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


    兩聲砰砰,許灰又開了兩罐啤酒,將一罐砸在蘇七潔的麵前:“來,與爾同銷萬古愁!”


    蘇七潔的臉上,已經初現酒後的紅暈。


    包廂內柔和的白光,映襯著蘇七潔臉上的微微紅暈,恐怕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最美的一刻,留給了許灰,也讓許灰大飽眼福。


    蘇七潔頗為恣意,仰著頭,咕嘟嘟喝了好幾口,然後像是個綠林好漢一樣,抹了一下嘴


    許灰笑了笑,把抽紙遞了過去:“一會兒你的袖口都要醉了。”


    蘇七潔不以為意地又拿過紙巾擦了擦嘴:“沒辦法,小時候擦鼻涕擦習慣了,這是來自兒時的動作記憶。”


    許灰趕忙轉頭,一下子把嘴裏的酒噴了出來,咳嗽了兩聲之後,才笑著說:“咱能矜持一點嗎?”


    蘇七潔哼了一聲:“你見過幾個矜持的姑娘,會這麽牛飲鯨吞?嗯?”


    “這倒是!’


    點了點頭後,許灰又問道:“話說,你當初幹嘛轉學?七中比十五中的檔次,不是還高了那麽一丟丟嗎?”


    “打架!”


    蘇七潔回答的言簡意賅:“而且,就是和夏蘭打了一架。”


    “姑娘也是個有故事的人呐!”許灰讚了一句。


    “她當時一直纏著沈傑,而且沈傑似乎已經有些意動,最後我就跑去夏蘭的班裏,和她打了起來。然後了,學校覺得這件事影響惡劣,我又不接受批評教育,就讓我轉學了。”


    “才來幾天,這沈傑就不甘寂寞,又和夏蘭給勾上了!你們男人,真的沒一個好東西!”


    蘇七潔在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氣呼呼的望著許灰,許灰又覺得躺著也中槍了。


    “其實,我倒是覺得,沈傑還是很在乎你的。他那天請我吃飯的時候,算是為了你,都已經低頭哈腰了。”


    蘇七潔擺了擺手:“得了吧,人心都是肉長的,沈傑又不是狼心狗肺,念著點舊情幫我一把,這不顯得仁至義盡了嗎?”


    女人真可怕!


    看你順眼的時候,你做錯都是對。看你不順眼的時候,你做的再對,也會被認為是錯。


    “確定不是口是心非?那一會兒我們去那個天音娛le城幹嘛?”許灰打趣著問。


    “去祝福他們!”蘇七潔淡淡地說。


    “還祝福?我看你像是要把他倆給生煎活剝了!不過先說好了啊,除了我媳婦,我絕不會打女人的。那什麽夏蘭,你得自...我去!”


    這下輪到蘇七潔噴了一口酒出來。


    不過這姑娘卻沒有來得及轉過頭,直接噴了許灰一頭一臉。


    許灰一抹臉,皺著眉說道:“你缺不缺德?”


    蘇七潔咯咯直笑:“你說的太有趣了!除了你媳婦,你絕不打女人?嗯?咋地,媳婦就是用來疼的,合著你娶個媳婦,就是讓你拿著練拳玩兒的嗎?嗯?”


    沒等許灰說話,蘇七潔又笑著說道:“反正將來我的男人敢動我一個指頭,老娘就閹了他!”


    “萬一是你做錯了,他才打你了?”


    “錯了他也得給我忍著!也得給我憋著!也得隻有我打他的份!”蘇七潔若無其事地說。


    許灰隻是笑了笑,倒也沒多說什麽。他覺得,或許就是蘇七潔太強勢了,所以沈傑才有點受不了她了。


    別說沈傑了,估計沒幾個人,能受得了這麽強勢的女人。


    就算她再怎麽漂亮。


    她要是懂得張弛有度,偶給沈傑溫柔那麽一下,估計沈傑也不會被踹了才幾天,就另結新歡了。


    蘇七潔的酒量不行,這啤酒的度數又不高,才三罐不到,她已經有些迷糊了。


    “睡著了?”許灰低聲問了一句。


    回應許灰的,是蘇七潔漸漸均勻的呼吸聲。


    夏蘭第一次看見沈傑的時候,是在秋高氣爽的初秋。


    當時清風拂麵,暖意襲人。


    迎麵而來的,是一個白白淨淨,五官特別柔和的帥氣男生。


    自從一見桃花後,直至如今更不疑。


    一見鍾情,意外而來。


    所以在接下來的幾天,當夏蘭睜著眼閉著眼,都是那個帥氣男生的麵貌時,依稀之間,她還能感受到當時微風拂麵的舒爽一樣。


    她並不是什麽矜持的女孩。


    雖然她的長相,是那種甜美型的。按人們的理解,她的性格,理該是那種被生人看一眼,就必須麵紅耳赤的羞澀型的。


    恰恰相反,她敢愛敢恨,並且,也不覺得一個女孩反而去倒追男生,是件多麽卑微的事情。隻要能和他在一起,那麽,什麽都是值得的了。


    稍稍打聽就知道,這個男孩,叫做沈傑。


    如果說沈傑唯一有什麽壞毛病的話,就是不按套路出牌。比如說他家裏那麽有錢,學習那麽好,籃球那麽棒,人長得那麽帥,卻偏偏養成了對待任何人都謙和的性格,無論麵對誰,他都是一臉陽光般的微笑。


    一點也不囂張跋扈


    真的是沒處說理了。


    可惜,打聽出來了,可是他卻有女朋友了。


    據說,他女朋友還是個很漂亮很漂亮的女孩。


    據說,沈傑非常非常寵她愛她。


    因為那個女孩每次吵他凶他的時候,他總是微笑著拉著她的手,微笑著向她道歉,微笑著請求她的原諒,滿是溫柔。


    不過,這並不能讓夏蘭止步。於是她每天早上會早起十分鍾,默默地在學校的門口等候著,不論刮風下雨,不論風吹雨打。


    她依然記得第一次找沈傑說話的場景,那天,當沈傑出現的時候,她望穿了秋水一般,笑著迎了上去:“這麽巧啊”


    第一次的時候,沈傑愣了一下,他顯然不認識夏蘭。


    不過她甜美的笑眼,甜美的笑容,任是誰看了,都會有一個很不錯的心情。


    “嗨!”沈傑灑著陽光的笑容,禮貌又含蓄,算是回應了。


    隨後他就不再理會,畢竟他有心愛的蘇七潔。當一個人真的在意另一半的時候,他會很自覺得,減少與異性的交集。


    因為一人足矣,其他都不重要。


    午飯的時候,她也一直會守在教學樓的出口處。放學後,那麽多蜂擁而下的學生,然而她卻總能一眼就認出沈傑:“這麽巧啊!”


    “嗨!”沈傑雖然有些奇怪,不過陽光般的笑容,從不缺失。


    甚至於每個課間,她都會守在教學樓出口處,有時候等得到,有時候等不到。等到的時候,她就會奉上她最甜美的笑容:“這麽巧啊!”


    一天,兩天,一個星期,一個月。


    沈傑對夏蘭,從陌生,到熟悉,最後,又變成了陌生。


    畢竟沈傑又不是傻子,甚至連蘇七潔都看得出來,於是,蘇七潔給了他忠告:“今後,再不能搭理夏蘭一個字!”


    於是,沈傑再次見到夏蘭的時候,任她如何說“這麽巧啊”,他也隻能低下頭,選擇了無視。


    本以為時間長了,夏蘭碰壁無數之後,她就會徹底的失望了。


    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


    高一,高二,高三。


    兩年多口來,沈傑每天都看到一個長相甜美,笑容甜美的女孩,無數次的對他說:“這麽巧啊!”


    似乎在沈傑的世界裏,夏蘭是無所不在一樣。


    隻要他走在校園裏,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看見,一個甜美如花的姑娘,笑著對他說:“這麽巧啊!”


    似乎都已經成了習慣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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