕走他,我們早就被調查。你跟台陽,會有今天好生活。’
“‘你這是威脅我麽?’我爸說的飛快,‘那一年,我隻不過是個小經理,卻讓我將生產事故嫁禍給他,逼得他離開。我怎麽會想到會有現在的麻煩,都是你搞的鬼,你自己要負責!’”
“那時候聽到這句話,我就感到整個毛孔大張著。這太驚人了,我爸他在1997年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才有了如今這些。”
“事後,我單獨問我爸。我爸卻十分火大,將我推出門外,書包也丟了出來,讓我趕緊滾!”
高台陽坐在床上,弓著背,麵色已趨於平淡。他詳細的敘述了這一經過。
江西穆手撐著下巴,細細思索這個平常卻飽含謎語的談話。
其實,死去的勇遇樂以及於家傲都知道凶手是誰,知道自己做了什麽不可饒恕的事情。事情可以一直追溯到1996年和1997年,這幾人做了一件有違天德的事情,致使15年後,遭到十分殘忍的殺害。
目前還活著的、與這個事情有關係的人應該隻有泰常引。江西穆思索著該去找他談談,以命換物——保護他的命,隻要他能告訴一切江西穆所想知道的事。
當然,也不會空手套白狼。江西穆不禁想到,於家傲死前留下的信息——用左手寫下的反寫的“3”。想必泰局長會感興趣這個凶手在哪裏。
當天晚上八點,市公安局裏的辦公室大部分已經關燈,隻留下值班室的燈。隊長辦公室內,桌上的台燈閃著微弱的黃光,在沒有開著日光燈的辦公室內,顯得別樣的沉寂。
曾今朝看著白板上的照片——勇遇樂、於家傲、風中柳與高山清,底下還有一張泰常引的照片。
他將風中柳的照片取下來,放在桌麵上。如之前的判斷,風中柳是被一個開摩托車的司機撞到鐵管上致死,之後凶手把風中柳的屍體搬到籃球場上,從而在作案時間上規避了自己有作案的嫌疑。應該將風中柳單獨立案。
他用黑色的筆連著勇遇樂與泰常引,將二人聯係起來。這說起來也湊巧,他晚上和女兒囡囡如在他家樓底的大排擋吃燒烤——值得說一下,他家在建業路靠近一職校附近,與勇遇樂的家相隔一千來米。大排擋老板阿旺見沒有人過來吃,便坐過來,笑嘻嘻的詢問案件近況。
那時曾今朝因為有女兒在,不想因案情打掃了興致,說得較為模糊。但阿旺摸了摸自己的光頭,“我一直想找機會跟你說,但生意忙,一時忘記了。勇遇樂是我一個熟客,隔三差五就來我這裏點啤酒點燒烤,我大體上啊知道他離過婚,現在單身。他喝醉的時候常說他很後悔做一件事,很後悔傷害過一個人。”
曾今朝隻得對女兒囡囡抱歉,她有些不高興,撅著嘴吃雞翅膀膀。他拿出隨身攜帶的筆和筆記本,記錄著。
“看閨女這麽不高興,待會叔叔再烤一個雞翅膀。”阿旺笑道,繼續說著剛才的事,“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時候,是跟一個人喝酒。”
“是這個人嗎?”曾今朝趕緊拿出手機,先調出泰常引。果然,阿旺就說是此人。
“我由於忙著燒烤,在休息時,就看到勇遇樂這個大老爺們兒哭了,說什麽要去告狀,不然十多年心裏不好受。你照片上的人很不高興,還說什麽‘敢告發就宰了他’——對,是宰了他。”阿旺嚴肅,著重說了後麵幾個字。
現在回想起來,曾今朝才知道“宰了他”是什麽意思——勇遇樂真的死了。接下來他用筆畫起於家傲與泰常引。
這兩人常常鬧矛盾,就在死前,10號下午泰常引就在於家傲的辦公室內,於家傲與他有過長達半小時爭執。經過副部長辦公室的時候,有同事反應說聽到裏麵有摔東西的聲音,下班的時候,還看到二人不歡而散。
而前日的死者高山清,為應景機械製造公司的副經理,與於家傲在9號吃飯時候,於家傲那火爆性子再次飆升,憤然離場——水仙市飯店服務員如此表示。可以大膽推測,這三人一定是為了同一件事,就如勇遇樂說的那件令人後悔的事。這件事成了四人共同保守的絕密事件。
再想想那個高台陽說的那奇怪的發票,後麵寫上了凶手的預告。高台陽與同學還特地去水仙酒店查視頻,發現開這發票還是泰常引。
所有矛頭全指向了泰常引。他在照片底下,左手拿著筆,怪模怪樣的寫了個反寫的“3”,陷入了沉思。
他必須得到泰常引的家裏,喝喝茶,敘敘事情。
凱歌打掃完衛生,看著局裏的同事都下班了,隊長卻還在辦公室。“隊長你怎麽還在這。你這雙腳還受得了嗎?”
“哦,沒事。”曾今朝才想起腿疼這麽一回事,之前思考太過度了。其實他自己清楚,雙腳早就麻木了,動彈不得。想等著所有人都走了,他再一個人慢慢回去。
“我送你回去吧。”凱歌看出了隱情,擔心道。
“不說這個了,對於20日晚上高山清的案情你怎麽看。”曾今朝錘了捶腿,轉移了話題。
“有些詭異——”凱歌苦澀的笑了笑。
“詭異的不在於案情,而在於這裏——”曾今朝指了指胸口,“在於人心。凶手這麽做一定是有他理由,覺得這麽做才會泄恨、才會有意義。”
凱歌還是很難理解。這些案件,共同點都是凶手砍下死者的右手,擺在癟氣的籃球邊。
“你知道為什麽我會要去找那塊大黑布嗎?”曾今朝錘著腿,借此緩解疼痛,“也許還會廢了我這雙腿,也要把那塊黑布找到。”
凱歌搖搖頭,“我有些不明白。為什麽你看到柵欄上掛著的布條,就要去找那塊黑布呢?”
“這樣吧,我做一個實驗,你就明白了。所謂的詭計,隻是在耍花招。”曾今朝神秘的笑了笑,“你先到辦公室外麵站一會兒,我腳走路不便,需要久一點的時間——唉,如果腳沒有凍傷的話,一分鍾就完成了。”
凱歌撓著頭,不清楚隊長在玩什麽。到辦公室外麵站著,外麵的夜猶如一個巨大的黑幕,壓得人喘不過氣,風呼呼的吹著,他不禁裹緊了衣服。
“你可以進來了。”
凱歌走進辦公室,辦公室內的燈隻開了一半,顯得灰蒙蒙的。隊長坐在茶幾前,淡淡的說道:“我在這個辦公室藏了一個枕頭,你找一找。放心,我不會把這個東西放進箱子之類的,絕對是你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這個辦公室擺放的東西不多,三個櫃子放在中間偏左的地方,靠牆的地方擺了三張桌子。凱歌慢慢搜尋著,由於燈隻開了一半,大部分都是黑乎乎的。沿著櫃子走了一圈,上下打量,包括櫃子頂,也沒有見到那個什麽枕頭。
最後他低著頭,喪氣的說道:“找不到……”
“眼睛不僅僅是用來看的,還要將看的反饋給大腦,想到眼界涉及不到的地方。記住,眼睛是會騙人的!”曾今朝鄭重其事的說道。
凱歌念叨著,“眼睛會騙人。”將這話記住。
“開燈去吧。”曾今朝點上了一隻煙。
凱歌打開了燈,再去尋找,這一回,一眼就看到了。就在第二個與第三個櫃子的中間,枕頭被塞到了最底層的架子中,用一塊深紅色的沙發座套蒙住了。難怪在關著燈的時候看不到。
他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
“沒有錯,昨天晚上,幾百個市民,還有我們這些專業人士,見到的都是虛假的表象,我們全被眼睛說見到的給蒙蔽了。”曾今朝悠然的吐出香煙的煙霧,將身子後靠在木質沙發,“其實,高山清早就被殺了。那些證人見到的高山清往橋對麵走,也是根本就不可能,他們都被騙了。”
“你是說,有人假扮高山清?”凱歌驚訝道。
“不然,證人說的帶墨鏡,該如何解釋?為的不就是讓人看不到這‘高山清’的臉,僅僅憑借穿著而認定此人就是高山清。”曾今朝單手托著下巴,眼神十分的銳利,顯然已經看破了這個假象,“人很早就被殺害了,隻是先用黑布蓋住,黑布的一頭牽著繩子之類的,拉到球場外麵。由於籃球場沒有安裝燈光,外麵的路燈又沒幾個,不注意看,根本不會注意球場有屍體。槍聲響起來,凶手拉起黑布,現出屍體。”
凱歌也明白了為什麽會有一小塊黑布留在到倒刺上。凶手拉得太急,倒刺勾住了黑布,留下被撕下的黑布條。然後凶手將黑布丟到水中,佯裝成一般市民,混在其中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