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欣回來後,五盤刺身已經上桌了,是由料理師傅親自端來的,還講解了吃法。
可欣第一次吃這麽地道的刺身,無論是裝盤還是肉質,都是頂級的。
“哇,嘎嘎地!”可欣的方言脫口而出,逗的孫英朗一笑。
“這是金槍魚刺身,這裏是大卜口,這是中卜口,這裏是赤身。”孫英朗揮手讓料理師傅下去,親自給可欣講解。
孫英朗用專業的術語給可欣講解。可欣也沒有動筷,而是兩眼冒光地聽著他說。
“大卜口是金槍魚脂肪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貴的地方。肉質特別鮮滑,帶有濃鬱的香味,入口即化。你嚐嚐?”孫英朗點著刺身前麵的那幾片,示意可欣嚐嚐。
“要蘸這個嗎?我不喜歡芥末啊!”可欣第一次吃這玩意兒,不喜歡這樣蘸著吃。
“這是山葵的替代品,稱為綠芥末,料理師傅用醬油和醋配上它做調料,能夠殺死寄生蟲的。”孫英朗又給她斟了一小碟日式白酒,同樣也可以殺死寄生蟲。
可欣在他的講解下,輕輕地用筷子夾起了一片,蘸了蘸醬油碟,並送入了口中。
“怎麽樣?”孫英朗看著她閉著眼睛,像是在仔細品嚐一樣。
而可欣也露出了幸福的模樣,緊握著筷子,微微地擠著眼睛。那種爽滑的口感衝擊著整個大腦皮層,讓她不覺地搖晃了腦袋。
“太好吃了,我從來沒吃過這個!”可欣激動壞了,難怪這東西會這麽貴,也就隻有這種富二代才吃得起吧。
“金槍魚是刺身之王,當然好吃啦,還有這個赤身,這一盤是鯛魚,這一盤是三文魚,要這樣吃……”孫英朗對可欣有說有笑,完全忽略了英子。
英子看著兩人和解了,也是很開心的,不過可欣的做法就有點過了。這些刺身是料理店裏頂級食材,光是這金槍魚刺身,薄薄的五片就已經400多塊了。
一個半小時左右,三人出了料理店,可欣吃得最開心了,還對孫英朗刮目相看了。原來這富二代不僅會吃,也還懂得如何吃,這是她最意想不到的。
“朗哥,對不起了,讓你破費這麽多。”英子對孫英朗帶有歉意地說道。刷卡的時候,英子瞥見了一點,消費額度到了五位數,顯然這一頓比以前吃的牛排貴的多。
“這那裏話,不用放心上。”孫英朗根本不在乎這些錢,他一個電話,老爸就甩兩萬塊,還會介意這點?
“可欣,你還想去哪玩?”孫英朗問向在前麵歡脫地跳來跳去的可欣。
“我想去酒吧,在裏麵喝酒。”可欣轉過身來,對孫英朗呼應。
在五顏六色的燈光照耀下,可欣紅彤彤的臉泛著微光,周邊嘈雜的聲音都被她的話語給掩蓋住了。此刻的孫英朗眼裏隻有她,這個個子高挑,性格灑脫的女孩。
“好,我們去那吧!”孫英朗入迷了好半晌才回聲應答。
可欣跑了過來,用那纖細的胳膊,一邊挽一個,大步大跳地帶著兩人向前進,十分地興奮。而兩個大男人就這樣任由她挽著,跟隨她的步調前進著。
步行街的東頭是酒吧一條街,而最大的就是那個地下酒吧——天圓地方。那是一個正經的酒吧,裏麵有大學生駐唱,有談情聊天的,還有一個一個小的影視包間,更奇怪的有一個小書吧。這家酒吧規模很大,孫英朗是這裏的常客,也和店老板很熟。
“我介紹一下,這是宇哥!”孫英朗向可欣介紹坐在酒吧台的男子。
宇哥是他們學校畢了業的學長,比孫英朗要年長五歲。別看他紋身,打耳釘,但他骨子裏很文藝。這家酒吧是他爸爸開的一家分店,現在交給他打理。他接管後,拆了一半牆,建一個小書吧。他請人來做了一個大的隔音玻璃,將那塊地圍了起來,裏麵放了書架和書,大約90平米,裏麵有兩張雅座,大約能容納8個人。在書吧裏完全的隔音,還能看到外麵的熱鬧,同時外麵也能看到裏麵的靜謐,像是完全兩個不同的世界。
“你好,我叫張凡宇,你喊我宇哥就行了。”宇哥伸出一隻手與可欣握了握。
可欣看他十分消瘦,穿著的也是嘻哈風格的肥衣服,還帶著金鏈子,很像一個說唱歌手,壓根就不像老板。
“你別看宇哥這樣,他會打碟,唱歌,作曲,美術,而且他還是曾經學校的心理社社長呢!”英子看出可欣的懷疑,又給宇哥補充了幾點,“他就是一個鬼才,但就是不會喝酒!”
當初他們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就覺得很好奇,一酒店老板居然不會喝酒,還在書吧裏看書。而深聊了之後,才發現宇哥的個人魅力,就像是在躁動的時代裏人人都在向前看,而他在向自己的內心看,這書吧就是證明。
“今晚的主題是‘和陌生人牽手’,隻要和任何一個異性牽手成功就會送一瓶酒了!”宇哥在每周日都會做一個主題活動,好吸引更多的人來參與。
“宇哥,你這活動太簡單了吧,那我是不是能拿兩瓶?”可欣看著宇哥指著的用嘻哈流寫出來的藝術字的主題公告,“你看,我已經牽手成功一個了。”
可欣不知道什麽時候牽起了孫英朗的手,還把它亮了出來,給宇哥看。
“我需要的是真情實意的牽手,你們能堅持一個星期的話,就寫個甜蜜留言吧。”宇哥從後麵的吧台取出了便利貼,給孫英朗。
“怎麽感覺像是愛情宣言一樣啊,我不簽。”孫英朗已經喜歡上可欣了,但是手被牽著在,又沒有得到她的允諾,怎麽能簽呢?
“大男人的這麽婆婆媽媽,不就是做一星期的情侶嘛,有什麽好扭捏的。”可欣大大咧咧地將便利貼拿了過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周可欣。“到你了,快簽!”
孫英朗像是被老婆說教一樣,這是他從來又沒有過的感覺。可欣霸道的個性,就是自己理想的壓寨夫人,這一點他已經就有了答案了。
“你不把手鬆開,我左手簽啊?”孫英朗將和她牽著的手舉了起來,對她示意鬆手。可欣吐了吐舌頭,鬆開了手,一臉的可愛。
隨著兩個名字被簽了上去,宇哥給兩名字中間畫了一個愛心,像是公證人一樣,啪地一聲拍在了後麵被貼的密密麻麻的牆紙上。
“剛才小七還帶來一個女孩呢……”
可欣第一次吃這麽地道的刺身,無論是裝盤還是肉質,都是頂級的。
“哇,嘎嘎地!”可欣的方言脫口而出,逗的孫英朗一笑。
“這是金槍魚刺身,這裏是大卜口,這是中卜口,這裏是赤身。”孫英朗揮手讓料理師傅下去,親自給可欣講解。
孫英朗用專業的術語給可欣講解。可欣也沒有動筷,而是兩眼冒光地聽著他說。
“大卜口是金槍魚脂肪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貴的地方。肉質特別鮮滑,帶有濃鬱的香味,入口即化。你嚐嚐?”孫英朗點著刺身前麵的那幾片,示意可欣嚐嚐。
“要蘸這個嗎?我不喜歡芥末啊!”可欣第一次吃這玩意兒,不喜歡這樣蘸著吃。
“這是山葵的替代品,稱為綠芥末,料理師傅用醬油和醋配上它做調料,能夠殺死寄生蟲的。”孫英朗又給她斟了一小碟日式白酒,同樣也可以殺死寄生蟲。
可欣在他的講解下,輕輕地用筷子夾起了一片,蘸了蘸醬油碟,並送入了口中。
“怎麽樣?”孫英朗看著她閉著眼睛,像是在仔細品嚐一樣。
而可欣也露出了幸福的模樣,緊握著筷子,微微地擠著眼睛。那種爽滑的口感衝擊著整個大腦皮層,讓她不覺地搖晃了腦袋。
“太好吃了,我從來沒吃過這個!”可欣激動壞了,難怪這東西會這麽貴,也就隻有這種富二代才吃得起吧。
“金槍魚是刺身之王,當然好吃啦,還有這個赤身,這一盤是鯛魚,這一盤是三文魚,要這樣吃……”孫英朗對可欣有說有笑,完全忽略了英子。
英子看著兩人和解了,也是很開心的,不過可欣的做法就有點過了。這些刺身是料理店裏頂級食材,光是這金槍魚刺身,薄薄的五片就已經400多塊了。
一個半小時左右,三人出了料理店,可欣吃得最開心了,還對孫英朗刮目相看了。原來這富二代不僅會吃,也還懂得如何吃,這是她最意想不到的。
“朗哥,對不起了,讓你破費這麽多。”英子對孫英朗帶有歉意地說道。刷卡的時候,英子瞥見了一點,消費額度到了五位數,顯然這一頓比以前吃的牛排貴的多。
“這那裏話,不用放心上。”孫英朗根本不在乎這些錢,他一個電話,老爸就甩兩萬塊,還會介意這點?
“可欣,你還想去哪玩?”孫英朗問向在前麵歡脫地跳來跳去的可欣。
“我想去酒吧,在裏麵喝酒。”可欣轉過身來,對孫英朗呼應。
在五顏六色的燈光照耀下,可欣紅彤彤的臉泛著微光,周邊嘈雜的聲音都被她的話語給掩蓋住了。此刻的孫英朗眼裏隻有她,這個個子高挑,性格灑脫的女孩。
“好,我們去那吧!”孫英朗入迷了好半晌才回聲應答。
可欣跑了過來,用那纖細的胳膊,一邊挽一個,大步大跳地帶著兩人向前進,十分地興奮。而兩個大男人就這樣任由她挽著,跟隨她的步調前進著。
步行街的東頭是酒吧一條街,而最大的就是那個地下酒吧——天圓地方。那是一個正經的酒吧,裏麵有大學生駐唱,有談情聊天的,還有一個一個小的影視包間,更奇怪的有一個小書吧。這家酒吧規模很大,孫英朗是這裏的常客,也和店老板很熟。
“我介紹一下,這是宇哥!”孫英朗向可欣介紹坐在酒吧台的男子。
宇哥是他們學校畢了業的學長,比孫英朗要年長五歲。別看他紋身,打耳釘,但他骨子裏很文藝。這家酒吧是他爸爸開的一家分店,現在交給他打理。他接管後,拆了一半牆,建一個小書吧。他請人來做了一個大的隔音玻璃,將那塊地圍了起來,裏麵放了書架和書,大約90平米,裏麵有兩張雅座,大約能容納8個人。在書吧裏完全的隔音,還能看到外麵的熱鬧,同時外麵也能看到裏麵的靜謐,像是完全兩個不同的世界。
“你好,我叫張凡宇,你喊我宇哥就行了。”宇哥伸出一隻手與可欣握了握。
可欣看他十分消瘦,穿著的也是嘻哈風格的肥衣服,還帶著金鏈子,很像一個說唱歌手,壓根就不像老板。
“你別看宇哥這樣,他會打碟,唱歌,作曲,美術,而且他還是曾經學校的心理社社長呢!”英子看出可欣的懷疑,又給宇哥補充了幾點,“他就是一個鬼才,但就是不會喝酒!”
當初他們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就覺得很好奇,一酒店老板居然不會喝酒,還在書吧裏看書。而深聊了之後,才發現宇哥的個人魅力,就像是在躁動的時代裏人人都在向前看,而他在向自己的內心看,這書吧就是證明。
“今晚的主題是‘和陌生人牽手’,隻要和任何一個異性牽手成功就會送一瓶酒了!”宇哥在每周日都會做一個主題活動,好吸引更多的人來參與。
“宇哥,你這活動太簡單了吧,那我是不是能拿兩瓶?”可欣看著宇哥指著的用嘻哈流寫出來的藝術字的主題公告,“你看,我已經牽手成功一個了。”
可欣不知道什麽時候牽起了孫英朗的手,還把它亮了出來,給宇哥看。
“我需要的是真情實意的牽手,你們能堅持一個星期的話,就寫個甜蜜留言吧。”宇哥從後麵的吧台取出了便利貼,給孫英朗。
“怎麽感覺像是愛情宣言一樣啊,我不簽。”孫英朗已經喜歡上可欣了,但是手被牽著在,又沒有得到她的允諾,怎麽能簽呢?
“大男人的這麽婆婆媽媽,不就是做一星期的情侶嘛,有什麽好扭捏的。”可欣大大咧咧地將便利貼拿了過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周可欣。“到你了,快簽!”
孫英朗像是被老婆說教一樣,這是他從來又沒有過的感覺。可欣霸道的個性,就是自己理想的壓寨夫人,這一點他已經就有了答案了。
“你不把手鬆開,我左手簽啊?”孫英朗將和她牽著的手舉了起來,對她示意鬆手。可欣吐了吐舌頭,鬆開了手,一臉的可愛。
隨著兩個名字被簽了上去,宇哥給兩名字中間畫了一個愛心,像是公證人一樣,啪地一聲拍在了後麵被貼的密密麻麻的牆紙上。
“剛才小七還帶來一個女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