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相信地問:“廢除暫住證和收容譴送?真的嗎?這是真的嗎?”


    阿寶說了句:“這事你們也相信?真是天真!”便打著哈欠回了宿舍。


    王義嚴肅地點點頭:“當然是真的,你打吧。”


    我疑惑地拿起電話,拔了十幾次“110”才打通,我激動地說:“國務院己經明確規定廢除暫住證和收容譴送,但剛才,我的一個朋友還是被治安隊人抓去了。”


    讓我意想不到的是,110警察竟然用不容置疑的語氣回答:“我們東莞就是要查暫住證,現場應該有公安局領導在指揮查證,你問他們吧。”


    然後是“啪”地一聲,電話就被掛斷了,“嘟嘟”的聲音響了好久,我都不敢相信我剛才聽到的話出自“110”警察之口!


    我將“110”的話重複給王義聽,他也不相信,但再拔110時,卻怎麽也打不通了。


    最後的希望破滅後,我隻好靜靜地守在電話機旁,睜大眼睛看著窗外濃重的夜色,度日如年。第一縷亮光出現在窗口時,我立刻跑出去搭車。


    可是當我急忙趕到hm鎮那家派出所時,值班警察卻冷冷地說:“這裏沒人!”


    我立刻怔住了,但還是哀求道:“那請你告訴我,昨天抓來的人都被關在哪裏了?”


    他不耐煩地揮了揮手:“去隔壁治安隊問問吧。”


    原來隔壁還有治安隊,我趕緊跑到治安隊,請值班治安員查看昨天的記錄,但治安員強硬地說:“先交五塊錢填表。”


    雖然我知道一張表格五塊錢太多,但還是什麽也沒說,乖乖地交五元錢領了一張表。生活早己教會我,反抗不但無用,還自取其辱。表格無非是被查詢人姓名、性別之類的。填好了,還要再交三十元的查詢費。拿了錢,那個治安員才幫我查詢。結果表明,確實有個叫沈洲的昨晚在路上被抓進來了。


    查看了工作單位及年齡、性別,我確信這就是我要找的沈洲,便急切地問:“要交多少錢才能贖人呢?我要贖他。”


    那個治安員卻搖搖頭:“你不能贖人,必須由他所在的工廠廠長才能贖人。”


    每個廠都必須有一個本地廠長,這些廠長拿著一份高工資,平時很少在廠裏出現,隻有工廠和當地政府需要溝通時,才由他出麵。可我不認識“金秋”廠的廠長,隻好硬著頭皮打電話到“金秋”廠總機,接線員一聽ie主管被抓了,立刻答應幫我找廠長。


    大約半個小時後,邁著八字步的本地廠長終於出來了。廠長姓莫,我們都叫他莫廠長,一副典型的東莞五十多歲老男人形象,衣著樸素,貌不出眾,聽說在進“金秋”廠之前就是一個種田的農民。莫廠長倒還和氣,答應和我同去贖人。因為沈洲在廠裏的職位比較重要,廠裏破例派廠車前往。由莫廠長出麵,我交了250元錢,治安隊才答應放人。


    不一會兒,被放的一行人走了出來,這些人中就有沈洲。不過是一天不見,他象是換了一個人,步履僵硬,頭發零亂,目光呆滯。我剛想迎上去,卻聽見旁邊一聲怒喝,出來的人便在治安隊的鐵門口全部跪下,看到麵前的情景,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淚立刻湧了出來。沈洲,在廠裏他是多麽高傲的人啊。


    那些人跪過後,便在一個治安員的帶領下,一個個在門口值班的本子上簽了名,然後才穿著鞋走出大門。我趕忙跑到沈洲麵前,焦急地問:“怎麽樣?他們沒打你吧。”


    他有氣無力地搖搖頭,嘴裏喃喃道:“那裏麵真不是人呆的地方,還好沒挨打,不過三天後若還沒人來贖就會被打。裏麵有搜身的,也有專門替我們打電話的,打一次十元錢。因為太晚了,廠裏總機下班,我才打了你的電話。吃了一頓根本不能稱之為飯的飯,價格也是十五元,不吃還不行。”


    沈洲是認識莫廠長的,趕緊走到他身邊千恩萬謝,並討好地說:“你還沒吃早飯吧?一起去喝茶,好嗎?”


    莫廠長看了看沈洲,冷漠地說:“不必了。”說完這話,便撂下我們,獨自走進派出所對麵的一家頗具規模的香港茶餐廳。


    沈洲衝我攤了攤手,再次苦笑著搖了搖頭,向我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他昨晚下班後,差不多十點了,他衝洗了一下,便趿拉著拖鞋出去買報紙。走過一個路口時,見到幾個治安隊的人堵在那裏查暫住證。雖然他也是交了錢的,但“金秋”廠人太多,從來沒發過暫住證,遇到治安隊,出示一下廠牌就行了。


    可當時是因為衝涼後換了衣服,掛在衣服上的廠牌便沒有帶出來,於是就想退回去繞道走。沒想到退路也堵住了,好在他對地形熟悉,知道還有一個小巷可以通行。走到小巷口,才知道此處也被治安隊的人把守了。


    正在他不知所措時,走在他前麵的一個戴眼鏡的男孩被治安員大聲喝令:“站住,暫住證!”


    “眼鏡”小聲嘟囔了一句:“你們這是侵犯人權。”但還是胸有成竹地從口袋裏掏出一張暫住證,理直氣壯地遞了過去。


    治安員接過暫住證看了看,未置可否。沉默了一會兒,治安員突然再次喝令:“身份證!”


    “眼鏡”的聲音也高起來,不滿地說:“你們是查暫住證的,又不是查身份證,我有暫住證!”


    治安員怒了,大罵:“仆該(粵語,死在街上的東西)!你有暫住證,我叫你有暫住!”邊說邊將“眼鏡”的暫住證撕開,再撕爛,扔在地上,還不解恨似的,又狠狠地跺了幾腳。


    “眼鏡”想去阻攔,被趕上來的另一個治安隊員一通拳腳製服,並被喝令抱頭蹲在地上。這時又過來幾個治安隊員圍住沈洲,任他怎麽解釋也無濟於事,隻好學著眼鏡的樣兒,乖乖地抱頭蹲在地上。不一會兒,有治安員用對講機呼來一輛專門抓人的車,“眼鏡”、沈洲還有幾個人便被強行塞了進去。


    說到這裏,沈洲從我手裏接過剛才治安隊所開的罰款單收據,忽然指給我看:“你看這項,真好笑,水電費五十元。”


    我剛才並沒有細看,驚訝地問:“你又沒租派出所的房子住,何來的五十元水電費?”


    沈洲苦笑著搖了搖頭,那笑容,比哭還難看。因為心情不好,他便打電話向廠裏請了假,沒有去上班。回到出租屋,他立刻去衝涼,我則煮了一大鍋麵條。他換好衣服出來,端起麵條便狼吞虎咽吃起來,差不多兩斤麵條全部吃光了。放下碗,他上了床便沉沉睡去,夢裏還緊皺著眉頭。


    因為一夜沒睡,我也困了,很快睡了過去。再次醒來時,卻感覺臉上濕漉漉的。睜眼一看,發現沈洲把我抱在懷裏,滿臉的淚,我臉上的淚就是從他臉上流下來了。我吃了一驚:“你怎麽啦?發生什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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