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十五枚金幣啊!
有了這筆錢,自己不僅可以還清欠款,同時也能購買一身正常的裝備,衣食住行也能全麵升級,脫離貧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富裕的資金,不僅能夠解決生活上的問題,同時也能讓格林獲得更多賺錢的機會。
例如:用金錢來收購迷宮道具,然後用「混沌魔力」將其轉換為真實道具,再用真實道具換取金錢和食物。
隻要有了“第一桶金”,未來將是一條康莊大道!
作為一個破產的魔王,格林的「混沌魔力」就沒有充裕過,一直處於破產的邊緣,但是為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格林還是毫不猶豫地耗費了自己為數不多的「混沌魔力」,對兔子進行了一番改造。
改造非常成功。兩隻兔子都十分順利地變成了真實的生物,並且改造過後的兔子對格林十分順從,完全沒有之前那副狂暴的模樣,同時格林也有種可以隨時“吸收”它們的感覺。
不,那並非僅僅是一種感覺,格林真的能夠吸收它們!
格林隻是心中微微一動,試圖收回“賜予”雷霆角兔的「混沌魔力」,雷霆角兔竟然真的化為一道能量,被格林吸收了!
在“吃”掉一隻雷霆角兔後,格林僅僅恢複了少許體力,甚至連本都沒回。顯然,改造後對生物進行吸收,並不是「混沌魔力」的正確用法,這種吸收僅僅是讓“魔王”能夠對“改造生物”進行“生殺予奪”而已。
“不愧為魔王啊,這能力簡直是太有魔王範兒了!”
格林心情忐忑地帶著兔子,返回了之前的那家魔法道具店。
“這是……魔物!?”店主後退一步,渾身戒備地盯著格林手中提著的兔子。
“魔物?”格林一臉茫然地看向手中的兔子。
完成改造後的雷霆角兔的角上多了一些黑色的螺紋,身上也多了一些黑色的花紋,看起來越來越像皮卡丘了,但是它仍然保留著雷霆角兔的影子。
隻是多了一些花紋而已啊,怎麽就變成魔物了?
店主:“……你感受不到它們身上那股不詳狂暴的魔力嗎?”
狂暴的魔力?格林盯著手中的皮卡丘,盯著它看了一會兒。
果然,皮卡丘變得十分暴燥,原本呆萌的表情已經消失了。隻見皮卡丘盯著店主,似乎隻要格林一鬆手,它就會向店主撲殺過去般!隻是在格林看來,皮卡丘那副萌萌噠的表情,即使努力裝出一副惡狠狠的表情,也仍然毫無威脅性。
“狂暴的魔力沒有感受到,不過它看起來似乎確實有點奇怪。”格林想了想,“看起來就像是吃了春藥一樣。”
“天呐!為什麽這隻魔物沒有攻擊你?”店主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
“那個……魔物是什麽?”格林弱弱地詢問道,“我的帕羅米亞語不太好,不太明白‘魔物’是指什麽。”
店主忍不住看了一眼格林。如果是一個普通人詢問這種常識性的問題,或許會引起懷疑,但是格林“外國人”的身份卻是一個非常好的偽裝。
店主不疑有他,以為格林真的隻是不清楚“魔物”這個詞的意思。
“魔物就是那種瘋狂、無法交流,隻知道攻擊的怪物。和迷宮裏的那些怪物十分相似,隻是魔物存在於現實中。”
格林低頭看了看手中乖巧的皮卡丘:“……這隻兔子看起來很正常啊,你是怎麽看出它是魔物的?”
“哪裏正常了?一看到人就想攻擊,正常的生物看到體型比自己大的生物時,會這樣?”店主盯著格林手中的兔子,微微皺眉,“如此混亂的魔力,應該早已完全喪失理智了,為什麽它沒攻擊你?”
“混亂不堪的魔力嗎……”格林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一臉無辜的兔子,露出微妙的表情,“所謂的魔物就是指‘內分泌失調(中文)’,導致脾氣十分暴燥的生物?”
魔力混亂就像是練功走火入魔那樣,會陷入瘋癲?看來這個世界的內分泌失調似乎比地球上要嚴重得多。
“真是奇怪……它為什麽不攻擊你呢?”店主看了看格林,又看了看格林手中提著的兔子。
因為它體內的魔力是我提供的,我隨時都能收回它體內的混沌魔力……這種事你認為我會告訴你嗎?
格林:“不知道。也許是因為我教訓過它們,所以它們不敢攻擊我?”
“哈……如果有那麽簡單的話就好了。”就在這時,店主看到了格林背上的盾牌。
瞬間,店主眼中閃過一絲寒光。長角兔,以及威懾長角兔的盾牌……難道說……是因為那個詛咒盾牌的緣故,所以魔化的雷霆角兔才沒有攻擊他?
店主突然對格林身上的盾牌產生了興趣。
如果能夠從中找到避免魔物襲擊的方法,或許……
“嗯……如果是雷霆角兔的話,我願意用十五金幣買下,但是對於這種魔化的角兔……”店主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表情。
“哦……”格林心情複雜地準備將兔子收回來。看來得去冒險工會碰運氣了。
格林之前離開後,去冒險工會詢問過雷霆角兔的價格。
據說雷霆角兔因為可愛的外表,在城裏有著很高的人氣,所以工會裏也有求購雷霆角兔幼崽以及母兔的任務——當然,他們求購的是現實世界的雷霆角兔而不是迷宮兔,並且隻要易於馴養的幼崽以及可以懷孕的母兔。
格林將皮卡丘提了起來,盯著它的下半身。
嘖!公的,而且還是魔物版……不知道是否有委托人願意高價收購。
見格林似乎有離開的想法,店主突然開口道:“雖然魔物有點……不太妙,但是我也不是不能買下它。”
“哦?”格林感到有些意外,“你願意出多少?”
“唔……”店主上下打量著格林,“一枚金幣,魔獸角兔和盾牌一起,打包。”
格林眼睛一翻:“我去冒險工會問過了,有人出一百金幣收購雷霆角兔的幼崽。”
“那是幼崽的價格。你這個已經成年了,已經不適合作為寵物培養了。更何況你的這隻還是魔物……”
“但是可以用來配種啊。可以和母兔生幼崽。在現實世界中,雷霆角兔隻有在雷元素密集的高魔地區才有,無論抓捕還是運輸都十分麻煩。”
“人工配種沒你想象的那麽簡單。幼崽一百金幣,你上次帶來的那隻母體我願意出十五金幣,但是對於這隻公的……你可以去冒險工會問一下價格。兩枚金幣,兔子和盾牌一起打包。這個價格已經很厚道了。”
有了這筆錢,自己不僅可以還清欠款,同時也能購買一身正常的裝備,衣食住行也能全麵升級,脫離貧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富裕的資金,不僅能夠解決生活上的問題,同時也能讓格林獲得更多賺錢的機會。
例如:用金錢來收購迷宮道具,然後用「混沌魔力」將其轉換為真實道具,再用真實道具換取金錢和食物。
隻要有了“第一桶金”,未來將是一條康莊大道!
作為一個破產的魔王,格林的「混沌魔力」就沒有充裕過,一直處於破產的邊緣,但是為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格林還是毫不猶豫地耗費了自己為數不多的「混沌魔力」,對兔子進行了一番改造。
改造非常成功。兩隻兔子都十分順利地變成了真實的生物,並且改造過後的兔子對格林十分順從,完全沒有之前那副狂暴的模樣,同時格林也有種可以隨時“吸收”它們的感覺。
不,那並非僅僅是一種感覺,格林真的能夠吸收它們!
格林隻是心中微微一動,試圖收回“賜予”雷霆角兔的「混沌魔力」,雷霆角兔竟然真的化為一道能量,被格林吸收了!
在“吃”掉一隻雷霆角兔後,格林僅僅恢複了少許體力,甚至連本都沒回。顯然,改造後對生物進行吸收,並不是「混沌魔力」的正確用法,這種吸收僅僅是讓“魔王”能夠對“改造生物”進行“生殺予奪”而已。
“不愧為魔王啊,這能力簡直是太有魔王範兒了!”
格林心情忐忑地帶著兔子,返回了之前的那家魔法道具店。
“這是……魔物!?”店主後退一步,渾身戒備地盯著格林手中提著的兔子。
“魔物?”格林一臉茫然地看向手中的兔子。
完成改造後的雷霆角兔的角上多了一些黑色的螺紋,身上也多了一些黑色的花紋,看起來越來越像皮卡丘了,但是它仍然保留著雷霆角兔的影子。
隻是多了一些花紋而已啊,怎麽就變成魔物了?
店主:“……你感受不到它們身上那股不詳狂暴的魔力嗎?”
狂暴的魔力?格林盯著手中的皮卡丘,盯著它看了一會兒。
果然,皮卡丘變得十分暴燥,原本呆萌的表情已經消失了。隻見皮卡丘盯著店主,似乎隻要格林一鬆手,它就會向店主撲殺過去般!隻是在格林看來,皮卡丘那副萌萌噠的表情,即使努力裝出一副惡狠狠的表情,也仍然毫無威脅性。
“狂暴的魔力沒有感受到,不過它看起來似乎確實有點奇怪。”格林想了想,“看起來就像是吃了春藥一樣。”
“天呐!為什麽這隻魔物沒有攻擊你?”店主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
“那個……魔物是什麽?”格林弱弱地詢問道,“我的帕羅米亞語不太好,不太明白‘魔物’是指什麽。”
店主忍不住看了一眼格林。如果是一個普通人詢問這種常識性的問題,或許會引起懷疑,但是格林“外國人”的身份卻是一個非常好的偽裝。
店主不疑有他,以為格林真的隻是不清楚“魔物”這個詞的意思。
“魔物就是那種瘋狂、無法交流,隻知道攻擊的怪物。和迷宮裏的那些怪物十分相似,隻是魔物存在於現實中。”
格林低頭看了看手中乖巧的皮卡丘:“……這隻兔子看起來很正常啊,你是怎麽看出它是魔物的?”
“哪裏正常了?一看到人就想攻擊,正常的生物看到體型比自己大的生物時,會這樣?”店主盯著格林手中的兔子,微微皺眉,“如此混亂的魔力,應該早已完全喪失理智了,為什麽它沒攻擊你?”
“混亂不堪的魔力嗎……”格林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一臉無辜的兔子,露出微妙的表情,“所謂的魔物就是指‘內分泌失調(中文)’,導致脾氣十分暴燥的生物?”
魔力混亂就像是練功走火入魔那樣,會陷入瘋癲?看來這個世界的內分泌失調似乎比地球上要嚴重得多。
“真是奇怪……它為什麽不攻擊你呢?”店主看了看格林,又看了看格林手中提著的兔子。
因為它體內的魔力是我提供的,我隨時都能收回它體內的混沌魔力……這種事你認為我會告訴你嗎?
格林:“不知道。也許是因為我教訓過它們,所以它們不敢攻擊我?”
“哈……如果有那麽簡單的話就好了。”就在這時,店主看到了格林背上的盾牌。
瞬間,店主眼中閃過一絲寒光。長角兔,以及威懾長角兔的盾牌……難道說……是因為那個詛咒盾牌的緣故,所以魔化的雷霆角兔才沒有攻擊他?
店主突然對格林身上的盾牌產生了興趣。
如果能夠從中找到避免魔物襲擊的方法,或許……
“嗯……如果是雷霆角兔的話,我願意用十五金幣買下,但是對於這種魔化的角兔……”店主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表情。
“哦……”格林心情複雜地準備將兔子收回來。看來得去冒險工會碰運氣了。
格林之前離開後,去冒險工會詢問過雷霆角兔的價格。
據說雷霆角兔因為可愛的外表,在城裏有著很高的人氣,所以工會裏也有求購雷霆角兔幼崽以及母兔的任務——當然,他們求購的是現實世界的雷霆角兔而不是迷宮兔,並且隻要易於馴養的幼崽以及可以懷孕的母兔。
格林將皮卡丘提了起來,盯著它的下半身。
嘖!公的,而且還是魔物版……不知道是否有委托人願意高價收購。
見格林似乎有離開的想法,店主突然開口道:“雖然魔物有點……不太妙,但是我也不是不能買下它。”
“哦?”格林感到有些意外,“你願意出多少?”
“唔……”店主上下打量著格林,“一枚金幣,魔獸角兔和盾牌一起,打包。”
格林眼睛一翻:“我去冒險工會問過了,有人出一百金幣收購雷霆角兔的幼崽。”
“那是幼崽的價格。你這個已經成年了,已經不適合作為寵物培養了。更何況你的這隻還是魔物……”
“但是可以用來配種啊。可以和母兔生幼崽。在現實世界中,雷霆角兔隻有在雷元素密集的高魔地區才有,無論抓捕還是運輸都十分麻煩。”
“人工配種沒你想象的那麽簡單。幼崽一百金幣,你上次帶來的那隻母體我願意出十五金幣,但是對於這隻公的……你可以去冒險工會問一下價格。兩枚金幣,兔子和盾牌一起打包。這個價格已經很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