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藏書家


    我第一次見到藏書家,是在2號線地鐵上。他是一個長的不太好看的小孩,穿著極為難受的綠色羽絨服。那天我坐在車廂的長椅上,對麵坐的就是他。他埋頭讀著一本泛綠的外文書(看側頁就知道的,外文書很容易皺)。因為剛剛結束一上午的競賽課,再加上昨晚的點燈熬油,我竟靠著長椅側的擋板睡著了。2號線是一條環線,等我醒來的時候,又回到朝陽門站了。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朦朦朧朧中,那身超級難看的綠羽絨服還在我對麵,手捧那本泛綠的小說。不過他的身旁似乎有一個女的,身穿英倫風的栗色裹身大衣,陪著他一起看書。長的和艾瑪沃特森好像啊。定了定神,那女的卻又不見了。


    真是奇怪啊。


    你一直在這裏看書嗎?


    嗯。


    這樣啊。愛看書的小孩就是不一樣。那個,你看的是……哦,火焰杯啊。我坐到他的身邊,就是剛才那個女人出現的位置。突然一道龍焰從書裏噴射而出,幸虧我及時的倒向一側,否則臉上就直接掛彩了。


    不要,離我,太近。


    他可以把書裏的內容具象化。不錯的能力,剛才的女人也是他的能力造成的嗎?我於是試探著問了他:你媽媽不管你嗎?


    他合上了書,轉頭看著我道:我是從書裏降生的。我並沒有父母。


    這就是他的真相嗎?至少當時,我是這麽理解的。書,是他唯一的朋友。我從車廂出去,他依然坐在那裏,這時一車廂的霍格沃茲學生如靈體一樣閃現。這麽多小朋友陪他,他在笑吧。我當時沒有告訴他,我是寫小說的人,深知小說的本質就是欺騙。書,畢竟不能當成真的朋友。再精彩的書,也不過是一個很好的夢。把頭蒙在被子裏,好夢是不會再回來的。


    很多年過去了,我也成了孤獨的人群中的一員,每天迷茫在地鐵上班的路上。偶然的機會,我在地鐵的座位上撿到了一本書。書的封皮很醜,綠綠的,名字叫《藏書之家》。我立刻覺察到這是誰的大作了。本著作家對於作品的尊重,我翻開了第一頁。


    然而我接著翻開了第二頁,第三頁……當我回過神來,抬頭一看,幾乎整個地鐵裏都是看書的人。我們津津有味的看著一本書:《藏書之家》


    其實這本書沒什麽特別的,它隻是滿足了人們內心的所有空虛。親情、友情、愛情……所有缺失的,你都可以在這裏找到。我下車之後,感到恍如隔世。看著沉迷在書裏的人們,我想也許他說的是對的吧,書才是唯一的朋友。


    再次見到他是在三天之後吧。畢竟人們都去看書,就沒有人工作了,社會就該混亂了。所以政府把一本本小綠書扔到廣場,熊熊燃燒的火焰照亮了整個北京。我坐在廣場遠處的石獅子背上,看著這一幕。很多人流淚了,還有人不知所措,呆坐在地上,看著他們剛剛填滿的空虛被大火燃盡。火光中,我看到很多虛幻的影像,由婚禮也有葬禮,有胎兒的分娩,有雌雄交媾,也有偉人在演講……


    你下一步要怎麽做呢?我問他。他長高不少了,斜倚在石獅子下麵,目不轉睛的盯著城樓前的火光。沒什麽。我要回去了。


    回書裏嗎?我問道。


    對。回到虛構本身,一切虛構都將被充實。不過,需要你的幫忙啊。


    也是。我笑笑道。輕鬆敲完這句話後,我合上了筆記本。真是個精彩的故事呢。朝陽門站到了。我把筆記本放進書包,從車廂裏走了出去。


    2.奇長的手臂


    春節的前夕,局裏抓到了附近小區入室盜竊的嫌犯。那是淩晨左右的時候吧,他被扭送至局裏,而我恰巧在那時值班。


    他靜靜的坐在問訊室的一頭,我們兩個之間僅隔了一層防彈玻璃,彼此看的非常清楚。他沉默的低著頭,髒亂的長發蓋住了他的大半張臉,刀削一樣的下巴上滿是瑣碎堅硬的胡碴。之前的帶他來的同誌並沒有從他嘴裏問出什麽,看他的樣子,我覺得應該是個可憐的流浪漢,也許還有些精神疾病。對於這種人,送到收容所可能就是最好的結局吧。


    半夜的審訊室很靜。我有些困了,揉眼睛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了他垂在破棉褲之間的雙臂。那是一雙怎樣奇特的手臂啊,長的簡直可以說是畸形了。我忽然記起了最近幾起詭異的盜竊案。


    失主的貴重財物放在離緊鎖的窗戶很遠的地方,清晨起來,窗戶隻被敲開了一道僅容一條手臂通過的窄縫,東西已經不翼而飛。


    我們最初的推測,是小偷用了什麽長的鉤子或者套索一類的家夥。現在,我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了。隻是,這事實有些小驚悚啊。我按耐不住好奇,於是問道:


    你的胳膊,怎麽回事?


    他還是保持那個姿勢不動。我有些後悔了,這種怪人一般還是讓他自己靜一靜,對他對別人都好。


    我小時候喜歡寫書。


    出乎意料的,半分鍾後,他說話了。他的聲音很柔和,與他的外表格格不入。


    但是爸爸媽媽不喜歡我寫書。一發現我寫的書,他們就撕了。


    我在屋裏寫作業,屋裏有一張桌子,桌子下麵有一個地櫃。我有時坐在哪裏寫書,裝作寫作業的樣子。一聽到有人進來,我就用胳膊把書藏到桌子下麵的地櫃上。


    我五六歲時胳膊很短,每次都被發現,書就被撕了。後來我的胳膊越來越長,被發現的機會就越來越少。然後我一直寫。


    之後,我們再沒有說過一句話。


    第二天,他的父親領走了他,交了保金。那是一個看起來相當慈祥的老人,真是不懂怎麽會生出這麽一個怪物。我記下了他們的住址。


    這件事情一直在我腦子中,令我久久難以忘懷。這對父子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如果他的兒子真的有什麽心理疾病的話,還是應該送到醫院看一看比較好。老人歲數這麽大,總不能照顧這個畸形兒子一輩子......


    終於,在一個周末,我決定去探訪一下這對父子。按照老人留下的地址,我找到了他們住的地方,是一棟很老舊的居民樓。我到樓下打聽了一下,但是很不湊巧,附近的大媽告訴我,他們已經搬走了。我抱著試探的心理上了樓,來到了地址上所寫的房間。推了一下鏽跡板板的鐵門,門沒有鎖。我小心的走了進去,確實已經沒人了。客廳裏空空蕩蕩,幾乎沒什麽東西。角落裏是幾個不明所以的鐵架子,還有一些鎖鏈。鐵架子下麵放著很多陳舊的圖紙,我蹲下來看了看,是關於人體結構的一些解剖圖。


    走到他所描述的那件臥室。真的如他所言,有一張長桌和椅子。我彎腰鑽到桌子下麵,是一個地櫃。


    嗯?


    就在地櫃的上方,有一個淺色的東西,方方正正的,已經落滿了塵土。


    我伸出我的胳膊,費勁的夠到了那個放在地櫃上的東西。拿了出來之後,放在陽光下抖了抖,是一個小本子。這難道就是他說的,他一直在寫的書嗎?


    我懷著忐忑的心情翻開了本子,本子裏的內容讓我至今難以忘懷:


    每一頁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一句話:


    我想出去


    我想出去


    我想出去


    ………


    聯想到之前客廳看見的古怪物件,我不由得打了個冷戰:他究竟經曆了什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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