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軟禁在百福殿小半年,直到來年三月三,文成公主由江夏王李道宗親自護去吐蕃。


    文成公主已經出嫁,父皇就不怕我再出什麽幺蛾子,爽快的放我出去散心。而事實是我確實出不了什麽幺蛾子,這是國事,又已經板上釘釘,在這件事上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十二姊不愧是能在父皇身邊說上話的,父皇瞌睡她就能遞了枕頭。


    四月初六,周家要辦詩會,特意送了帖子到百福殿。


    詩會的地點在驪山別院,不遠,也不近,隻是景致正正好。


    去年的四月正趕上驪山春蒐,今年四月又要去驪山遊玩,這可真是巧。


    可也有不巧的,李嫻與我同行。


    十二姊出嫁前,我和她最樂意做的事就是奚落對方,而最不願意做的事就是看著別人奚落對方。因此我去捧十二姊的場子不奇怪,李嫻去就很奇怪了。


    去的時候驪山北麓的桃花開的正豔,明明是四月天卻好似上趕著來開,一朵朵地擠壓半山腰上,形成了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我們由幾個挑夫擔著肩輿上山,沿著遮遮掩掩的小道盤旋上山,雖然不如我和三哥來時策馬自如,但一路上聽蟲鳴鳥叫,聞馥鬱芳香也是別有一番滋味兒。


    在驪山別院,我看到了嫁做人婦的十二姊。自她出嫁,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她。


    她梳了婦人頭,發間鬢了朵丹蔻色的絹花,穿著水天一色的高腰襦裙,整個人一下子變得嫻靜又端莊。


    遠遠見我們上山,她撇開正說著話的兩個姑娘迎上來。


    她站在門外兩步的地方,溫婉地笑了,嘴角彎彎,雙目含秋。有一瞬間,我差點將她認作李淼。


    “十五妹。”


    她先看李嫻,點點頭。


    又來攜我的手,小聲地叫我一聲:“百福。”


    還如閨中的樣子,那段時間,我,她,李淼都以小字相稱。


    我任她拉著,一路走進去。


    別院已經來了不少女兒,一個個如花似玉地三三兩兩簇在一起。


    十二姊輕聲招呼了身邊婆子幾聲,在那些女兒們還沒反應過來,先領了我去後麵的小院。


    “你多住兩日吧?反正也不急著回宮。這驪山的景你比我熟悉,等詩會散了,我們好好玩兩日。你從前不是總和三哥來圍獵?我今日使人去請了幾位王兄王弟來前院喝酒。等明日我們也可一起去打獵。還有幾位哥哥們的朋友同門,都是叫得上號的,大家一起去比試比試。”


    她走在前頭,自說自話,聲音一如既往地隨性。


    除了話尤其的多。


    我頓住腳步,停在廊下,偏過一點點頭,定定望著她,問:“你是不是有什麽話要和我說?”


    末了,沒什麽起伏的聲音響起,咬出一個“是”來。


    廂房是按我在江夏王家別院的格局布置的,別說一應擺設相同,就連妝案上的牡丹花紋都一摸一樣。


    我伸出一根手指,指著房間,抖了抖,問:“這是何意?”


    我是不信因果的,可種什麽因得什麽果這道理不論我信不信,它都適用於大多數的事,這個世上哪有什麽無緣無故的事情。


    十二姊重重呼了一口氣,拉我進屋坐下。


    院子裏靜悄悄的,隻有一棵年輕的柳樹被風刮出“沙沙”的聲音。


    她再勻口氣,開口:“百福,今日的詩會,是菖蒲托我辦的。”


    語出驚人,炸的我半晌回不過神,隻是條件反射般地盯著她。


    她素著一雙手,從懷裏掏出一封信,按在桌上推過來。


    “你看看吧,這是菖蒲臨行前托我交給你的信。”


    信封的邊角已經有些磨損,筆跡也早已幹涸,“高陽親啟”幾個大字赫然落在我眼睛裏。


    我看到這熟悉的字跡如同見到多年未見的老友,一下子激動起來。然後又重新跌回圈椅裏,隻看著這信封出神。


    我摩挲著信封,不停地描模,卻沒有勇氣拆開來看一眼。


    輕飄飄的紙張此時像有千斤重。


    我不知道她寫了什麽,或許是含著怨恨大罵我一頓,又或者是帶著不甘來恭喜我,再或者是告訴我她後悔和我做了朋友。不管是哪一種,我能理解,卻不希望看到,盡管她這麽說都對。


    春風吹過,十二姊的聲音再次響起。


    “菖蒲是自願嫁去吐蕃的。你應該知道,如果是和親,她的個性比你合適一萬倍。她就算是遠嫁也會過得好,她會妥協,會隱忍,可是高陽你會嗎?你隻會不管不顧,無法無天。”


    我當然知道菖蒲的性子,就算是遠嫁,就算是和親,她那麽聰明也能過的好。她一向比我懂得審時度勢,從小就曉得許多我看不透的事。但對不對的起她卻是我的選擇,而我選擇了拋棄她。


    “菖蒲出嫁前拜托我幫她再辦一場詩會,然後把你的東西都轉贈給我,讓我布置的和從前一模一樣。她說一定要請你來,從前她舉辦時你一向不參加。如今她遠嫁,此生再見也是遙遙無期,希望你能看看她的成果。”


    我確實從不參加李淼舉辦的詩會,卻不是因為我拿喬。隻是我如果去的話,那些人就會因為我的到來要麽阿諛奉承,要麽避如蛇蠍,反而掃了興致。


    我把信紙拿出來鋪在桌上勻開,這實在是封短得不能再短的信,薄薄的一頁紙上隻寫了一行字,清秀娟麗的字跡,卻仿佛預習了千遍萬遍,從而一氣嗬成。


    “無不過期的鮮花,無不散場的宴席。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是告別,也是祝福。


    我深深吸一口氣,憋了半天,憋出一句“這個人,真是太討厭了!”


    今天為什麽不下雨呢?下雨了就可以躲在雨裏哭一場,告別我最好的朋友,也告別我的友誼。


    “喏。”


    一隻手晃在我眼前,食指和拇指間掛著一方金絲帕子。


    手的主人別開臉不看我,將手上的帕子遞得更近些。


    “詩會要做些什麽?我從沒參加過。從前菖蒲舉辦時我都不曾出席過,你可同我好好說說……”


    我吸了吸鼻子,穩著聲音問她,一邊問一邊要往前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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