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衛帶著卓一明出現在辦公室門口時,李毅彈弓似的跳起來。
“說謝謝就見外了哈,一頓飯。”李毅道。
“遠遠不夠,摳搜。”小衛鄙視地態度。
“加我一頓,到時我把劉隊的老酒騙來。”秦剛道。
“成交,你們開始吧。”
小衛把卓一明交給李毅,“路上我啥都沒問,省得套路竄了,你們發揮。”
卓一明,4s店洗車工,一張稚嫩的臉看上去最多20歲,他並沒有顯得緊張,甚至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坐下。”秦剛讓卓一明麵對著牆上‘坦白從寬,搞拒從嚴’的一行字坐下。
卓一明坐下就準備翹腿,被秦剛一腳踢了下來。
“你好像不知道我們抓你來做什麽,這是警察局,進來的時候沒看清楚嗎?”
“知道啊,不就是取了五千塊錢的事兒嘛,我說過錢包是我撿的,不偷不搶,這不算犯法是吧。”卓一明理直氣壯的。
“也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知道那張卡上有多少錢嗎?”李毅道。
“知道啊,好幾十萬了。”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即構成侵占罪,刑事處罰起碼兩年起,想進牢裏吃獄餐嗎?”李毅一驚一詐地唬著卓一明。
“有那麽嚴重,我就取了5千塊錢。”卓一明瞪大了眼睛。
“嚴不嚴重這要看你的配合的態度,既然來了就好好配合我們,把撿錢包的事兒好好說說。”
“怎麽說,就是路上撿的,簡單的一個事兒啊。”
李毅用一種嚴厲的眼神盯住卓一明,“錢包牽涉你想象不到的麻煩,現在你慎重的如實的回答我的每一個問題,你是在哪兒發現錢包的?”
“早上,我從家裏出來回店裏,過馬路的時候見到有錢包就撿了。”
“過馬路?地上有錢包?你的每一句話我們都有記錄,想清楚再回答。哪條路哪個路口,滿大街都是攝像頭,我提醒你。”
“的確就是啊,我就住在店子對麵巷子裏,出來過紅綠燈的路口要繞老遠,我就橫穿馬路從綠化帶跨過去,正好在綠化帶上看見的。”
綠化帶,李毅腦補了一下場景。
“除了錢包還有別的什麽其他物品。”
“沒有了,我也四下裏看了看,要是還有我就收獲大了,隻有錢包,當時我還以為是誰跟我一樣橫穿馬路掉下來的。”
“當時是幾點?”
“我平時九點出門,家裏出來走到那兒……大概要十分鍾吧,我也沒看時間。”
“當時還有其他人和你一起嗎?”
“沒了。”
從卓一明的神色中,李毅看不出他有任何慌張。
“為什麽沒有馬上去找櫃員機取錢?”
“遲到要扣錢的,我就那點工資,犯不著。反正我中午吃飯有時間,錢包在我口袋裏又不會跑。”
“你還真當成自己的錢啦。”秦剛插了一句。
“你是怎麽知道密碼的,這不是你的卡。”
密碼是關鍵,從卓一明知曉密碼的角度,或許能將線索延伸,李毅目光炯炯地注視著卓一明。
“卡是裝在一個紙套裏的,紙套上麵寫了一串數字,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密碼,我就用來試一試,沒想到還真的是密碼,這人也太友好了。”
這個回答讓李毅和秦剛都覺得驚訝,有人擔心密碼不好記,會用自己的生日,或著親人的生日,也有為了更簡單方便就設置123456或著6個1,用紙套寫上密碼放卡,這不是擔心自己記不住,是擔心別人不知道,難怪卓一明覺得天上掉錢似的。
“密碼是多少。”
“078264,這人不錯太有心了。”卓一明自己樂嗬起來。
秦剛從錢包裏找出卡,但並沒有找到紙套。
“紙套在哪兒?”
卓一明聳聳肩膀,“這個密碼挺好記的啊,取完錢回店裏我就撕碎扔車槽裏了,洗了那麽多車,早衝下水道了。”
如果不是在辦公室裏,李毅真的想把他拎起來再扔在地上,再狠狠的踹幾腳。
“那你看見紙套上的字是手寫上去的還是那種印刷體的字?就是打印的那種。”
“呃……挺像是印刷體的,不過又感覺像是寫的。”卓一明抓了抓頭。
李毅拿起一張a4紙,在電腦上用排版軟件輸入0-9的數字,分開宋體、仿宋體兩行打印出來,又用簽字筆在後麵寫上0-9的數字然後把張紙遞給卓一明,“仔細看看,哪一種字體跟你見到的字比較接近。”
卓一明用手指著仿宋體那一行,“唉,很像這個數字的樣子,字是比較大,但是筆劃比較粗,不像是打印的。”
李毅明白了,是用簽字筆手寫的仿宋體,這個人的心思果然縝密。
“為你什麽你隻取五千?你用密碼已經在櫃員機上登錄,不查一下這張卡裏有多少錢,取5千夠你花嗎。”
“嘿嘿,肯定查過,裏麵的錢可真不少。我就是想先試試,如果取了這五千沒什麽人找我,以後我就慢慢的取也行,反正卡在我手上,想用就取。”
李毅和秦剛交換了一下眼色,秦剛在電腦上找出齊國斌的照片,把顯示器轉向卓一明,“看看這張照片,這個人認識嗎?”
“不認識,沒見過。”
“好,繼續看這張,這裏麵有你熟悉的人嗎?”
秦剛打開葉夢茵的聚餐合照,“看仔細,裏麵的每一個人都認真看認真回憶一下。”
卓一明一臉不耐煩的樣子,“美女是蠻多的,可我真的一個都不認識。”
“看清楚想清楚,在公安機關辦案的時候提供虛假證詞隱瞞事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視情況可輕可重。”
“真的沒有,我倒是想認識沒這機會。”
秦剛繼續把邵國清、呂經理甚至祝愉快、曾福的照片一一讓卓一明做了辨認,得到結果相同,不認識。
“小羊認識嗎?”李毅道。
“小楊?”卓一明一臉狐疑,“哪個楊,楊家將的楊嗎?”
“綿羊的羊。”
“哦哦哦,喜羊羊的羊啊,有這個姓?沒聽說過。”
李毅把卓一明的手機遞給他,讓他解鎖,然後一把拿過來,打開通訊錄仔細瀏覽,在紙上寫下一句話:斌哥,我是小明,你什麽時候過來。
“電話接通後,照著紙上說,等對方說完一句話後再掛機。”
李毅用他的手機撥通齊國斌的號碼,打開免提。
卓一明遵照操作,掛機後李毅讓他改個稱呼,如法撥通邵國清的電話。
兩次的通話,李毅沒有嗅到任何異常。
“知道你手裏的錢包是從哪裏來的嗎?”
“不知道,我什麽時候能走。”卓一明並不關心錢包的來源。
“這個錢包來自一宗凶殺案的現場,你還有時間在這裏好好想想。”
李毅果斷的揮揮手示意秦剛,“扣留24小時。”
狼吞虎咽的幹完外賣,李毅叫上秦剛一塊兒上樓頂,夜色清朗,還可以看見繁星點點。
“今天算是個新開始吧。”秦剛仰在沙灘椅上。
“必須算,我們今天算是從零開始,之前的就算告一段落。但不包括沈誌彬,他也是一個新開始。”
“今天這個情況看來,我們的時間可能真不富餘。”
“沒問題,我們不用專程抽時間去拜訪他,哪天出外順個道兒過去問兩句就行,其實順不了道兒,打電話先了解一下也行,這事我辦你不管。”
“我xxx。”
秦剛罵了一句,接著又道,“可恨卓一明這家夥把銀行卡紙套扔了,上麵的字如果是手寫,可以取證筆跡,也是將來的證物。就算是打印的,技術組也能分析紙張和打印油墨,一定找到蛛絲馬跡給我們線索指引。”
李毅明白秦剛的鬱結,就差一點點,手機上要是再多一點點恢複的聊天信息,方向或許就會明朗很多;卓一明要是取完款就被拿獲,那份手寫的密碼也將會給他們供更多的線索。
看似有了好多可用物證、信息,但有效的並不多,僅是一縷希望的曙光。
卓一明不會是個什麽聰明的人,無非是油嘴滑舌不知天高地厚罷了,他今天早上撿到錢包基本上是成立的。
園林綠化部門會定期養護路樹和綠化帶植物,錢包應該是昨天晚上也或許是今天清晨才扔到綠化帶裏。如果早就扔那兒,也輪不到卓一明撿了,除非一直在他手上,今天才行動,他的社會關係有必要排查。
李毅在想一個問題,一個把現場清理得了無痕跡的人,應該清楚錢包在自己手裏,無疑是一顆定時炸彈,應該第一時間扔掉這個錢包,除非這個錢包對他有用,卡裏的錢對他有用。
但是很明顯,這個人沒有動過卡裏一分錢,從案發到今天過去了十多天,如果需要錢,櫃員機每天上限可以取一萬,這些天他最少可以提出十萬現金。而且,以他清理現場的能力,是不會像卓一明那樣取款的時候,被拍個正著。
既不需要錢,又不處理掉錢包,莫不成就是喜歡了這個錢包的款式?
李毅實在有點琢磨不透,在這個時候才把錢包扔掉是什麽神操作,而且還要扔在一個比較容易讓人見到的地方,難道目的就是讓人撿到,還要饋贈密碼。
這一段時間的調查其實一直都算無聲無色,除了在調查中接觸過的人之外,無人知曉,也沒事聲張。錢包都握在手裏好多天了,現在感覺到燙手了?還是嗅到了什麽?
也許真的嗅到了什麽。
“說謝謝就見外了哈,一頓飯。”李毅道。
“遠遠不夠,摳搜。”小衛鄙視地態度。
“加我一頓,到時我把劉隊的老酒騙來。”秦剛道。
“成交,你們開始吧。”
小衛把卓一明交給李毅,“路上我啥都沒問,省得套路竄了,你們發揮。”
卓一明,4s店洗車工,一張稚嫩的臉看上去最多20歲,他並沒有顯得緊張,甚至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坐下。”秦剛讓卓一明麵對著牆上‘坦白從寬,搞拒從嚴’的一行字坐下。
卓一明坐下就準備翹腿,被秦剛一腳踢了下來。
“你好像不知道我們抓你來做什麽,這是警察局,進來的時候沒看清楚嗎?”
“知道啊,不就是取了五千塊錢的事兒嘛,我說過錢包是我撿的,不偷不搶,這不算犯法是吧。”卓一明理直氣壯的。
“也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知道那張卡上有多少錢嗎?”李毅道。
“知道啊,好幾十萬了。”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即構成侵占罪,刑事處罰起碼兩年起,想進牢裏吃獄餐嗎?”李毅一驚一詐地唬著卓一明。
“有那麽嚴重,我就取了5千塊錢。”卓一明瞪大了眼睛。
“嚴不嚴重這要看你的配合的態度,既然來了就好好配合我們,把撿錢包的事兒好好說說。”
“怎麽說,就是路上撿的,簡單的一個事兒啊。”
李毅用一種嚴厲的眼神盯住卓一明,“錢包牽涉你想象不到的麻煩,現在你慎重的如實的回答我的每一個問題,你是在哪兒發現錢包的?”
“早上,我從家裏出來回店裏,過馬路的時候見到有錢包就撿了。”
“過馬路?地上有錢包?你的每一句話我們都有記錄,想清楚再回答。哪條路哪個路口,滿大街都是攝像頭,我提醒你。”
“的確就是啊,我就住在店子對麵巷子裏,出來過紅綠燈的路口要繞老遠,我就橫穿馬路從綠化帶跨過去,正好在綠化帶上看見的。”
綠化帶,李毅腦補了一下場景。
“除了錢包還有別的什麽其他物品。”
“沒有了,我也四下裏看了看,要是還有我就收獲大了,隻有錢包,當時我還以為是誰跟我一樣橫穿馬路掉下來的。”
“當時是幾點?”
“我平時九點出門,家裏出來走到那兒……大概要十分鍾吧,我也沒看時間。”
“當時還有其他人和你一起嗎?”
“沒了。”
從卓一明的神色中,李毅看不出他有任何慌張。
“為什麽沒有馬上去找櫃員機取錢?”
“遲到要扣錢的,我就那點工資,犯不著。反正我中午吃飯有時間,錢包在我口袋裏又不會跑。”
“你還真當成自己的錢啦。”秦剛插了一句。
“你是怎麽知道密碼的,這不是你的卡。”
密碼是關鍵,從卓一明知曉密碼的角度,或許能將線索延伸,李毅目光炯炯地注視著卓一明。
“卡是裝在一個紙套裏的,紙套上麵寫了一串數字,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密碼,我就用來試一試,沒想到還真的是密碼,這人也太友好了。”
這個回答讓李毅和秦剛都覺得驚訝,有人擔心密碼不好記,會用自己的生日,或著親人的生日,也有為了更簡單方便就設置123456或著6個1,用紙套寫上密碼放卡,這不是擔心自己記不住,是擔心別人不知道,難怪卓一明覺得天上掉錢似的。
“密碼是多少。”
“078264,這人不錯太有心了。”卓一明自己樂嗬起來。
秦剛從錢包裏找出卡,但並沒有找到紙套。
“紙套在哪兒?”
卓一明聳聳肩膀,“這個密碼挺好記的啊,取完錢回店裏我就撕碎扔車槽裏了,洗了那麽多車,早衝下水道了。”
如果不是在辦公室裏,李毅真的想把他拎起來再扔在地上,再狠狠的踹幾腳。
“那你看見紙套上的字是手寫上去的還是那種印刷體的字?就是打印的那種。”
“呃……挺像是印刷體的,不過又感覺像是寫的。”卓一明抓了抓頭。
李毅拿起一張a4紙,在電腦上用排版軟件輸入0-9的數字,分開宋體、仿宋體兩行打印出來,又用簽字筆在後麵寫上0-9的數字然後把張紙遞給卓一明,“仔細看看,哪一種字體跟你見到的字比較接近。”
卓一明用手指著仿宋體那一行,“唉,很像這個數字的樣子,字是比較大,但是筆劃比較粗,不像是打印的。”
李毅明白了,是用簽字筆手寫的仿宋體,這個人的心思果然縝密。
“為你什麽你隻取五千?你用密碼已經在櫃員機上登錄,不查一下這張卡裏有多少錢,取5千夠你花嗎。”
“嘿嘿,肯定查過,裏麵的錢可真不少。我就是想先試試,如果取了這五千沒什麽人找我,以後我就慢慢的取也行,反正卡在我手上,想用就取。”
李毅和秦剛交換了一下眼色,秦剛在電腦上找出齊國斌的照片,把顯示器轉向卓一明,“看看這張照片,這個人認識嗎?”
“不認識,沒見過。”
“好,繼續看這張,這裏麵有你熟悉的人嗎?”
秦剛打開葉夢茵的聚餐合照,“看仔細,裏麵的每一個人都認真看認真回憶一下。”
卓一明一臉不耐煩的樣子,“美女是蠻多的,可我真的一個都不認識。”
“看清楚想清楚,在公安機關辦案的時候提供虛假證詞隱瞞事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視情況可輕可重。”
“真的沒有,我倒是想認識沒這機會。”
秦剛繼續把邵國清、呂經理甚至祝愉快、曾福的照片一一讓卓一明做了辨認,得到結果相同,不認識。
“小羊認識嗎?”李毅道。
“小楊?”卓一明一臉狐疑,“哪個楊,楊家將的楊嗎?”
“綿羊的羊。”
“哦哦哦,喜羊羊的羊啊,有這個姓?沒聽說過。”
李毅把卓一明的手機遞給他,讓他解鎖,然後一把拿過來,打開通訊錄仔細瀏覽,在紙上寫下一句話:斌哥,我是小明,你什麽時候過來。
“電話接通後,照著紙上說,等對方說完一句話後再掛機。”
李毅用他的手機撥通齊國斌的號碼,打開免提。
卓一明遵照操作,掛機後李毅讓他改個稱呼,如法撥通邵國清的電話。
兩次的通話,李毅沒有嗅到任何異常。
“知道你手裏的錢包是從哪裏來的嗎?”
“不知道,我什麽時候能走。”卓一明並不關心錢包的來源。
“這個錢包來自一宗凶殺案的現場,你還有時間在這裏好好想想。”
李毅果斷的揮揮手示意秦剛,“扣留24小時。”
狼吞虎咽的幹完外賣,李毅叫上秦剛一塊兒上樓頂,夜色清朗,還可以看見繁星點點。
“今天算是個新開始吧。”秦剛仰在沙灘椅上。
“必須算,我們今天算是從零開始,之前的就算告一段落。但不包括沈誌彬,他也是一個新開始。”
“今天這個情況看來,我們的時間可能真不富餘。”
“沒問題,我們不用專程抽時間去拜訪他,哪天出外順個道兒過去問兩句就行,其實順不了道兒,打電話先了解一下也行,這事我辦你不管。”
“我xxx。”
秦剛罵了一句,接著又道,“可恨卓一明這家夥把銀行卡紙套扔了,上麵的字如果是手寫,可以取證筆跡,也是將來的證物。就算是打印的,技術組也能分析紙張和打印油墨,一定找到蛛絲馬跡給我們線索指引。”
李毅明白秦剛的鬱結,就差一點點,手機上要是再多一點點恢複的聊天信息,方向或許就會明朗很多;卓一明要是取完款就被拿獲,那份手寫的密碼也將會給他們供更多的線索。
看似有了好多可用物證、信息,但有效的並不多,僅是一縷希望的曙光。
卓一明不會是個什麽聰明的人,無非是油嘴滑舌不知天高地厚罷了,他今天早上撿到錢包基本上是成立的。
園林綠化部門會定期養護路樹和綠化帶植物,錢包應該是昨天晚上也或許是今天清晨才扔到綠化帶裏。如果早就扔那兒,也輪不到卓一明撿了,除非一直在他手上,今天才行動,他的社會關係有必要排查。
李毅在想一個問題,一個把現場清理得了無痕跡的人,應該清楚錢包在自己手裏,無疑是一顆定時炸彈,應該第一時間扔掉這個錢包,除非這個錢包對他有用,卡裏的錢對他有用。
但是很明顯,這個人沒有動過卡裏一分錢,從案發到今天過去了十多天,如果需要錢,櫃員機每天上限可以取一萬,這些天他最少可以提出十萬現金。而且,以他清理現場的能力,是不會像卓一明那樣取款的時候,被拍個正著。
既不需要錢,又不處理掉錢包,莫不成就是喜歡了這個錢包的款式?
李毅實在有點琢磨不透,在這個時候才把錢包扔掉是什麽神操作,而且還要扔在一個比較容易讓人見到的地方,難道目的就是讓人撿到,還要饋贈密碼。
這一段時間的調查其實一直都算無聲無色,除了在調查中接觸過的人之外,無人知曉,也沒事聲張。錢包都握在手裏好多天了,現在感覺到燙手了?還是嗅到了什麽?
也許真的嗅到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