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二庭}


    材料準備完畢,書記員正準備宣讀法庭紀律。


    我看了一眼旁聽席,發現有幾個眼熟的記者朋友正躍躍欲試。


    連忙快步走向書記員:“不好意思,我們已經和法官提前申請了,這個案子由於涉及當事人的個人隱私,所以不公開審理,但現在旁聽席上還有些媒體。”


    這位書記員的年紀稍微有些大了,老油條一個,扶了扶眼鏡。


    我心想,剛剛忘記讓ashley過來施展魅力了,同性之間,一點也不好說話。


    “沒事,隻要不違反紀律亂拍照錄音就行。”


    果然是難搞。


    我坐回第二辯護人的位子上,瞥了瞥嘴。


    ashley像小學生一樣,塞了張紙條在我手心:“有我在。”隨後起身,與書記員說了幾句話,書記員從庭上下來,把旁聽席的媒體都請走了。


    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入庭,核對人員信息。


    “無異議。但提請審判員注意,辯護人已經在庭前申請不公開審理。”


    審判員看了一眼旁聽席,“除了雙方家屬,法警去把無關人員都帶出法庭吧。進入下一個環節,被告人盛鋒,你講一下案發經過。”


    “那天晚上,我在酒吧喝了點酒,然後打車到公寓樓下,之後的事情我都不記得了,醒來的時候就發現自己躺在床上,然後有一個女人在哭。”


    我在心裏歎了口氣,這位公子哥是真不知道被告人供述意味著什麽,還是確實有很重要的事情要隱瞞,比自己的前途還重要。


    陪審員明顯皺了眉,法官倒是神色平靜,問公訴人是否進行發問。


    “被告人盛鋒,公訴人有以下問題要問你,請你如實回答,你聽清楚了嗎?”


    昨晚臨時緊急查了一波公訴人的資料,麵前這位公訴人原來是位刑辯律師,名氣不大,考進檢察院後一路摸爬滾打,是業界一把好手。


    “你當時喝了多少酒?”


    “大概有兩瓶紅酒。”


    “什麽時間離開酒吧的?”


    “不記得了。”


    “回公寓打了一輛什麽顏色的出租車?”


    “不記得了。”


    “什麽時候遇見被害人的?”


    “不記得了。”


    “你認識被害人嗎?”


    “不認識。”


    “也就是說,案發當晚你一點記憶都沒有,喝斷片了是嗎?”


    “對。”


    “那遇到誰,做了什麽,也不記得了對吧?”


    腦海的鈴鐺仿佛敲了一下,ashley舉手,拿過話筒:“提請審判員注意,公訴人誘導性發問。”


    “公訴人注意發問的方式。繼續。”


    公訴人左嘴角稍稍上揚,輕蔑地看了我們一眼:“好的合議庭。公訴方訊問暫時到此。”


    “辯護人有問題嗎?”


    “有的,審判員。被告人盛鋒,當天晚上是你一個人在喝酒嗎?”ashley緩緩問道。


    “...是。”盛鋒忽然有些遲疑。


    “辯護人提醒被告聽清楚問題,當天晚上是你一個人在喝酒還是有別人?”


    公訴人立馬站起來:“合議庭,辯護人試圖引導被告人說謊。”


    審判員:“辯護人,這個問題不要問了。”


    ashley意味深長地看了一眼盛鋒:“好的審判員。被告,你為什麽當時不回家,而回到自己的公寓?”


    話音剛落,公訴人馬上站了起來:“合議庭,辯護人的這個問題和本案無關。”


    審判員:“被告回答一下,辯護人注意時間盡快切入重點。”


    盛鋒摸了摸頭:“因為喝醉了不想讓我媽知道。”


    ashley接著問下去:“為什麽不想讓你媽媽知道呢?”


    公訴人第三次站了起來:“合議庭...”


    ashley忍無可忍:“請公訴人稍安勿躁,不要在一分鍾內多次打斷我的發問,這是辯護人的權利。否則我將以有合理理由懷疑你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申請回避或者向貴區檢察院提出審查你的檢察員資格。”


    一記漂亮的反擊。我不禁準備拍手叫好。


    盛鋒回答道:“因為不想讓媽媽擔心,我媽一個人很辛苦。”


    唉,不敢看向旁聽席,抽泣聲越發響亮。


    不過這樣真誠和發自肺腑的回答,確實能加分不少。


    ashley點點頭:“嗯,一個人管理盛氏這麽大的集團確實非常不容易,穩定一個公司,最重要的找到穩定合作夥伴。你的母親有沒有向你提過什麽人選?”


    這個問題剛問出口,我生怕審判員都喊停。


    “這個我不清楚。”


    “比如說,利用婚姻來鞏固盛氏的地位?”


    這回審判員開了口:“辯護人注意不要誘導性發問。”


    “好的審判長,辯護人隻是稍加提醒。”


    “被告回答一下。”


    “...有。我媽之前有介紹我和別的公司老板的女兒相親。”


    聽到這我可太慶幸把記者都請走了,錯過了一出大戲呀。


    “那你女朋友怎麽辦?”


    “我們...分手了。”盛鋒有些哽咽。


    “那她什麽反應呢?”


    “...我們吵架吵得很凶。我和她都不想分手,但沒辦法,現實就是這樣。”


    ashley拿起筆,在文件上打了一個勾,“提請合議庭注意被告人情史這一背景,對本案有重要影響。辯護人發問完畢。”


    下麵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我對公訴方舉出的證據一一進行回應,進展不算順利但也屬正常。


    “合議庭,公訴人申請三位證人出庭,現證人已在庭外等候。”


    第一位是出租車司機:“我當時十二點左右吧拉了一名乘客,喝的爛醉,拉到了他住的小區裏。”


    公訴方出這一位證人,目的是證明被告人出現在案發現場。


    “是這個人嗎?”公訴人指了指盛鋒。


    “對。”


    輪到ashley發問。


    “案發到現在已經過了十幾天了,且當時是大半夜了,你怎麽能確定乘客一定是被告人呢?”


    出租車司機撓了撓頭:“停車的時候我看了一眼,而且路上有燈,還挺亮。因為要收錢,我應該是開了車前的小燈,然後鏡子裏看到他的。”


    “他當時穿了什麽顏色的衣服?”


    “我不太記得了。”


    “那車費是多少錢呢?”


    “我也不太記得了。”


    “是過去挺長時間的了,但你記得路上有燈對吧。可那天晚上,盛鋒公寓樓下的路燈是維修狀態,沒有開呢!”


    公訴人急得跳腳:“提請合議庭注意,辯護人口說無憑。”


    我遞上兩份材料:“這是路燈維修公司的證明。”


    書記員上前收給了合議庭。


    ashley不忘小小總結一番:“辯護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被告人不在案發現場。”


    第二個證人是小區保安,被ashley問的有些摸不著頭腦,最後隻能堪堪地說:“認識盛鋒,但那天晚上不確定有沒有見過他,有聽到呼叫聲,但也不確定說了什麽。”


    第三個證人是被害人。庭審前我反反複複地核對了好幾遍,身份證上確實是13歲,但長得也太成熟了吧。


    被害人抽抽嗒嗒地描述事情經過,說那天晚上在公寓門口散步,遇到盛鋒一身酒氣,好心好意過去問問需不需要幫忙,但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我接過話筒開始發問:“事前你認識被告人嗎?”


    “沒有。”


    “晚上十二點你為何還在散步?”


    “吃了夜宵,想走走消消食。”


    “十二點多,半夜,一個人,在富人區散步嗎?”


    “對,不可以嗎?因為是富人區,所以我連路過的權利都沒有嗎?”


    我能感覺到被害人眼中的熊熊怒火,但不要著急,事實會慢慢浮出水麵的。


    “當然有,證人請你冷靜一點。我們調查了一下,你是單親家庭是嗎?有兄弟姐妹嗎?”


    “...我一直跟著爸爸,我太清楚。”神色躲避。


    “辯護人提醒一下證人,作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好像有一個哥哥還是姐姐,具體我不知道。”


    “辯護方發問完畢,向法庭申請有新的證人劉冉冉出庭作證。”我舉手向審判長示意。


    公訴人站起身,對著話筒嚷道:“反對。該證人不在名單上。”


    “證人來了嗎?”審判長問。


    我點點頭:“已在庭外等候。”


    接著,在一陣唏噓聲中,劉冉冉走進了法庭。


    被害人臉色發青,盛鋒抑製不住地激動,試圖掙脫法警的控製。


    “肅靜肅靜,證人你說一下你的信息。”審判員敲響法槌。


    我看了看對麵的公訴人,努力地維持平靜,但還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樣子。


    他知道我們想幹什麽了。


    劉冉冉和被害人,簡直是——


    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我叫劉冉冉。”新證人非常平靜,仿佛這一切都和她沒有關係。


    “和被告人盛鋒什麽關係?”審判員抬頭,疑惑的神情出現了一秒。


    “我是他的前女友。但他出國了之後跟我就沒有任何關係了。”眉眼中有回憶的悲傷之情,但我莫名感覺到了刺骨的寒意。


    “好,公訴人發問吧。”審判長把主動權交回法庭


    公訴人有些措手不及,但豐富的經驗還是讓他顯得鎮靜自若。


    “證人,你有如實作證的義務,否則將要追究你的法律責任,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表麵小白兔,內心卻深沉如海。


    “證人劉冉冉,你說一下和被害人的關係?”


    劉冉冉看向了被害人,“我媽也是她媽媽。”被害人聽後,無縫銜接般小聲抽泣起來。


    “審判長,公訴人沒有別的問題,由於劉冉冉是新證人到庭,所以公訴人申請在辯護人發問後再進行總結或者補充發問。”


    “可以,辯護人問吧。”


    ashley抽出一張密密麻麻的單子,拿著筆勾出問題。


    “劉冉冉,你和之前被告人盛鋒的感情怎麽樣?”


    “一般。”


    “但我這有些證據,顯示你們之前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了。請書記員把這幾分證據交給合議庭和證人看一下。”


    ashley低聲叫我拿出證據清單中最後三份,分別是盛鋒送給劉冉冉鑽戒的照片、兩人挑選婚紗的照片和盛鋒的家族群微信聊天記錄。


    “證人,你解釋一下,為什麽隱瞞這部分事實?”一位審判員發問。


    劉冉冉的眼眶突然有些晶瑩,低著頭說:“這些都是過去的事情了,而且當時因為盛鋒要出國了,我們鬧得不愉快,所以不想回憶。我以為和案件沒有關係。”


    “和案件有無關係,是由合議庭來判決的。劉冉冉,你之前和被害人認識嗎?”


    ashley趁機推了一把,這個過渡十分巧妙。


    “不認識。是我今天看到她,發現她跟我長得一模一樣,想起我媽還有個女兒,才知道的。”


    ashley拿出一張照片和一份通話記錄單,“但半年前,在南京路十字路口的路邊攝像頭拍到你和被害人麵對麵的照片;這份通話記錄也顯示,過去的半年你們一直在聯係,最晚一次是在開庭前兩天。你怎麽解釋?”


    “我...我不知道。律師,你說是要來幫我的,你說上庭是為了幫我,你現在在說什麽?”


    劉冉冉突然有些激動,從椅子上站起來,試圖衝向辯護席。


    法庭上一時有些躁動,法警按住劉冉冉,審判長忙著敲法槌恢複秩序,我下意識地往後躲了躲,大家都惴惴不安著,在呼之欲出的真相麵前,似乎有些茫然和不安。


    “應該你坐在第一辯護人這兒。”ashley輕輕對我說道。


    法庭說大也小,第二辯護人的位置也離被告和證人太近了,一個健步,很多事情就在一瞬間裏發生了。


    我在備用紙上寫了兩個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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