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範子珊突然接到了石磊的電話,說是有事找她。而趕到公司之後範子珊發現原來張小謙也在。
“石先生,不知道你找我什麽事啊?”
“找你當然是因為工作上的事。”
“工作上的事?”範子珊現在還沒有適應這個職業詞曲作者的位置,而她自己也差點忘記自己已經簽約了,所以她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過了幾秒後她才反應過來。
“你是打算讓我寫歌?”
“不然呢?”
“不知道我寫歌的對象是誰?”
對於這一點範子珊的要求是很高的,她覺得不合適的歌手,她是不會給他寫歌的。
“對象現在就在你麵前。”
雖然石磊沒有明說,不過範子珊已經反應過來了,她寫歌的對象正是張小謙。
“怎麽樣,這個對象你還滿意吧。”
“滿意,滿意。”除了這樣說範子珊還能說什麽呢。
“這段時間張小謙火了一把,公司打算趁著這個熱潮再給他推出專輯。而創作的任務就交到你手上了。”
新的歌手作品少想要迅速的提升知名度就要多出一些作品,這個範子珊是理解的,而通過這個消息範子珊也知道了現在的張小謙已經受到了公司高層的重視,公司開始捧他了。
“不知道要寫幾首歌?”
“是這樣的,寫歌這件事是個技術活,而且要寫出一首好的作品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和精力,原本公司是想和其他歌手一樣一張專輯裏放個七八首歌甚至更多,不過公司考慮可能這樣會花費很多的時間,在張小謙的人氣還沒有穩定下來之前不合適浪費這麽多時間,所以公司考慮還是隻寫一首歌,如果可以用這首歌穩定人氣那下一張專輯再把歌的數量提高。”
這個道理很簡單,就算是現在張小謙有多火,可是隻是暫時的,張小謙現在還沒有穩定的人氣,等到過了一段時間張小謙如果沒有新的作品出來那他可能就會被人遺忘,因為歌手這個行列其實競爭是很激烈的,新人歌手每年都會有,如果沒有穩定的人氣就算曾經再紅也隻是曇花一現。
這就和寫小說一樣,新人作者在還沒有穩定的書迷的時候首先腰做的就是穩定更新,就算有的新人作者天賦異稟港寫小說就獲得了很高的點擊收藏什麽的,可是如果在他人氣還沒有穩定下來的時候突然斷更,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那他終究會被書友給拋棄。
對範子珊來說不要說是寫一首歌,就算是寫個十幾首個歌對她來說也是沒有什麽問題的,而現在隻要讓她寫一首歌她馬上就決定好要寫什麽歌了。
“不知道這寫歌有沒有什麽時間要求?”
“為了讓你專心創作一首好歌,公司決定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創作,怎麽樣,來得及嗎?”
“一個禮拜?足夠了。”範子珊很有自信的說道。
其實哪裏需要一個禮拜,範子珊隻需要幾個小時的時間就可以了,不過為了隱藏自己的實力範子珊接受了七天的時間創作一首歌,做人要低調嘛。
“那好,七天後你來這裏交成果把,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好。”
石磊找範子珊想要談的事情已經談完了,而石磊找張小謙也有點事情,所以範子珊也就告辭了。
回到丁樺家,因為今天不是周末,所以丁樺和晨晨都不在家,範子珊回到自己的房間拿出紙和筆把她打算要給張小謙寫的歌的歌詞寫下來,範子珊這次要給張小謙寫的歌是——演員,沒錯,又是段王爺謙哥的代表作。
範子珊可是之前就決定好了要把張小謙打造成這個世界的謙哥,給他寫的歌當然都是謙哥的歌。
“簡單點,說話的方式簡單點,遞進的情緒請省略,你又不是個演員,別設計那些情節。”
“該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視而不見,在逼一個最愛你的人即興表演。”
前世耳熟能詳的歌詞躍然紙上,總共花了不過五分鍾的時間範子珊就已經把演員的歌詞全都寫下來了,不過因為沒有樂器所以不能譜曲,範子珊還要想辦法找一個有樂器的地方譜曲。
打了電話和石磊說了一下,石磊很快的就同意了範子珊的請求。
範子珊的請求是如果她有需要的話可以隨時來公司使用公司裏的樂器。作為一家音樂公司,各種樂器可謂是一應俱全。
解決了樂器的事,歌詞又已經寫完了,範子珊打開了天天中文網查看一下她現在的作品狀態,寫小說已經有幾個月的時間了,她每天更新兩章也就是兩千字,而上推薦還有上架的時候她更是每天日更萬字,這樣下來這幾個月的時間範子珊也寫了有將近一百萬字了,整本《鬥羅大陸》也走過了大概三分之一的樣子。
範子珊剛上架的時候收藏是三萬,而現在她的收藏早就已經破十萬,要知道一般小說隻要是破十萬收藏那作者怎麽說也有中神的資格,就算沒有成為大神那也隻是時間的問題。
整個天天中文網破十萬收藏的小說並不多見,哪怕是最火的三大頻道也不多見,可以達到這個目標的都是已經寫書好幾年的老作者,像範子珊這種新人作者就破十萬收的可以說是屈指可數,那些達到的人最終都成為了大神,有的甚至成為了白金。
而現在範子珊的均訂在兩萬左右,這可是一個非常高的數字,這給範子珊帶來了每個月十幾萬的收入,現在的範子珊可是身價不菲。
再加上她寫認真的雪可不是白寫的,自從認真的雪火了以後張小謙名利雙收,而範子珊則也是獲得了一筆不小的收入,也有幾十萬。
寫一首歌就可以獲得幾十萬的收入,這是那些頂級的詞曲作者才可以做到的,煩子珊這個初生牛犢的詞曲作者就可以做到當然還是要托這首歌的福。
現在的範子珊已經有資格可以讓自己的父母過上好的生活,她打算等到再賺一些錢在市中心買一套房子讓父母過去居住。
“石先生,不知道你找我什麽事啊?”
“找你當然是因為工作上的事。”
“工作上的事?”範子珊現在還沒有適應這個職業詞曲作者的位置,而她自己也差點忘記自己已經簽約了,所以她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過了幾秒後她才反應過來。
“你是打算讓我寫歌?”
“不然呢?”
“不知道我寫歌的對象是誰?”
對於這一點範子珊的要求是很高的,她覺得不合適的歌手,她是不會給他寫歌的。
“對象現在就在你麵前。”
雖然石磊沒有明說,不過範子珊已經反應過來了,她寫歌的對象正是張小謙。
“怎麽樣,這個對象你還滿意吧。”
“滿意,滿意。”除了這樣說範子珊還能說什麽呢。
“這段時間張小謙火了一把,公司打算趁著這個熱潮再給他推出專輯。而創作的任務就交到你手上了。”
新的歌手作品少想要迅速的提升知名度就要多出一些作品,這個範子珊是理解的,而通過這個消息範子珊也知道了現在的張小謙已經受到了公司高層的重視,公司開始捧他了。
“不知道要寫幾首歌?”
“是這樣的,寫歌這件事是個技術活,而且要寫出一首好的作品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和精力,原本公司是想和其他歌手一樣一張專輯裏放個七八首歌甚至更多,不過公司考慮可能這樣會花費很多的時間,在張小謙的人氣還沒有穩定下來之前不合適浪費這麽多時間,所以公司考慮還是隻寫一首歌,如果可以用這首歌穩定人氣那下一張專輯再把歌的數量提高。”
這個道理很簡單,就算是現在張小謙有多火,可是隻是暫時的,張小謙現在還沒有穩定的人氣,等到過了一段時間張小謙如果沒有新的作品出來那他可能就會被人遺忘,因為歌手這個行列其實競爭是很激烈的,新人歌手每年都會有,如果沒有穩定的人氣就算曾經再紅也隻是曇花一現。
這就和寫小說一樣,新人作者在還沒有穩定的書迷的時候首先腰做的就是穩定更新,就算有的新人作者天賦異稟港寫小說就獲得了很高的點擊收藏什麽的,可是如果在他人氣還沒有穩定下來的時候突然斷更,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那他終究會被書友給拋棄。
對範子珊來說不要說是寫一首歌,就算是寫個十幾首個歌對她來說也是沒有什麽問題的,而現在隻要讓她寫一首歌她馬上就決定好要寫什麽歌了。
“不知道這寫歌有沒有什麽時間要求?”
“為了讓你專心創作一首好歌,公司決定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創作,怎麽樣,來得及嗎?”
“一個禮拜?足夠了。”範子珊很有自信的說道。
其實哪裏需要一個禮拜,範子珊隻需要幾個小時的時間就可以了,不過為了隱藏自己的實力範子珊接受了七天的時間創作一首歌,做人要低調嘛。
“那好,七天後你來這裏交成果把,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好。”
石磊找範子珊想要談的事情已經談完了,而石磊找張小謙也有點事情,所以範子珊也就告辭了。
回到丁樺家,因為今天不是周末,所以丁樺和晨晨都不在家,範子珊回到自己的房間拿出紙和筆把她打算要給張小謙寫的歌的歌詞寫下來,範子珊這次要給張小謙寫的歌是——演員,沒錯,又是段王爺謙哥的代表作。
範子珊可是之前就決定好了要把張小謙打造成這個世界的謙哥,給他寫的歌當然都是謙哥的歌。
“簡單點,說話的方式簡單點,遞進的情緒請省略,你又不是個演員,別設計那些情節。”
“該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視而不見,在逼一個最愛你的人即興表演。”
前世耳熟能詳的歌詞躍然紙上,總共花了不過五分鍾的時間範子珊就已經把演員的歌詞全都寫下來了,不過因為沒有樂器所以不能譜曲,範子珊還要想辦法找一個有樂器的地方譜曲。
打了電話和石磊說了一下,石磊很快的就同意了範子珊的請求。
範子珊的請求是如果她有需要的話可以隨時來公司使用公司裏的樂器。作為一家音樂公司,各種樂器可謂是一應俱全。
解決了樂器的事,歌詞又已經寫完了,範子珊打開了天天中文網查看一下她現在的作品狀態,寫小說已經有幾個月的時間了,她每天更新兩章也就是兩千字,而上推薦還有上架的時候她更是每天日更萬字,這樣下來這幾個月的時間範子珊也寫了有將近一百萬字了,整本《鬥羅大陸》也走過了大概三分之一的樣子。
範子珊剛上架的時候收藏是三萬,而現在她的收藏早就已經破十萬,要知道一般小說隻要是破十萬收藏那作者怎麽說也有中神的資格,就算沒有成為大神那也隻是時間的問題。
整個天天中文網破十萬收藏的小說並不多見,哪怕是最火的三大頻道也不多見,可以達到這個目標的都是已經寫書好幾年的老作者,像範子珊這種新人作者就破十萬收的可以說是屈指可數,那些達到的人最終都成為了大神,有的甚至成為了白金。
而現在範子珊的均訂在兩萬左右,這可是一個非常高的數字,這給範子珊帶來了每個月十幾萬的收入,現在的範子珊可是身價不菲。
再加上她寫認真的雪可不是白寫的,自從認真的雪火了以後張小謙名利雙收,而範子珊則也是獲得了一筆不小的收入,也有幾十萬。
寫一首歌就可以獲得幾十萬的收入,這是那些頂級的詞曲作者才可以做到的,煩子珊這個初生牛犢的詞曲作者就可以做到當然還是要托這首歌的福。
現在的範子珊已經有資格可以讓自己的父母過上好的生活,她打算等到再賺一些錢在市中心買一套房子讓父母過去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