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一出劍,空氣裏便有重重光影,教人眼花繚亂。
她這“分光捉影”的劍術已經練得純熟,使出來立時讓方明覺得頗為驚豔。他本來修行神龍九式,也遇到了瓶頸,見到這般劍術,正合他心意。到底他在天河城對手難尋,此時不驚反喜。
反手一道劍氣,便有霹靂破空聲。
季寥瞧在眼裏,這方明的資質也不差,神龍九式其實劍式極為複雜,雖說一共隻有九式,但每一式都有三千六百種變化,如果給普通人修行,光是記住這些變化都得費多年苦功,旁的事也別想幹了。
方明用的是一把輕薄的紫色軟劍,正合神龍九式變化的精義。
使起來,就如同一條紫色小龍,在花廳裏曲折變化,總能在少女的碧青劍光裏找到縫隙。
綠陰晴柔兩人都退到牆角下,看著兩人在花廳裏鬥劍。
本來修士鬥法破壞力極大,但這隻是切磋,而不是生死之鬥,並且少女和方明的控製力很好,故而兩人鬥得激烈,卻一件東西都沒有打壞。
而且偶有逸散的勁氣,都直接被季寥吸收了。
原來他在元佛三限上造詣越來越高,已經能不知不覺布下掌勁,或是歸元、或是化天,將旁人的勁力收納。
落在綠陰晴柔眼裏,這個木真子仿佛混元黑洞一樣,深不可測。
兩人在修行界成名多年,還是首次遇到如此可怕的人物。難怪方明說白玉魔都被他輕易擊敗。
綠陰輕哼一聲,晴柔低聲道:“你怎麽了。”
“劍傷。”他扒開衣服,胸前竟是一條大口子。
原來季寥用的是劍網塵絲的手法,傷口極其細微,直到方明和少女鬥劍,使花廳有氣流變化,壓力增大,才徹底讓綠陰身上的劍傷顯現出來。
晴柔立時拿了一瓶靈藥塗在他胸口,偷眼看向季寥,眼神更添畏懼。
季寥倒是優哉遊哉,對於花廳裏鬥得虎虎生風的兩人其實不太關注,而是將注意力放在那副題詞蝶戀花的字畫上。
初時他隻覺得這幅字平平常常,隻是內容用了他昔年教給小芹的蝶戀花。但現在仔細一看,才發現上麵每一個字筆鋒之圓潤,簡直不可思議。
要知道尋常以筆墨寫字,一筆一劃的邊緣若是放大仔細看,總會發現有些鋸齒一樣的起伏。但這上麵的字,任何一筆,都將墨汁收束在一起,如同道家丹成,神行機圓。
如果用法術,倒是可能做到這一點。偏偏字畫上麵看不到任何術法的痕跡,就是用普普通通的筆,尋尋常常的墨水將其寫出來的。
可想而知,題詞的人,究竟有何等可怕的操縱力,才能做到這樣的事。
他心想:等會他們打完,得問問方明這幅畫的來曆。
少女劍舞得興起,進入忘我之境。有對手陪練和獨自練劍的區別果然很大,她劍光分化得越來越多,仿佛光影要將整個花廳充滿。
方明壓力也越來越大,劍氣發出的龍吟聲亦愈發低沉。
漸漸兩人都控製不住力道,花廳開始有些搖搖欲墜起來。季寥這才將注意力從字畫上收回,無聲無息間丹力轉化為天魔氣興致,遍布整個花廳,好似一張無形大網,將花廳穩住。
他這一番舉措,使得兩人更加沒了顧忌,劍氣更是肆意縱橫起來。
兩人都是道門五派的翹楚人物,此刻鬥到興起,讓旁邊觀戰的綠陰晴柔眼睛都亮起來。綠陰更是一目不瞬的望著,忘了傷口的疼痛。
鏗然一聲金鐵交鳴的劍吟聲響起,少女手裏的劍直接脫手。她順勢身化無形之風。正是靈飛派清風徐來的遁法。
花廳裏本來就勁風慢慢,她再使用清風徐來,如魚得水。
方明不見其人,隻聽得劍氣破空,猶如霹靂,他沒來得及應對這個變化。苦笑一聲,胸口的衣服被劍氣戳開一個小洞。
他道:“在下輸了,多謝季姑娘手下留情。”
季寥本以為少女戰勝對手,應是得意忘形,哪知道她神色平和,一點驕矜都沒有。
她重新坐回到季寥身邊,說道:“你到底因為大叔在我身邊,心有顧忌。若是生死交鋒,我也未必能贏。”
適才少女神劍脫手,方明便遲疑了一下,沒有下狠手。而少女應變夠快,立時使出清風徐來。這本是極快的遁法,加上她用出劍氣,讓方明沒有防備到,終於被破了護體氣罩,使衣服破開一個小洞。
少女亦是點到為止,沒有傷他。
她說未必能贏,但也沒有承認自己會輸。
這也顯示出她對自己的信心來。
季寥對女兒的看法又有所改觀,不得不承認清雨的眼光極準,女兒非但資質奇高,而且個人的悟性和修養,都遠不是同齡人可以比擬的。
她天真爛漫的外表下,實是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靈。
季寥並不知道女兒擁有七竅玲瓏心,這是一種極為特殊的體質。
方明淡淡一笑,沒有應和。勝就是勝,敗就是敗,他不是一個需要為自己找借口的人。否則他便沒資格同教主並肩作戰,去試圖戰勝白海禪。
季寥道:“適才季笙卻是有些孟浪了,方道友請不要記掛在心上。”
方明笑道:“道長何必如此客氣,說起來道長還是很看得起我,否則沒必要讓我做季姑娘這位清雨仙子的衣缽傳人的磨刀石。”
他並不笨,很快就猜到木真子帶著季笙來的目的。
說起來,季笙在修行界名聲並不小。因為她不但是清雨仙子的關門弟子,更是清雨仙子所有徒弟中,唯一獲傳羽化經的。
無論是靈飛派內部,還是修行界其他勢力,事實上都心裏默認季笙會是靈飛派下一代的宗主。
如果不是清雨突然羽化,季笙的未來可以說是一片坦途。
其實順順利利修行,也並非不會有大成就,那爛陀寺曆代法主的修行之路都是一片坦途。因為那爛陀寺的每一代法主,都會接受上一代法主的畢生經驗和知識,修行上會少走很多彎路。
她這“分光捉影”的劍術已經練得純熟,使出來立時讓方明覺得頗為驚豔。他本來修行神龍九式,也遇到了瓶頸,見到這般劍術,正合他心意。到底他在天河城對手難尋,此時不驚反喜。
反手一道劍氣,便有霹靂破空聲。
季寥瞧在眼裏,這方明的資質也不差,神龍九式其實劍式極為複雜,雖說一共隻有九式,但每一式都有三千六百種變化,如果給普通人修行,光是記住這些變化都得費多年苦功,旁的事也別想幹了。
方明用的是一把輕薄的紫色軟劍,正合神龍九式變化的精義。
使起來,就如同一條紫色小龍,在花廳裏曲折變化,總能在少女的碧青劍光裏找到縫隙。
綠陰晴柔兩人都退到牆角下,看著兩人在花廳裏鬥劍。
本來修士鬥法破壞力極大,但這隻是切磋,而不是生死之鬥,並且少女和方明的控製力很好,故而兩人鬥得激烈,卻一件東西都沒有打壞。
而且偶有逸散的勁氣,都直接被季寥吸收了。
原來他在元佛三限上造詣越來越高,已經能不知不覺布下掌勁,或是歸元、或是化天,將旁人的勁力收納。
落在綠陰晴柔眼裏,這個木真子仿佛混元黑洞一樣,深不可測。
兩人在修行界成名多年,還是首次遇到如此可怕的人物。難怪方明說白玉魔都被他輕易擊敗。
綠陰輕哼一聲,晴柔低聲道:“你怎麽了。”
“劍傷。”他扒開衣服,胸前竟是一條大口子。
原來季寥用的是劍網塵絲的手法,傷口極其細微,直到方明和少女鬥劍,使花廳有氣流變化,壓力增大,才徹底讓綠陰身上的劍傷顯現出來。
晴柔立時拿了一瓶靈藥塗在他胸口,偷眼看向季寥,眼神更添畏懼。
季寥倒是優哉遊哉,對於花廳裏鬥得虎虎生風的兩人其實不太關注,而是將注意力放在那副題詞蝶戀花的字畫上。
初時他隻覺得這幅字平平常常,隻是內容用了他昔年教給小芹的蝶戀花。但現在仔細一看,才發現上麵每一個字筆鋒之圓潤,簡直不可思議。
要知道尋常以筆墨寫字,一筆一劃的邊緣若是放大仔細看,總會發現有些鋸齒一樣的起伏。但這上麵的字,任何一筆,都將墨汁收束在一起,如同道家丹成,神行機圓。
如果用法術,倒是可能做到這一點。偏偏字畫上麵看不到任何術法的痕跡,就是用普普通通的筆,尋尋常常的墨水將其寫出來的。
可想而知,題詞的人,究竟有何等可怕的操縱力,才能做到這樣的事。
他心想:等會他們打完,得問問方明這幅畫的來曆。
少女劍舞得興起,進入忘我之境。有對手陪練和獨自練劍的區別果然很大,她劍光分化得越來越多,仿佛光影要將整個花廳充滿。
方明壓力也越來越大,劍氣發出的龍吟聲亦愈發低沉。
漸漸兩人都控製不住力道,花廳開始有些搖搖欲墜起來。季寥這才將注意力從字畫上收回,無聲無息間丹力轉化為天魔氣興致,遍布整個花廳,好似一張無形大網,將花廳穩住。
他這一番舉措,使得兩人更加沒了顧忌,劍氣更是肆意縱橫起來。
兩人都是道門五派的翹楚人物,此刻鬥到興起,讓旁邊觀戰的綠陰晴柔眼睛都亮起來。綠陰更是一目不瞬的望著,忘了傷口的疼痛。
鏗然一聲金鐵交鳴的劍吟聲響起,少女手裏的劍直接脫手。她順勢身化無形之風。正是靈飛派清風徐來的遁法。
花廳裏本來就勁風慢慢,她再使用清風徐來,如魚得水。
方明不見其人,隻聽得劍氣破空,猶如霹靂,他沒來得及應對這個變化。苦笑一聲,胸口的衣服被劍氣戳開一個小洞。
他道:“在下輸了,多謝季姑娘手下留情。”
季寥本以為少女戰勝對手,應是得意忘形,哪知道她神色平和,一點驕矜都沒有。
她重新坐回到季寥身邊,說道:“你到底因為大叔在我身邊,心有顧忌。若是生死交鋒,我也未必能贏。”
適才少女神劍脫手,方明便遲疑了一下,沒有下狠手。而少女應變夠快,立時使出清風徐來。這本是極快的遁法,加上她用出劍氣,讓方明沒有防備到,終於被破了護體氣罩,使衣服破開一個小洞。
少女亦是點到為止,沒有傷他。
她說未必能贏,但也沒有承認自己會輸。
這也顯示出她對自己的信心來。
季寥對女兒的看法又有所改觀,不得不承認清雨的眼光極準,女兒非但資質奇高,而且個人的悟性和修養,都遠不是同齡人可以比擬的。
她天真爛漫的外表下,實是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靈。
季寥並不知道女兒擁有七竅玲瓏心,這是一種極為特殊的體質。
方明淡淡一笑,沒有應和。勝就是勝,敗就是敗,他不是一個需要為自己找借口的人。否則他便沒資格同教主並肩作戰,去試圖戰勝白海禪。
季寥道:“適才季笙卻是有些孟浪了,方道友請不要記掛在心上。”
方明笑道:“道長何必如此客氣,說起來道長還是很看得起我,否則沒必要讓我做季姑娘這位清雨仙子的衣缽傳人的磨刀石。”
他並不笨,很快就猜到木真子帶著季笙來的目的。
說起來,季笙在修行界名聲並不小。因為她不但是清雨仙子的關門弟子,更是清雨仙子所有徒弟中,唯一獲傳羽化經的。
無論是靈飛派內部,還是修行界其他勢力,事實上都心裏默認季笙會是靈飛派下一代的宗主。
如果不是清雨突然羽化,季笙的未來可以說是一片坦途。
其實順順利利修行,也並非不會有大成就,那爛陀寺曆代法主的修行之路都是一片坦途。因為那爛陀寺的每一代法主,都會接受上一代法主的畢生經驗和知識,修行上會少走很多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