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啦——”


    廚房裏傳來了青菜下鍋的聲音,伴隨著鍋碗瓢盆的叮叮當當,讓人聽著就感覺心裏暖暖的。


    從於佳寧這裏看過去,可以清晰的看到劉克儉係著圍裙的背影,經過這麽些天的相處,於佳寧也能輕易分辨的出來,劉克儉其實就是那種跟她不是同一類人的人。


    哪怕劉克儉表現的再平易近人,但也不能抹殺他是有錢人的事實,這種人按理來說是跟她這種沒有存款的小白領湊合不到一塊兒的,但偏偏事實就是發生了,而且對方還每天給自己做飯,基本上一星期會給自己大掃除一次,平常的表現當中也一點也沒有高人一等的姿態,就像是現在他身上穿著的那身衣服,於佳寧有偷偷的查過,這一身加起來基本上都有好幾萬,但是他就像是根本就不在意一樣,照樣穿著它去下廚,完全沒有這好幾萬的衣服下一次廚濺上了油汙之後就完全廢了的擔心。


    而且,珍珍讓自己好好的想想遇到他之後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在和眼前的場景一對比,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總感覺沉浸在下廚當中的劉克儉,看起來沒有那麽像娘炮了。


    不僅僅是看起來不娘,反而還充滿了男人味,板起來的臉上是滿滿的禁欲的氣息,有點兒當年的那個高冷男神的味道了。


    要知道在當時的高中,劉克儉是出了名的誰都不搭理,要不是自己是他的同桌,每天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有些情況下,比方說自己的筆掉到了他那邊的桌子底下,這種情況下總是需要交流的,一來二去的自己也算是唯一能跟他說得上話的人,就這個殊榮,被班上還有其他班的很多女生羨慕的要死呢!


    按理來說分開了這幾年,雖然都沒有再聯係了,但是對方這麽高冷的性格,是早就養成了十幾年的習慣,怎麽能在短短的幾年之中突然間變成了一個娘炮呢?而且當年的高冷男神可是出了名的難搞,那時候跟他表白的男生女生怎麽說也能組成一個班了,到最後誰都沒有拿下他。幾年之後他就交了男朋友,並且感情生活不順,命運真的有這麽的難以琢磨嗎?


    在她的印象當中,劉克儉不是那種在他麵前哭訴的極其脆弱的性格。


    或許這就是她偶爾會產生違和感的原因。


    那麽在走之前,珍珍是想表達什麽呢?


    於佳寧低下頭,她的手上拿著手機,摁亮了手機屏幕,解鎖之後出現的頁麵正是《迷霧重重的冬天》小說首頁。


    但願自己能看懂珍珍想表達的意思吧。


    《迷霧重重的冬天》是一本懸疑小說,主要講述了一個普通刑警斷案的經曆,小說開頭首先講述了這位刑警碰到了一起殺人案,作案時間是在淩晨五點多鍾,那時候大霧重重,幾乎到了隔了幾步遠就完全看不到人影的地步,就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接到了報案,凶手已經完全逃逸掉了,但是這個案件跟其他的殺人案不同的事,凶手並沒有去掩藏自己行凶的痕跡,殺人的現場上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線索,警方初步判斷殺人的是一個新手,但是很快這個推斷就被推翻了。


    因為很恐怖的,警方根據現場能夠提取出來的線索,按照線索追查下去之後發現,這些線索所指向的凶手,正是他們的同事也就是作為主角的刑警。


    這根本就不是一個作案新手,對方明顯很擅長故布疑陣,現場根本沒有留下一絲一毫的指向凶手的線索,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了那名刑警,但是那名刑警有完全的不在場的證明,警局的同事都可以為他作證,並且他完全沒有殺人動機,這件事情立刻就成為了懸案。


    那年的冬天不知道為什麽,早晨大霧的天氣特別多,幾乎每一次早晨大霧的時候,在五點多鍾到六點這一個時間段內,每次都會死一個人,而且死去的人身邊留有很多線索,所有的線索都會指向那名刑警,這名刑警有時候有不在場的證明,有時候卻沒有,這件事情處處透著蹊蹺,知道實情的警方卻得保持沉默,他們不敢去懷疑自己朝夕相處的同事,也不相信他會做這件事情,但是這些線索,卻還是在他們心裏留下了一個種子。


    刑警知道這些案子都不是自己做的,他拚命地尋找線索,卻每次都麵臨著失望。


    終於,當死的人越來越多,而警方卻沒有犯罪嫌疑人一絲一毫的線索的時候,死去的受害者家屬們開始鬧騰了起來,這件事情越鬧越大,知道的人越來越多,警方迫於壓力把這件事情目前到現在為止,所有能找到的線索都公布了出來,那名刑警一下子成為了眾矢之的,民眾才不管這裏麵的彎彎道道,他們隻知道所有死去的凶手身邊留有的線索都指向了那名刑警,而警方在查到了這些之後,竟然還不把那名刑警抓捕起來,反而放任他繼續逍遙法外,眾人群情激怒,要求處決了那名刑警,政府這邊也迫於壓力,雖然有些人心中明白這件事情很有可能不是那名刑警做的,但是現在的情況他們必須推出去一個替罪羊,那個刑警就被抓了。


    殺人的罪名扣在了他的頭上,截止到他被審判,當時死去的人一共有18人,18個人的死亡責任全部被強加到了他的身上,他毫無懸念的被判處了死刑。


    就在大家都在為這名刑警惋惜的時候,凶手自首了,她不是別人,正是刑警的妻子。


    原來當年刑警的妻子也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是,他的父親牽扯進了一個殺人大案當中,如刑警一樣,他也同樣的被當做了替罪羊,遭受了無望的牢獄之災,冤枉加上當時牢獄的折磨,對方在進了監獄不過短短的十幾天就已經死亡,失去了父親,當時的女孩子很崩潰,她發誓要查出自己父親被冤枉的真相,在這個過程當中,她知道了抓捕自己父親並公布了自己父親罪名的人,是那名刑警。


    她偏執地把自己所有的仇恨都放在了那名刑警身上,完全忽略了對方也是奉命行事,她偽裝接近了那名刑警,從平常的生活中下手,牢牢的抓住了那名刑警的心,這給她後來陷害刑警提供了幫助,到頭來所有人都沒懷疑她,她之所以在最後站出來,一方麵是因為她大仇得報,另一方麵則是因為她喜歡上了那名刑警。


    真相大白之後,妻子被處以了死刑,刑警受到了這麽大的刺激,最終決定脫下那身警服,做一個普通人。


    這就是整本書的故事,作者寫得環環相扣,很是吸引人,但是,珍珍想表達什麽呢?


    於佳寧仔細思考了一下,結局!


    孫玉珍當時刻意強調過結局。


    結局不就是真相大白的那一段嗎?她是不是想表達妻子是主動接近了那個刑警,然後騙取了他的心?


    誒?這麽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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