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員j終究還是攻進去了,盡管手下傷亡慘重。


    捧著爆米花看得起勁的胡安,隨著反重力攝像頭的行進,看到了一個又一個空蕩蕩的牢房。


    “見鬼!人呢?!說好的德萊尼人呢?!!”


    探員j的咆哮聲在空曠的地下監獄裏回蕩。


    “長官,”一個低級探員拖著五花大綁的監獄守衛過來,“我們找到了人證。”


    “人呢!德萊尼人呢?在哪兒?!”


    “運走了,”守衛明顯是受過了刑,答得有氣無力,“前幾天上頭下了命令,都運走了。”


    “混蛋!運到哪裏去了?說!”


    “不知道。”


    “啪啪”


    憤怒的探員j甩手就是兩個耳光。


    他惡狠狠地恐嚇道:“是想試試我的手段嗎?!”


    “真不知道,我們和你們一樣,有紀律的,下級探員不能詢問上級的安排,隻能照做,我真不知道那些‘羊人’被運到哪裏去了。”


    “媽的,拖下去給我打!”


    “饒命,饒命啊,我是真的不知道啊~!”


    下級探員拉著俘虜離開,很快就有鞭打聲傳了過來。


    “嗨,兄弟,”胡安勸道,“我覺得那個守衛應該沒說慌,你打他沒用。”


    “我知道,就是出口氣。”探員j說著,扭頭衝遠處喊,“別打死了!還要留著做人證的!”


    胡安看探員j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繼續勸道:“至少抓住了人證,證明中心情報局確實收留了德萊尼人。”


    “沒用的,找不到德萊尼人,光憑這個守衛的證詞,扳不倒他們的。”


    “那現在你準備怎麽辦?”


    “收工唄,還能怎麽辦?”探員j垂頭喪氣地說著,隨後似乎想起了什麽,“對了,兄弟……”


    胡安以為對方是想問自己找他的事,他放下爆米花,正襟危坐。


    沒想到探員j說的卻是:“你看得爽不爽?是不是應該打個萬元賞支持一下?”


    呸,你個死要錢的!


    胡安臉色有點難看地從賬戶裏轉了10001聯盟幣過去。


    “嗨,兄弟,怎麽還帶個零頭?”


    “你覺得晦氣可以不要。”


    “蚊子再小也是肉,謝了,兄弟。”


    胡安也不客氣了,他直接問道:“我收容了一批蝦民……”


    探員j耐心地聽完,隨後兩手一攤:“哥們,你覺得我是那種懂法律的人嗎?”


    “可你是執法人員,執法人員怎麽可以不懂法?”


    “我當然是執法人員,可我幹嘛非要懂法?”


    “你不懂法怎麽執法?”


    “我覺得對方違法就行了唄。”


    “不是,這,這不合法吧?”


    “合法?笑話!執法人員做什麽都是合法的!


    “你看我又是殺人又是放火,哪裏不合法了?有誰敢說我不合法!


    “兄弟,記住,咱們聯盟調查局做事,就一點,拳頭大就是合法!”


    好吧,白問了,白白損失了10001聯盟幣,算了,就當提前送你挽金了。


    這麽想著的胡安,結束了和探員j的通訊。


    但作為普通老百姓長大,習慣了遵紀守法的胡安,還是不能一下子適應“拳頭大”法律。


    他覺得還是找到明文規定的法律依據比較好。


    這時候胡安突然想起來,索瑪曾經給過他一個律師的聯係方式。


    他搜索檔案找了出來,隨後呼叫了過去。


    “您好,這裏是無良律師事務所,請問您有預約嗎?”


    “沒有,我有點法律問題想要谘詢。”


    “是辦理離婚嗎,我向您推薦卡夫卡律師,他最擅長離婚訴訟。”


    “不,不是離婚,我還沒結婚呢。我是想詢問關於難民的問題。”


    “難民問題?”對麵幹練的女聲一下子變輕了,“老公,有個人要問難民的事,你懂嗎?”


    “不太懂,不過沒關係,接過來,隨便糊弄糊弄就是了,有錢幹嘛不賺。”


    “您好,”幹練的女聲恢複了正常,“我向您推薦卡夫卡律師,他是難民問題的專家。”


    “能換個律師嗎?”


    “抱歉,我們律師事務所就一個律師,現在幫你接過去了哈,接通後按秒收費。”


    “等一下……”


    “你好,我是卡夫卡律師,有什麽可以幫助你的?”


    “那個,好吧,就是蝦民的事……”


    “這個不屬於難民問題,蝦民受《動物保護法》保護,應該援引相關法律條例,你擔心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太好了,到底是專業的律師,我還以為你會隨便糊弄糊弄我呢,這下我就可以放心讓他們做事了。”


    “請等一下,你是說,你打算讓蝦民做事?”


    “是的。”


    “這就有問題了,你涉嫌虐待動物,按照法律,處六個月以下拘役或者管製,可以並處罰金;情節相當嚴重或者造成相當嚴重後果的,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我不讓他們幹活難道白養著他們?”


    “白養著是可以的,寵物嘛,很多人都養寵物,這不犯法。”


    “那我要是不養他們,讓他們餓死呢?”


    “那也沒問題,野生動物自生自滅很正常。”


    “那我要是殺了他們呢?”


    “這就要區分著看了,無痛苦地殺死是可以的,虐殺就犯法了。”


    “我餓死他們可以,殺死他們可以,但讓他們幹活卻不可以,這算什麽道理?”


    “你是要我給你講一下立法的過程嗎?這需要很多時間。”


    “不,不需要了。”胡安喪氣地說。


    “其實也是有漏洞可以鑽的。”


    “什麽意思?”


    “你隻要成立一個馬戲團就可以了。”


    “啥?”


    “馬戲團為了訓練動物表演,勢必會有一些強迫動物的手段,但這屬於娛樂人類的必須,所以在法律上是特別許可的。


    “你隻要成立一家馬戲團,把蝦民作為表演的動物,就可以強迫它們為你工作,你甚至不需要支付它們薪水。”


    “我艸,你真聰明,大聰明。”


    “嘿嘿,我是律師,一個不會鑽法律漏洞的律師,就不是一個好律師。”


    結束谘詢的胡安,收到了一份180000聯盟幣的天價賬單。


    計時沒有錯,30分鍾的谘詢,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計算也是沒錯的,單價100聯盟幣每秒,就是這麽多錢。


    還沒等胡安興起拒付的念頭,一份“如果不支付,就會受到起訴”的律師函,緊隨著發了過來。


    心裏一萬頭羊駝反複奔走的胡安,含著淚水點擊了支付。


    180000聯盟幣就這麽沒了。


    十八萬啊!


    還不如白養著那群蝦民呢!


    難怪索瑪之前一直白養著他們。


    想明白的胡安,淚水沿著麵頰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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