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服從判決
“被告人原地起立……”
“本院最後陳述:被告人蕭森瀚在執行抓捕任務中,明知犯人已被製服,在犯人毫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身為警察的蕭森瀚掏出配槍就地槍決此人。現在請原告方與被告方做最後陳述?”
隨後兩位獄警將案發現場所有的證物擺放出來,現場的照片,擊殺犯罪分子現場錄音,還有蕭森瀚那把走火的配槍。
整個審判過程蕭森瀚一直低著頭,所有人都心裏都清楚,他不是害怕,也不是想逃避法律的製裁,而是他還無法走出失去親人的悲痛中……
蕭森瀚的辯護律師一直努力為他開脫,兄弟戰友們也不停為他加油打氣,鐵膽兄弟們更是出庭為他辯護。
事實就是事實,身為人民警察知法懂法犯法的後果,眾人心裏十分清楚。隻是誰家的孩子擁有這份勇氣與魄力?
一周之前,蕭森瀚父母年輕時親手送進監獄的犯人越獄之後,父母被此人殘忍的殺害於家中。
他的父親是警察係統的高幹領導,母親也是警察係統的後勤領導。在他們二人從小的熏陶之下,蕭森瀚對警察這個職業有一種本能的抗拒,可必須接受父母的安排,所謂的子承父業。
大學畢業之後,在父母的運作下,蕭森瀚如願以償成為一名社區民警,一年之後調到刑偵科,父母出事前半個月蕭森瀚調任為刑偵科小隊長,加入省局組織的跨地區文物犯罪追查。正是這次臨時出差的任務,讓他接到了父母被害的噩耗,他第一時間趕回來加入追捕逃犯的過程中……
法律是剛正無情的,如果是站在社會道德角度來說,也算情有可原。可現今是法製社會,這種情有可原的道德角度,隻能作為量刑標準的參考。
兩方律師做了最後陳述,法官同情的眼神看著他,低聲詢問道:“蕭森瀚你還有什麽補充?”
蕭森瀚終於抬起頭,大夥看見他抬起頭,頓時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很希望他能為自己辯解幾句。就算不能逃脫法律的製裁,至少要讓法官們能進一步同情你,明白當時的情況下隻是失去理智,而不是刻意擊殺犯人。就算所有人不相信你,至少在那種情況下,身為子女為父母手刃仇人的那一刻,你是勇敢的、熱血的!那一刻才是你真正應該做的!
“蕭森瀚,你的沉默算是什麽意思?”
“森哥,我們相信你,你沒有錯!就算你不在現場,兄弟們也會這樣做,我們也會伯父伯母報仇。”
“孩子,我是看著你長大的,就算你父母走了,你也不該如此葬送自己的前程。”
蕭森瀚望著眾人,思索片刻說道:“我隻有一個請求,還請法官們同意!”
審判團彼此交流著眼神,紛紛點頭沉默,算是默認他的要求。
“我想送完父母最後一程,然後在服役。”
眾人議論紛紛,死黨們打抱不平的吼道:“森哥你放心吧!我們會一直陪著你,陪你送完伯父伯母最後一程。”
“多有孝心的孩子,可惜了……”
法官們商議片刻,主法官站起來吼道:“所有人起立,本院現在宣判:被告人蕭森瀚因公徇私,明知犯罪分子被製服情況下,未正確選擇自己的處理行為,卻在自己自由意誌的支配下,致人死亡,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極不負責的態度,從而以自己的行為造破壞司法公正。”
“判決如下:蕭森瀚以過失犯罪,入獄一年。鑒於被告人特殊情況,法院特申請延遲一個月收監服役。如有異議,可申訴中級法院。”
“我服從判決。”所有人都為他捏了一把汗,聽到如此判決大夥都鬆了一口氣,隻有蕭森瀚心裏清楚,這隻是一個開始。
接下來法院要求當事人確認現場證物,當那把配槍遞給蕭森瀚確認的時候,他意外的發現,這配槍並不是他當初走火的那把手槍。在開庭之前他以明確告訴辯護律師,當時配槍打開保險栓之後,就意外走火。辯護律師根據這一點尋找線索,結果槍支庫出具登記表上麵記錄就是此槍編號,然後刑偵科的彈道測試結果也證明子彈就是此槍射出。
在無數的證據麵前,蕭森瀚口說無憑,所以他並沒有提出槍是意外走火事件。就算提出來,現實的數據也會否定他。此刻麵對被掉包的槍支,蕭森瀚可以確定是內部有人要收拾他。
都是一個係統內部的人,這種伎倆沒有高層領導的打招呼,一個普通的幹警有這個膽子嗎?蕭森瀚也算是高幹弟子,就算父母不在領導的崗位了,畢竟現階段還有一定的影響力。再說他自己也是警察,這種做法讓蕭森瀚有一種不詳的預感,難道父母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謀殺?
蕭森瀚冷靜而沉默簽字之後,法官隨後宣布退庭。然後幾名獄警跟著他回到家,將二十四小時陪著他,直到葬禮結束。
離開法院那一刻,蕭森瀚算是徹底輕鬆下來,接到父母噩耗那一刻,他的心裏已經有了判斷,此事並不是表麵上看起來的那樣簡單!
他在法庭上如此沉默,不代表他沒有勇氣為自己申訴與辯解?而是連幕後黑手是誰都不知道如何接招?再說父母屍骨未寒,難道要讓案件一直拖著嗎?父母遲遲不能入土為安,他做不到!再者父母因公殉職的光環產生的影響力巨大,幕後之人也不敢大張旗鼓置我於死地?畢竟係統內部也要顧全臉麵,也要平息憤怒,蕭森瀚相信法院絕對不會重判,相反還會刻意為自己開脫。
所以說申辯都是徒勞,浪費時間而已。這個過失罪怕早已經商定好了,隻是到底要不要服刑?服刑多久?是緩刑還是立即執行?這才是討論的問題。
接下來的監獄生活才是蕭森瀚最終目的。他相信自己一旦申辯,判一年的緩刑絕對沒有問題。問題就在於蕭森瀚他必須進監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隻有進入監獄,他才有機會打探到此人如何是越獄?在監獄中此人與誰接觸過?到底誰是真正的幕後黑手?一切被掩蓋的真相才能浮出水麵?這就是我蕭森瀚的自我救贖。
“被告人原地起立……”
“本院最後陳述:被告人蕭森瀚在執行抓捕任務中,明知犯人已被製服,在犯人毫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身為警察的蕭森瀚掏出配槍就地槍決此人。現在請原告方與被告方做最後陳述?”
隨後兩位獄警將案發現場所有的證物擺放出來,現場的照片,擊殺犯罪分子現場錄音,還有蕭森瀚那把走火的配槍。
整個審判過程蕭森瀚一直低著頭,所有人都心裏都清楚,他不是害怕,也不是想逃避法律的製裁,而是他還無法走出失去親人的悲痛中……
蕭森瀚的辯護律師一直努力為他開脫,兄弟戰友們也不停為他加油打氣,鐵膽兄弟們更是出庭為他辯護。
事實就是事實,身為人民警察知法懂法犯法的後果,眾人心裏十分清楚。隻是誰家的孩子擁有這份勇氣與魄力?
一周之前,蕭森瀚父母年輕時親手送進監獄的犯人越獄之後,父母被此人殘忍的殺害於家中。
他的父親是警察係統的高幹領導,母親也是警察係統的後勤領導。在他們二人從小的熏陶之下,蕭森瀚對警察這個職業有一種本能的抗拒,可必須接受父母的安排,所謂的子承父業。
大學畢業之後,在父母的運作下,蕭森瀚如願以償成為一名社區民警,一年之後調到刑偵科,父母出事前半個月蕭森瀚調任為刑偵科小隊長,加入省局組織的跨地區文物犯罪追查。正是這次臨時出差的任務,讓他接到了父母被害的噩耗,他第一時間趕回來加入追捕逃犯的過程中……
法律是剛正無情的,如果是站在社會道德角度來說,也算情有可原。可現今是法製社會,這種情有可原的道德角度,隻能作為量刑標準的參考。
兩方律師做了最後陳述,法官同情的眼神看著他,低聲詢問道:“蕭森瀚你還有什麽補充?”
蕭森瀚終於抬起頭,大夥看見他抬起頭,頓時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很希望他能為自己辯解幾句。就算不能逃脫法律的製裁,至少要讓法官們能進一步同情你,明白當時的情況下隻是失去理智,而不是刻意擊殺犯人。就算所有人不相信你,至少在那種情況下,身為子女為父母手刃仇人的那一刻,你是勇敢的、熱血的!那一刻才是你真正應該做的!
“蕭森瀚,你的沉默算是什麽意思?”
“森哥,我們相信你,你沒有錯!就算你不在現場,兄弟們也會這樣做,我們也會伯父伯母報仇。”
“孩子,我是看著你長大的,就算你父母走了,你也不該如此葬送自己的前程。”
蕭森瀚望著眾人,思索片刻說道:“我隻有一個請求,還請法官們同意!”
審判團彼此交流著眼神,紛紛點頭沉默,算是默認他的要求。
“我想送完父母最後一程,然後在服役。”
眾人議論紛紛,死黨們打抱不平的吼道:“森哥你放心吧!我們會一直陪著你,陪你送完伯父伯母最後一程。”
“多有孝心的孩子,可惜了……”
法官們商議片刻,主法官站起來吼道:“所有人起立,本院現在宣判:被告人蕭森瀚因公徇私,明知犯罪分子被製服情況下,未正確選擇自己的處理行為,卻在自己自由意誌的支配下,致人死亡,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極不負責的態度,從而以自己的行為造破壞司法公正。”
“判決如下:蕭森瀚以過失犯罪,入獄一年。鑒於被告人特殊情況,法院特申請延遲一個月收監服役。如有異議,可申訴中級法院。”
“我服從判決。”所有人都為他捏了一把汗,聽到如此判決大夥都鬆了一口氣,隻有蕭森瀚心裏清楚,這隻是一個開始。
接下來法院要求當事人確認現場證物,當那把配槍遞給蕭森瀚確認的時候,他意外的發現,這配槍並不是他當初走火的那把手槍。在開庭之前他以明確告訴辯護律師,當時配槍打開保險栓之後,就意外走火。辯護律師根據這一點尋找線索,結果槍支庫出具登記表上麵記錄就是此槍編號,然後刑偵科的彈道測試結果也證明子彈就是此槍射出。
在無數的證據麵前,蕭森瀚口說無憑,所以他並沒有提出槍是意外走火事件。就算提出來,現實的數據也會否定他。此刻麵對被掉包的槍支,蕭森瀚可以確定是內部有人要收拾他。
都是一個係統內部的人,這種伎倆沒有高層領導的打招呼,一個普通的幹警有這個膽子嗎?蕭森瀚也算是高幹弟子,就算父母不在領導的崗位了,畢竟現階段還有一定的影響力。再說他自己也是警察,這種做法讓蕭森瀚有一種不詳的預感,難道父母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謀殺?
蕭森瀚冷靜而沉默簽字之後,法官隨後宣布退庭。然後幾名獄警跟著他回到家,將二十四小時陪著他,直到葬禮結束。
離開法院那一刻,蕭森瀚算是徹底輕鬆下來,接到父母噩耗那一刻,他的心裏已經有了判斷,此事並不是表麵上看起來的那樣簡單!
他在法庭上如此沉默,不代表他沒有勇氣為自己申訴與辯解?而是連幕後黑手是誰都不知道如何接招?再說父母屍骨未寒,難道要讓案件一直拖著嗎?父母遲遲不能入土為安,他做不到!再者父母因公殉職的光環產生的影響力巨大,幕後之人也不敢大張旗鼓置我於死地?畢竟係統內部也要顧全臉麵,也要平息憤怒,蕭森瀚相信法院絕對不會重判,相反還會刻意為自己開脫。
所以說申辯都是徒勞,浪費時間而已。這個過失罪怕早已經商定好了,隻是到底要不要服刑?服刑多久?是緩刑還是立即執行?這才是討論的問題。
接下來的監獄生活才是蕭森瀚最終目的。他相信自己一旦申辯,判一年的緩刑絕對沒有問題。問題就在於蕭森瀚他必須進監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隻有進入監獄,他才有機會打探到此人如何是越獄?在監獄中此人與誰接觸過?到底誰是真正的幕後黑手?一切被掩蓋的真相才能浮出水麵?這就是我蕭森瀚的自我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