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再來一首?
我在1997有個遊樂園 作者:南黎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次就好,我帶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裏開懷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氣裏吵吵鬧鬧;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還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沒有煩惱的角落裏停止尋找;
在無憂無慮的時光裏慢慢變老;
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
王赫不愧是上一世最後音樂天賦的人,僅僅聽了一遍,便記住了這首歌,竟然還用同樣的語調唱了出來。
“這是什麽歌啊?從來沒有聽過,是新歌嗎?”王赫立即盯著他問道,有些回味的感覺。
王淩薇也奇異的望著陳冬,沉默了一下,眼眸有些異樣:“確實是很好聽的歌,以前不過從未聽過!你寫的?”
“嗯,我寫的,叫《一次就好》”陳冬厚顏無恥笑道,以後他估計寫歌賺錢,自然不會模糊,反正現在說他寫的也沒有誰敢反駁他。
“我靠,真的你寫的?你還會寫歌?”王赫聽著這話,立即吃了一驚,死死地盯著陳冬。
這人是一個音樂迷,從小就對音律極為敏感,據說他的夢想,成立一個類似小虎隊一樣的音樂團體,學了不少音樂之聲,高二分科之後,讀的也正是音樂,要不然也不會經常背著吉他,後續也不會考入星海音樂學院。
王淩薇與杜曉麗也吃驚,就好像聽到了什麽不可思議的事情。
見她們這幅表情,陳冬莞爾一笑,點了點頭道:“怎麽樣?沒有嚇到你們吧?”
王淩薇一怔,立即清醒了過來,看著他裝模作樣地拍可怕胸口,笑道:“倒是真的被嚇了一跳!”
“嗬嗬,那就好!”陳冬笑了笑。
“很好聽啊,再來一首?”這時候,坐在旁邊聽的一個女生,又笑嗬嗬地叫道。
她一說完,幾個女人又起哄的叫了起來。
“對!”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王淩薇和杜曉麗一看,立即似笑非笑的望著陳冬,戲謔道:“嗬嗬,陳冬,你要紅了。再來一首?”
陳冬望了她們一眼,不由覺得好笑:“再唱下去,我可就要收費了哦!”
其實唱歌什麽的,並不是什麽特別的技能,隻要是學生估計都會隨口哼哈兩首,並不值得出奇,即使沒有聽過的歌,也僅僅隻是覺得好聽罷了,沒有特別的意思,現在這些女生起哄,估計也隻是覺得好玩罷了。
王淩薇聽言,不由也笑道:“就你這樣還想收費?真不要臉。不過,收費就收費,再唱一首給姐們聽聽!”
杜曉麗也笑道:“對啊對啊,再來一首,再來一首,可不許推辭哦!!”
“再來一首,再來一首,再來一首……”
幾個女生立即起哄的笑了起來,唯恐天下不亂。
陳冬哭笑不得,也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想了想笑道:“也罷,既然喜歡聽,那我再唱一首好聽一點的!別的我不敢說,但是這首歌,絕對好聽!”
“要原創的!”王赫忽然叫了一聲笑道。
“對,要原創的!”王淩薇也笑了起來。
“還要好聽的!”杜曉麗也笑嘻嘻地叫道。
“對,還要好聽的!”王淩薇唯恐天下不亂。
“你們要求真多!”
陳冬頓了下,又笑道:“不過也成,說起唱歌,六中還沒有幾個人能夠勝過我的。今天我歌神附體,就讓你們開開眼界。”
說著,撥動了一下吉他,另外一首非常輕快的吉他曲冒了出來。
這首歌非常有特點,上一世也曾經風靡過一段時間,它比較青澀,特別適合歌頌初戀與青春。
它是一首吉他曲,沒有其他的配樂,隻需要吉他就可以唱。
最重要的是,它秉承了新謠的優良傳統,在華人最為喜歡的流暢旋律線下,又不乏精致民謠的腔調。不像純西洋歌曲那樣歐陸情懷,也不像有些華語流行曲那樣的土氣,上一世,它曾經受無數歌迷喜愛。
那就是《情非得已》。
相對比《一次就好》,這首歌的節奏和旋律更加的明顯,更加的輕快,也更加適合高中生唱,這首歌,也唱出了一部分高中生的心聲——在最沒有能力的年代,遇到了最想保護一生的女生,想要靠近,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想要搭訕,但是又不敢的青澀時代。
哪個少女不懷春?哪個少男不多情?現在高中生,正處於青春期,都難免對某個異性充滿了幻想與懵懂,也正是如此,這首歌一出現,瞬間很多懵懂的學生感同身受。
雖然陳冬唱的略微嘶啞,沒有上一世原唱唱的好聽,但是毫無疑問,這首歌唱完之後,原本起哄的女生瞬間安靜了下來,四周鴉雀無聲,就連王淩薇也睜大著眼睛,死死地盯著陳冬,仿佛要從他臉上看出一個花樣來。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
揮散不去,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哦!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沒什麽能夠給你,
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想念隻讓自己苦了自己,
愛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麽原因,
我竟然又會遇見你,
我真的真的不願意,
就這樣陷入愛的陷阱哦。”
唱完之後,陳冬抬頭一看,豁然發現自己周圍已經圍著一群人,這年頭,敢在公共場合唱歌的人非常少,在學校球場中唱,更加沒有了,一般的學生想要唱歌,隻不過是找個無人的地方哼哈兩首,哪有像陳冬這樣,抱著吉他坐在人來人往的球場邊,大大咧咧的就開唱了?
最關鍵的是,唱的還非常好聽,極為動人,讓路過的學生都不由自主地刹住了腳步,朝著那邊望了過去。
陳冬掃了眾人一眼,沒有絲毫尷尬,放下吉他站了起來,對著眾人笑道:“一首《情非得已》,送給你們,希望你們喜歡!”
那神情,自然流暢,沒有絲毫做作,就好像在做一個非常普通的動作一般。
“嘩”地一下,猛地冒起了一陣巴掌聲。
“不錯,好聽!”
“哈哈,太好聽了!”
“情非得已?這首歌叫情非得已?”幾個男生也詫異。
“靠靠靠啊!”
王淩薇等人還沒有說話,旁邊的王赫開口了,盯著陳冬,目光變得灼熱無比:“這首歌好聽啊,遠遠比剛才那首好聽多了。應該怎麽唱?難以忘記初次見你,一雙迷人的眼睛,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是原創的?”
他幾乎是念了出來。
陳冬嗬嗬一笑,把吉他遞給他:“當然是原創,以後有機會,叫你怎麽唱!這首歌我唱的可多了!”
王赫一愣,頓時驚喜望著他:“這可就說好了,有機會教我怎麽唱這歌。”
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裏開懷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氣裏吵吵鬧鬧;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還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沒有煩惱的角落裏停止尋找;
在無憂無慮的時光裏慢慢變老;
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
王赫不愧是上一世最後音樂天賦的人,僅僅聽了一遍,便記住了這首歌,竟然還用同樣的語調唱了出來。
“這是什麽歌啊?從來沒有聽過,是新歌嗎?”王赫立即盯著他問道,有些回味的感覺。
王淩薇也奇異的望著陳冬,沉默了一下,眼眸有些異樣:“確實是很好聽的歌,以前不過從未聽過!你寫的?”
“嗯,我寫的,叫《一次就好》”陳冬厚顏無恥笑道,以後他估計寫歌賺錢,自然不會模糊,反正現在說他寫的也沒有誰敢反駁他。
“我靠,真的你寫的?你還會寫歌?”王赫聽著這話,立即吃了一驚,死死地盯著陳冬。
這人是一個音樂迷,從小就對音律極為敏感,據說他的夢想,成立一個類似小虎隊一樣的音樂團體,學了不少音樂之聲,高二分科之後,讀的也正是音樂,要不然也不會經常背著吉他,後續也不會考入星海音樂學院。
王淩薇與杜曉麗也吃驚,就好像聽到了什麽不可思議的事情。
見她們這幅表情,陳冬莞爾一笑,點了點頭道:“怎麽樣?沒有嚇到你們吧?”
王淩薇一怔,立即清醒了過來,看著他裝模作樣地拍可怕胸口,笑道:“倒是真的被嚇了一跳!”
“嗬嗬,那就好!”陳冬笑了笑。
“很好聽啊,再來一首?”這時候,坐在旁邊聽的一個女生,又笑嗬嗬地叫道。
她一說完,幾個女人又起哄的叫了起來。
“對!”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王淩薇和杜曉麗一看,立即似笑非笑的望著陳冬,戲謔道:“嗬嗬,陳冬,你要紅了。再來一首?”
陳冬望了她們一眼,不由覺得好笑:“再唱下去,我可就要收費了哦!”
其實唱歌什麽的,並不是什麽特別的技能,隻要是學生估計都會隨口哼哈兩首,並不值得出奇,即使沒有聽過的歌,也僅僅隻是覺得好聽罷了,沒有特別的意思,現在這些女生起哄,估計也隻是覺得好玩罷了。
王淩薇聽言,不由也笑道:“就你這樣還想收費?真不要臉。不過,收費就收費,再唱一首給姐們聽聽!”
杜曉麗也笑道:“對啊對啊,再來一首,再來一首,可不許推辭哦!!”
“再來一首,再來一首,再來一首……”
幾個女生立即起哄的笑了起來,唯恐天下不亂。
陳冬哭笑不得,也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想了想笑道:“也罷,既然喜歡聽,那我再唱一首好聽一點的!別的我不敢說,但是這首歌,絕對好聽!”
“要原創的!”王赫忽然叫了一聲笑道。
“對,要原創的!”王淩薇也笑了起來。
“還要好聽的!”杜曉麗也笑嘻嘻地叫道。
“對,還要好聽的!”王淩薇唯恐天下不亂。
“你們要求真多!”
陳冬頓了下,又笑道:“不過也成,說起唱歌,六中還沒有幾個人能夠勝過我的。今天我歌神附體,就讓你們開開眼界。”
說著,撥動了一下吉他,另外一首非常輕快的吉他曲冒了出來。
這首歌非常有特點,上一世也曾經風靡過一段時間,它比較青澀,特別適合歌頌初戀與青春。
它是一首吉他曲,沒有其他的配樂,隻需要吉他就可以唱。
最重要的是,它秉承了新謠的優良傳統,在華人最為喜歡的流暢旋律線下,又不乏精致民謠的腔調。不像純西洋歌曲那樣歐陸情懷,也不像有些華語流行曲那樣的土氣,上一世,它曾經受無數歌迷喜愛。
那就是《情非得已》。
相對比《一次就好》,這首歌的節奏和旋律更加的明顯,更加的輕快,也更加適合高中生唱,這首歌,也唱出了一部分高中生的心聲——在最沒有能力的年代,遇到了最想保護一生的女生,想要靠近,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想要搭訕,但是又不敢的青澀時代。
哪個少女不懷春?哪個少男不多情?現在高中生,正處於青春期,都難免對某個異性充滿了幻想與懵懂,也正是如此,這首歌一出現,瞬間很多懵懂的學生感同身受。
雖然陳冬唱的略微嘶啞,沒有上一世原唱唱的好聽,但是毫無疑問,這首歌唱完之後,原本起哄的女生瞬間安靜了下來,四周鴉雀無聲,就連王淩薇也睜大著眼睛,死死地盯著陳冬,仿佛要從他臉上看出一個花樣來。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
揮散不去,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哦!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沒什麽能夠給你,
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想念隻讓自己苦了自己,
愛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麽原因,
我竟然又會遇見你,
我真的真的不願意,
就這樣陷入愛的陷阱哦。”
唱完之後,陳冬抬頭一看,豁然發現自己周圍已經圍著一群人,這年頭,敢在公共場合唱歌的人非常少,在學校球場中唱,更加沒有了,一般的學生想要唱歌,隻不過是找個無人的地方哼哈兩首,哪有像陳冬這樣,抱著吉他坐在人來人往的球場邊,大大咧咧的就開唱了?
最關鍵的是,唱的還非常好聽,極為動人,讓路過的學生都不由自主地刹住了腳步,朝著那邊望了過去。
陳冬掃了眾人一眼,沒有絲毫尷尬,放下吉他站了起來,對著眾人笑道:“一首《情非得已》,送給你們,希望你們喜歡!”
那神情,自然流暢,沒有絲毫做作,就好像在做一個非常普通的動作一般。
“嘩”地一下,猛地冒起了一陣巴掌聲。
“不錯,好聽!”
“哈哈,太好聽了!”
“情非得已?這首歌叫情非得已?”幾個男生也詫異。
“靠靠靠啊!”
王淩薇等人還沒有說話,旁邊的王赫開口了,盯著陳冬,目光變得灼熱無比:“這首歌好聽啊,遠遠比剛才那首好聽多了。應該怎麽唱?難以忘記初次見你,一雙迷人的眼睛,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是原創的?”
他幾乎是念了出來。
陳冬嗬嗬一笑,把吉他遞給他:“當然是原創,以後有機會,叫你怎麽唱!這首歌我唱的可多了!”
王赫一愣,頓時驚喜望著他:“這可就說好了,有機會教我怎麽唱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