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死地盯著同伴,良久之後才問出來一聲:“你是誰?”


    同伴回過頭來,朝我微微一笑:“我是誰?你不認識我了嗎?”


    我看著他的臉,精神在這一瞬間有些恍惚,我忽然記起來了,這個同伴,似乎是我的老鄉,確切的說,是我的鄰居,沒準還是什麽遠房親戚。


    我們倆年紀相差不大,是一塊來到戰場的。想不到一天不到,就陰陽相隔了。此情此景,真的是令人唏噓。


    我的屍體被背起來了,我的魂魄跟在他身後。


    老鄉一邊走,一邊感慨:“要是不背你,我就可以撿一副鎧甲了,真倒黴。”


    士兵的生命就像是稻草,但是士兵自己不這麽看。於是我這棵枯死的草被帶到了軍營裏邊。


    隊長說,軍營裏麵不許放屍體。讓老鄉把我燒了,隨便撿幾塊骨頭揣在兜裏就算了。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老鄉很想帶我回去,但是他也不敢違抗軍令,不然的話,明天他也會變成屍體。


    於是他在荒野中燃起來一堆篝火,火光熊熊,將我的屍體吞沒了。


    在電視上,我經常可以看到火葬。火很大,燒得很旺。但是在現實中我才發現,其實屍體很不容易燒。


    先是發出燒豬毛一樣的臭味,然後是焦味。火已經滅了一半,屍體隻是變得焦了一點,黑了一點而已。


    老鄉無奈,又去撿了一些枯柴,放在屍體上麵。火重新燃燒起來了,然後我的屍體散發出來了一點香味。很像是烤肉的味道。


    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不就是烤肉嗎?


    味道引來了人多袍澤弟兄,他們流著哈喇子跑過來,發現火裏麵燒得是人之後,就晦氣的啐了一口,失望的走了。


    老鄉一邊加柴一邊感慨,說我挺幸運的,想好現在軍中糧草充足,不然的話,士兵們看到我的肉,未必能耐得住饑餓。


    戰場是個很奇怪的地方。你說它軍紀嚴明,它確實很嚴明。令旗一揮,有進無退,哪怕進一步是死亡。但是與此同時,它又泯滅了人倫,士兵什麽都幹得出來。殺人,放火,搶劫,吃肉……人都要死了,還有什麽放不下的?還遵守什麽狗屁的道德?


    老鄉絮絮叨叨的,和火中的我聊著天。夜已經深了,我也燒得差不多了。


    老鄉找來一根樹枝,在木灰裏麵撥了撥,找出來兩塊骨頭。我也不知道這是那一部分。


    總之,他把這兩塊骨頭用一塊白布包起來,貼身捆在腰間,至於剩下的部分,就混著草灰挖坑埋了。


    來年這一塊土地上的雜草,一定長得很茂盛。


    做完這些的時候,已經快要天亮了。老鄉歎了口氣,嘟囔著說:“希望明天不要太困啊,不然恍恍惚惚的,讓人一槍紮死了,那就太倒黴了。”


    可惜,老鄉並沒有等到天亮。早飯的時候,敵軍來襲營了。戰馬奔馳,長刀揮舞,踹翻了營帳和鐵鍋。


    老鄉看著那一鍋飯,感覺很可惜。然後他拿起長槍來,殺了最近的一個士兵。


    這一次,他如有神助,勇不可當,一臉殺了五個人。但是在戰場上記住一個規矩:你是生是死,要看概率。


    他的運氣就很不好,有一個敵軍,正好提著槍紮了過來。而他的槍恰好好在別人胸口上。


    於是他隻能用身體挨了這一下,頓時就被紮了一個透明窟窿。


    老鄉也倒下了。毫無疑問,他死了。


    幸好,老鄉的朋友發現了他,把他的屍體帶回去了。像是燒我一樣,他也被人燒了。


    我們倆都變成了白布裹著的一個包袱。上麵寫著各自的姓名和籍貫,然後背在了陌生人的背上。


    到後來,我也不知道換了多少個人背我們。總之,每換一次,都會多一個包袱,這說明,又死了一個人。


    大戰終於結束了。我們是得勝的那一方。我聽人說,隱王犒賞三軍,每個士兵都分到了半瓶酒,一大碗米飯。美美的享受了一番之後,就被打發回家了。


    解甲歸田,並不是真正過上太平日子。


    現在暫時不需要打仗了,我們就得種地。等需要的時候,就扔下出頭,抓起長矛向前衝。


    總之,幾經輾轉,我的骨頭終於回家了。門前的那顆歪脖子樹,已經長得很粗了,如果把它砍掉,數數年輪,我會發現已經過去了十年。


    十年過去了,我家還是原樣。隻不過更加破敗了一點。


    唉,沒辦法,唯一的男人去打仗了,能勉強吃飽飯就不錯了,哪有餘力再蓋房子?


    我媳婦出來了,隻是十年不見而已,她的頭上已經生出來白發。媳婦找了幾件我的舊衣服,將我的骨頭裹起來,請了幾個人,把我葬在了祖墳裏麵。


    可憐呀,我連一口棺材都沒有,幾件衣服就打發了。


    不過沒關係,能有一件衣服也算是不錯了。人既然已經死了,就不要要求太多。棺材再金貴,那又有什麽用?


    那天傍晚,媳婦在我墳頭上垂淚。我這才知道,我的女兒已經嫁人了,這很好,很不錯。


    對方給了一些聘禮。聘禮不多,卻足夠我兒子一轉手,去迎娶另一家姑娘。


    可惜我兒子運氣不好,剛剛成親,就被拉去當兵了。那媳婦可不是什麽三貞九烈的人,把家裏的細軟收拾了一下,跑回娘家去了。


    一個月不到,又嫁了另一個男人。當然,也收了一份聘禮……


    兒子已經很多年沒有消息了。也不知道是否還在人世,我歎了口氣,忽然覺得我不該關心這個,我已經死了,幹嘛還要為活人操心?


    我在墳塋中孤零零的躺著,這些年我一直試圖弄清楚,我到底在什麽地方。


    我隱隱約約的記得,我好像在找我的肉身,可是……我的肉身不是已經被燒了嗎?


    忽然,我聽到一陣歌聲,從遠處傳來,一直傳到我的耳朵裏。歌聲說: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


    然後,我看到了葬禮。有一些傷了的士兵,抬著一些死了的士兵。當然,更多的士兵沒有身體了,隻有兩塊遺骨。


    他們緩緩地走到我墳塋旁邊,然後開始挖土。


    轉眼之間,一個墳坑就挖好了,然後他們將一個年輕人的身體埋了下去。


    他很麵熟,但是我不認識。


    等到木頭刻的墓碑豎起來的時候,我才發現,這是我的兒子。


    他也已經戰死了。


    看來我老顏家的香火是徹底的斷了。我欲哭無淚,隨後又覺得,我有什麽好哭的?我已經死了,幹嘛還要操心這個?


    香火斷了就斷了吧。來生我要投胎到李財主家,據說他們家天天吃肉。


    哎……我上次聞到肉味是什麽時候來著?好像是燒我自己的時候。


    有句話叫心想事成,我有點相信這四個字了。因為我剛剛想起李財主不久,我就看見他了。


    他手裏牽著一頭耕牛,耕牛後邊跟著我媳婦。


    李財主一雙眼睛,在她身上打量來,打量去的。


    過了一會,他嘿嘿一笑,說道:“我這頭牛,可是咱們鄉裏最好的了。懂事,能吃苦,你用它幹活,不費勁,省心。”


    媳婦連連點頭。


    李財主把韁繩遞給媳婦:“我不收租,你隨便用。”


    媳婦受寵若驚。


    李財主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要我說,你一個寡婦,又死了兒子,實在可憐。你搬到我們家去怎麽樣?好吃好喝的養著你……”


    我一聽這話,怒從心頭起,大喝一聲,從墳墓中衝了出來。


    周圍的鬼魂都勸我,說道:“兄弟,算了。咱們都死了,還操心活人的事幹嘛?”


    我回頭,看見自家墳頭上綠草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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