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笑嘻嘻的議論著鍾傻根是有多麽的傻,說他身上還粘著屎便臭烘烘的到處跑,又說鍾淩飛有這樣的傻瓜哥哥,難保他自己不會也變成個傻瓜,大家要離他遠一點,這樣才不會被傳染上傻瓜的基因。
小孩子嘛,向來是最天真的,也是最殘忍的。
他們常常在嬉笑怒罵之間,便可以輕易摧毀掉一個人所有的自尊。
鍾淩飛覺得,從那個時候開始,他便沒有自尊了。
他的所有自尊都在大哥鍾傻根渾身沾滿了屎衝過來的那一刻,被敲碎成了粉末。
那個時候鍾淩飛也曾經很惡毒的希望自己的大哥可以就此死掉。
為什麽不去死呢?
這樣一個傻子,一個累贅,為什麽要活著?為什麽要活著給自己丟臉?
從那以後,鍾淩飛便有了一個夢想。
那便是他要成為人上人。
他要有權力,他要出人頭地,他要站在最高處,將所有人踩在腳底!
他不想在小心翼翼的奉承那些有錢家的公子少爺了,他不要在做跟班,他要成為其中的主導!
鍾淩飛變得越來越圓滑,卻也越來越事故。
他親手給自己帶上了一張精致的麵具,借由這張麵具,他很快的擁有了一堆朋友,一群小弟。
鍾淩飛很享受這種被人群簇擁的感覺,他更享受別人羨慕的目光。
好像隻要這樣,他便成了世界的主宰,成為了宇宙的中心。
就這樣慢慢的長大,鍾淩飛臉上的麵具儼然已經成為了他的另一張臉。
麵具長進了血肉,根深蒂固。
而因為麵具而生活得越來越如魚得水的鍾淩飛,自然也徹底將那個讓自己丟盡了顏麵的,叫他厭惡無比的大哥鍾傻根忘到了腦後。
再次叫鍾淩飛想起自己的隻傻大哥,還是他不小心‘偶然’聽父親說起了大哥的婚事。
父親鍾萬三雖然是個沒大見識的土財主,卻也與世界上大部分父母一樣,是個一心為了孩子的慈父。
他不但對自己慈愛有加,對待傻了十幾年的大哥都不離不棄。
但是鍾萬三心中也知曉,自己照顧得了鍾傻根十年,卻照顧不了他一世。
鍾萬三有心想要給鍾傻根娶上一門親事,能綿延子嗣自是最好,若不能生兒育女,好歹也給他的後半晌找個依靠。
說白了,就是想給自己的傻兒子找個不會辭職的保姆。
這種喪良心的事在咱們現代聽起來可能覺得不可思議,咱們也覺得這世界上絕對不可能有女孩會願意嫁給這樣的人。
但是這事兒擱在古代,擱在窮困潦倒的山溝鍾家堡,還真算不上一件稀奇事。
窮苦人家連飯都吃不上,賣兒子都不是沒有的事兒,更別說賣個把女兒了。
而李清雨,就是那個窮苦人家的女兒。
鍾淩飛自然不會對李清雨有絲毫的同情。
聽說了父親的這個想法,鍾淩飛的第一反應就是,家產。
老鍾家隻是個鄉下土財主,按道理來說家產也不會太多,依著鍾淩飛的遠大誌向來說,他也實在看不上這點子錢。
可是甭管夢想多麽的遠大,總要有點兒啟動資金吧。
白手起家這種話說著似乎很好聽,可是又有幾個人是真正空手套白狼的呢?又有幾隻狼願意傻乎乎的給你套呢?
想要實現自己心裏麵所有的夢想,鍾淩飛需要這些錢,需要這份家產。
按照自古以來的傳統,家裏有兩個兒子,家裏的財產也應該哥兩個平分。
可是在鍾淩飛的心裏,老鍾家的這些家產早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他從來也沒有想過要給自己的傻大哥留下一分、半分。
而自己那缺心眼兒的傻大哥也不會跟自己爭。
可是現在,這一切都不一定了。
因為他馬上就要多了個嫂子了。
大哥是傻的,嫂子可不傻啊!
大哥不會和自己爭搶,嫂子也不會跟自己爭搶嗎?
鍾淩飛心中警鈴大作。
他拐彎抹角的從父親的口中探聽得了李清雨的名字,便帶著幾個小弟氣勢洶洶的去圍堵李清雨了。
鍾淩飛多精啊!
他當然不會傻乎乎的表露自己的真實目的。
他甚至沒有露麵,他隻是暗戳戳的躲在一顆樹下,看著自己的那群小弟氣勢洶洶的將牧牛歸來的李清雨團團圍住。
鍾淩飛原本隻是想借著找李清雨麻煩的機會來探探這未來嫂子的底,可是他也沒想到自己這未來嫂子居然這麽慫!
畏畏縮縮的、唯唯諾諾的,簡直比自己家的傻大哥都不如。
自己家那個傻子大哥別人打他他還知道還手呢,可是這李清雨呢,別人打她,她就抱著身子任由別人打!
看她那躡手躡腳的樣兒,恐怕就算人家將她打死了,她都不會喊一聲救命!
鍾淩飛第一次見到這麽傻的人,更是第一次見到如此抗揍的人,他還暗自稀奇了許久呢。
不過看著李清雨那傻愣愣的樣子,鍾淩飛也算是徹底的放下了心:自己這嫂子比傻大哥還呆傻,根本不足為懼。
很快的,鍾淩飛就又將李清雨的事兒拋到了腦後,因為他得到了消息,淩霄派的仙人們要來鍾家堡收人啦!
聽到這個消息,鍾淩飛好像看到了希望。
鍾淩飛一向便是個很有野心的人,可是他也知道,就依著他的出身,想要實現他的野心,實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很多的事情也不是隻要努力,隻要有能力就可以做成的。
社會階層早已經注定,自己就算是拚盡了所有的腦細胞,削尖了腦袋,又有多大的幾率可以以一個山溝土財主的身份擠進京都的上流社會中去呢?
富貴人家的孩子,從小接觸的都是一些朝中權貴;可是自己呢,從小接觸得就是一些麵朝黃土背朝天的泥腿子。
富貴人家的孩子,他們的朋友人脈都是各家的公子少爺;可是自己呢,小弟雖然多,可是卻也隻是些不入流的小老百姓。
富貴人家的孩子,學問好了是錦上添花,是為人稱道的大才子;可是自己呢,便是考得了狀元,卻也不過是處處為人所掣肘的寒門狀元,到處要看人的眼色,在夾縫中求生存。
想要在名利場中闖出一片天地,對於一個下層的人來說,雖不是不可能的事,卻也是十分困難的事。
而修仙,則沒有這一切的苦惱。
對於像李清雨,甚至鍾淩飛這樣沒有靠山的普通人家來說,想要出人頭地,去修仙,絕對是一個最靠譜,也最容易成功的道路。
小孩子嘛,向來是最天真的,也是最殘忍的。
他們常常在嬉笑怒罵之間,便可以輕易摧毀掉一個人所有的自尊。
鍾淩飛覺得,從那個時候開始,他便沒有自尊了。
他的所有自尊都在大哥鍾傻根渾身沾滿了屎衝過來的那一刻,被敲碎成了粉末。
那個時候鍾淩飛也曾經很惡毒的希望自己的大哥可以就此死掉。
為什麽不去死呢?
這樣一個傻子,一個累贅,為什麽要活著?為什麽要活著給自己丟臉?
從那以後,鍾淩飛便有了一個夢想。
那便是他要成為人上人。
他要有權力,他要出人頭地,他要站在最高處,將所有人踩在腳底!
他不想在小心翼翼的奉承那些有錢家的公子少爺了,他不要在做跟班,他要成為其中的主導!
鍾淩飛變得越來越圓滑,卻也越來越事故。
他親手給自己帶上了一張精致的麵具,借由這張麵具,他很快的擁有了一堆朋友,一群小弟。
鍾淩飛很享受這種被人群簇擁的感覺,他更享受別人羨慕的目光。
好像隻要這樣,他便成了世界的主宰,成為了宇宙的中心。
就這樣慢慢的長大,鍾淩飛臉上的麵具儼然已經成為了他的另一張臉。
麵具長進了血肉,根深蒂固。
而因為麵具而生活得越來越如魚得水的鍾淩飛,自然也徹底將那個讓自己丟盡了顏麵的,叫他厭惡無比的大哥鍾傻根忘到了腦後。
再次叫鍾淩飛想起自己的隻傻大哥,還是他不小心‘偶然’聽父親說起了大哥的婚事。
父親鍾萬三雖然是個沒大見識的土財主,卻也與世界上大部分父母一樣,是個一心為了孩子的慈父。
他不但對自己慈愛有加,對待傻了十幾年的大哥都不離不棄。
但是鍾萬三心中也知曉,自己照顧得了鍾傻根十年,卻照顧不了他一世。
鍾萬三有心想要給鍾傻根娶上一門親事,能綿延子嗣自是最好,若不能生兒育女,好歹也給他的後半晌找個依靠。
說白了,就是想給自己的傻兒子找個不會辭職的保姆。
這種喪良心的事在咱們現代聽起來可能覺得不可思議,咱們也覺得這世界上絕對不可能有女孩會願意嫁給這樣的人。
但是這事兒擱在古代,擱在窮困潦倒的山溝鍾家堡,還真算不上一件稀奇事。
窮苦人家連飯都吃不上,賣兒子都不是沒有的事兒,更別說賣個把女兒了。
而李清雨,就是那個窮苦人家的女兒。
鍾淩飛自然不會對李清雨有絲毫的同情。
聽說了父親的這個想法,鍾淩飛的第一反應就是,家產。
老鍾家隻是個鄉下土財主,按道理來說家產也不會太多,依著鍾淩飛的遠大誌向來說,他也實在看不上這點子錢。
可是甭管夢想多麽的遠大,總要有點兒啟動資金吧。
白手起家這種話說著似乎很好聽,可是又有幾個人是真正空手套白狼的呢?又有幾隻狼願意傻乎乎的給你套呢?
想要實現自己心裏麵所有的夢想,鍾淩飛需要這些錢,需要這份家產。
按照自古以來的傳統,家裏有兩個兒子,家裏的財產也應該哥兩個平分。
可是在鍾淩飛的心裏,老鍾家的這些家產早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他從來也沒有想過要給自己的傻大哥留下一分、半分。
而自己那缺心眼兒的傻大哥也不會跟自己爭。
可是現在,這一切都不一定了。
因為他馬上就要多了個嫂子了。
大哥是傻的,嫂子可不傻啊!
大哥不會和自己爭搶,嫂子也不會跟自己爭搶嗎?
鍾淩飛心中警鈴大作。
他拐彎抹角的從父親的口中探聽得了李清雨的名字,便帶著幾個小弟氣勢洶洶的去圍堵李清雨了。
鍾淩飛多精啊!
他當然不會傻乎乎的表露自己的真實目的。
他甚至沒有露麵,他隻是暗戳戳的躲在一顆樹下,看著自己的那群小弟氣勢洶洶的將牧牛歸來的李清雨團團圍住。
鍾淩飛原本隻是想借著找李清雨麻煩的機會來探探這未來嫂子的底,可是他也沒想到自己這未來嫂子居然這麽慫!
畏畏縮縮的、唯唯諾諾的,簡直比自己家的傻大哥都不如。
自己家那個傻子大哥別人打他他還知道還手呢,可是這李清雨呢,別人打她,她就抱著身子任由別人打!
看她那躡手躡腳的樣兒,恐怕就算人家將她打死了,她都不會喊一聲救命!
鍾淩飛第一次見到這麽傻的人,更是第一次見到如此抗揍的人,他還暗自稀奇了許久呢。
不過看著李清雨那傻愣愣的樣子,鍾淩飛也算是徹底的放下了心:自己這嫂子比傻大哥還呆傻,根本不足為懼。
很快的,鍾淩飛就又將李清雨的事兒拋到了腦後,因為他得到了消息,淩霄派的仙人們要來鍾家堡收人啦!
聽到這個消息,鍾淩飛好像看到了希望。
鍾淩飛一向便是個很有野心的人,可是他也知道,就依著他的出身,想要實現他的野心,實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很多的事情也不是隻要努力,隻要有能力就可以做成的。
社會階層早已經注定,自己就算是拚盡了所有的腦細胞,削尖了腦袋,又有多大的幾率可以以一個山溝土財主的身份擠進京都的上流社會中去呢?
富貴人家的孩子,從小接觸的都是一些朝中權貴;可是自己呢,從小接觸得就是一些麵朝黃土背朝天的泥腿子。
富貴人家的孩子,他們的朋友人脈都是各家的公子少爺;可是自己呢,小弟雖然多,可是卻也隻是些不入流的小老百姓。
富貴人家的孩子,學問好了是錦上添花,是為人稱道的大才子;可是自己呢,便是考得了狀元,卻也不過是處處為人所掣肘的寒門狀元,到處要看人的眼色,在夾縫中求生存。
想要在名利場中闖出一片天地,對於一個下層的人來說,雖不是不可能的事,卻也是十分困難的事。
而修仙,則沒有這一切的苦惱。
對於像李清雨,甚至鍾淩飛這樣沒有靠山的普通人家來說,想要出人頭地,去修仙,絕對是一個最靠譜,也最容易成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