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糾纏


    鍾情一怔:


    “你都知道了?誰告訴你的?”


    唐宋舉步前行,默然不理,心中卻道,要是不知道,還會給你開這兩個條件?


    原來,昨日賈成信換取鍾情不報道劫案具體偵破過程的條件便是允許她以後跟蹤采訪唐宋。唐宋當時還沒離開警局,心中一好奇,加上耳尖,便聽見了。


    這自然不是他所願見的,不過卻又不好跑到賈成信麵前說,嗯,我聽見你出賣我了,咱不幹了。於是便想出這兩個條件,隻要沒他的照片,沒他的名字,那就隨便鍾大記者怎麽折騰了。


    鍾情追上來道:


    “喂,不拍照攝像,不提你名字,那我還有什麽好采訪的?”


    “那就不采訪。”唐宋腳步不停,淡然說道。


    “呃,你也太不近人情了。我告訴你唐宋,要不是看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想讓我采訪我還不樂意呢。哼哼,大街上不知多少想成名的家夥呢。”


    “正好,你去采訪他們。”


    鍾情腳步一滯,心道這家夥怎麽這樣子!


    一抬頭,發現唐宋的身影已經消失在高高的台階上,恨恨地一跺腳,又追了上去,暗道,唐宋,本姑娘就跟你耗上了,倒要看看你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


    從昨天在船上親眼目睹幾個匪徒被唐宋一嘴吼成那樣,親耳聽見賈成信許諾的五十萬,她就對唐宋產生了足夠的好奇心。晚上回來又從賈成信那兒挖了不少唐宋的秘密,比如他的耳力,比如他跟警局簽訂的合同,比如他有一個盲人小妹妹,那好奇心就更難遏止了。否則也不會跟賈成信談條件了,那可是她第一次違背記者尊重事實的基本職業道德。她發誓一定要揭出唐宋所有的秘密,即便不能見諸於電視台報紙,那也要滿足自己好奇願望。


    記者麽,沒點好奇心,沒點追根究底的韌性精神,那還怎麽做記者?


    “唐宋,那我不拍你正麵照片,拍背影應該沒問題吧?名字呢,就用無名警察代替,你看如何?”追上唐宋,鍾情妥協道。


    呃,又是無名?唐宋停下腳步,看了一眼笑麵如花的鍾情,總感覺她的笑容有幾分不對勁。不過沉吟半晌,他還是答應了:


    “可以。”


    “嘻嘻,那就好,那以後這半年,我就天天跟著你了。”


    半年?唐宋嚇了一跳:


    “你不用上班?”天天跟著個拖油瓶,那麻煩


    “跟著你就是上班啊。我相信在你身邊,什麽新聞都會有的。反正我也是負責警務采訪的,隻要偶爾去警局轉轉,讓賈局於隊講兩句話就行了。”


    唐宋無語。


    在樓下的警務大廳正好碰見於凱,見到唐宋出現,於凱笑道:


    “來了,不過今天我沒空陪你去特警隊,昨天的案子還沒弄好。這樣,我幫你找個人,李峰,昨天你見過的,讓他帶你去。我準備以後就讓他給你開車,正好你可以先跟他相處一段,看合不合得來。至於特警隊那兒,嗬嗬,昨天我已經跟王長春大隊長說過了,你到那兒有什麽要求盡管跟他說。”


    叫來李峰,三人也便告辭。至於為什麽是三人,那是因為鍾情拿著賈成信的許可當令箭,已經賴上唐宋了。


    臨走前,於凱叫道:


    “下午早點回來,今晚慶功宴,你可是第一號功臣,不能缺席的。嗯,還有鍾記者。”


    李峰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話很多,不過隻有鍾情偶爾有一句沒一句的搭理他。唐宋則是從上車就開始閉目養神,後座的鍾情叫了他幾次都沒理。


    也不是故意不理睬,隻是他現在全副精神都集中在車外,一旦分心,效果就沒那麽好了。


    既然合同從今天開始,那現在有空閑不如先試試,看看這聽力究竟是否真能抓賊。


    有美女陪聊,李峰很來勁,於是一路上,就聽得他的聲音嘰嘰喳喳個不停。


    忽然,唐宋耳朵一動,叫道:


    “停車!”


    李峰嚇了一跳,一下子便將刹車踩到底,鍾情一聲輕呼,卻是腦袋撞到前麵椅背上了。


    唐宋第一時間下車,快步往街邊走去。


    李峰定了下神,看看遠去的唐宋背影,嘀咕道:


    “一驚一乍幹嘛呢!”再回頭看看以手撫額的鍾情,殷勤問道:


    “鍾記者,你沒事吧?”


    “沒事,唐宋呢,去哪兒了?”


    “不知道,一聲不吭就下車了,真是嘴上無毛,辦事不牢。”


    這李峰見識過唐宋的聽力,原本挺佩服唐宋的,尤其是在昨天擒獲七個劫匪後。可惜,誰讓現在有美女在身邊呢,所以,一切雄性動物都成了他的攻擊對象。他卻不知,即便他腹誹的聲音再細微,也瞞不過唐宋的耳朵,何況聲音還不小,鍾情都聽得清清楚楚。


    鍾情黛眉一動,沒有理他,自顧自下了車。


    她已經瞅見唐宋回來的身影,手上拉著個一直掙紮不休的年輕人,後麵還跟了個時髦打扮的少婦。


    “怎麽回事?”鍾情問道。


    “一個小偷,這是失主。”唐宋分別指著年輕人跟那少婦解釋道。


    鍾情瞟了李峰一眼,卻見他神色有些尷尬,呐呐問道:


    “你下車是為了抓小偷?”


    唐宋點頭:


    “下麵應該什麽程序?我不熟,你來處理吧。”


    “呃,帶回警局錄口供,這位失主也要同去。”李峰說道。


    少婦不樂意了:


    “我下午還有急事,哪有時間去警局!”


    李峰摸摸腦袋說道:


    “不去也沒關係,不過聯係方式要給我們留下,否則我們沒法給這家夥定罪。”


    少婦寫下電話號碼,便拿著自己的小皮夾,嫋嫋而去。


    少婦一走,那小年輕求饒道:


    “各位大哥放了我吧,我還是第一次,不想坐牢啊。”


    李峰嗤了一聲:


    “第一次?哪個小偷被抓不是說第一次?還是老老實實跟我回去吧!”


    即便李峰不說,唐宋也不會聽信那小年輕一句話就放了的,既然做了小偷,那就要承擔被抓的後果,何況這還關係到他的兩千大元收入隻是,這錢似乎來得也忒快了點!


    前麵拐過一個彎就是特警隊,唐宋便讓李峰先帶小偷回去,下午六點左右來接他,而自己則跟鍾情過去。


    臨別之前,唐宋說了六個字:


    “少說話,多做事。”


    這話中意思就看李峰能不能領會了,領悟不了,不好意思,你還是哪兒來的哪兒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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