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對大狗說:“歐羅爾,這是菲,你看她法語說得這麽好,厲不厲害?”


    大狗汪了一聲,算是跟我打招呼了。


    別說,還真挺懂事。


    又聊了一會兒,時間晚了,我準備告辭攖。


    歐德說:“怎麽辦呢?車子被我爸媽開走了。”


    祖祖說:“我送。”


    歐德說:“你算了吧,不要拿你的老爺摩托出來炫了。”


    “我走路送她。償”


    “那也好。”歐德說,“菲,他送你回家,你盡管放心,我弟弟身手了得。”


    法國南方的夜晚,海有多深,天就有多高,深藍色的穹幕上,星子璀璨,有海鳥唱歌飛過,微帶鹹味的海風吹來,吹得樹葉沙沙響,這些仿佛是人年少時心裏麵的聲音。


    這樣看,祖祖不像他的姐姐。我們走到環城電車的車站,他也沒有說一句話。


    電車來了,我要走了,對他說晚安,再見。


    他卻跟我一起上了車:“我送你到大學城吧。”


    好像又是我剛到巴黎的那一天,他送我去青年旅館的一幕。這可是個盡職盡責的憲兵。


    直到走到我宿舍的樓下,我指著那扇窗子對他說:“你看,這是我的房間,兩天以後,你不會找錯吧。”


    “不會,”他笑一笑,“不過你可要多做一些餃子。”


    “沒問題。”


    我蹦蹦跳跳的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換衣服,洗漱,看看表,都這麽晚了,我剛才一定是做最後一班車回來的,可是,祖祖他怎麽回去呢?


    程家陽


    明芳的孩子生下來,是個小姑娘,圓臉龐,頭發長了一小層。我的手指頭被她抓住,手都攥滿了。


    我帶著我母親準備的禮品去看明芳,在醫院的病房裏,還遇到了文小華。


    孩子被她抱在懷裏,攥著我的手。


    之後,我送文小華回家,路上,我們談起這個孩子,名字還沒有起好,明芳號召我們群策群力。


    我說要回家翻翻字典,小華說:“普通的漢字最好,名字越普通,人就越出色。”


    “有這個理論?”


    “對啊。你看,家陽,小華,多普通的名字,多出色的人物。”


    我笑起來。


    “你等會兒有事嗎?”


    “沒有。”我說,看看她,她也看著我。


    “不如去喝茶吧。”我說。


    “好啊,我認識一家台灣茶店,有各種各樣的刨冰。”


    兩個大人,像少男少女一樣在裝修成卡通屋的台灣茶店裏吃五顏六色的刨冰,好像返老還童。


    文小華吃了一份芒果的,又吃一份山竹的,專心的品味,享受至極。我的一份,化成冰水了,才吃了一半。待到她吃的心滿意足了,抬頭衝我笑一笑:“謝謝你哦。”


    “謝什麽?”我說。


    “這麽耐心。等我到吃完。”


    “我這人倒是沒有別的,耐心很多。”我很老實的說。


    “我有時覺得,你是禮貌的有些驕傲的人,太不說話,拒人千裏。其實……”


    “不說話,是因為不太會說話;禮貌,就可以不用給出別的表情。原則上說,我是個懶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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