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療傷
我尷尬道,“聽聞摩梭族有個醫術高明的人,叫陸離,我猜就是您了。”
咋回事,陸離怎麽也是這個世界的人!而且,他還是賓瑪的父親,有名巫醫?如果這樣說來,戴天晴和陸離,在幾千年前就認識。
“馬屁拍的不錯。如果你認為我這樣就會免收你的醫藥費,就大錯特錯了。”
丫的,陸離在幾千年前是這麽摳門的人麽,我都快死了好不好……
正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陸離用那高溫消毒的刀子,在我的傷口處迅速劃出長長一道缺口,我慘叫一聲,差點從床上彈起來。
“別嚎,能不能有點男子氣概!”陸離一隻腳踩著我的胸口,眼睛全神貫注的盯著傷口,旋即低聲對旁邊的賓瑪吩咐道,“銀針消毒,酒準備。”
賓瑪熟練打開櫃子,拿出一個布包,又取了大碗,倒入牆壁烈酒,點燃。
陸離熟練的將銀針放入酒精中加熱消毒,後迅速插在傷口幾個穴位,頓時有黑血和濃水從刀口位置緩緩流出。
我疼的齜牙咧嘴,卻沒有動彈,大概過去三分鍾左右,傷口有鮮紅血液流出時,陸離迅速取下勒著傷口的皮帶,又用黑色藥膏敷在傷口上,才用繃帶包紮好。
包紮過後,我才發現整個人幾乎要虛脫了,朝著陸離勉強一笑,“謝謝。”
“要謝就謝我女兒,像你這樣沒錢的人,我通常都是直接活埋的。”
陸離咧嘴一笑,旋即意味深長的拍拍我的肩膀,“我要要去族長家出診,晚上不回來,你把握住機會哦。”
我頓時滿臉黑線,“把握什麽機會……”
賓瑪俏臉通紅的收拾藥箱,旋即拿出一盒雪花膏模樣的瓶子,臉色陰鬱道,“阿爸,你去族長家出診我了解,但是你帶著我的麝香膏幹什麽?”
“送給族長新娶的第七房老婆,不然你以為今晚不回來,真的隻是給族長治癆病?”
賓瑪頓時慍怒,“可是你說過,要將麝香膏送給我的。”
“那是麝類動物在發情期,從生殖器排出的一種液體,你確定要把這種東西塗在臉上?”
“我不要了還不行麽,拜托你別說的這麽惡心……”
如果現在有相機,能把這一幕拍下來,等回到原本世界讓那像老僧入定般淡然的陸離好好觀賞一番,我想他的表情一定很豐富。
臨走時,陸離不忘朝著我揮揮手,“小子,剛才是和你開玩笑。賓瑪這丫頭厲害著呢,千萬別嚐試強行推倒,她力氣很大,別問我是怎麽知道的。”
“你是怎麽知道的?”
“還用問麽,如果我能打得過,她現在還會叫我阿爸?”
賓瑪俏臉通紅,抄起床邊掃帚,朝著門外狠狠砸了去,“你給我滾!”
陸離走後,賓瑪給我熬藥,還煮了一點稀飯,吃喝過後,我總算恢複了稍許力氣。
尷尬氣氛緩和一些,賓瑪才無奈的道,“剛才讓你見笑了。阿爸雖然平時沒正行,但的確是個很好的人,不僅免費給寨子窮人看病,還收養了我和哥哥。”
“所以他就這麽明目張膽的調戲你?”
“他也就是隨便說說而已,阿爸不是那種人。”賓瑪溫婉笑道,“你安心在這裏住著,阿爸不會向你收錢的。”
“咳咳,但願吧……”
喝過一點粥,我就模模糊糊的有了困意。傷口雖然已經好了,但還是一陣陣的腫痛,我半睡半醒,腦子裏滿是昨天殺人的場景。
被殺的少年叫那恒,是摩梭族人,卻不知道是哪家的人,等有機會向賓瑪打聽一下……
晚上吃飯,我已經能從床上爬起來。因為地方習俗,晚餐格外豐盛,有手抓肉,烤肉,肉湯,還有難以名狀的黑乎乎熏肉。
隻有我和賓瑪兩個人,桌子上卻放著三雙碗筷,我以為還有人,所以一直沒有動筷。
大概過去十分鍾左右,賓瑪歎了口氣道,“我們吃吧,不等了。”
“家裏還有客人?”
“是我哥哥。”賓瑪歎了口氣道,“他從昨天下午出去,到現在都沒有回來。不過也很常見了,總是做些偷雞摸狗的勾當,估計被阿爸打了一頓後,躲在什麽地方慪氣。”
昨天下午?我心裏突然咯噔一下,旋即不動聲色的詢問道,“你弟弟叫什麽名字?”
“他叫那恒。怎麽了,你見過他?”
“沒……沒有。”我強做鎮定,夾起一塊黑乎乎的肉吞下去,骨頭脆脆的,肉質有點像羊肉,但膻味更淡一些。
我忙轉移話題道,“這是什麽肉類,感覺味道不錯的樣子。”
“哦?你竟然吃得下這個東西,這是老鼠肉,一般外地人不怎麽不接受,不過味道真不錯,而且有營養哦。”
我強忍著頭皮發麻,掰開一塊肉,“那……這裏麵黃色的東西是什麽?”
“可能是老鼠屎吧。”
“……”
見我臉色鐵青的樣子,賓瑪笑得上氣不接下氣,捂著肚子道,“騙你的,老鼠的內髒早被掏出來,這是腦漿,吃下去很有營養的。”
嘔——
吃飯過程中,我再也沒有碰那個黑乎乎的肉塊,卻旁敲側擊的問了一些關於那恒的事情。
還好,賓瑪似乎不怎麽待見那個叫那恒的少年,似乎還有些……厭惡。
雖然她已經很刻意的在描述那恒時,沒有說過激的話語,但眼神中的鄙視與厭惡卻無法掩蓋。
陳述後,我了解到,因為走婚的習俗,兩個男人同時看中一個女人,要與其結阿夏婚,女人在兩男間搖擺不定,最終通過決鬥的方式,選擇一個健壯的男人。
兩個腦殘的男人,為了一個舉棋不定的女子,進行生死決鬥,一個死了,一個殘廢。
女子看不起殘廢的男人,拋棄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恨著漢族的貨郎私奔出村子,隻有幾歲的兩個孩子,就被陸離收養,悉心照料,教授醫術。
賓瑪知道,陸離的醫術已經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一直努力學習,反倒是那恒仗著陸離的威望,從小就好吃懶做,好偷雞摸狗的勾當,到現在沒有女孩子願意理會他。
我尷尬道,“聽聞摩梭族有個醫術高明的人,叫陸離,我猜就是您了。”
咋回事,陸離怎麽也是這個世界的人!而且,他還是賓瑪的父親,有名巫醫?如果這樣說來,戴天晴和陸離,在幾千年前就認識。
“馬屁拍的不錯。如果你認為我這樣就會免收你的醫藥費,就大錯特錯了。”
丫的,陸離在幾千年前是這麽摳門的人麽,我都快死了好不好……
正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陸離用那高溫消毒的刀子,在我的傷口處迅速劃出長長一道缺口,我慘叫一聲,差點從床上彈起來。
“別嚎,能不能有點男子氣概!”陸離一隻腳踩著我的胸口,眼睛全神貫注的盯著傷口,旋即低聲對旁邊的賓瑪吩咐道,“銀針消毒,酒準備。”
賓瑪熟練打開櫃子,拿出一個布包,又取了大碗,倒入牆壁烈酒,點燃。
陸離熟練的將銀針放入酒精中加熱消毒,後迅速插在傷口幾個穴位,頓時有黑血和濃水從刀口位置緩緩流出。
我疼的齜牙咧嘴,卻沒有動彈,大概過去三分鍾左右,傷口有鮮紅血液流出時,陸離迅速取下勒著傷口的皮帶,又用黑色藥膏敷在傷口上,才用繃帶包紮好。
包紮過後,我才發現整個人幾乎要虛脫了,朝著陸離勉強一笑,“謝謝。”
“要謝就謝我女兒,像你這樣沒錢的人,我通常都是直接活埋的。”
陸離咧嘴一笑,旋即意味深長的拍拍我的肩膀,“我要要去族長家出診,晚上不回來,你把握住機會哦。”
我頓時滿臉黑線,“把握什麽機會……”
賓瑪俏臉通紅的收拾藥箱,旋即拿出一盒雪花膏模樣的瓶子,臉色陰鬱道,“阿爸,你去族長家出診我了解,但是你帶著我的麝香膏幹什麽?”
“送給族長新娶的第七房老婆,不然你以為今晚不回來,真的隻是給族長治癆病?”
賓瑪頓時慍怒,“可是你說過,要將麝香膏送給我的。”
“那是麝類動物在發情期,從生殖器排出的一種液體,你確定要把這種東西塗在臉上?”
“我不要了還不行麽,拜托你別說的這麽惡心……”
如果現在有相機,能把這一幕拍下來,等回到原本世界讓那像老僧入定般淡然的陸離好好觀賞一番,我想他的表情一定很豐富。
臨走時,陸離不忘朝著我揮揮手,“小子,剛才是和你開玩笑。賓瑪這丫頭厲害著呢,千萬別嚐試強行推倒,她力氣很大,別問我是怎麽知道的。”
“你是怎麽知道的?”
“還用問麽,如果我能打得過,她現在還會叫我阿爸?”
賓瑪俏臉通紅,抄起床邊掃帚,朝著門外狠狠砸了去,“你給我滾!”
陸離走後,賓瑪給我熬藥,還煮了一點稀飯,吃喝過後,我總算恢複了稍許力氣。
尷尬氣氛緩和一些,賓瑪才無奈的道,“剛才讓你見笑了。阿爸雖然平時沒正行,但的確是個很好的人,不僅免費給寨子窮人看病,還收養了我和哥哥。”
“所以他就這麽明目張膽的調戲你?”
“他也就是隨便說說而已,阿爸不是那種人。”賓瑪溫婉笑道,“你安心在這裏住著,阿爸不會向你收錢的。”
“咳咳,但願吧……”
喝過一點粥,我就模模糊糊的有了困意。傷口雖然已經好了,但還是一陣陣的腫痛,我半睡半醒,腦子裏滿是昨天殺人的場景。
被殺的少年叫那恒,是摩梭族人,卻不知道是哪家的人,等有機會向賓瑪打聽一下……
晚上吃飯,我已經能從床上爬起來。因為地方習俗,晚餐格外豐盛,有手抓肉,烤肉,肉湯,還有難以名狀的黑乎乎熏肉。
隻有我和賓瑪兩個人,桌子上卻放著三雙碗筷,我以為還有人,所以一直沒有動筷。
大概過去十分鍾左右,賓瑪歎了口氣道,“我們吃吧,不等了。”
“家裏還有客人?”
“是我哥哥。”賓瑪歎了口氣道,“他從昨天下午出去,到現在都沒有回來。不過也很常見了,總是做些偷雞摸狗的勾當,估計被阿爸打了一頓後,躲在什麽地方慪氣。”
昨天下午?我心裏突然咯噔一下,旋即不動聲色的詢問道,“你弟弟叫什麽名字?”
“他叫那恒。怎麽了,你見過他?”
“沒……沒有。”我強做鎮定,夾起一塊黑乎乎的肉吞下去,骨頭脆脆的,肉質有點像羊肉,但膻味更淡一些。
我忙轉移話題道,“這是什麽肉類,感覺味道不錯的樣子。”
“哦?你竟然吃得下這個東西,這是老鼠肉,一般外地人不怎麽不接受,不過味道真不錯,而且有營養哦。”
我強忍著頭皮發麻,掰開一塊肉,“那……這裏麵黃色的東西是什麽?”
“可能是老鼠屎吧。”
“……”
見我臉色鐵青的樣子,賓瑪笑得上氣不接下氣,捂著肚子道,“騙你的,老鼠的內髒早被掏出來,這是腦漿,吃下去很有營養的。”
嘔——
吃飯過程中,我再也沒有碰那個黑乎乎的肉塊,卻旁敲側擊的問了一些關於那恒的事情。
還好,賓瑪似乎不怎麽待見那個叫那恒的少年,似乎還有些……厭惡。
雖然她已經很刻意的在描述那恒時,沒有說過激的話語,但眼神中的鄙視與厭惡卻無法掩蓋。
陳述後,我了解到,因為走婚的習俗,兩個男人同時看中一個女人,要與其結阿夏婚,女人在兩男間搖擺不定,最終通過決鬥的方式,選擇一個健壯的男人。
兩個腦殘的男人,為了一個舉棋不定的女子,進行生死決鬥,一個死了,一個殘廢。
女子看不起殘廢的男人,拋棄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恨著漢族的貨郎私奔出村子,隻有幾歲的兩個孩子,就被陸離收養,悉心照料,教授醫術。
賓瑪知道,陸離的醫術已經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一直努力學習,反倒是那恒仗著陸離的威望,從小就好吃懶做,好偷雞摸狗的勾當,到現在沒有女孩子願意理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