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於吳晗的手機裏安裝小程序的人,除了葉煥程,也實在想不出來還會是誰了。
問題是他為什麽要這麽做?
因為於吳晗的身份?
在我看來,於吳晗隻是一個普通的男人,甚至因為於老太的強勢和溺愛,他顯得有點懦弱,我一直認為,葉煥程把於吳晗的手機放在我房間裏,最終的目的是讓我看那個視頻。
葉煥程發來的信息也體現了這個意思。
但現在出現了自毀小程序,就讓我有點想不明白了,至於用上這手段嗎?
王秋月對葉煥程很惱火,卻又別無他法,誰也拿不準這自毀小程序到底是怎麽樣的,也沒時間再給我們就近去尋找高手來解開程序了。
去靈堂用於吳晗的指紋解鎖已經成了唯一的方法。
王秋月正是因為意識到了這一點,才會難以壓製怒火。
吃完晚飯的時候,我就去了靈堂,兩具棺材並排擺在靈堂裏,裏麵分別是於老太和於吳晗的屍體,棺材蓋是敞開的,視線可以清楚地越過供桌看到屍體,因為是上吊死的,兩具屍體的臉色都鐵青,透著窒息後的醬紫,脖頸間一圈深重的溢痕。
這個時間點,靈堂裏有很多人,王老太一家都在,村長也在安排幾天後的出葬相關事宜,村裏人得知了於老太母子的死訊,三三兩兩地帶著奠儀來上一炷香。
上完香給於老太燒了點紙錢,有些人就留了下來,每個人的嘴裏都離不開於先生,王老太更是不遺餘力地宣揚著於老太母子的詭異死法。
雖然沒有實質性地證據,但獵奇心理是每個人都具備的,所有人都說得熱火朝天。
我看到他們對於老太並沒有太深厚的感情,畢竟除了王老太這個血緣親屬之外,他們隻是同村的人,來上一份奠儀是應有的道理,若說感情,還不如說來這裏彼此分享八卦,就連王老太,我也沒從她那張老臉上看到傷心,她表現出來的終究是流於表麵。
人來人往,我一直等到了九點,好不容易人少了下去,就見村長過來跟我客套了幾句,提醒我回去休息。
我知道我再留下去會引起村長的懷疑了,就跟李威打了個招呼,往門邊走去。
李威跟上來,我遞給他一支煙,李威借著抽煙的空擋左右看了兩眼,壓低聲音說:“我問過了,今晚守夜的一共五個,我們這裏的習慣是靈堂裏必須要留一個,守著火盆裏的火不能熄滅,香不能斷,其他的晚上就沒太多的規矩了,所以一般會開牌局,玩玩麻將或者撲克牌。”
我點點頭。
李威接著說:“你來的時候給我發信息,我到時候找個上廁所的借口給你把後門開了,你就從後門溜進來,後門可以直通靈堂,到時候我也會跟別人換班,留在靈堂裏守著火盆。”
“行。”
我知道李威能幫我的也就到這份上了,把手機交給他讓他去開鎖是絕對不可能的,一是他沒這膽量,二是我不想伸張這件事。
把煙屁股熄滅扔進了垃圾桶,我轉身離開的時候,眼角餘光看到了村長站在院子裏,狀似無意地看著我。
他在盯梢我?
我心神不寧地在李威家裏一直待到十一點,期間李威時不時發幾個信息過來,信息裏說的都是人很多,靈堂裏無時無刻都是有人的。
王秋月靠在床頭,掃了眼我的手機屏幕,說:“說是守夜,倒成了這幫人開賭局的借口了,我看你今晚想做這件事,有點懸。”
一語成讖。
直到我半夜一點鍾的時候實在熬不過去靠在床頭迷糊過去,也沒等到李威通知我過去的消息。
這幫賭鬼,堵得熱火朝天的。
我已經養成了睡覺的時候留一根神經的習慣,隻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會醒過來,可今晚不知道怎麽回事,我睡得格外沉,整個人毫無意識地睡了過去。
直到感覺到身上有一股力道在不停地拍打著我的身體。
似乎還有一個熟悉的聲音。
但我的意識像是被困在深海裏,周圍都是泥濘,難以掙脫,當我好不容易睜開重如沉石的眼皮時,撞入眼簾的是王秋月擔心的臉龐。
見我醒了,她大大地鬆了口氣,埋怨又關心地問道:“是不是哪裏不舒服,你睡得好沉,我怎麽叫你都叫不醒。”
說著她伸手過來探我的額頭,發現我並沒有發燒後又再次鬆了口氣,露出了點笑容:“你手機震動了好幾次,我看了,是李威發過來的消息。”
我接過她遞來的手機,手腳還有些酸軟無力,頭也昏沉沉的。
果然如她所說,李威接二連三發來了好幾條信息,每條信息時間都相隔不長,可見他的急迫。
消息的內容也比較簡單,他說有人輸得太厲害,掀了桌子不幹了,現在賭局散了,大多數人都回家了,靈堂就剩下四個原定今晚守夜的人,他是第五個。
而那四個閑著沒事做,在院子裏重新開了牌局,靈堂裏是李威在守著的,說好這兩個小時都他守,所以他急著想讓我過去。
我看了眼時間,現在是淩晨兩點。
我隻睡了一個小時。
發了個“馬上到”的消息,我離開床,捏了捏王秋月的手,說:“今天是第三天去於曼家裏,你先在家裏等著,如果我三點五十分還沒回來,你就自己過去,我也會從於老太家裏趕往那邊。”
王秋月點頭:“你放心。”
“不管怎麽樣,我都會在四點前趕到於曼家裏的。”
王秋月立刻說:“那我就在離於曼家不遠的那家小賣部的轉角處等你。”
“行。”
如果讓於曼發覺我們兩個是分別去往她家的,她難免會問我們為什麽會分開走,而我們確實也沒有充分的理由說服她。
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在三點五十分之前趕回李威家裏,再和王秋月兩人如同前兩天一樣一起去於曼家。
如果時間不夠,那就隻能分開走,現在天還這麽早,村子裏的人都還在沉睡中,應該不會有人發覺。
問題是他為什麽要這麽做?
因為於吳晗的身份?
在我看來,於吳晗隻是一個普通的男人,甚至因為於老太的強勢和溺愛,他顯得有點懦弱,我一直認為,葉煥程把於吳晗的手機放在我房間裏,最終的目的是讓我看那個視頻。
葉煥程發來的信息也體現了這個意思。
但現在出現了自毀小程序,就讓我有點想不明白了,至於用上這手段嗎?
王秋月對葉煥程很惱火,卻又別無他法,誰也拿不準這自毀小程序到底是怎麽樣的,也沒時間再給我們就近去尋找高手來解開程序了。
去靈堂用於吳晗的指紋解鎖已經成了唯一的方法。
王秋月正是因為意識到了這一點,才會難以壓製怒火。
吃完晚飯的時候,我就去了靈堂,兩具棺材並排擺在靈堂裏,裏麵分別是於老太和於吳晗的屍體,棺材蓋是敞開的,視線可以清楚地越過供桌看到屍體,因為是上吊死的,兩具屍體的臉色都鐵青,透著窒息後的醬紫,脖頸間一圈深重的溢痕。
這個時間點,靈堂裏有很多人,王老太一家都在,村長也在安排幾天後的出葬相關事宜,村裏人得知了於老太母子的死訊,三三兩兩地帶著奠儀來上一炷香。
上完香給於老太燒了點紙錢,有些人就留了下來,每個人的嘴裏都離不開於先生,王老太更是不遺餘力地宣揚著於老太母子的詭異死法。
雖然沒有實質性地證據,但獵奇心理是每個人都具備的,所有人都說得熱火朝天。
我看到他們對於老太並沒有太深厚的感情,畢竟除了王老太這個血緣親屬之外,他們隻是同村的人,來上一份奠儀是應有的道理,若說感情,還不如說來這裏彼此分享八卦,就連王老太,我也沒從她那張老臉上看到傷心,她表現出來的終究是流於表麵。
人來人往,我一直等到了九點,好不容易人少了下去,就見村長過來跟我客套了幾句,提醒我回去休息。
我知道我再留下去會引起村長的懷疑了,就跟李威打了個招呼,往門邊走去。
李威跟上來,我遞給他一支煙,李威借著抽煙的空擋左右看了兩眼,壓低聲音說:“我問過了,今晚守夜的一共五個,我們這裏的習慣是靈堂裏必須要留一個,守著火盆裏的火不能熄滅,香不能斷,其他的晚上就沒太多的規矩了,所以一般會開牌局,玩玩麻將或者撲克牌。”
我點點頭。
李威接著說:“你來的時候給我發信息,我到時候找個上廁所的借口給你把後門開了,你就從後門溜進來,後門可以直通靈堂,到時候我也會跟別人換班,留在靈堂裏守著火盆。”
“行。”
我知道李威能幫我的也就到這份上了,把手機交給他讓他去開鎖是絕對不可能的,一是他沒這膽量,二是我不想伸張這件事。
把煙屁股熄滅扔進了垃圾桶,我轉身離開的時候,眼角餘光看到了村長站在院子裏,狀似無意地看著我。
他在盯梢我?
我心神不寧地在李威家裏一直待到十一點,期間李威時不時發幾個信息過來,信息裏說的都是人很多,靈堂裏無時無刻都是有人的。
王秋月靠在床頭,掃了眼我的手機屏幕,說:“說是守夜,倒成了這幫人開賭局的借口了,我看你今晚想做這件事,有點懸。”
一語成讖。
直到我半夜一點鍾的時候實在熬不過去靠在床頭迷糊過去,也沒等到李威通知我過去的消息。
這幫賭鬼,堵得熱火朝天的。
我已經養成了睡覺的時候留一根神經的習慣,隻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會醒過來,可今晚不知道怎麽回事,我睡得格外沉,整個人毫無意識地睡了過去。
直到感覺到身上有一股力道在不停地拍打著我的身體。
似乎還有一個熟悉的聲音。
但我的意識像是被困在深海裏,周圍都是泥濘,難以掙脫,當我好不容易睜開重如沉石的眼皮時,撞入眼簾的是王秋月擔心的臉龐。
見我醒了,她大大地鬆了口氣,埋怨又關心地問道:“是不是哪裏不舒服,你睡得好沉,我怎麽叫你都叫不醒。”
說著她伸手過來探我的額頭,發現我並沒有發燒後又再次鬆了口氣,露出了點笑容:“你手機震動了好幾次,我看了,是李威發過來的消息。”
我接過她遞來的手機,手腳還有些酸軟無力,頭也昏沉沉的。
果然如她所說,李威接二連三發來了好幾條信息,每條信息時間都相隔不長,可見他的急迫。
消息的內容也比較簡單,他說有人輸得太厲害,掀了桌子不幹了,現在賭局散了,大多數人都回家了,靈堂就剩下四個原定今晚守夜的人,他是第五個。
而那四個閑著沒事做,在院子裏重新開了牌局,靈堂裏是李威在守著的,說好這兩個小時都他守,所以他急著想讓我過去。
我看了眼時間,現在是淩晨兩點。
我隻睡了一個小時。
發了個“馬上到”的消息,我離開床,捏了捏王秋月的手,說:“今天是第三天去於曼家裏,你先在家裏等著,如果我三點五十分還沒回來,你就自己過去,我也會從於老太家裏趕往那邊。”
王秋月點頭:“你放心。”
“不管怎麽樣,我都會在四點前趕到於曼家裏的。”
王秋月立刻說:“那我就在離於曼家不遠的那家小賣部的轉角處等你。”
“行。”
如果讓於曼發覺我們兩個是分別去往她家的,她難免會問我們為什麽會分開走,而我們確實也沒有充分的理由說服她。
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在三點五十分之前趕回李威家裏,再和王秋月兩人如同前兩天一樣一起去於曼家。
如果時間不夠,那就隻能分開走,現在天還這麽早,村子裏的人都還在沉睡中,應該不會有人發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