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之不知道什麽時候,姐姐變成了這個樣子,涵之應該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心裏對姐姐就有了怨念……


    可是姐姐並不認為有什麽,姐姐覺的,你們是我的家人,我不高興,不朝你們發泄,我朝誰發泄?我罵你們一頓,難道你們還跟我記仇嗎?


    是啊,的確不能記仇,可是心裏總歸是不舒服的。


    但是,涵之仍然記得姐姐的好,上大學那會兒的時候,姐姐就說如果能賺大錢,就給涵之買一棟公寓,省的涵之還要出來再租房子,以後也能當嫁妝。那個時候,涵之很是感動,心想有個姐姐真好。涵之也記得上大學的時候,姐姐給自己的生活費,姐姐還是很顧家的。


    剛畢業的那個時候,姐姐也是想的能夠為涵之找一個好的工作,可是行業差別太大,後來還是涵之自己找的工作。那個時候的姐姐很好。


    結婚之後的姐姐,生活壓力越來越大,性格也越來越乖張。那個時候,涵之總是和媽媽在一起聊天,雖說姐夫也有很多不是,但是姐姐的脾氣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媽媽那個時候還說過,姐姐就該找姐夫這樣的人。


    還記得上一世,涵之到30歲還沒有結婚,那個時候,有很多很給涵之介紹對象。涵之的家鄉有結婚送彩禮的風俗,那個時候,隻要涵之談一個對象,姐姐就跟涵之說,你的彩禮以後給我用啊!剛開始的時候,涵之隻當是姐姐開玩笑,直到後來,姐姐很鄭重的跟涵之談過一次,說是涵之以後的彩禮一定要給自己用。涵之問為什麽,姐姐說,我是你姐,我要買房子,而你是要嫁人的,但是嫁了人也必須跟我是一心,從天下就咱們姐妹兩個,難道你的胳膊肘要往外拐嗎?涵之當時很無語,真是,涵之跟姐姐說,不是說彩禮給不給你用的問題,結婚之後,每個人都要過自己的生活,不是說你的才是婚姻,我的就是湊合過日子,我也想過好我自己的日子。彩禮有十幾萬,如果你真的需要,我可以借給你。一個“借”字,惹火了姐姐,姐姐當時就拍了桌子,說什麽是借?親姐妹用個錢還用借?你什麽意思?不就要用你點彩禮嗎?還沒結婚呢,就想著婆家人了!對於姐姐的無理取鬧,涵之真的不想過多的去說什麽,也不想和姐姐去爭吵。涵之知道,越是爭吵姐姐說的話會越過分。


    最終每一個別人介紹的對象,最後都成不了。到了後來,涵之都不想去姐姐家了。所以隻有媽媽在的情況下,涵之才會去,媽媽不在,涵之不會也不想去。涵之真的不想和姐姐弄成這個樣子,如果說涵之自己有10萬,全給了姐姐用都沒有關係,可是結了婚之後就不一樣了呀!誰都要過一家人,甚至涵之還問過姐姐,說你的彩禮為什麽不給我用?姐姐說,憑什麽,那是我的,我為什麽要給你用?那涵之又問了,為什麽我的就一定要給你?姐姐說,那能一樣嗎?我是你姐,你就得給我。從小到大,涵之真的很累,別人家都是姐姐讓著妹妹,可是在涵之家,就是涵之讓著姐姐,可姐姐並不領情!


    涵之也想放肆一下,跟姐姐去爭吵,好好的讓姐姐知道,她自己有多過分,可是這樣的話,爸媽得有多傷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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