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默的轉過頭去,然後就直接轉身回房了。
有一些東西我不想讓他們看到,比方說難過。
其實我很後悔,心想如果不是自己睡過去,或許就能救那孩子了,不是嗎?
就在我思過的時候,門被推開,王秋月端著飯緩緩的走了進來。
“你都多久沒有好好的吃過一頓飯了?多少吃點吧?”
我原本想怪他們沒有叫醒我,但是後來一想,感覺他們也是為我好,就沒有多加責怪。
我接過飯,隨便扒了兩口,就說:“我們現在去現場看看,再去看看古予的屍體。”
“現在?你看天都黑……”王秋月話都沒有說完,興許是見著我臉色認真,就轉而點點頭,答應了。
夜間,我們兩人開車來到這條水溝進行調查,這條水溝的源頭就是我們市裏。
我站在這條溝旁邊,望著裏麵還算清澈的水,雙手叉腰,說道:“水是上麵流下來的,所以屍體很有可能是被丟入下水道之後,經過一些流轉之後,才被衝過來的。”
王秋月走了過來,說:“對啊,所以我想,在這裏調查不出什麽結果!”
我同意她這想法,就暗暗點了點頭。
接著我們才又開車回到了市裏,來到了冰冷的停屍間,對古予的屍體進行檢查。
這時已經是深夜的十一點了,王秋月有些冷,又不想待在這裏,所以先出去了。
我卻有那麽份執著,所以盡管身上的衣裳單薄,但一點也不覺得冷。
我戴上了驗屍用的白色手套,避免感染細菌以及對屍體造成破壞,而後才檢查了一下古予這小小的屍體。
古予的腹部並沒有腫脹,便證明一點:他是被人殺死之後才拋屍!
他的瞳孔已經完全渾濁,死了至少留個小時以上,腐爛的屍體上有諸多傷痕,應該是被拋屍水裏頭之後,才受的這些傷,所以傷口周邊的肌膚,並沒有緊縮的現象。
他生前並沒有被虐待過,可以看出殺他的那個凶手不至於完全變態,至少,不像那個小醜對我似的,把我掐了一遍遍又不讓我死那麽造孽。
而在古予死了之後,凶手應該還放置過一段時間才處理的這具屍體。
我初步估算了一下,包括溫度、濕度都算在內,感覺古予死了應該是超過36個小時。而昨天傍晚,古三木在摩天大廈天台麵和我對峙,迄今為止,算下來不超過30個小時。
也就是說,其實古三木真的是被利用了,這小醜早就殺了他的兒子,還耍了空城計來糊弄了他,讓他白白犧牲。
一邊觀察,我一邊圍著這冰冷、而又被水泡到腐爛得麵目全非屍體打轉,仔細的觀察著更多的細節。結果我在這上麵,還又發現了蛆蟲的殘骸,是黏在表皮上麵的。
這讓我更加確定我之前的推斷,證實古予是早就被殺害了的!
在調查他的口腔的時候,我卻發現了另外一個問題:舌頭發黑!中毒的現象!
看來是服用毒藥致死的!
我並非專業的法醫,所以做出的判斷以及結論,也要結合多方麵,並不能夠一次性就達到百分百準確。
所以我這次又推翻了之前說凶手不變態的結論,他應該是用一種讓死者腸穿肚爛的方式來將死者折磨致死的!
這比對死者體表的傷害,更讓死者在死之前,痛苦百倍不止!
夜靜更深,我獨自在這白光之下,雙手環胸,靜靜的望著這一具小小的屍體。
根據我對那個凶手的了解,已經不需要進一步的剖驗,我大致能夠想象到,古予在死前,肯定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沒準求凶手給過解藥,可最終還是死了。
現在我如果將這屍體進行剖驗,不用說,裏麵的五髒六腑絕對是黑的——從他那舌頭的跡象,就能聯想得到!
我總算是對他的死期、死因等,有了初步了解,可是對凶手,除了人格分析之外,我並沒有發現絲毫的物理痕跡。
就在我愁眉不展的時候,王秋月推開門,走了進來,問道:“你查好了沒有?”
“漫漫長夜,有的是時間,不急。”我說。
王秋月走了過來,說道:“不是,是葉煥程那家夥打來電話,說有件案子很急,需要找你和我去幫忙。”
“案子?”我暗暗想了想,點點頭,答應了。
畢竟這方麵,古予的屍體我已經查過,再查下去怕也查不出什麽線索,而那方麵江湖救急,我肯定要先過去了。
我和王秋月兩人立即開車前往那個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是一家酒樓,剛走進來,我就看到:現場有明顯搏鬥過的痕跡!
所以這裏致死致傷,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吧?而且這裏可是處於鬧事,目擊證人那麽多,隨便找一些問一下不就知道是誰做的了?
真搞不懂葉煥程叫我過來幹嘛?不過他總歸是副局,所以我還是要很聽話的。
“副局,我來了。”我走到了葉煥程身邊,發現他正咬著拇指,看著那被掀翻的桌子,考慮著。
我順著他的目光瞥望一眼後,就自然而然的問道:“人都抓到了嗎?”
“跑了一個!”他說。
“哪一個?”我感覺這是他找我過來的原因。
他指了指地上畫出來的白影,對我說道:“原本這裏有一隻右胳膊、那邊有三根右手手指和一顆牙,還有一人死在門前。這件案子的涉案人員,目擊證人說是八個,四對四,但是我感覺是五對四。”
聽他這麽說,我就仔細的留意了一下這現場的情況,然後設想有八個人,再將現場這些殘骸逐一分配,比如說,掉了一個完整胳膊的那個人不可能還掉三根右手的手指吧?
我就根據這樣的排除法,結合著葉煥程說的情況,想了一下。
結果我也發現衝突所在,如葉煥程說的:“八個,但其中有七個是雙臂完好的!”
“目擊證人不可能說謊吧?應該是看漏了,所以目前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這八個嫌疑人當中,其中有一個人是來調包頂罪的,而真正參與械鬥的那個跑了……”
有一些東西我不想讓他們看到,比方說難過。
其實我很後悔,心想如果不是自己睡過去,或許就能救那孩子了,不是嗎?
就在我思過的時候,門被推開,王秋月端著飯緩緩的走了進來。
“你都多久沒有好好的吃過一頓飯了?多少吃點吧?”
我原本想怪他們沒有叫醒我,但是後來一想,感覺他們也是為我好,就沒有多加責怪。
我接過飯,隨便扒了兩口,就說:“我們現在去現場看看,再去看看古予的屍體。”
“現在?你看天都黑……”王秋月話都沒有說完,興許是見著我臉色認真,就轉而點點頭,答應了。
夜間,我們兩人開車來到這條水溝進行調查,這條水溝的源頭就是我們市裏。
我站在這條溝旁邊,望著裏麵還算清澈的水,雙手叉腰,說道:“水是上麵流下來的,所以屍體很有可能是被丟入下水道之後,經過一些流轉之後,才被衝過來的。”
王秋月走了過來,說:“對啊,所以我想,在這裏調查不出什麽結果!”
我同意她這想法,就暗暗點了點頭。
接著我們才又開車回到了市裏,來到了冰冷的停屍間,對古予的屍體進行檢查。
這時已經是深夜的十一點了,王秋月有些冷,又不想待在這裏,所以先出去了。
我卻有那麽份執著,所以盡管身上的衣裳單薄,但一點也不覺得冷。
我戴上了驗屍用的白色手套,避免感染細菌以及對屍體造成破壞,而後才檢查了一下古予這小小的屍體。
古予的腹部並沒有腫脹,便證明一點:他是被人殺死之後才拋屍!
他的瞳孔已經完全渾濁,死了至少留個小時以上,腐爛的屍體上有諸多傷痕,應該是被拋屍水裏頭之後,才受的這些傷,所以傷口周邊的肌膚,並沒有緊縮的現象。
他生前並沒有被虐待過,可以看出殺他的那個凶手不至於完全變態,至少,不像那個小醜對我似的,把我掐了一遍遍又不讓我死那麽造孽。
而在古予死了之後,凶手應該還放置過一段時間才處理的這具屍體。
我初步估算了一下,包括溫度、濕度都算在內,感覺古予死了應該是超過36個小時。而昨天傍晚,古三木在摩天大廈天台麵和我對峙,迄今為止,算下來不超過30個小時。
也就是說,其實古三木真的是被利用了,這小醜早就殺了他的兒子,還耍了空城計來糊弄了他,讓他白白犧牲。
一邊觀察,我一邊圍著這冰冷、而又被水泡到腐爛得麵目全非屍體打轉,仔細的觀察著更多的細節。結果我在這上麵,還又發現了蛆蟲的殘骸,是黏在表皮上麵的。
這讓我更加確定我之前的推斷,證實古予是早就被殺害了的!
在調查他的口腔的時候,我卻發現了另外一個問題:舌頭發黑!中毒的現象!
看來是服用毒藥致死的!
我並非專業的法醫,所以做出的判斷以及結論,也要結合多方麵,並不能夠一次性就達到百分百準確。
所以我這次又推翻了之前說凶手不變態的結論,他應該是用一種讓死者腸穿肚爛的方式來將死者折磨致死的!
這比對死者體表的傷害,更讓死者在死之前,痛苦百倍不止!
夜靜更深,我獨自在這白光之下,雙手環胸,靜靜的望著這一具小小的屍體。
根據我對那個凶手的了解,已經不需要進一步的剖驗,我大致能夠想象到,古予在死前,肯定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沒準求凶手給過解藥,可最終還是死了。
現在我如果將這屍體進行剖驗,不用說,裏麵的五髒六腑絕對是黑的——從他那舌頭的跡象,就能聯想得到!
我總算是對他的死期、死因等,有了初步了解,可是對凶手,除了人格分析之外,我並沒有發現絲毫的物理痕跡。
就在我愁眉不展的時候,王秋月推開門,走了進來,問道:“你查好了沒有?”
“漫漫長夜,有的是時間,不急。”我說。
王秋月走了過來,說道:“不是,是葉煥程那家夥打來電話,說有件案子很急,需要找你和我去幫忙。”
“案子?”我暗暗想了想,點點頭,答應了。
畢竟這方麵,古予的屍體我已經查過,再查下去怕也查不出什麽線索,而那方麵江湖救急,我肯定要先過去了。
我和王秋月兩人立即開車前往那個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是一家酒樓,剛走進來,我就看到:現場有明顯搏鬥過的痕跡!
所以這裏致死致傷,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吧?而且這裏可是處於鬧事,目擊證人那麽多,隨便找一些問一下不就知道是誰做的了?
真搞不懂葉煥程叫我過來幹嘛?不過他總歸是副局,所以我還是要很聽話的。
“副局,我來了。”我走到了葉煥程身邊,發現他正咬著拇指,看著那被掀翻的桌子,考慮著。
我順著他的目光瞥望一眼後,就自然而然的問道:“人都抓到了嗎?”
“跑了一個!”他說。
“哪一個?”我感覺這是他找我過來的原因。
他指了指地上畫出來的白影,對我說道:“原本這裏有一隻右胳膊、那邊有三根右手手指和一顆牙,還有一人死在門前。這件案子的涉案人員,目擊證人說是八個,四對四,但是我感覺是五對四。”
聽他這麽說,我就仔細的留意了一下這現場的情況,然後設想有八個人,再將現場這些殘骸逐一分配,比如說,掉了一個完整胳膊的那個人不可能還掉三根右手的手指吧?
我就根據這樣的排除法,結合著葉煥程說的情況,想了一下。
結果我也發現衝突所在,如葉煥程說的:“八個,但其中有七個是雙臂完好的!”
“目擊證人不可能說謊吧?應該是看漏了,所以目前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個,這八個嫌疑人當中,其中有一個人是來調包頂罪的,而真正參與械鬥的那個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