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了一晚上的字,餘王感覺自己一念通達,仿佛又回到曾經激情燃燒的歲月,他從未想過碼字也能這麽爽。
邊寫邊看,餘王感覺自己就是筆中的主角一般,這比看大神的小說還要爽,最主要的是代入感,他和主角葉一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
從時速三千到四千,從一開始還要看鍵盤打字,到最後隻用看屏幕的打字,一個晚上,餘王手速又回到了巔峰狀態。
“這是我寫的嗎?”
餘王不由的感歎,活動了一下有點酸痛的雙手,突然感覺自己的付出值得了,雖然隻是照著抄寫碼字,可還是花費他不少的時間和精力,不管有沒人,他都會繼續寫下去。
又是重複了一天,白天去了一趟彩票站,收獲了一萬多後,餘王就草草的回了家,逛了一會某寶,又開始了碼字大業。
“一個晚上碼十章,這是要成大神的節奏啊!”
“今天的狀態不錯,估計可以打破昨天的記錄。”
“文筆也不錯。”
“可惜就是題材有點冷門,估計也隻能小火一把,賺不了多少錢。”
“真的值得嗎?我可是日薪過五萬的人,當個寫手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靠,這才過了幾章啊!又撩到一個女神。”
“這小子比我還拉風,真是欠揍。”
“又裝起b了。”
“竟然還可以這樣踩人。”
.......
餘王自言自語了一晚上,從寫小說變成了看小說,他不是第一個,但絕對是第一個為了看小說,通宵碼字的家夥。
“天天去的撿錢的話,也不太好,今天就休息一天吧!”
“眼睛好酸疼啊!”
休息了一刻鍾後,順便補充了一下能量,餘王又坐在電腦前,廢寢忘食的碼字,最讓他驚喜的是他肚子不像前天那麽餓了。
可惜餘王高興的太早了,他這幾天可沒少吃東西,他的胃和腸道就算再nb,也不能把食物給完全的消化掉,所以他悲劇了。
“該死,早知道就買筆記本了,不行,快噴出來了。”
“舒服。”
“該死又浪費了十分鍾。”
從衛生間出來後,餘王肚子就沒消停過,剛才的驚喜肚子不餓了,又變成了驚嚇,肚子又出了問題,不用鬧著進,現在又鬧著出了。
“好臭啊!這是我拉的 ... ”
一個小時上了五次廁所,徹底打擊了餘王碼字的激情,此時他已經有了三十章的存稿,九萬多字,可是離完本還遠著咧!
“肚子啊!你就消停一會兒嗎?爭點氣,等我把那個高潮看完,再出去好好犒賞你不行嗎?”
餘王拍著肚子道,很快他就知道饑餓如山倒的感覺是多麽的強烈。
咕嚕咕嚕 ...
終於,餘王還是離開了電腦,吃完了家裏的零食後,手機又響了起來。
快遞一個接著一個,最讓餘王驚喜不是蜜蠟文玩寶石什麽的,而是在某寶超市買的零食水果到了。
吃飽喝足後,餘王又在某寶上買了一大堆吃的,因為這幾天他都沒心情出門了,那怕是去彩票站撿錢。
“為了看小說,我也是拚了。”
“以前為了看小說請假一天損失也不過一二百,現在為了看小說,一天損失幾萬,我這是走火入魔了嗎?”餘王嘴裏雖然是這麽說,但一點反省的態度都沒有,依舊劈裏啪啦的敲打著鍵盤,時不時往嘴塞點糖果巧克力,喝著牛奶。
從一天幾萬字,到一天十萬多字,隻用了一天的時間,為了看小說,餘王也拚了,他最大的優勢就是不用睡覺,即使這樣他依舊不是很滿意,心裏還在抱怨快遞怎麽這麽麻煩,為什麽不一個時間一起送到,他也沒時間欣賞和盤完他的那些寶貝了,有些甚至連包箱都沒有拆。
“手速還是太慢了,為什麽非要打字的時候,那些文字和細節才會蹦出來啊!真是坑爹啊!這要我怎麽辦。”餘王感歎道:“不行,一定要想個辦法,提升一下手速。”
“我暈,我說我的打字的速度也不慢了,為什麽才碼那一點,坑爹的標準啊!完全就是浪費我的時間。”
餘王大罵道,連忙下載,換了一個輸入法,速度果然快多了。
“一個小時,碼三章,我去,還是不夠看啊!”
“為什麽老天這樣對我。”
又通宵了一個夜晚後,餘王激情總算冷卻了一點。
彩王情聖這本小說,最多也就一本精品都市文,算不上神書,其實也沒有餘王想象中那麽好看,不過對他來說卻有其他小說無法給他的代入感,再加上他有一個習慣,看小說非要一口氣看完,才會這樣瘋狂。
所以他習慣追新書看,因為那樣一下就可以看完了,至於那些完本的,一百萬字的還好,一二天就看完了,那些幾百萬字,餘王真心是傷不起,而彩王情聖最少還有五百萬字。
“全身心的投入,一個小時才能碼一萬字左右,寫完的話,至少還要五百個小時,一天也就二十四小時,我最多能碼二十個小時,碼完的話,最少也要二十多天的時間,早知道當初打死也不兌換什麽小說了。”
“二十天啊!還要二十天才能碼完。”
餘王頓時被潑了一盆冷水,三分鍾的熱度終於被潑滅了。
“還好我不指望小說賺錢,要不然天天碼字的話,也太沒激情了吧!”
“當初看那些主角爭月票,爭新書榜,爆大神菊花,一書封神還挺爽的,現在呢!小說果然是小說,碼字可是苦力活,感覺比上一天的班還要累!”
餘王開始打起了哈欠,瞌睡來了,他又要做夢了。
“還能堅持一會兒。”
“我的女神竟然也出現了,該死,這書到底是誰寫的啊!這麽懂我。”
“靠,一網打絕啊!”
“要是拍成電視劇,那絕對是吻戲最多的,嘿嘿!要是換成我當主角該多好。”
餘王一下又精神了,睡意全無。
又熬了一天一夜,餘王已經存了五十萬字的存稿,當他的幾個女神在作品裏消失後,主角已經離開了國內,又開啟了新地圖,去國外撩妹了,餘王心中不由的小小失落一把。
“這家夥的眼光也太高了吧!就連我的幾個女神都看不上。”
“洋馬有什麽好看,還是中國妹子好啊!哇靠!”
餘王剛說完,就被打臉了,那個家夥竟然又遇到了他的嘉斯利女神,曾經他在網上無意中看到了嘉斯利的一張性感照,便魂牽夢縈了多少年,後來拍了聯盟,火到國內,餘王才知道他的女神的名字。
“他到底還要撩多少的妹子,才能找真愛!”
終於餘王抵擋不住睡意睡在了鍵盤上。
邊寫邊看,餘王感覺自己就是筆中的主角一般,這比看大神的小說還要爽,最主要的是代入感,他和主角葉一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
從時速三千到四千,從一開始還要看鍵盤打字,到最後隻用看屏幕的打字,一個晚上,餘王手速又回到了巔峰狀態。
“這是我寫的嗎?”
餘王不由的感歎,活動了一下有點酸痛的雙手,突然感覺自己的付出值得了,雖然隻是照著抄寫碼字,可還是花費他不少的時間和精力,不管有沒人,他都會繼續寫下去。
又是重複了一天,白天去了一趟彩票站,收獲了一萬多後,餘王就草草的回了家,逛了一會某寶,又開始了碼字大業。
“一個晚上碼十章,這是要成大神的節奏啊!”
“今天的狀態不錯,估計可以打破昨天的記錄。”
“文筆也不錯。”
“可惜就是題材有點冷門,估計也隻能小火一把,賺不了多少錢。”
“真的值得嗎?我可是日薪過五萬的人,當個寫手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靠,這才過了幾章啊!又撩到一個女神。”
“這小子比我還拉風,真是欠揍。”
“又裝起b了。”
“竟然還可以這樣踩人。”
.......
餘王自言自語了一晚上,從寫小說變成了看小說,他不是第一個,但絕對是第一個為了看小說,通宵碼字的家夥。
“天天去的撿錢的話,也不太好,今天就休息一天吧!”
“眼睛好酸疼啊!”
休息了一刻鍾後,順便補充了一下能量,餘王又坐在電腦前,廢寢忘食的碼字,最讓他驚喜的是他肚子不像前天那麽餓了。
可惜餘王高興的太早了,他這幾天可沒少吃東西,他的胃和腸道就算再nb,也不能把食物給完全的消化掉,所以他悲劇了。
“該死,早知道就買筆記本了,不行,快噴出來了。”
“舒服。”
“該死又浪費了十分鍾。”
從衛生間出來後,餘王肚子就沒消停過,剛才的驚喜肚子不餓了,又變成了驚嚇,肚子又出了問題,不用鬧著進,現在又鬧著出了。
“好臭啊!這是我拉的 ... ”
一個小時上了五次廁所,徹底打擊了餘王碼字的激情,此時他已經有了三十章的存稿,九萬多字,可是離完本還遠著咧!
“肚子啊!你就消停一會兒嗎?爭點氣,等我把那個高潮看完,再出去好好犒賞你不行嗎?”
餘王拍著肚子道,很快他就知道饑餓如山倒的感覺是多麽的強烈。
咕嚕咕嚕 ...
終於,餘王還是離開了電腦,吃完了家裏的零食後,手機又響了起來。
快遞一個接著一個,最讓餘王驚喜不是蜜蠟文玩寶石什麽的,而是在某寶超市買的零食水果到了。
吃飽喝足後,餘王又在某寶上買了一大堆吃的,因為這幾天他都沒心情出門了,那怕是去彩票站撿錢。
“為了看小說,我也是拚了。”
“以前為了看小說請假一天損失也不過一二百,現在為了看小說,一天損失幾萬,我這是走火入魔了嗎?”餘王嘴裏雖然是這麽說,但一點反省的態度都沒有,依舊劈裏啪啦的敲打著鍵盤,時不時往嘴塞點糖果巧克力,喝著牛奶。
從一天幾萬字,到一天十萬多字,隻用了一天的時間,為了看小說,餘王也拚了,他最大的優勢就是不用睡覺,即使這樣他依舊不是很滿意,心裏還在抱怨快遞怎麽這麽麻煩,為什麽不一個時間一起送到,他也沒時間欣賞和盤完他的那些寶貝了,有些甚至連包箱都沒有拆。
“手速還是太慢了,為什麽非要打字的時候,那些文字和細節才會蹦出來啊!真是坑爹啊!這要我怎麽辦。”餘王感歎道:“不行,一定要想個辦法,提升一下手速。”
“我暈,我說我的打字的速度也不慢了,為什麽才碼那一點,坑爹的標準啊!完全就是浪費我的時間。”
餘王大罵道,連忙下載,換了一個輸入法,速度果然快多了。
“一個小時,碼三章,我去,還是不夠看啊!”
“為什麽老天這樣對我。”
又通宵了一個夜晚後,餘王激情總算冷卻了一點。
彩王情聖這本小說,最多也就一本精品都市文,算不上神書,其實也沒有餘王想象中那麽好看,不過對他來說卻有其他小說無法給他的代入感,再加上他有一個習慣,看小說非要一口氣看完,才會這樣瘋狂。
所以他習慣追新書看,因為那樣一下就可以看完了,至於那些完本的,一百萬字的還好,一二天就看完了,那些幾百萬字,餘王真心是傷不起,而彩王情聖最少還有五百萬字。
“全身心的投入,一個小時才能碼一萬字左右,寫完的話,至少還要五百個小時,一天也就二十四小時,我最多能碼二十個小時,碼完的話,最少也要二十多天的時間,早知道當初打死也不兌換什麽小說了。”
“二十天啊!還要二十天才能碼完。”
餘王頓時被潑了一盆冷水,三分鍾的熱度終於被潑滅了。
“還好我不指望小說賺錢,要不然天天碼字的話,也太沒激情了吧!”
“當初看那些主角爭月票,爭新書榜,爆大神菊花,一書封神還挺爽的,現在呢!小說果然是小說,碼字可是苦力活,感覺比上一天的班還要累!”
餘王開始打起了哈欠,瞌睡來了,他又要做夢了。
“還能堅持一會兒。”
“我的女神竟然也出現了,該死,這書到底是誰寫的啊!這麽懂我。”
“靠,一網打絕啊!”
“要是拍成電視劇,那絕對是吻戲最多的,嘿嘿!要是換成我當主角該多好。”
餘王一下又精神了,睡意全無。
又熬了一天一夜,餘王已經存了五十萬字的存稿,當他的幾個女神在作品裏消失後,主角已經離開了國內,又開啟了新地圖,去國外撩妹了,餘王心中不由的小小失落一把。
“這家夥的眼光也太高了吧!就連我的幾個女神都看不上。”
“洋馬有什麽好看,還是中國妹子好啊!哇靠!”
餘王剛說完,就被打臉了,那個家夥竟然又遇到了他的嘉斯利女神,曾經他在網上無意中看到了嘉斯利的一張性感照,便魂牽夢縈了多少年,後來拍了聯盟,火到國內,餘王才知道他的女神的名字。
“他到底還要撩多少的妹子,才能找真愛!”
終於餘王抵擋不住睡意睡在了鍵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