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人用各種手段接近宏家,意圖已經很明顯了。


    但是,他們最終都沒有能拿到需要的陰陽寶鏡。


    可是我在追查這些曆來的曆史疑案中,漸漸二道看到了很多的曆史陰暗,還有很多的令人不恥。


    雖然這和我的查案一點毛線關係沒有,可是笑閻羅還是支持我多知道和接觸一點,因為這對我今後的一些事會有很大的幫助。


    笑閻羅:“行了,你多看看曆史的冤案真想過程,趁著機會去感受一下曆史的真實故事,我還有差事等著你做的,這個張家的疑案弄明白了再聯係我。”


    看來,每一件事實,都不是憑空的冒出來的。


    和珅一案,牽扯到了一個世人都不清楚的古宅陰陽鏡。


    而我的被刺殺,牽出來張家的別有用心案。


    算了,我們看看其它再論。


    隻是我想不通的是,說到書麵的法製,為何這些官們從來都是用起來不倫不類,而且事實上還另類搞笑了。


    一種對人民很有助力,能夠震懾壞人劫匪的刑罰,在公堂之上居然成了許多百姓,街頭販夫走卒之流看戲的去處了。


    一些朝代規定的例行笞杖,即是杖臀。婦女犯罪用笞杖,一直也是杖臀。宋、元兩代因為娼妓流行,且人數眾多,蠅營狗苟的民事案子太多,所以,也是出於整肅民風,弘揚德操,法典擬定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明代沿襲舊製,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盡了褲子呈現裸體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痛,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


    但是封建時代,文化落後,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眾中,親戚鄰裏之間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奸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被告婦女好裸體實施刑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稱之為“看打”。


    他們還花錢買通行刑的衙役,讓他們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淩辱。衙役幹這種事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堂。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婦女脫掉褲子在衙門前示眾,名曰“晾臀”;有時行刑完畢,仍不讓婦女穿褲,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名曰“賣肉”。


    這樣能體現法製?還是一種市井無賴般的齷蹉下流?遑論我們的街頭,把所謂“小三”,當街幾個女人就給扒光的事實還很多。


    如此瘋狂齷蹉的世道人風,......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此般羞辱,回去後便尋了自盡。


    還有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也是法律?什麽人指定的未定罪就戴刑具?


    這時,仇家就趁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樂。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係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這樣的侮辱在過去的黑暗時代過去了就過去了。


    但是文明社會科技文化爆炸的地球村時代。


    杜撰的所謂故事也就不說寫書的人自己有否這種心理變異。


    但是無端的在數百的電視劇電影裏,讓無數的女明星趴著挨打,這也是一種電影故事的潛規則麽?


    有幾個女星出名前沒有趴著被打屁股的?說說看。認為這種另類的錘敲文化,目前存在之後還有幾個意思?是否是一種滿足市井流氓無知看點的下流文化?


    況且每個大型電視劇都有刑杖刑求,虐心虐體的鏡頭。


    人是不是自身都有點需求變態了?


    我們拋棄黑暗過去的愚昧和殘忍時,為何還要不斷的去重複這種另類還無趣的暴力。


    事實上,想到這裏,我隻是想說,人還是把能力投入到更多的科技領域,我們飛向星空去把。這些沒幾個意思。


    杖刑體現的不是一個合理的法製現實,相反它呈現的負能量更多,導致了很多朝代的貪官和昏官的出台,因為它冷酷,所以造冤案無數,因為它野蠻,所以不得民心。


    它並沒有杜絕惡行的出現,根本沒有實現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的初心,相反,殘忍的肉刑使得貪官有了歪曲案情事實的手段,額外斂財的渠道,欺壓善良百姓的事實。


    另外,事實上,還在滿足一個心理變態人群的怪癖。


    而且這種人群,目前還不少人。所以杖刑很難消失,雖然在過去的府衙大堂消失了,但是在電視裏更多了,這就是一種現實體現。


    人群的世界觀和審美觀,甚至於法製觀點,事實還存在有大問題。


    杖刑,不過是把無數人肥厚的屁股打得“皮開,肉腫,血奔流”。


    但是疼痛過去之後,一切都沒有事實上的什麽改變。


    因為事實上,即使杖刑是每個承受者痛徹心扉的一種經曆,它都畢竟是暫時的痛楚。


    但是這種黑暗的朝代這樣換湯不換藥的管理刑罰的製度居然經曆十幾個朝代還一直被傳承下來,這才是需要探尋的原因。


    這種杖責背後代表的一種毫無高技術可言的法製,真的管用?


    秦朝一路經曆魏,晉,南北朝,唐,宋,元,明,清,即使在民國時期,說是廢除肉刑,其實軍統在鎮壓對手政黨時,在黑暗的牢獄,在臭名昭著的“渣滓洞”集中營,還在沿習上麵的刑罰,除了小有剔除,但是大有改進,事實沒有一件是丟棄的。


    人類偽善的一麵,往往得從這些黑暗的事實中去查實。


    人,自己知道了棍杖枷鎖,外帶高牆壁壘鐵絲網做的牢獄,最後使用的人,是自己。


    這才是最搞笑的一件發明。


    即使是夜遊,看到了之前的杖刑血腥殘酷的一麵,也是隻能搖頭,不能改變受刑者的任何命運,包括她們的痛楚都不可能減輕一點。


    人,給人施加一種痛楚時,這種痛楚怎麽可能減輕?


    但是人加害一個人時呢?


    這種災難性的摧毀,誰能解除?


    伴隨著杖刑一共傳承下來的兩千多年的文化,沒有多少人事實上去傳承多少。


    但是每個人都懂得去打別人的屁股,卻沒有多少人,真正的懂得用現代的先進知識和文化,去營造一個更合理,和諧的人類社會。


    這才是我所要去麵對的事實。


    事實上曆史上那些過去的,實則愚昧的封建統治者,以為把人的身體施加淩辱和痛楚,就能事實上震懾和改變什麽的話,其實他們作為統治者,並沒有真正的找到一條治理人類社會群體的管理方法。


    更不談科學的管理係統。


    我們過去的那些飽讀了四書五經,孔孟道德論的那一切官吏,其實很多做人的基本道理都沒有理解透徹,要他有能力,還具備一種合理的管理手段,去治理地方和國家,其實是個美麗的夢想。


    不懂刑偵當縣官斷案,不通水利治理河道,不善帶兵且抗擊倭寇,不懂農田水利談富國安民.....


    這豈不是很荒謬絕倫?


    所以從秦皇開始到後來漢唐宋元明清,不過是小兒弄權,狗黨治國之道。


    亂哄哄的等這一切都行不通之後,他們唯一留在世上的,除了荒淫無道,就是苛政和酷刑。


    其餘能看見的,都是老百姓創造的物質文明和財富,這些,還並不屬於他們。


    事實上,他們所給我能看到的,除了愚昧和強權,跋扈和冷酷無情的王道之外,沒有可取的地方。


    但是可憐的臀肉,在髖骨和細嫩的皮膚之間,被竹篦板子和大棒子猛力的抽打錘擊了兩千多年,它終於毛細血管破裂,肌肉纖維腫脹充血,壓迫皮下神經係統,造成人大腦強烈的痛感。


    可是這本身就是一種很殘忍的肉刑,還被人津津樂道,還被人一直采用數千年。這不可謂不彰顯了人性最原始的野蠻和愚昧。


    正因為看到了古代府衙大堂的酷刑責打,親身去感受一下冰冷朝堂的人性冷酷,我才理解了鄭板橋,同為官吏的他,在公堂上看到“細肌豐肉,堆雪之臀,肥鵝之股,而以毛竹加諸其上,何忍?大煞風景,我見猶憐,似焚琴煮鶴,看來是如此慘烈。”


    他還是同情勞動人民的。自己去拜訪同窗好友,看到他正在公堂上審理一件刑事案子,一美婦人綿柔嬌俏,肌膚嫩白他站一邊就看到被一群衙役剝光褲子,露出肥美白皙的屁股和大腿,一頓毛竹大板子抽打下去,不到片刻,就被打成“爛番茄”。


    受刑間,女子掙紮,呼天喊地叫救命,他也是看到重刑後女子,臀腿上皮開肉綻,血流如注,血跡和碎肉沾汙大堂,心中不憤,拂袖而去,和好友斷交。


    其實他是看到酷刑杖打女子才有這樣的憐惜,似焚琴煮鶴。


    但是很多無辜的百姓還不是一樣?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鬼王令牌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末家大少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末家大少並收藏鬼王令牌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