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的事我不會過於參與,有任何事記得給我打電話。”看到李陽重抿唇,李澤銘就知道他的兒子已經不耐煩了。
畢竟他在他的生命中缺失了十三年,兒子跟他不親也在情理當中。至少他沒有拒絕認他,沒有仇恨他,他還有什麽不知足的?
李澤銘拍了拍李陽重的肩膀,讓他好好照顧自己。
望著眼前這個安靜的男孩,讓人打心眼裏產生憐惜。
這原本是他們父子倆的私底下見麵,卻不知早就被有心人看在了眼裏。
夏瑜茜在李澤銘走後,便出現在李陽重麵前。
最近一段時間,她發現從國外回來後的李澤銘行為有些異常,經常喝這個小男孩見麵,便請私家偵探暗中跟蹤他們。
經過一段時間的跟蹤,私家偵探給了她詳細的資料。資料裏查到的眼前這個漂亮乖巧的男孩,他是個瞎子,也是她丈夫的私生子,但是生母不詳,因為從來沒有一個類似母親的角色出現在他身邊。
這麽多年來,夏瑜茜的婚姻一直是有名無實,她曾一度懷疑李澤銘是個同性戀,因為他從來不碰她,不管她怎麽誘惑都沒有用,但是他也不找其他的女人。
夏瑜茜原本以為,她和李澤銘就會這樣相敬如冰的過一輩子,他們之間除了一張結婚證書什麽也沒有。
可是三年前,不知道什麽原因,李澤銘突然提出來要和她離婚,而且態度十分堅決,沒有任何緩和的餘地。
夏瑜茜不肯,著實鬧了好長時間,無論李澤銘提出怎樣的補償,她都不肯離婚。
沒辦法,逼得李澤銘隻能走司法程序,兩年前,他向法院提起訴訟,兩人正式分居。
自從嫁給李澤銘後,夏瑜茜什麽也沒有得到,難道最後連李太太的名分也要失去嗎?
她不甘心,那個時候她以為李澤銘是在外麵有了女人,所以才非要跟她離婚,也派私家偵探跟蹤過。
可是跟蹤了很長一段時間,也沒有發現他跟任何一個女人有聯係。
再後來,李澤銘就出國了,徹底不在進家門。
前一段時間他好不容易回國,夏瑜茜以為時間過了這麽久,他們的關係也許可以緩和一下,就想像他示好,沒想到無意間卻發現他和一個長得很像他的男孩走的很近。所以才讓私家偵探調查這個小男孩的來曆。
算算日子,如今兩年的時間已經到了,法院的判決很快就會下來。夏瑜茜不想就這樣一無所有,在知道了這個男孩的存在後,她自以為找到了李澤銘非要跟她離婚的理由。
如果沒有他,李澤銘是不是就不會跟她離婚?
當一個女人鑽了牛角尖,就會變得很瘋狂,就算有十頭牛也拉不回來。
夏瑜茜慢慢走到李陽重身邊,坐下來。
李陽重抬頭,麵露疑問。
夏瑜茜知道,看不見的人,耳朵最為靈敏,說道:“不介意我坐下來吧?我喜歡靠窗的位置。”
李陽重點點頭,這是他第一次見到肉身的母親,果然很漂亮,也很有風韻,隻是雙眼卻沒有神彩,仿佛缺失了靈魂。
“你為什麽看不見?”夏瑜茜問。
“在我母親懷我五個月左右的時候,出了意外,從那之後我的視覺神經就沒有發育。”李陽重想了想,用了移花接木的說法。
在夏瑜茜打掉孩子之後,那個孩子就不在發育。是李陽重把兩個孩子重新結合起來才又開始成長。所以他的出生日期要比實際出生日期晚,在重陽節那天。
既然出了意外為何不直接流掉?夏瑜茜怨恨的想。
她的孩子也是在五個月左右出的意外,無論她想什麽辦法也沒有保住。若是能保住,哪怕是個瞎子她也願意。
看著李陽重,夏瑜茜是滿眼的妒忌。她的孩子沒有活下來,那麽李陽重也不該活下來。
夏瑜茜左右看看,發現沒有人注意到她這裏,迅速從貼身的小包裏拿出一個紙包。
她以為李陽重看不見,輕輕打開藥包,把藥倒進了他的咖啡裏。
這是要毒死他嗎?李陽重覺得很好笑,這是欺負他看不見呢?明目張膽的就在他眼前下藥。
也難為她,還能搞到砒霜這種毒。
李陽重端起咖啡,似乎無所察覺,就要喝下去。
“不能喝——”一個身影飛一般的衝過來,打掉了李陽重手裏的杯子。
“師姐?”李陽重臉上驚訝,心中卻偷著樂,若不是看到她來了,他怎麽可能會端起杯子。
“你傻呀?咖啡都被人動了手腳還往下喝?”看到李陽重嘴上沒有沾染一滴,韓明清才把提起來的心放到肚子裏。
“你不要我了,我活著就是你的累贅,死了也好。”李陽重表情淒苦,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
“誰說我不要你了?誰說你是累贅了?”韓明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不知道李陽重這話從何而來?
“今天早上你剛說的。”分房睡,不就是不要他了嗎?
“我——”韓明清回想今天早上說的話,除了要跟他分房睡,沒有別的呀?
難道要跟他分房就是拋棄他?
韓明清翻翻白眼兒,他這是有多脆弱呀?
“我那不是要拋棄你,而是——”韓明清想了想,此刻可不是說這個的時候,還是先把眼前的事解決了吧。
坐在李陽重麵前的這個女人為什麽要給她弟弟下毒?他們之間有仇嗎?
夏瑜茜見自己下毒失敗,臉色變了幾變,知道今天的事不能善了,就想偷偷溜走。
“這位大嬸兒,你涉嫌謀殺他人,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到公安局走一趟。”韓明清按住想要起身的夏瑜茜,拿起手機準備報警。
“不要——”
“不要——”
夏瑜茜與李陽重一口同聲。
“嗯?”韓明清不明所以,夏瑜茜阻止她,情有可原,為什麽連李陽重也阻止她?
“師姐,算了吧!”李陽重搖搖頭,這個女人畢竟是他的生母,不管怎麽說,他不會做忤逆犯上的事。
不理夏瑜茜的錯愕,李陽重站起來,拉著韓明清往外走。
畢竟他在他的生命中缺失了十三年,兒子跟他不親也在情理當中。至少他沒有拒絕認他,沒有仇恨他,他還有什麽不知足的?
李澤銘拍了拍李陽重的肩膀,讓他好好照顧自己。
望著眼前這個安靜的男孩,讓人打心眼裏產生憐惜。
這原本是他們父子倆的私底下見麵,卻不知早就被有心人看在了眼裏。
夏瑜茜在李澤銘走後,便出現在李陽重麵前。
最近一段時間,她發現從國外回來後的李澤銘行為有些異常,經常喝這個小男孩見麵,便請私家偵探暗中跟蹤他們。
經過一段時間的跟蹤,私家偵探給了她詳細的資料。資料裏查到的眼前這個漂亮乖巧的男孩,他是個瞎子,也是她丈夫的私生子,但是生母不詳,因為從來沒有一個類似母親的角色出現在他身邊。
這麽多年來,夏瑜茜的婚姻一直是有名無實,她曾一度懷疑李澤銘是個同性戀,因為他從來不碰她,不管她怎麽誘惑都沒有用,但是他也不找其他的女人。
夏瑜茜原本以為,她和李澤銘就會這樣相敬如冰的過一輩子,他們之間除了一張結婚證書什麽也沒有。
可是三年前,不知道什麽原因,李澤銘突然提出來要和她離婚,而且態度十分堅決,沒有任何緩和的餘地。
夏瑜茜不肯,著實鬧了好長時間,無論李澤銘提出怎樣的補償,她都不肯離婚。
沒辦法,逼得李澤銘隻能走司法程序,兩年前,他向法院提起訴訟,兩人正式分居。
自從嫁給李澤銘後,夏瑜茜什麽也沒有得到,難道最後連李太太的名分也要失去嗎?
她不甘心,那個時候她以為李澤銘是在外麵有了女人,所以才非要跟她離婚,也派私家偵探跟蹤過。
可是跟蹤了很長一段時間,也沒有發現他跟任何一個女人有聯係。
再後來,李澤銘就出國了,徹底不在進家門。
前一段時間他好不容易回國,夏瑜茜以為時間過了這麽久,他們的關係也許可以緩和一下,就想像他示好,沒想到無意間卻發現他和一個長得很像他的男孩走的很近。所以才讓私家偵探調查這個小男孩的來曆。
算算日子,如今兩年的時間已經到了,法院的判決很快就會下來。夏瑜茜不想就這樣一無所有,在知道了這個男孩的存在後,她自以為找到了李澤銘非要跟她離婚的理由。
如果沒有他,李澤銘是不是就不會跟她離婚?
當一個女人鑽了牛角尖,就會變得很瘋狂,就算有十頭牛也拉不回來。
夏瑜茜慢慢走到李陽重身邊,坐下來。
李陽重抬頭,麵露疑問。
夏瑜茜知道,看不見的人,耳朵最為靈敏,說道:“不介意我坐下來吧?我喜歡靠窗的位置。”
李陽重點點頭,這是他第一次見到肉身的母親,果然很漂亮,也很有風韻,隻是雙眼卻沒有神彩,仿佛缺失了靈魂。
“你為什麽看不見?”夏瑜茜問。
“在我母親懷我五個月左右的時候,出了意外,從那之後我的視覺神經就沒有發育。”李陽重想了想,用了移花接木的說法。
在夏瑜茜打掉孩子之後,那個孩子就不在發育。是李陽重把兩個孩子重新結合起來才又開始成長。所以他的出生日期要比實際出生日期晚,在重陽節那天。
既然出了意外為何不直接流掉?夏瑜茜怨恨的想。
她的孩子也是在五個月左右出的意外,無論她想什麽辦法也沒有保住。若是能保住,哪怕是個瞎子她也願意。
看著李陽重,夏瑜茜是滿眼的妒忌。她的孩子沒有活下來,那麽李陽重也不該活下來。
夏瑜茜左右看看,發現沒有人注意到她這裏,迅速從貼身的小包裏拿出一個紙包。
她以為李陽重看不見,輕輕打開藥包,把藥倒進了他的咖啡裏。
這是要毒死他嗎?李陽重覺得很好笑,這是欺負他看不見呢?明目張膽的就在他眼前下藥。
也難為她,還能搞到砒霜這種毒。
李陽重端起咖啡,似乎無所察覺,就要喝下去。
“不能喝——”一個身影飛一般的衝過來,打掉了李陽重手裏的杯子。
“師姐?”李陽重臉上驚訝,心中卻偷著樂,若不是看到她來了,他怎麽可能會端起杯子。
“你傻呀?咖啡都被人動了手腳還往下喝?”看到李陽重嘴上沒有沾染一滴,韓明清才把提起來的心放到肚子裏。
“你不要我了,我活著就是你的累贅,死了也好。”李陽重表情淒苦,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
“誰說我不要你了?誰說你是累贅了?”韓明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不知道李陽重這話從何而來?
“今天早上你剛說的。”分房睡,不就是不要他了嗎?
“我——”韓明清回想今天早上說的話,除了要跟他分房睡,沒有別的呀?
難道要跟他分房就是拋棄他?
韓明清翻翻白眼兒,他這是有多脆弱呀?
“我那不是要拋棄你,而是——”韓明清想了想,此刻可不是說這個的時候,還是先把眼前的事解決了吧。
坐在李陽重麵前的這個女人為什麽要給她弟弟下毒?他們之間有仇嗎?
夏瑜茜見自己下毒失敗,臉色變了幾變,知道今天的事不能善了,就想偷偷溜走。
“這位大嬸兒,你涉嫌謀殺他人,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到公安局走一趟。”韓明清按住想要起身的夏瑜茜,拿起手機準備報警。
“不要——”
“不要——”
夏瑜茜與李陽重一口同聲。
“嗯?”韓明清不明所以,夏瑜茜阻止她,情有可原,為什麽連李陽重也阻止她?
“師姐,算了吧!”李陽重搖搖頭,這個女人畢竟是他的生母,不管怎麽說,他不會做忤逆犯上的事。
不理夏瑜茜的錯愕,李陽重站起來,拉著韓明清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