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懸賞殺李昂的人,叫維克蘭.多茲。”


    紐約大陸酒店。


    焚屍房。


    屠夫和莉莉絲千瘡百孔的屍體旁邊。


    “維克蘭.多茲?”歐尼斯皺了皺眉,“他是什麽人?為什麽要殺李昂?”


    “你不認識他?”


    “不認識啊。”


    溫斯頓仔細打量著歐尼斯,想看出歐尼斯是不是在演戲,有沒有撒謊的痕跡。


    問題是,這一次,歐尼斯真沒有撒謊。


    都不用演。


    片刻之後,溫斯頓才笑道:“維克蘭.多茲曾經和你一樣,也是特拉索夫家族的成員,而且是維戈.特拉索夫的律師兼助理。”


    歐尼斯皺了皺眉,恍然:“他是幫會老大的副手,而我...嘿,過去的事就不提了,總之,我不認識他,很正常啊。”


    在加入理事會以前,他隻是個幫派下屬的修理廠裏的小修理工而已...


    唯一接觸幫會高層的機會,就是給他們修車。


    “確實。”溫斯頓點了點頭,“這些幫會培養的律師大部分時間都在空調房裏給老大打理財物,聯絡政府官員和正經商人,幹的都是台麵上的工作,很少在幫眾麵前露麵,所以你沒見過他,也正常。”


    “行了,他過去的事我懶得知道。”歐尼斯假惺惺道,“按照承諾,把他的地址告訴我就好。”


    “當然。”


    溫斯頓將一張小紙片遞給歐尼斯:“最好快點,今天上午哥倫比亞法學院的槍擊案新聞鋪天蓋地的,誰知道維克蘭會不會逃跑呢。”


    頓了頓後,又道:“他請了兩波殺手做懸賞,壞的是整個地下世界的規矩,就算你不找他麻煩,我也不會讓他活過今晚。”


    “沒問題。”歐尼斯收好這條,掏出金幣買了酒的單,離開了大陸酒店。


    但,並沒有做什麽。


    現在,隻能等待了。


    因為,李昂正在警察局的小黑屋裏。


    做筆錄...


    “我說,能說的我都說了,你還不放我走啊。”李昂撓了撓頭,“我今天剛剛被暴徒連開五槍,雖然沒受傷,但幼小的心遭受了巨大的創傷啊,能不能放過紐約的良好市民,稍微幹點正事啊。”


    “我正在幹正事啊。”坐在李昂對麵,名為哈特的大胡子警探眼神凶狠。


    此時距離哥倫比亞法學院發生槍擊案已經過去了2個小時。


    但,警方什麽都沒弄清楚。


    根據現場學生老師的口供,哥倫比亞法學院畢業典禮上,李昂剛致辭完,一個瘦高個突然掏槍殺人。


    故事到這裏,其實挺正常的。


    畢竟這裏是米國,校園槍擊案平均每天1.6次。


    接下來就很不正常了。


    等大批警察趕到現場後,發現畢業典禮現場雖然到處都是打鬥痕跡和天知道是血還是油的黑色物質,但...


    隻有打鬥痕跡,卻沒有屍體。


    殺手的屍體沒有,李昂的屍體沒有,訓導主任的屍體沒有。


    特別是訓導主任,無數學生逃離前,看到他中槍倒地。


    李昂也是,所有人看到他躲到了演講台底下,卻沒有人看到他逃出會場。


    可,一小時後,當哈特警探給他打電話時,他卻懶洋洋的接了。


    哈特立刻召李昂到公安局問話,李昂也是有問必答,但,說的都難分真假。


    什麽他原本就要被暴徒手撕,突然一個披風光頭從天而降,將暴徒一頓爆錘,後麵的事他就不知道了,因為他趁著暴徒被披風光頭爆錘的空檔跑了。


    但,有件事,李昂必須說得清楚。


    “會場裏有幾百人看見那暴徒朝你連開了五槍,連你附近的訓導主任都中槍了,你怎麽沒死啊?”哈特盛氣淩人的問李昂,將米國公職人員為國為民的良好形象展現的淋漓盡致。


    李昂兩手一攤:“為什麽我沒死,你應該說感謝上帝,有一條生靈從惡魔的魔爪中逃了出來,這樣才對吧。”


    “小子,你別給我轉換概念。”哈特不依不饒,“我再問一遍,為什麽暴徒朝你連開五槍,你卻一點事情都沒有?”


    “你硬要問我的話,我隻能說暴徒用的是自製的散彈槍,說不定那槍質量不好,放的都是臭槍唄。”


    哈特仿佛抓住了什麽,立刻獰笑起來:“嘿,你一個大學生,怎麽一眼就看出那把是自製的散彈槍啊。”


    “因為我是個過目不忘槍械迷啊。”李昂隻冷笑一聲:“你隨便說把槍,我要是說不出參數來,我就自己去牢房裏蹲著。”


    “ak-47。”


    “口徑7.62毫米槍長870毫米瞄準基線378毫米。”李昂照著數據庫裏的數據,以機關槍語速炫耀道,“槍口初速710米每秒槍重4.3...”


    “行了行了行了。”哈特攔住了李昂的賣弄。


    高材生,還真就是不一樣。


    “那...我可以走了沒有?”李昂不耐煩問。


    哈特真的不想放李昂走。


    但,他也真的滅有任何理由留下李昂。


    畢竟,李昂一個大學生,還是第一個被暴徒開槍的,他隻是個受害者而已。


    哈特不願意放李昂,純粹是因為李昂是他手頭唯一值得追查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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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哈特開始思索是不是應該用點什麽非法手段再扣留李昂24小時...


    突然。


    門開了。


    “誰啊!沒看我正在拷問...給證人做筆錄嗎?”


    哈特轉頭一看,發現進來的...


    是亞曆山大.皮爾斯。


    哥倫比亞法學院院長。


    “我是李昂.希斯先生的律師。”亞曆山大聲音低沉,卻透著令人畏懼的威嚴,“我現在要帶我的客戶離開。”


    哈特正要找茬,亞曆山大突然把兩份文件往桌上一丟。


    “這是你去年違規審訊犯人的記錄,不想我抖出去的話,立刻放人。”


    哈特拿起文件瞟了一眼,立刻變臉。


    “麥克,趕緊拿那啥進來給證人簽個字,再幫我把他送出去!!!”


    “真禮貌啊。”亞曆山大輕蔑笑道,“早點這樣不就好了。”


    “您說得對。”哈特就差點頭哈腰了,“放心,這是你們最後一次見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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