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什,納什!”睡夢中,李哲突然感覺到有人在推自己,耳邊也響起了呱噪的喊叫聲。


    “起來了!不是說好要去村東麵瘋婆子的家裏探險嗎?”那聲音越來越響,終於將李哲吵醒了。


    李哲睜開了眼睛。


    眼前的景象十分的陌生,他從床上坐了起來,四周環顧了一圈。


    這是一件十分簡陋的木屋,離床不遠的地方還用磚頭搭了一座壁爐,裏麵躺著一堆煙灰,煙灰中還有幾塊閃著火星的焦炭。


    一個藍眼睛,金褐色卷發的小男孩正站在自己的床邊,剛剛聽到的呱噪聲音應該就是他傳出來的。


    李哲將手放到眼前,那是一雙陌生的手,看著胖乎乎的十分可愛,五指的指節並不明顯,手掌手指都很‘迷你。’


    這應該是一隻小孩的手。


    處在這樣一個奇怪的環境中,自己還變成了小孩,李哲本應該有許多強烈的情緒。


    害怕,恐懼,好奇,疑問。


    可他全都沒有,若是將他的情緒比作一個湖泊,那這個湖泊就好將已經凍結了一般,沒有半絲漣漪。


    “這應該就是那個所謂的篩選場物品交換了。”李哲想道,此刻的他處於一種十分玄妙的狀態之中,就好像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審視所有的一切,感覺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和他無關一般。而沒有了感性情緒的影響,李哲發現自己的思考速度和觀察能力似乎又上了一個台階,敏銳了不少。


    他下了床,衝一旁的小男孩問道“怎麽這麽早?”


    看似隨口一問,其實李哲是在試探。


    對所謂的‘篩選活動’一無所知,他不得不小心為上。


    也許身旁的這個小男孩,也和自己一樣,是個實驗體,畢竟自己的代號是‘628’,就說明被選中做實驗體的人應該有許多。


    他注意到,自己開口的時候,說的竟然是英語,而他之前在大學中,學的最差的便是英語了,可此刻他口中說出的英語,不論是口音還是語法,都十分的標準。


    “不是昨天說好了嗎,去村東頭的怪婆婆家裏冒險!”小男孩一臉興奮的說道,隨即藍色的眼睛眨了眨,有些鄙夷的說道:“你不會是害怕了吧?”


    “怎麽可能?隻是剛起床,有點迷糊。”李哲一邊穿衣服,看似漫不經心的答道,其實餘光都在觀察那個小男孩。


    李哲把全身上下的口袋都摸了一遍,終於在右邊褲子口袋裏,摸到了一個軟乎乎的東西。


    這應該就是所謂的‘篩選場物品’了吧,他不想在小男孩麵前拿出來,雖然觀察到目前為止,眼前的小男孩並沒有露出任何與其身份不符的端倪,可畢竟涉及到‘生存,’李哲不敢掉以輕心,穿好衣服之後,假借尿尿的借口,一個人跑出門外,找了個草叢,將褲子裏的東西拿了出來。


    雖然感受不到任何情緒,但李哲還是舉得,此刻的自己,應該是有些‘蛋疼’的。


    他皺著眉看著手中的東西。


    那是一塊濕噠噠的肉,不知是從什麽動物身上取下來的,顏色是粉紅中有些發白,看上去像是脂肪組織,但摸起來卻十分有彈性,奇怪的是,這肉塊的表麵還在不停的留著某種透明的液體,並且散發出極其難聞的刺鼻味道。


    那味道簡直讓人聞了想吐,就像狐臭放大了一百倍一般。


    還好李哲此刻的理性無比強大,硬生生將生理的不適壓住了。


    “這...到底是什麽東西?”他有些無奈的想道。


    一個‘熟悉’的冷漠聲音在腦海中突然響了起來。


    “物品,狼的汗腺(活體)。備注:和你的愛情一個味道。”沒想到這聲音的主人還挺幽默的,然而在李哲看來,這所謂的備注不僅一點用都沒有,而且充滿了濃濃的嘲諷意思。


    他並沒有很是失望,而是平靜的將這個詭異的‘物品’收回了口袋裏,說來也奇怪,一將‘狼的汗腺’放進了口袋,空氣中那種難聞的氣味立即消失不見了。


    李哲又將褲子脫了下來,他並不是要方便,而是要在褲子上找一個東西。


    剛剛穿衣服的時候他就注意到了,褲子是用牛仔布做成的,上麵還印著俗氣的圖案,看上去應該是工業製品,而一般這樣的牛仔褲裏,都是有標簽的。


    而標簽上,往往都會注明產地,而很有可能,這個產地國,便是他現在身處的國家。


    當然,也有很大可能是‘made in china’


    還好,標簽上寫的是‘made in britain。’看來自己很可能是在英國境內。


    地點以及確定了,剩下的就是時間了,標簽上並不會打印具體的製造時間,不過牛仔褲上的logo旁邊,還是寫了一行字。


    since1947


    1947年以後的英國嗎?


    還需要更多的線索。


    李哲回房間看了一圈,沒有找到能夠確定時間的東西,便先將這個事情放了下來,和男孩離開家,往村東頭去了。


    一路上邊走,李哲一邊觀察四周的環境,他對於自己現在處於怎樣一個狀況還沒有十分清楚的認知,到目前為止,發生的一切事情都顯得那麽的不可思議。


    陌生的環境,陌生的身體。


    他隻知道自己被投入了一場叫做篩選活動的遊戲,而在這個遊戲中的玩家,最終的目的便是生存。


    而篩選場這個名字裏的‘篩選’二字,表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輕易的在這個遊戲中生存下來,再往極端點考慮,很可能大部分人都會死在這裏。


    這才是所謂‘篩選。’


    因此,李哲決定先做好兩件事情:


    1.盡可能快的熟悉自己所處的環境;2.盡可能的隱藏自己‘遊戲者’的身份。


    這會讓他的生存率大大增加。


    他們走的路是由碎石子混在泥土裏鋪就而成的,顯得十分原始,這個村子裏看不到任何現代科技的影子,也不知道是因為現在的年代很早,還是這個村子太過落後。


    一路走來,路兩旁的屋子大多都是廢棄的狀態,門前的小路已經被荒草埋沒了,窗戶上也都是密集的蛛網,顯示這裏已經很久沒有人居住了。納什數了數,看上去還有人居住的,隻有8間屋子,其中走過一間白色橡木搭成的房子時,一路上一直蹦蹦跳跳唱著歌的小男孩突然安靜了下來,走路的腳步都故意放緩了些。


    應該是他家了,李哲暗暗想到,往房子門前院子裏的那個郵箱瞟了一眼,郵箱上用釘子掛著一個牌子。


    “威廉姆斯”很常見的英國名字,應該就是小男孩的姓了。


    郵箱看上去最近才刷過一遍白色油漆。


    “威廉,你家有訂報紙的習慣嗎?”李哲裝作無意問了一句。


    “你平時不都叫我羅伯嗎?幹嘛突然叫我的姓,聽上去怪怪的。”小男孩有些奇怪的看了李哲一眼。“是啊,你不知道我老爹有多愛看報紙。”


    原來他的全名叫羅伯.威廉姆斯。


    李哲剛剛的問題包含了兩個信息,其一就是想要試探出小男孩的全名,這樣以後稱呼也不會讓人覺得奇怪。而且剛剛一路走來,小男孩的一係列舉動,都表示出他是這個村子的原住民,此刻李哲的心裏,以及基本將小男孩是和自己一樣的實驗體這個可能性排除了。


    其二,就是報紙,如果想確定自己所處的年代,那麽報紙無疑是最好的選擇之一。


    “我突然覺得報紙應該挺有趣的,要不一會你把你爸看完的報紙給我帶一份出來?我也想看看。”李哲說道。


    “小意思。”羅伯不疑有他,小手拍著胸脯就答應了。


    小路並不長,兩人走了十分鍾已經隱約能看見盡頭了,那是一件十分奇怪的屋子,和村裏木製的房子不同,那屋子看上去很小,屋子的牆壁圍成了一個圓圈,上麵蓋著一個尖尖的屋頂,最奇特的是,整個屋子,包括牆壁和屋頂,居然都是用茅草建成的。


    這裏就是小路東麵的盡頭。


    羅伯口中,那個瘋婆子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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