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屋子裏竟然出奇地安靜了下來,隻有窗外的雨打芭蕉。
姑父猛吸了口煙,咳嗽了一聲說:“沒事瑞士銀行也不會這麽忽悠我們普通人,又送信又送花的。我琢磨著,是不是小硯他父母委托這個叫什麽理查德的,給他帶了什麽東西,他們不是一直在國外嗎?如果真是個騙局,那也不會有什麽損失,北京可是法製社會,難不成大白天還能把小硯給拐賣了?”
“哪也不許去!萬一真有個什麽事呢?”姑姑斬釘截鐵:“再也別提他爸媽了,他們還記得有這個兒子?”
沈夢蝶仔細看了信,終於搞明白了前因後果,說:“爸,媽,不管約表哥的人是什麽意圖,總得要讓表哥去看看才知道啊。盤古大觀我知道,挺高檔的酒店,奧運會的運動員不就住在那裏嗎?說不定真是好事情呢。”
“嗯嗯,”姑父伸出手投了一張讚成票,“小說的情節也有很真實的嘛!萬一來個奇遇呢?當然了,這事還得小硯自己決定,畢竟他已經十八歲了嘛,成年人了。哈哈!
“表哥,不行了我陪你去!”沈夢蝶拿出了女班長的姿態。
“不行!”姑姑再次反對,但麵對女兒態度就溫柔的多,“小蝶你就再別添亂了,一個女孩子不能去那麽危險的地方,你乖乖在家待著,這些天複習要緊,不能為這些事分心,我明個等雨停了,再找人給你買點燕窩去,得好好補補。”
一家人說來說去,總沒個結果,秦硯自己也有些發懵。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他想起了自己從未謀麵的父母,難道真如姑父所說,真是爸媽的訊息嗎?
“爸爸媽媽你們到底在哪裏,為什麽不來找我?4月1號,這不是愚人節嗎,難道這是誰給我開的愚人節玩笑?”秦硯胡思亂想了起來:“難道真是像哈利波特的情節,理查德律師就像海格一樣,帶我去魔法世界?還是像鋼鐵俠一樣,父母給我留下了一個超酷的國際大企業,讓我去拯救世界?或者,那裏隻是一份泛黃的媽媽寫給自己的信。”
想著想著,秦硯睡著了。
睡夢裏,秦硯看到自己還是很小的樣子,在一棟白色的房子麵前,爸爸將自己高高地舉起來,轉了好大一個圈,媽媽正在為花園裏的花草澆水,在一旁安詳地笑著。然後,突然闖進來了一輛黑色轎車,車牌的後三位是三個“4”,車上下來一個黑衣人,帶著黑色帽子和墨鏡,掏出手槍來蹦蹦兩槍,爸爸媽媽倒在了血泊裏。他分明看到了媽媽眼中那種絕望和對自己的不舍。
夢醒了,秦硯發現自己已經淚流滿麵。很小的時候,多少次他看到別人的爸爸將小夥伴們舉過頭頂,看到別人的媽媽親吻自己的孩子,他都有種撕心裂肺的傷心。長大了,覺得自己已經麻痹了,無所謂了,可是十八歲的自己,想起爸媽來為什麽還是這麽心痛,覺得內心空空蕩蕩的,原來,自己從來都沒有想過放棄這份愛嗎?
秦硯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孤單。這些年來,他原來始終是一個人啊。如果就連父母都不要自己了,那麽這個世界上誰會在乎自己呢?上初中二年級時,秦硯發了一次半個月的高燒,醫生想盡了辦法可就是高燒不退,醫院都給姑父下了病危通知書。那時,秦硯也覺得自己快要死了,可那是他滿腦子想的都是爸爸媽媽。第一次,他哭的那麽無助。
人總是用自己的方式想盡辦法排遣孤獨,可事實上,仍是延續自己的孤獨而已啊。正如馬爾克斯所說:“寂寞是造化對群居者的詛咒,孤獨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
既然心亂如麻,秦硯就打算做做白日夢。每次遇到煩心的事,他隻要想到那個女孩,總會麵帶笑意。
能躺在床上去盡情地想一個女孩,對秦硯來說是一件特別幸福的事。不知道哪本書裏說,每個男孩的心裏總是住著一個女孩,她就是這個男孩的《聖經》,秦硯覺得這簡直就是真理。
她是學校文學社的社長夏沫,一個白衣飄飄的年代,那些年大家一起去追的女孩。高一時候,班級組織去八達嶺長城春遊,說白了就是去撿垃圾。夏沫為了撿到一塊零食袋,在長城的一處隘口上摔倒扭傷了腳。
那是一個美麗的黃昏,火燒雲點亮了長城的五彩繽紛,天藍的就像一張畫板。其他同學都已經下去了,秦硯因為是第一次去長城,正坐在城牆上看著風景躊躇滿誌,看到同學受傷,就自告奮勇背著夏沫走了下來。
那是秦硯第一次和一個女孩親密接觸,兩人都很羞紅了臉,一路都沒有說話。那段路,對於小身板的秦硯來說,終點就像天涯海角。從此以後,秦硯不知道為什麽,經常會想起那天的一幕。夕陽西下,他背著夏沫步履闌珊地走下長城,天地之間似乎再也沒有了別人,隻有他們彼此。
真正發現喜歡夏沫是在一個同學的生日party上。那是他們共同的朋友,一個陽光的大男孩歐陽夏。歐陽夏家境殷實,父母都是經商的,擁有一個集團公司,但最顯赫的是,他的叔叔是北京市的市委領導。每次和歐陽夏走在一起,秦硯總覺得這是一個屌絲和一個高富帥的現實版接觸。
可奇怪的是,他們卻成為了最要好的朋友。男人間的友情,有時候總是不可理喻。
那一晚,他們在歐陽夏京郊的別墅裏玩瘋了,秦硯一口氣吃了十二隻大閘蟹,喝了七罐啤酒。最後,他們關了燈,奔跑著互相往臉上抹蛋糕。秦硯在衛生間裏吐完,醉醺醺地剛出了門,一整塊大蛋糕就砸到了他的臉上。一摸臉,他看到了一臉調皮的夏沫,那一刻,他傻笑著,忽然就覺得喜歡上這個女孩了。
有些女孩,當你發覺你已經喜歡上她的時候,其實就已經無可救藥了。
從此以後,夏沫就住進了秦硯的心裏,煩擾著他所有的夢。每天早上,在他無力起床去早自習的時候,隻要一想起可以見到夏沫,就會一咕嚕爬起來。課堂上,他可以不自覺地盯著夏沫一動不動。
可是,經曆過那次以後,兩人再也沒能說上幾句話。秦硯喜歡穿白顏色衣服的女孩,可夏沫就像知道他的想法一樣,從來沒有穿過一件白衣服;秦硯坐在後排,夏沫坐在前排,總是無法交集,就像現實版的《向左走向右走》。有時候在一起了,也隻是客氣地微笑著說一句:今天天氣不錯。
可秦硯還是喜歡,喜歡上一個人是一種莫名其妙的東西。因為你根本不知道,為什麽會讓自己心動的死心塌地。
姑父猛吸了口煙,咳嗽了一聲說:“沒事瑞士銀行也不會這麽忽悠我們普通人,又送信又送花的。我琢磨著,是不是小硯他父母委托這個叫什麽理查德的,給他帶了什麽東西,他們不是一直在國外嗎?如果真是個騙局,那也不會有什麽損失,北京可是法製社會,難不成大白天還能把小硯給拐賣了?”
“哪也不許去!萬一真有個什麽事呢?”姑姑斬釘截鐵:“再也別提他爸媽了,他們還記得有這個兒子?”
沈夢蝶仔細看了信,終於搞明白了前因後果,說:“爸,媽,不管約表哥的人是什麽意圖,總得要讓表哥去看看才知道啊。盤古大觀我知道,挺高檔的酒店,奧運會的運動員不就住在那裏嗎?說不定真是好事情呢。”
“嗯嗯,”姑父伸出手投了一張讚成票,“小說的情節也有很真實的嘛!萬一來個奇遇呢?當然了,這事還得小硯自己決定,畢竟他已經十八歲了嘛,成年人了。哈哈!
“表哥,不行了我陪你去!”沈夢蝶拿出了女班長的姿態。
“不行!”姑姑再次反對,但麵對女兒態度就溫柔的多,“小蝶你就再別添亂了,一個女孩子不能去那麽危險的地方,你乖乖在家待著,這些天複習要緊,不能為這些事分心,我明個等雨停了,再找人給你買點燕窩去,得好好補補。”
一家人說來說去,總沒個結果,秦硯自己也有些發懵。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他想起了自己從未謀麵的父母,難道真如姑父所說,真是爸媽的訊息嗎?
“爸爸媽媽你們到底在哪裏,為什麽不來找我?4月1號,這不是愚人節嗎,難道這是誰給我開的愚人節玩笑?”秦硯胡思亂想了起來:“難道真是像哈利波特的情節,理查德律師就像海格一樣,帶我去魔法世界?還是像鋼鐵俠一樣,父母給我留下了一個超酷的國際大企業,讓我去拯救世界?或者,那裏隻是一份泛黃的媽媽寫給自己的信。”
想著想著,秦硯睡著了。
睡夢裏,秦硯看到自己還是很小的樣子,在一棟白色的房子麵前,爸爸將自己高高地舉起來,轉了好大一個圈,媽媽正在為花園裏的花草澆水,在一旁安詳地笑著。然後,突然闖進來了一輛黑色轎車,車牌的後三位是三個“4”,車上下來一個黑衣人,帶著黑色帽子和墨鏡,掏出手槍來蹦蹦兩槍,爸爸媽媽倒在了血泊裏。他分明看到了媽媽眼中那種絕望和對自己的不舍。
夢醒了,秦硯發現自己已經淚流滿麵。很小的時候,多少次他看到別人的爸爸將小夥伴們舉過頭頂,看到別人的媽媽親吻自己的孩子,他都有種撕心裂肺的傷心。長大了,覺得自己已經麻痹了,無所謂了,可是十八歲的自己,想起爸媽來為什麽還是這麽心痛,覺得內心空空蕩蕩的,原來,自己從來都沒有想過放棄這份愛嗎?
秦硯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孤單。這些年來,他原來始終是一個人啊。如果就連父母都不要自己了,那麽這個世界上誰會在乎自己呢?上初中二年級時,秦硯發了一次半個月的高燒,醫生想盡了辦法可就是高燒不退,醫院都給姑父下了病危通知書。那時,秦硯也覺得自己快要死了,可那是他滿腦子想的都是爸爸媽媽。第一次,他哭的那麽無助。
人總是用自己的方式想盡辦法排遣孤獨,可事實上,仍是延續自己的孤獨而已啊。正如馬爾克斯所說:“寂寞是造化對群居者的詛咒,孤獨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
既然心亂如麻,秦硯就打算做做白日夢。每次遇到煩心的事,他隻要想到那個女孩,總會麵帶笑意。
能躺在床上去盡情地想一個女孩,對秦硯來說是一件特別幸福的事。不知道哪本書裏說,每個男孩的心裏總是住著一個女孩,她就是這個男孩的《聖經》,秦硯覺得這簡直就是真理。
她是學校文學社的社長夏沫,一個白衣飄飄的年代,那些年大家一起去追的女孩。高一時候,班級組織去八達嶺長城春遊,說白了就是去撿垃圾。夏沫為了撿到一塊零食袋,在長城的一處隘口上摔倒扭傷了腳。
那是一個美麗的黃昏,火燒雲點亮了長城的五彩繽紛,天藍的就像一張畫板。其他同學都已經下去了,秦硯因為是第一次去長城,正坐在城牆上看著風景躊躇滿誌,看到同學受傷,就自告奮勇背著夏沫走了下來。
那是秦硯第一次和一個女孩親密接觸,兩人都很羞紅了臉,一路都沒有說話。那段路,對於小身板的秦硯來說,終點就像天涯海角。從此以後,秦硯不知道為什麽,經常會想起那天的一幕。夕陽西下,他背著夏沫步履闌珊地走下長城,天地之間似乎再也沒有了別人,隻有他們彼此。
真正發現喜歡夏沫是在一個同學的生日party上。那是他們共同的朋友,一個陽光的大男孩歐陽夏。歐陽夏家境殷實,父母都是經商的,擁有一個集團公司,但最顯赫的是,他的叔叔是北京市的市委領導。每次和歐陽夏走在一起,秦硯總覺得這是一個屌絲和一個高富帥的現實版接觸。
可奇怪的是,他們卻成為了最要好的朋友。男人間的友情,有時候總是不可理喻。
那一晚,他們在歐陽夏京郊的別墅裏玩瘋了,秦硯一口氣吃了十二隻大閘蟹,喝了七罐啤酒。最後,他們關了燈,奔跑著互相往臉上抹蛋糕。秦硯在衛生間裏吐完,醉醺醺地剛出了門,一整塊大蛋糕就砸到了他的臉上。一摸臉,他看到了一臉調皮的夏沫,那一刻,他傻笑著,忽然就覺得喜歡上這個女孩了。
有些女孩,當你發覺你已經喜歡上她的時候,其實就已經無可救藥了。
從此以後,夏沫就住進了秦硯的心裏,煩擾著他所有的夢。每天早上,在他無力起床去早自習的時候,隻要一想起可以見到夏沫,就會一咕嚕爬起來。課堂上,他可以不自覺地盯著夏沫一動不動。
可是,經曆過那次以後,兩人再也沒能說上幾句話。秦硯喜歡穿白顏色衣服的女孩,可夏沫就像知道他的想法一樣,從來沒有穿過一件白衣服;秦硯坐在後排,夏沫坐在前排,總是無法交集,就像現實版的《向左走向右走》。有時候在一起了,也隻是客氣地微笑著說一句:今天天氣不錯。
可秦硯還是喜歡,喜歡上一個人是一種莫名其妙的東西。因為你根本不知道,為什麽會讓自己心動的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