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洞棄屍案結束後,我和江辰好不容易休息了兩天,今天中午市局又打來電話,一個偏僻的村莊又發生了命案,而碰巧這次江辰要出其他任務,這次和我合作的是苗警官,16:30我到達案發現場,眼前的房子背靠大山,處於村莊最偏僻的地方,附近隻有一戶鄰居為伴。我看到了站在院子門口的苗警官,他正在帶隊勘察現場。苗警官旁邊站著一名麵黃肌瘦,衣著破舊的婦女,她神色平靜,見到我過來也隻是抬頭看了一眼,眼中是我看不懂的死寂。我和苗警官進了屋,破舊的屋子有些髒亂,堂屋正中的桌子上還擺著沒有收拾的剩菜剩飯。裏屋的床上躺著一個男人,男人身下的床單浸染了紅色的血,我配合苗警官進行了現場勘察,初步了解了現場狀況。房間內的床上有血跡,一個帶血的圍裙,一把染血菜刀。菜刀刀刃有斷裂,初步鑒定為凶器,床上有掙紮過的痕跡。房間中央擺放著一桌吃完沒收拾的飯菜、白酒,兩套使用過的餐具,以及三個酒杯。現場除了死者以及其女兒李美美的指紋外,分別在凶器上、酒杯、餐具上提取到了多組指紋。櫃子上擺放有一部手機,通話記錄顯示,這就是李美美報警使用的手機。廚房水槽中檢驗出血液痕跡,疑似凶手清理現場後留下。根據現場的血跡推測,此屋是第一案發現場,屍體沒有被移動過。死者李大強,男,50歲,是這戶人家的戶主,喪偶,白家村村民,務農。


    苗警官問李美美:“你與死者是什麽關係?”


    李美美答:“他是我爸。”


    苗警官接著問:“你的年齡?”


    李美美說:“23歲。”


    苗警官又問:“你是怎麽發現死者的?”


    李美美說:“今天他約了隔壁鄰居陳老頭喝酒,做好飯後我就去小芳姐家一起縫衣服。下午三點左右的時候,我看到陳老頭醉醺醺回家,我想他們應該是吃完了,就往家走。結果到家發現我父親倒在血泊裏。”


    李美美回答問題的時候顯得十分平靜,沒有絲毫悲傷或是緊張,我不由得皺起了眉。


    我便問道:“現場的黑色圍裙和菜刀是你家的嗎?”


    李美美回答我說:“是我家的,他喂雞幹活的時候會穿上圍裙,平時就掛在廚房裏。這把菜刀是爸爸前兩天新買的,今天小芳姐來我家幫忙做飯,剛拿出來用。”


    我問她:“家裏除了你和父親,還有什麽人嗎?”


    她說她還有兩個弟弟,我又問她弟弟今年多大,她說:“兩個都上學前班,一個6歲,一個4歲。”


    苗警官聯係公安局調取李大強的戶籍檔案,發現李大強戶口本上顯示喪偶,他與妻子在2005年結婚,妻子在2006年就確認死亡銷戶,之後更沒有再娶。結婚時間正常,似乎與本案無關。李大強的妻子是15年前去世,李健6歲,李康4歲。15年前去世的妻子怎麽會給李大強留下兩個這麽小的兒子呢?


    李美美說他們三個都是被李大強領養的,白家村地理位置偏僻,要想進城並沒有直達車輛,需要徒步或開車到隔壁村子才有大巴。再加上超生情況嚴重,許多村民不願上報自家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就誕生了不少“黑戶”。李美美年紀輕輕,麵對一具屍體卻不哭不怕,甚至出奇的平靜。作為第一發現人,她有著一定的嫌疑,但我一時又想不出如果她是凶手,她的作案動機是什麽。李大強的死亡時問是下午兩點半到三點之間。根據李美美的說法,陳老頭在案發前一直與死者喝酒,這個男人具有重要嫌疑。苗警官將村委會作為臨時辦案點,把重要嫌疑人陳老頭帶去訊問。陳老頭醉酒後剛剛睡醒,被叫到村委會時還一臉迷茫。他今年50歲,同樣也是農民,以種桃子為生,和妻子小芳有一名7歲的兒子。


    我問陳老頭:“你今天和李大強一起吃飯了對吧,還記得你下午幾點回到自己家的嗎?”


    陳老頭說:“三點左右吧。我記得回家之後我老婆不小心按到電子表,我聽見報時了。”


    苗警官又問:“李大強死於家中,死亡時間是在你到家之前,我們在現場遺留的凶器上找到嫌疑人指紋,現在需要你配合


    采樣核查。”


    陳老頭一臉詫異的看著我們說:“死了?怎麽可能,我走的時候還好好的,采什麽樣,你們不會懷疑是我殺的吧?”


    苗警官板著臉壓著嗓子又說了一聲:“請你配合調查。”


    陳老頭作為案發前與死者同桌喝酒的人,嫌疑重大,但是殺人後卻坦然睡大覺的行為又不符常理,在等待調查結果之時,我們到他家裏進行了一番搜查。陳老頭的老婆小芳是一個膽小瘦弱的女人,我發現她的臉上似乎有淡淡的巴掌印。警方搜查時她唯唯諾諾地站在一邊。我在她家裏的櫃子上看到了一個可按鍵報時的電子表。我們還在廚房找到一把和現場凶器一樣的菜刀。更奇怪的是,陳老頭家裏除了一個7歲男孩外,並沒有其他嬰兒,我們卻在衣櫃裏找到幾件還很新的女嬰衣服。女人看著被翻找出來的小衣服,麵露悲傷,在我看過去的時候又慌忙掩飾好神情,在她抬手的時候,我發現女人手臂上有深淺不一的青紫痕跡。調查過後,我們將小芳一同帶到了村委會進行調查。苗警官帶著小芳走進村委會,正被看管的陳老頭看到後突然情緒激動,想要衝出來拉走妻子,屋內的警員迅速將陳老頭按壓在桌子上,阻止了他的動作,他大吼道:“她一個女的能知道什麽!不用問她!她還得幹活呢!人不是我殺的,別浪費我時間!”陳老頭表情恐怖,狠狠地瞪向門口的妻子,而小芳也受了驚嚇躲在我身後,兩人的異常行為讓警方警惕。當小芳被帶進隔壁房問詢問時,她才放鬆了許多,我對她說:“現在沒有他人在場,你不用害怕,叫你來隻是配合調查。”她說:“好…”


    我說:“說一下今天中午的情況吧。”


    小芳開始邊想邊說:“今天我去美美家幫忙做飯,我們兩家的男人要在一塊喝酒,做完飯之後,李美美跟我在我家說閑話,大概三點的時候我老公回來了,美美見他回來就離開了,但沒過多久,突然來了警察,我才知道出事了。”


    我問:“你跟你的丈夫是什麽時候結婚的?”


    她回答我說:“十二年前吧,零九年夏天,我老公在村裏張羅的席。”


    小芳思考了片刻,在她思考的時候,她的眼睛朝著左上方轉動,似是在回憶。經過調查確認,小芳和陳老頭的結婚證上顯示兩人確實是2009年結婚。我又問她李美美是怎麽被領養的,她說:“聽村裏人說是李美美小時候走失迷路來到了我們村子,李大強就帶回家養了。”小芳說話的時候,手指揪著衣服,眼睛朝著右上方轉動。這時苗警官拿看指紋對比結果進屋,除了死者和死者女兒李美美的指紋以外,在凶器上檢驗出了陳老頭和小芳的指紋,現場的一套餐具和酒杯上也同樣檢沁到陳老頭的指紋,現場還有第三隻酒杯,但上麵的指紋不符合已調查的任何一個人。


    苗警官問:“現場留下的凶器上有你的指紋是怎麽回事?”小芳說應該是她去幫忙做飯的時候留下的,苗警官又問:“案發當時你們就在隔壁的院子裏,有沒有聽到什麽聲響,比如爭吵或是尖叫?”她遲疑了一下說:“我和李美美在屋裏聊天,沒太注意。”我一臉嚴肅的對她說:“我希望你能明白,如果你的口供有虛假,是犯法的,要負法律責任的。”她竟然說:“我知道,偽證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節嚴重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我…我之前上過學,在電視上也看到過。”我看著小芳堅定的神情,一個農村婦女為什麽對法律刑罰這麽熟悉?她認真懷念的神情真的隻是從電視上看到這麽簡單?兩個人喝酒卻擺放三個酒杯,鄰居家竟有與凶器一樣的菜刀,凶器上有多人指紋,作為死者的女兒卻異常的冷漠,線索錯綜複雜,誰才是殺死李大強的真凶?在我思考之時,警員將另外一名重要嫌疑人帶進了村委會。通過調查死者的通話記錄,在報警之前,李大強與另一個人有兩次通話記錄,分別是在11:55和12:50。此號碼是本村村民趙麗所屬,據李美美稱,此人和陳老頭以及李大強兩人十分要好。


    苗警官問:“你好,你就是趙麗對吧?你跟李大強是什麽關係?”


    趙麗說:“李大強經常來我的小賣鋪買東西,是老熟人了。”


    苗警官又問道:“今天11:55和12:50你給李大強打了兩通電話,是為什麽?”趙麗說就是問問李大強近況怎麽樣,隨便聊會兒天。我問她今天中午12:00到15:00在哪裏,她說她一直都在小賣部。經核實,趙麗的指紋與案發現場第三個杯子上的指紋相符,警方還查到趙麗的手機頻繁和一些未署名的外地號碼聯係,對此,趙麗的解釋是她家開的小賣鋪,需要進貨也有人來找她拿貨。


    苗警官就問:“李大強今天中午喝酒後被殺,酒桌上的一個杯子上的指紋與你吻合,你怎麽解釋?”


    趙麗說:“什麽?死了?我走的時候還好好地跟陳老頭喝酒呢。”


    謊言疊著謊言,到底誰說的才是實話。李大強和陳老頭喝酒,趙麗在場,為什麽陳老頭和趙麗都對此加以隱瞞,他們之間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說:“你不是說你在小賣鋪,怎麽又去了李大強家,你什麽時候走的?當時屋子裏都有誰?請你如實交代!”


    趙麗說:“我……我一個女人跟兩個老爺們喝酒總歸不好,這才說沒有去的。我是一點左右去的,在那坐了一會,喝了小半杯就走了,我走的時候他倆還在喝,沒有別人。”


    我問:“你為什麽要去找他們喝酒?”


    趙麗說:“陳老頭賺了筆大錢很高興,想慶祝一下。我們關係比較好,就邀我一起。”


    陳老頭說自己是因為“賺了大錢”才開心喝酒,而陳老頭以種桃子為生,桃子的成熟季節是6-9月份,當下4月並非桃子的成熟季節,他的大額收入似乎另有來源。詢問完趙麗後,我調查了趙麗手機中其他外地號碼,並且將趙麗、陳老頭和李大強三人近期收入進行對比,發現三人多筆資金收入同步,再加上趙麗遮掩的態度,我推測他們三人可能存在違法交易。更可疑的是,趙麗近十年來每隔2-3個月就有1-3萬元的存款記錄,資金來源不明,不屬於小賣鋪進貨賣貨上的金錢往來。而陳老頭在案發前一天恰好向卡內存款5萬元。陳老頭的意外之財,趙麗的不明收入,陳老頭家的嬰兒衣服,這些線索串聯在一起,讓我有了一個大膽的設想。警方在趙麗家進行搜查,也找到了能夠證明幾人販賣兒童的重要證據!在衣櫃底部居然有幾張被藏起來的出生證明!這些出生證明有男孩的也有女孩的,出生地址皆是一家縣城小醫院。出生證明並非真實,而是通過某種手段偽造。趙麗參與偽造、販賣出生證明鐵證如山,而販賣出生證明往往伴隨著人口買賣!麵對鐵證,趙麗滿臉慘白地交代了自己作為中間人拐賣婦女兒童、偽造販賣出生證明的事實,而李大強和陳老頭都通過自己賣了自家女兒。原來,趙麗以為警方前來是為了調查拐賣婦女兒童。她與李大強、陳老頭約定好,如果警察來問,一定要相互之間撇開關係,這才造成了謊言交疊的局麵。如今趙麗已認清現狀,如竹筒倒豆子般將這些年做過的違法犯罪行為一一交代,除了買賣兒童,假的身份證也可以辦,村裏一些買來的女人結婚要身份證都是經她的手辦理的。在有些地方,貧窮、偏遠限製了發展,那裏的人愚昧無知,他們一邊重男輕女賣女童,一邊因為村裏光棍娶不上老婆買女人,就這樣惡性循環。我從趙麗的口供中抓到一個重點,李大強也通過她賣了女兒。李大強的老婆已死,家中隻有領養的李美美和李康李健,那他賣的女兒是誰生的呢?苗警官將趙麗帶回村委會,讓隨行的兩名民警將人帶回警局審理。看著開走的警車,我們知道,真正的凶手就在眼前……正當我們準備對李美美和小芳進行拘捕審訊的時候,兩個女人攜手來到村委會。李美美說:“我要自首,是我殺了李大強。”通往村外的路上,警車的尾燈一點點消失,李美美臉上的冷靜逐漸瓦解,流露出悲傷和痛苦的情緒,眼淚順著她的麵頰漸漸滑落,讓我們來聽一聽她的故事:“七年前我被拐來這裏,賣給了李大強,我並非是領養的女兒而是被買的妻子,隻不過那時的我還未成年,怕有外人起疑,李大強對外便說是女兒。我試過很多辦法想要逃跑、想要聯係父母,但是村裏有很多他的同夥給他通風報信,我跑不掉。後來,他索性就用鐵鏈把我鎖在屋裏。我每一天都在受煎熬,在我生下兩個兒子之後我也曾想過認命,可直到我生下了女兒,她還不足六個月便被那個喪心病狂的男人給親手賣掉,我忍不住去想那個孩子是否會像我一樣成為一個大山裏可悲的生育機器,我悲痛至極,最終,我下定了決心,哪怕要用我的生命,我也要去抵抗。為了殺他,這半年裏我裝作十分乖巧的樣子,換來了一定的自由,身上的傷也少了,還能夠減輕我的嫌疑,也有了下手的機會前兩天,小芳姐不滿一歲的女兒也被陳老頭賣掉了,陳老頭拿了錢打算今天中午和李大強好好喝一頓。我知道這是一次機會,隻要用指紋嫁禍給陳老頭,我們就有機會逃離這裏了!菜刀是提前換了的。我讓小芳姐想辦法在自己家的菜刀上留下陳老頭的指紋,這樣就可以用指紋嫁禍陳老頭,李大強和陳老頭都是嗜酒的人,李大強喝多就會睡覺,那是我少有的能不受虐待的時間。我讓小芳姐把鍾表調快半個小時,在陳老頭回家時按下報時鍵,讓他混淆半個小時的時間,而他真正回家的時間是在14:30左右。我看他躺下睡沉才離開,穿上準備好的圍裙,拿著有陳老頭指紋的菜刀,動了手。第一刀下去並沒直接要了他的命,他疼醒並起身想要抵抗,但是他喝了太多酒,反應遲緩,我立即又補上幾刀,他很快就沒氣了。還好此時陳老頭己經睡著並未聽到,而小芳姐就算聽到聲響也不會說……是我教唆小芳姐的,她說謊、隱瞞都是為了我。”


    李美美的眼神中滿是祈求,坦然攬下所有的罪責,保全另一個苦命的女人。


    我說:“具體的法律責任我們會在調查清楚後酌情判斷。我們還需要你的真實信息,你是怎麽被拐賣來的?”


    李美美說:“高二那年一個晚自習下課,我回家的路上有個女生跑著追上我說有個班上的男孩跟蹤她,想讓我送她一段由於離得不遠,我便答應了。我們走到一個路口的時候,突然一輛麵包車停下,兩個男人下來把我推上車。我就這樣被帶到了這裏我叫張若蘭,我父母叫……我還在讀高中。”


    李美美,不,張若蘭用雙手捂佳了自己的臉,泣不成聲。通過張若蘭提供的信息,警方在全國失蹤人口信息庫中查到與她相符的信息。


    我說:“請你相信警察,我們會幫你們找到家人,你的孩子也會妥善安排,接下來還需要你配合調查,我們會盡力找到你的女兒。”


    另一邊的小芳也向苗警官交代了案件的始末:“美美讓我想辦法留下陳老頭的指紋,但平時他根本不下廚房,我裝作扭了手腕沒法做飯,他才滿心不願地去了,事後我也難逃挨打,然後我把有陳老頭指紋的菜刀偷偷交給了美美,把她家的菜刀換了回來…當天做完飯我和美美回我家,我調快了鍾表,在陳老頭回來時假裝不小心按下報時鍵,刻意讓他聽到時間,在他睡著之後再調回去。”


    我剛想開口,苗警官便說:“你為什麽要幫李美美?”


    小芳說:“去年我看著美美的女兒被賣掉,前幾天,我的女兒也被奪走賣掉,我想找回我的女兒,她才那麽小,美美提出了想法,我雖然膽小猶豫,但是我也不想再繼續過這樣的生活了,於是我們就想到了殺人,我們走不出村子,聯係不上警察,這樣做也是萬不得已。美美說,就算警察來了查不出拐賣的事兒,陳老頭被抓了,我們也能借機尋求警察幫助,至少隻要警車把我們帶出村子我們就能去城裏聯係父母了。”


    沒想到小芳也是被拐來的,她仿佛知道我們會問她是怎麽被拐的,沒等我們開口就繼續說:“13年前,學校放暑假,回家的路上一個男人跟我搭話,他真的不像壞人,我沒有多想就說了自己叫啥,沒想到他突然拉著我的手喊我老婆,讓我跟他回去,路過的人都以為是夫妻鬧別扭,更何況他能精準地說出我的名字,路邊還忽然竄出了一個老頭和老太太,說是我的父母,和那個男人連著把我拽到了車上…”


    諷刺的是,小芳是一名法學生,所以她才能準確地說出偽證罪需要判刑多少年。然而,這樣一名有才華的大學生,卻被這個吃人的村莊囚禁了十餘年。小芳說自己本是福建人,十幾年她還能準確地記得曾經父母的聯係方式。


    小芳哭著說:“我會為我的行為負責.…請一定要幫我找到家人。還有我的孩子…”


    慶幸的是,老夫婦十幾年不敢換手機號,也在等女兒的消息。


    誰能想到在這個偏遠農村的一樁殺人案竟然牽扯出長達十數年的拐賣案。警車駛離白家村,我看著後視鏡裏倒退的風景,終於離開了這個讓人室息的村子。拐賣婦女兒童有著各方麵深層次的原因,曆年來,國家積極實施打拐行動,現今拐賣案件的數量雖已逐年降低,但拐賣行為依然沒有完全消失,仍有婦女、兒童的權益被踐踏侵犯。壞人無處不在,我們能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防拐意識,我們可以為“善”,但也請務必要小心這世間的“惡”!


    ………………


    本案(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探案之路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我不是畫神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我不是畫神並收藏探案之路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