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無頭女屍


    隻見衛民毫不猶豫地便衝了上前!往那堆混混裏就是一撲!這四五個混混顯然還沒有料到衛民的突如其來,隻覺一陣詫異!而那名被討債的老漢,仍舊蜷縮在巷子口的角落裏默默啜泣。♀


    “媽的!你是誰?!怎麽來攪屎來了?!操!”領頭的紅頭混混,手裏晃著亮澄澄的開山刀,怒視著衛民。而衛民,隻是冷笑,把t恤捆在了右手的拳頭中,望向這群十七八歲的混混。


    “我是好人。”幾乎是話音剛落,衛民就往紅頭混混那兒衝了上去!這讓紅頭混混始料未及!衛民衝了上前一把攬住了紅頭混混的脖子!然後一個反擒拿!紅頭混混就馬上束手無策了!


    衛民一邊膝蓋抵著紅頭混混,而右手關節死死地扣住他的脖子,左手抵著他的腋下。這讓紅頭混混有刀難施。“你們不是牛逼嘛?不是學人討債嘛?來啊!”衛民大喊大叫,他們居然望而卻步!


    “一群軟蛋!”衛民大吼,於是揚起了腿,二話不說就往紅頭混混的膝蓋就是一踩!隻聽到哢嚓的一聲!紅頭混混的膝蓋即刻被衛民這一蹬踏給踩折!“啊啊啊!”紅頭混混撕心裂肺地叫道。


    忽然,衛民揚起了手肘,咚的一聲悶響,像是車撞一樣砸在了紅頭混混的胸口上。一刹那,這群混混們一下子就軟了下來。其中,一個綠頭混混,揚起了瘦弱的臂膀,上兒都是龍龍虎虎的紋身。


    “你...有種!居然敢...多管閑事!我們記得你的...我們走!”即刻,綠頭混混帶著餘下的弟兄們倉皇離去。隻剩下倒地不起,痛苦呻吟的紅頭混混。不一會兒,陳銘堅鼓起了掌,下了車。


    隻聽到哢嚓的幾聲,陳銘堅從口袋裏取出了手銬,把紅頭混混的兩手給銬住。“喂,總部麽?對,我是刑偵隊大隊長陳銘堅。我們發現...”不一會兒,幾輛滴嘟滴嘟的警車就前往了這。


    “這就算回來了,對嗎?”陳銘堅微微一笑。“是吧,反正我現在需要份活兒,我回去的費用好高噢,至少你讓我交得起房租。”衛民調侃道。“絕對沒有問題,哈哈。”陳銘堅拿出一份檔案。


    姓名:衛民。


    年齡:19.


    職業:作家。


    個人閱曆:曾任警方3年臥底、作為雇傭兵身份在外4年。


    特長:目測無,下麵特長。


    心理評估:a.


    “這份檔案合適嗎?”陳銘堅可真是老奸巨猾啊!衛民淡淡地說了句,如果你不黑我,我們也許還是好朋友。就這樣,迷迷糊糊,為討生計,衛民乘著那輛路虎,前往了他們的老地兒。


    忘了有多久,衛民沒有回過警察局。而衛民似乎剛鬆好筋骨,一下子無所事事,居然在車上動來動去。“哎,你真的12歲就參軍了?”陳銘堅對衛民的檔案覺得不可思議,12歲參軍啥概念?


    “和你說不清。不過是真事,跟我爸媽有關。”衛民道。“對了,你這小子,結婚了也不告訴我。你老婆漂亮麽?波大麽?木耳嫩嘛?”口無遮攔的衛民,引得陳銘堅重重地錘了他一拳!


    “你認識。工商局局長的女兒,王冰梅。”陳銘堅從口袋裏取出了手機,劃過屏幕解鎖後,上頭便是老婆王冰梅的相片。和先前所見的一樣,小巧的鼻梁,櫻桃小嘴,一雙大大的丹鳳眼。


    更重要的在於,王冰梅留著短分發,一邊頭發掛在耳朵上。♀“嗬。”衛民似乎心領神會。陳銘堅的前度,頭發如同現任一樣。他似乎從哪兒聽過一句話,後來我愛過的人,都像你。“你喜歡她?”


    “這個不重要了。”陳銘堅淡然地吸了口煙,而車子在高速奔馳中,已經到了目的地。這兒,是在郊區的分局。他們來這兒的目的,僅僅因為一個。這兒,擁有著全市最權威的屍檢房。


    “下車吧。”陳銘堅熄火。衛民沿著他的腳步,走回了許久沒有走過的老路。這兒和以前一樣,剛剛邁步進去,便是一股濃重的福爾馬林味。而屍檢房,安靜得不可思議,附近的風吹草動都聽得一清二楚。


    突然,正當衛民走到了404號的時候,從裏兒冒冒失失地出來了一個人!“哇!小赤佬!”這無疑嚇了衛民一跳!衛民定神細視,眼前的這人...怎麽會那麽眼熟呢?衛民揉了揉眼,激動道。


    “興叔!是你呀!你還沒有退休呀?!”衛民很激動。興叔,也許是全市最有水平的法醫。而掐指一算,他至少有六旬的高齡,卻依然孜孜不倦。一米五的身高,瘦弱的身子,瘦長的雙手,便是他。


    他經常稱呼衛民叫做小赤佬。因為他是上海人,通常小赤佬是形容小屁孩的意思。衛民初來乍到那會兒,頗有‘欲與興叔試比高’的氣勢!但是呢...興叔那會兒完勝。所以他一直用小赤佬來羞辱衛民。


    “國家需要我呀!哈哈哈。快來,給你看好東西。”興叔走了出來,洗了把手換上了手套,便領著這倆人走入了404號房中。這裏,隻有一具屍體,這具屍體被一個塑料包裝袋給裹得嚴實。


    “啥?”衛民絞盡腦汁,他不論如何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什麽案子需要自己出來。公安局的人才,不是數之不盡麽?忽然,興叔把屍體包裝袋的拉鏈給拉開。眼前的一幕,讓衛民大吃一驚!


    映入衛民眼簾的...是這樣的一副東西!這是一具無頭女屍!更恐怖的在於...這具女屍的左邊胸脯...被削去了一整塊!隻露出腥紅色的肉,以及曾經流淌過的血跡!更恐怖的東西還在後麵!


    這具無頭女屍的腹部,被切出了一個大大的口子!有人!把這具女屍的腎髒給偷走了!而且還把這具女屍的頭顱給砍了下來!天啊!這真是驚悚至極了!隻見興叔很淡然,慢慢走上屍體前。


    “我們昨天晚上十點發現的。知道為啥找你回來不?因為這可是好東西呀...你不是特喜歡美女嘛!哈哈哈...我敢打賭,這具屍體生前一定是個大美女。”興叔一直在笑眯眯,但衛民卻笑不起來。


    因為,這具女屍,還有一個更恐怖的地方。也就是她的兩腿之間,已經瀕臨潰爛...也就是說!曾經有人,對這具女屍的主人...進行過慘無人道的折磨!她的肌膚...盡是鞭打、蠟燙的痕跡!


    衛民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盡管是大夏天,他仍然下意識地兩手抱住了雙臂。這具屍體,著實太可怖。“小赤佬,你能看出啥端倪來不?”興叔笑笑。衛民開始圍繞著這具屍體進行沉思。


    整個屍檢房都安靜了下來,衛民打量了幾眼後,開始閉眼沉思。“這頭可沒有了,看你怎麽辦了。”興叔說完,便匆匆地離去。布滿福爾馬林味道的屍檢房中,隻有陳銘堅和衛民兩兄弟。


    不一會兒,衛民睜開了眼睛,戴上了手套,開始按揉著屍體。不一會日,他露出了會心的微笑,陳銘堅看來,這下衛民心裏已經胸有成竹了吧。“我能猜出個大概。因為我是頭色狼哈哈!”


    死者,大約25歲左右的年紀。職業,模特。死因,喉嚨上的傷。從體溫上來判斷,死者的死亡地點是在溫度較低的地方。因為她在死亡前,幾乎沒什麽身體運動,而且是長期的。這樣一來,不會出現屍僵。


    從屍體的顏色上來判斷,屍斑已經呈現出綠色。屍體的血液上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凝固現象。那麽,她至少死亡了三天。“你們在哪裏找到屍體的?”衛民問道。“一個巷子裏,裏麵裝滿冰塊。”


    冰塊。果不其然。不一會兒,興叔回來了。他喝了一口酒,這是他的習慣。雖然衛民不知道靠譜不靠譜...居然有人在屍檢的時候喝酒!但是呢...這不能否決興叔就是個驗屍高手!看來...英雄自古多酒鬼!


    “喲,你說這姑娘死前,是當模特?能告訴我為啥不?”興叔笑笑。衛民開始猥瑣起來了!他首先先翻開了死者的手掌,“這兒,她生前經常換指甲油。”很快,他把視線轉移到了死者的玉足。“她經常換不同款式的高跟鞋。”


    衛民的速度很快!“死者的身子很瘦,而且從指甲上來看,她幾乎要營養不良了。說明這人對減肥還真情有獨鍾。”興叔皺了皺眉,打算要在雞蛋裏挑骨頭。“這,你就能說這姑娘是模特?那富二代全都拍電影算了!”


    哈哈哈,衛民開始哈哈大笑了起來。他再一次抓起了死者的手掌,上麵脫皮的現象卻非常明顯。“我們城市的水,硬度都比較高。她一定是個外來客,所以用不慣我們的水。而且她來這裏並不久。”


    如果,一個外來客,需要經常保養自己的身子,又還沒有適應本地氣候。那麽,從這裏推斷她的職業,根據上述信息,她很有可能是個模特。即便不是模特,也應該是從事藝術行業的人員。


    “不錯。暫且就這樣!對了,銘仔。你可不可以,用電腦查查最近剛剛到我們這裏來的外來客。最好去車站那兒查查。如果小赤佬猜得沒錯的話,那麽就是這樣了。對了,你說那薯條哥...”


    我頂。衛民不禁身子顫動了下。薯條哥...這個名字何其熟悉!“薯條哥...還在嗎?”衛民不禁脫口而出。而陳銘堅自信地笑了下。“當然在拉。還在老地兒呢,你可以過去和他嘮嗑嘮嗑。現在去吧。”


    衛民幾乎感動得熱淚盈眶了!但,不一會兒他又哈哈大笑了起來!正在這屍檢房裏。看來,是天要讓自己回來了,是天要讓自己重新找回探案時候的動魄驚心。“我馬上去!不用送我了!”衛民匆匆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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