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黑武士的財寶
雷剛剛返回黑武士城堡,就聽見穆法沙的咆哮聲:“我再聲明一遍,我不是骨馬,我是骨龍,是比你們高貴得多的骨龍!”
透過古堡殘破的城牆,雷看到作為骷髏骨馬的穆法沙正在曠野上來回奔跑,而他身後是十幾個手持刀劍的黑武士。
“太過分了,你們又不是龍騎士,你們沒有資格騎我啊!”穆法沙拚命躲閃。
可是穆法沙哪裏是這群黑武士的對手,黑武士都是優秀的戰士,善於團隊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牆角下,無路可走了。
驚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應到雷的靈魂波動,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顆救命稻草一般,對著古堡方向大聲喊道:“主人,這群下賤的黑武士想要騎您高貴的坐騎呢!”
一道靈魂波動散播開來,雷適時命名黑武士停止追擊,解了穆法沙的圍。
穆法沙穿過黑武士的包圍圈跑到雷的身邊放聲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裏去了啊,要不是因為我還能感覺到我和您之間的靈魂連線,我還以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類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種很和藹的語氣和穆法沙說話:“以後我還會經常去。”
“人類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遺棄之地的不死生物怎麽能直接去到人類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喚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兩個位麵。主人,您有沒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過,在遺棄之地她還有一個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見麵呢。”
“等我把那邊的事情處理好了,我會召喚你過去的。”雷的想法很簡單,如果自己真的能夠在人類世界生活,怎麽也應該帶上幾個不死生物同類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偉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興的一蹦老高,他已經幾千年沒有去過人類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麵前,一條骷髏馬尾諂媚的搖來搖去:“主人,您想騎我嗎?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經刻苦訓練了好幾個小時了,我已經成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髏骨馬了。”
正是因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幾個黑武士的興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騎一騎。
魔龍的靈魂之心果然不同凡響,和馬的骨頭相結合之後,幾乎要變成一匹飛馬了。
“繼續訓練,需要的時候我會騎的。”雷擺了擺手,命令穆法沙繼續去訓練。
因為擁有了拉法蘭的記憶,雷對魔法的知識已經遠遠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寵的召喚是有時間限製的。
以卡米拉原來的魔力水平,一次頂多召喚兩三個小時,時間再長的話,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遺棄之地,空間門也會自動打開,強迫雷回來。
這一次召喚之所以維持了四個多小時,完全是因為雷給卡米拉傳送的那些靈魂能量很強大,已經超出了卡米拉原來的力量水平。
召喚的時間有限製,召喚間隔也有限製。每一次召喚和上一次召喚之間至少要間隔整整一天,否則的話召喚術就不能釋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擁有大魔導師的實力,才能讓雷在人類世界停留的時間無限延長。
就目前的情況看來,卡米拉即便是不斷接受雷的靈魂能量奉獻,也不可能在短期內達到大魔導師的層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類世界,隻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這一次召喚,雷的收獲頗豐,他終於體會到了渾身上下被血肉所覆蓋的感覺。
雖然這種感覺不是很舒服,雖然雷認為即便是自己真得長滿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類一樣,但是雷已經很滿足了。
第一步已經成功邁出去了,那麽第二步還困難嗎?
距離第二次被召喚,至少還有一天的時間,雷決定利用這一天的時間,把自己重新武裝起來。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雖然也被傳送回到遺棄之地,但是雷卻發現了這套盔甲的一個缺陷。
當初選擇盔甲的時候,主要是根據雷的骨骼大小做參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擁有了血肉,身體輪廓會增大一號,這套盔甲就不適合了。
另外,雷從那雙加持了加速術的鞋子上得到了極大的啟發,原來魔法裝備的效應真得很明顯。
作為一個骷髏,雷的動作比人類稍顯笨拙了一些,但是正是因為這雙鞋子,令雷的速度增加了許多,因此才在和那兩個人類戰士的戰鬥中出奇製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殺死了他們。
黑武士城堡內有整整一倉庫的武器裝備,這都是千萬年來一代又一代的黑武士們辛苦積累下來的,再多找一些有用的裝備應該不難。
於是雷走進了黑武士城堡的武器庫,開始在裏麵翻找自己需要的東西。
因為有拉法蘭的記憶,對於認識各種武器裝備的屬性和性能很有幫助,雷能夠大體上看出這些武器裝備的等級和特點。
整整三個多小時,雷把一個偌大的武器庫翻了個底朝天,當他終於走出大門的時候,整個人都變了。
盔甲還是一套黑色的盔甲,隻不過比原先的大了一號,防禦能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今天雷穿的是這樣一套盔甲的話,那個人類戰士的寶劍根本根本不能擊碎他的肩甲。
單手劍改成了雙手大劍,長度足有一米五,重達四十五公斤。寶劍的劍柄處安裝著一黃一百兩塊寶石,劍體上鏤刻著一付秘銀法陣。
這是一把具有三重魔法效應的寶劍,分別是虛弱,恐懼和迷魂。用這樣的寶劍襲擊敵人,敵人不但會感覺到虛弱無力,而且還會膽戰心驚,昏昏欲睡。
隻不過雷忽視了一點,這些魔法效應都是針對人類才能發生的,針對不死生物的時候毫無用處。否則的話,這麽好的武器,布倫特早就用了。
除了武器和盔甲之外,雷居然還找到了八件具有加速效果的魔法掛件和一件加持了蠻牛之力的魔法腰帶。
加速戒指三枚,加速項鏈兩條,加速徽章兩個,加速戰靴一雙,再加上一條力量倍增腰帶,力量和速度相結合,雷現在的實力已經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語了。
因為嚐到了速度的甜頭,因此雷尋找的魔法裝備都是以增加速度為主的。
這還不算,雷還為穆法沙找到了一付鑲嵌著上百顆寶石的金馬鞍。
當穆法沙得知這付漂亮的馬鞍是給他的禮物之後,他高興的簡直要樂瘋了,在雷身邊跳來跳去,拍馬屁的話潮水一般洶湧而來。
雷覺得很奇怪,為什麽自己明明知道穆法沙的話大多數不切實際,而且毫無用處,可是自己為什麽喜歡聽呢。每當穆法沙稱呼他尊敬的主人,說他仁慈和偉大的時候,雷的心中總會產生一種暢快的感覺。
雷不知道,這種感覺就是虛榮心,是人類特有的情感。
現在的雷,已經越來越像一個人類了。
得到好處是需要付出代價的,當穆法沙高興了老半天,並且在雷的示意下俯下身體,讓雷把那付華麗的金馬鞍安裝在他的脊背上之後,他傷心地發現,這原來是為了讓雷在他的身上坐起來舒服一些。
穆法沙想抗拒,但是又不敢,因此他有了一種想要痛哭的感覺。
“太過分了,我剛才隻不過是做做樣子,並沒有真心希望你騎我啊!”穆法沙內心一個勁的咒罵雷:“一個醜陋的骷髏,竟然想做一個龍騎士,而且是一個高貴的魔龍騎士。哎……偉大的穆法沙的威名,竟然成就了一個骷髏,真是龍族的悲哀啊!”
穆法沙和雷靈魂相通,因此穆法沙想什麽,雷都能知道。
雷翻身上馬,同時給了穆法沙一道靈魂衝擊波:“再敢囉嗦,我拆了你的骨頭!”
“主人,我再也不敢了!”穆法沙撒腿就跑,一邊奔跑還一邊高聲呼喊道:“你們大家快來看哪,我的主人成了龍騎士了,這可是古往今來第一偉大的骷髏骨龍騎士啊!”
雷騎著穆法沙在遺棄之地的荒原上往返奔馳,速度倒是很快,但是樣子卻十分狼狽。
雷第一次騎馬,自然不是一個好騎士,他不能像真正的騎士那樣依靠裝備和身體控製馬匹。好在雷和穆法沙靈魂相通,雷可以直接給穆法沙下達命令。
而馬也不是好馬,剛剛做了一天戰馬的穆法沙骨子裏還是認同自己是一個骨龍,因此他奔跑起來總是想要向空中跳躍,好幾次險些把雷摔下來。
不過這都不是問題,騎術不好可以練習,馬匹不好可以訓練,雷有的是時間。
一個多小時之後,當雷確信自己可以在狂奔中不至於掉下馬來的時候,他開始召集那二百多個黑武士。
有了強大的力量,不去作戰,豈不是很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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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剛剛返回黑武士城堡,就聽見穆法沙的咆哮聲:“我再聲明一遍,我不是骨馬,我是骨龍,是比你們高貴得多的骨龍!”
透過古堡殘破的城牆,雷看到作為骷髏骨馬的穆法沙正在曠野上來回奔跑,而他身後是十幾個手持刀劍的黑武士。
“太過分了,你們又不是龍騎士,你們沒有資格騎我啊!”穆法沙拚命躲閃。
可是穆法沙哪裏是這群黑武士的對手,黑武士都是優秀的戰士,善於團隊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牆角下,無路可走了。
驚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應到雷的靈魂波動,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顆救命稻草一般,對著古堡方向大聲喊道:“主人,這群下賤的黑武士想要騎您高貴的坐騎呢!”
一道靈魂波動散播開來,雷適時命名黑武士停止追擊,解了穆法沙的圍。
穆法沙穿過黑武士的包圍圈跑到雷的身邊放聲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裏去了啊,要不是因為我還能感覺到我和您之間的靈魂連線,我還以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類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種很和藹的語氣和穆法沙說話:“以後我還會經常去。”
“人類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遺棄之地的不死生物怎麽能直接去到人類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喚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兩個位麵。主人,您有沒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過,在遺棄之地她還有一個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見麵呢。”
“等我把那邊的事情處理好了,我會召喚你過去的。”雷的想法很簡單,如果自己真的能夠在人類世界生活,怎麽也應該帶上幾個不死生物同類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偉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興的一蹦老高,他已經幾千年沒有去過人類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麵前,一條骷髏馬尾諂媚的搖來搖去:“主人,您想騎我嗎?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經刻苦訓練了好幾個小時了,我已經成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髏骨馬了。”
正是因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幾個黑武士的興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騎一騎。
魔龍的靈魂之心果然不同凡響,和馬的骨頭相結合之後,幾乎要變成一匹飛馬了。
“繼續訓練,需要的時候我會騎的。”雷擺了擺手,命令穆法沙繼續去訓練。
因為擁有了拉法蘭的記憶,雷對魔法的知識已經遠遠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寵的召喚是有時間限製的。
以卡米拉原來的魔力水平,一次頂多召喚兩三個小時,時間再長的話,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遺棄之地,空間門也會自動打開,強迫雷回來。
這一次召喚之所以維持了四個多小時,完全是因為雷給卡米拉傳送的那些靈魂能量很強大,已經超出了卡米拉原來的力量水平。
召喚的時間有限製,召喚間隔也有限製。每一次召喚和上一次召喚之間至少要間隔整整一天,否則的話召喚術就不能釋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擁有大魔導師的實力,才能讓雷在人類世界停留的時間無限延長。
就目前的情況看來,卡米拉即便是不斷接受雷的靈魂能量奉獻,也不可能在短期內達到大魔導師的層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類世界,隻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這一次召喚,雷的收獲頗豐,他終於體會到了渾身上下被血肉所覆蓋的感覺。
雖然這種感覺不是很舒服,雖然雷認為即便是自己真得長滿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類一樣,但是雷已經很滿足了。
第一步已經成功邁出去了,那麽第二步還困難嗎?
距離第二次被召喚,至少還有一天的時間,雷決定利用這一天的時間,把自己重新武裝起來。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雖然也被傳送回到遺棄之地,但是雷卻發現了這套盔甲的一個缺陷。
當初選擇盔甲的時候,主要是根據雷的骨骼大小做參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擁有了血肉,身體輪廓會增大一號,這套盔甲就不適合了。
另外,雷從那雙加持了加速術的鞋子上得到了極大的啟發,原來魔法裝備的效應真得很明顯。
作為一個骷髏,雷的動作比人類稍顯笨拙了一些,但是正是因為這雙鞋子,令雷的速度增加了許多,因此才在和那兩個人類戰士的戰鬥中出奇製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殺死了他們。
黑武士城堡內有整整一倉庫的武器裝備,這都是千萬年來一代又一代的黑武士們辛苦積累下來的,再多找一些有用的裝備應該不難。
於是雷走進了黑武士城堡的武器庫,開始在裏麵翻找自己需要的東西。
因為有拉法蘭的記憶,對於認識各種武器裝備的屬性和性能很有幫助,雷能夠大體上看出這些武器裝備的等級和特點。
整整三個多小時,雷把一個偌大的武器庫翻了個底朝天,當他終於走出大門的時候,整個人都變了。
盔甲還是一套黑色的盔甲,隻不過比原先的大了一號,防禦能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今天雷穿的是這樣一套盔甲的話,那個人類戰士的寶劍根本根本不能擊碎他的肩甲。
單手劍改成了雙手大劍,長度足有一米五,重達四十五公斤。寶劍的劍柄處安裝著一黃一百兩塊寶石,劍體上鏤刻著一付秘銀法陣。
這是一把具有三重魔法效應的寶劍,分別是虛弱,恐懼和迷魂。用這樣的寶劍襲擊敵人,敵人不但會感覺到虛弱無力,而且還會膽戰心驚,昏昏欲睡。
隻不過雷忽視了一點,這些魔法效應都是針對人類才能發生的,針對不死生物的時候毫無用處。否則的話,這麽好的武器,布倫特早就用了。
除了武器和盔甲之外,雷居然還找到了八件具有加速效果的魔法掛件和一件加持了蠻牛之力的魔法腰帶。
加速戒指三枚,加速項鏈兩條,加速徽章兩個,加速戰靴一雙,再加上一條力量倍增腰帶,力量和速度相結合,雷現在的實力已經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語了。
因為嚐到了速度的甜頭,因此雷尋找的魔法裝備都是以增加速度為主的。
這還不算,雷還為穆法沙找到了一付鑲嵌著上百顆寶石的金馬鞍。
當穆法沙得知這付漂亮的馬鞍是給他的禮物之後,他高興的簡直要樂瘋了,在雷身邊跳來跳去,拍馬屁的話潮水一般洶湧而來。
雷覺得很奇怪,為什麽自己明明知道穆法沙的話大多數不切實際,而且毫無用處,可是自己為什麽喜歡聽呢。每當穆法沙稱呼他尊敬的主人,說他仁慈和偉大的時候,雷的心中總會產生一種暢快的感覺。
雷不知道,這種感覺就是虛榮心,是人類特有的情感。
現在的雷,已經越來越像一個人類了。
得到好處是需要付出代價的,當穆法沙高興了老半天,並且在雷的示意下俯下身體,讓雷把那付華麗的金馬鞍安裝在他的脊背上之後,他傷心地發現,這原來是為了讓雷在他的身上坐起來舒服一些。
穆法沙想抗拒,但是又不敢,因此他有了一種想要痛哭的感覺。
“太過分了,我剛才隻不過是做做樣子,並沒有真心希望你騎我啊!”穆法沙內心一個勁的咒罵雷:“一個醜陋的骷髏,竟然想做一個龍騎士,而且是一個高貴的魔龍騎士。哎……偉大的穆法沙的威名,竟然成就了一個骷髏,真是龍族的悲哀啊!”
穆法沙和雷靈魂相通,因此穆法沙想什麽,雷都能知道。
雷翻身上馬,同時給了穆法沙一道靈魂衝擊波:“再敢囉嗦,我拆了你的骨頭!”
“主人,我再也不敢了!”穆法沙撒腿就跑,一邊奔跑還一邊高聲呼喊道:“你們大家快來看哪,我的主人成了龍騎士了,這可是古往今來第一偉大的骷髏骨龍騎士啊!”
雷騎著穆法沙在遺棄之地的荒原上往返奔馳,速度倒是很快,但是樣子卻十分狼狽。
雷第一次騎馬,自然不是一個好騎士,他不能像真正的騎士那樣依靠裝備和身體控製馬匹。好在雷和穆法沙靈魂相通,雷可以直接給穆法沙下達命令。
而馬也不是好馬,剛剛做了一天戰馬的穆法沙骨子裏還是認同自己是一個骨龍,因此他奔跑起來總是想要向空中跳躍,好幾次險些把雷摔下來。
不過這都不是問題,騎術不好可以練習,馬匹不好可以訓練,雷有的是時間。
一個多小時之後,當雷確信自己可以在狂奔中不至於掉下馬來的時候,他開始召集那二百多個黑武士。
有了強大的力量,不去作戰,豈不是很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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