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爺。”
來人止步於鹿杖客麵前,動作輕緩,麵色沉穩。
鹿杖客點了點頭:“殺完就走,不要停留,有人接應你。”
那人麵無表情,拱了拱手,示意自己明白。
鹿杖客想了想,又說道:“記得混亂的時候出手,不要讓別人注意到你。”
說這句話的時候,那人已經向豬籠城寨內走去,喊打喊殺聲不絕於耳,也不知道聽沒聽見。
鶴筆翁冷冷吐出兩個字:“穩妥。”
鹿杖客回道:“我明白的,二哥,事後我親自出手。”
汪琛在一旁聽得有些淩亂:“三叔,您不是說隻需要他殺完人就走嗎,怎麽......”
鹿杖客沒回答,不屑嗤笑一聲,汪琛自討了個沒趣,悻悻地站在原地。
-------------------
那一年,我雄心壯誌,跟著大哥,騎烈馬,喝烈酒,玩最烈的女人。
大哥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人要為自己活著。
這個道理,自從我開始練武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大哥的馬叫追風,大哥的槍叫獵鷹,大哥的女人太多,想不起來她們叫什麽名字了。
她們有的是心甘情願跟著大哥的,亂世女人一石糧,想活命,就得跟著強者。
有的是被大哥帶著兄弟們搶回來的,如果聽話還能活下去,不聽話的,被大哥玩膩之後,都賜給了那些兄弟們。
沒有人敢對我們不敬,也沒有人敢得罪我們。
那些當官的每天都說要剿匪,但從老百姓身上刮下來的所謂剿匪的錢,有一大半都送到了大哥手裏。
大哥就是皇帝,號令天下,莫敢不從。
我有時候會向大哥說,這樣的日子真好,以前做夢都沒有想過能過這樣的日子。
大哥哈哈大笑,用他那鋼筋鐵骨般的大手,拍拍我:“狗日的,你記著,隻要你把老子的鐵砂掌練好了,就永遠能過這樣的日子。”
我很開心,練得更勤快了。
直到有一天,大哥死了。
死的時候眼睛瞪得很大,他那雙引以為豪的鐵砂掌,被硬生生插進了他自己的胸膛。
他身上踩著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就像一座山,紋絲不動,亙古不變。
後來,我在逃亡的路上,知道了那個男人的名字。
西北王,白夜。
西北王這個名號,不是他自封的,也不是他手下人喊的,是那些從他手中逃生的人,口口相傳出來的。
我不服氣,我恨,我怨。
我懷念當初錦衣玉食,玉盤珍饈的日子,我懷念那幾個女人,她們的皮膚如絲綢一般細膩。
可是什麽都沒有了。
我像一條狗,那個男人連看我一眼都欠奉。
我用了五年的時間,想要找出辦法,能殺了那個男人。
我甚至幻想著,我殺了他以後,奪去了他的基業,成為了新的西北王,比大哥更威風,更厲害,有更多的女人。
但是沒有辦法。
那個男人一天比一天強。
如果說五年前那個男人還是屬於人類的範疇,那麽五年後,那個人就像神一樣,自己連那個男人出手的軌跡都看不到。
在那個男人一章轟塌了城門以後,我徹底死了報仇的心思。
隻有惶恐。
我不想報仇了,我隻想活著。
汪家這群蠢貨,連我的身手都沒有搞清楚,還以為我隻是練外功。
現在居然想去捋那西北王的虎須。
一家子蠢貨!
那天,在酒樓門口居然又見到了西北王。
我竟然可恥地躲在了座位下麵。
這場風波已經起來了,那個男人來了,我也要走了。
大哥說的不錯,人要為自己活著。
但這句話的前提,是活著。
---------------------
豬籠城寨內的戰鬥還在繼續,被汪琛稱呼為順子的男人悄無聲息地融進斧頭門的隊伍中,一襲黑衣,在如此混亂的場麵中,很少有人能發現這個行徑怪異的人。
越來越近了。
順子撿起一把不知何人掉落的斧頭,斧頭上還有斑駁血跡,已經有些凝固了。
操著斧頭,順子不動聲色地向前遊走,躲過了數次襲擊,避讓開已經瘋狂的人群,向豬籠城寨的居民走去。
譚廷仗著十二路譚腿,在斧頭門眾人中上下紛飛,哪怕是槍杆子,一記鞭腿下去也四分五裂,更何況是人。
隻是斧頭門的人實在太多了,譚廷也逐漸露出疲態。
鱷魚幫成員本就是為了看熱鬧而來,人數上不占優勢,也逐漸落入下風。
誰也沒有看到有一道不懷好意的身影向豬籠城寨的百姓走去。
馬上就要到了。
但那些人被鱷魚幫的人保護得實在太好了,老弱婦孺皆在中間,周圍盡是男人。
不能再往前了,一旦被發現,功虧一簣。
隻要殺了人,造成了混亂,領了賞錢,天高地闊,何處去不得。
順子佯裝打鬥,眼角不住地瞥向人群,在最外圍,有一個瑟瑟發抖的老漢。
老漢滿臉惶恐,驚慌失措的神態被顫抖的身體表現得淋漓盡致,蹲在地上一動也不敢動。
紅色的內褲透了出來,極其辣眼睛。
哦,還是個死兔子!
順子心中一定,就你了!
打定主意,悄悄遠離譚廷的位置,趁著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一腳踢開了麵前和他“打”了許久的鱷魚幫成員。
餓虎撲食般向目標衝去,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
突如其來的變故惹得眾人大驚,譚廷聽到喊叫聲,回頭看到有一看不起麵貌的人正衝著老漢襲去。
那老漢是豬籠城寨內的一個裁縫,為人和善,且羞澀,屬於打不還口罵不還手的類型。
但正是因為這一點,使他在這個小地方人緣頗好。
自己因沒錢縫衣服還承過他的人情。
譚廷頓時大怒,雙目圓瞪,一腳蹬在麵前一個斧頭門成員的胸口,借勢後退,那斧頭門成員的胸口肉眼可見地坍塌了下去,後背拱起一道讓人驚悚的弧度,瞬間便斷了氣。
“住手!”
但來不及了。
順子就是為了一擊遠遁,才處心積慮地挪到了遠離譚廷的地方。
順子眼睛中泛出喜悅之色,表情愈加瘋狂,隻需要輕輕一掌,自己便能脫身而去。
麵前這個老兔子,絕對沒可能活著。
隻是下一瞬,順子表情凝固住了。
摧金斷玉無往不利的鐵砂掌,竟被一隻拳頭擋下來了!
世上有很多人能擋住自己的拳頭,但那些人中絕對沒有此刻這個拳頭的主人。
因為這隻拳頭的主人,正是剛才還在瑟瑟發抖的老兔子。
來人止步於鹿杖客麵前,動作輕緩,麵色沉穩。
鹿杖客點了點頭:“殺完就走,不要停留,有人接應你。”
那人麵無表情,拱了拱手,示意自己明白。
鹿杖客想了想,又說道:“記得混亂的時候出手,不要讓別人注意到你。”
說這句話的時候,那人已經向豬籠城寨內走去,喊打喊殺聲不絕於耳,也不知道聽沒聽見。
鶴筆翁冷冷吐出兩個字:“穩妥。”
鹿杖客回道:“我明白的,二哥,事後我親自出手。”
汪琛在一旁聽得有些淩亂:“三叔,您不是說隻需要他殺完人就走嗎,怎麽......”
鹿杖客沒回答,不屑嗤笑一聲,汪琛自討了個沒趣,悻悻地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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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雄心壯誌,跟著大哥,騎烈馬,喝烈酒,玩最烈的女人。
大哥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人要為自己活著。
這個道理,自從我開始練武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大哥的馬叫追風,大哥的槍叫獵鷹,大哥的女人太多,想不起來她們叫什麽名字了。
她們有的是心甘情願跟著大哥的,亂世女人一石糧,想活命,就得跟著強者。
有的是被大哥帶著兄弟們搶回來的,如果聽話還能活下去,不聽話的,被大哥玩膩之後,都賜給了那些兄弟們。
沒有人敢對我們不敬,也沒有人敢得罪我們。
那些當官的每天都說要剿匪,但從老百姓身上刮下來的所謂剿匪的錢,有一大半都送到了大哥手裏。
大哥就是皇帝,號令天下,莫敢不從。
我有時候會向大哥說,這樣的日子真好,以前做夢都沒有想過能過這樣的日子。
大哥哈哈大笑,用他那鋼筋鐵骨般的大手,拍拍我:“狗日的,你記著,隻要你把老子的鐵砂掌練好了,就永遠能過這樣的日子。”
我很開心,練得更勤快了。
直到有一天,大哥死了。
死的時候眼睛瞪得很大,他那雙引以為豪的鐵砂掌,被硬生生插進了他自己的胸膛。
他身上踩著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就像一座山,紋絲不動,亙古不變。
後來,我在逃亡的路上,知道了那個男人的名字。
西北王,白夜。
西北王這個名號,不是他自封的,也不是他手下人喊的,是那些從他手中逃生的人,口口相傳出來的。
我不服氣,我恨,我怨。
我懷念當初錦衣玉食,玉盤珍饈的日子,我懷念那幾個女人,她們的皮膚如絲綢一般細膩。
可是什麽都沒有了。
我像一條狗,那個男人連看我一眼都欠奉。
我用了五年的時間,想要找出辦法,能殺了那個男人。
我甚至幻想著,我殺了他以後,奪去了他的基業,成為了新的西北王,比大哥更威風,更厲害,有更多的女人。
但是沒有辦法。
那個男人一天比一天強。
如果說五年前那個男人還是屬於人類的範疇,那麽五年後,那個人就像神一樣,自己連那個男人出手的軌跡都看不到。
在那個男人一章轟塌了城門以後,我徹底死了報仇的心思。
隻有惶恐。
我不想報仇了,我隻想活著。
汪家這群蠢貨,連我的身手都沒有搞清楚,還以為我隻是練外功。
現在居然想去捋那西北王的虎須。
一家子蠢貨!
那天,在酒樓門口居然又見到了西北王。
我竟然可恥地躲在了座位下麵。
這場風波已經起來了,那個男人來了,我也要走了。
大哥說的不錯,人要為自己活著。
但這句話的前提,是活著。
---------------------
豬籠城寨內的戰鬥還在繼續,被汪琛稱呼為順子的男人悄無聲息地融進斧頭門的隊伍中,一襲黑衣,在如此混亂的場麵中,很少有人能發現這個行徑怪異的人。
越來越近了。
順子撿起一把不知何人掉落的斧頭,斧頭上還有斑駁血跡,已經有些凝固了。
操著斧頭,順子不動聲色地向前遊走,躲過了數次襲擊,避讓開已經瘋狂的人群,向豬籠城寨的居民走去。
譚廷仗著十二路譚腿,在斧頭門眾人中上下紛飛,哪怕是槍杆子,一記鞭腿下去也四分五裂,更何況是人。
隻是斧頭門的人實在太多了,譚廷也逐漸露出疲態。
鱷魚幫成員本就是為了看熱鬧而來,人數上不占優勢,也逐漸落入下風。
誰也沒有看到有一道不懷好意的身影向豬籠城寨的百姓走去。
馬上就要到了。
但那些人被鱷魚幫的人保護得實在太好了,老弱婦孺皆在中間,周圍盡是男人。
不能再往前了,一旦被發現,功虧一簣。
隻要殺了人,造成了混亂,領了賞錢,天高地闊,何處去不得。
順子佯裝打鬥,眼角不住地瞥向人群,在最外圍,有一個瑟瑟發抖的老漢。
老漢滿臉惶恐,驚慌失措的神態被顫抖的身體表現得淋漓盡致,蹲在地上一動也不敢動。
紅色的內褲透了出來,極其辣眼睛。
哦,還是個死兔子!
順子心中一定,就你了!
打定主意,悄悄遠離譚廷的位置,趁著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一腳踢開了麵前和他“打”了許久的鱷魚幫成員。
餓虎撲食般向目標衝去,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
突如其來的變故惹得眾人大驚,譚廷聽到喊叫聲,回頭看到有一看不起麵貌的人正衝著老漢襲去。
那老漢是豬籠城寨內的一個裁縫,為人和善,且羞澀,屬於打不還口罵不還手的類型。
但正是因為這一點,使他在這個小地方人緣頗好。
自己因沒錢縫衣服還承過他的人情。
譚廷頓時大怒,雙目圓瞪,一腳蹬在麵前一個斧頭門成員的胸口,借勢後退,那斧頭門成員的胸口肉眼可見地坍塌了下去,後背拱起一道讓人驚悚的弧度,瞬間便斷了氣。
“住手!”
但來不及了。
順子就是為了一擊遠遁,才處心積慮地挪到了遠離譚廷的地方。
順子眼睛中泛出喜悅之色,表情愈加瘋狂,隻需要輕輕一掌,自己便能脫身而去。
麵前這個老兔子,絕對沒可能活著。
隻是下一瞬,順子表情凝固住了。
摧金斷玉無往不利的鐵砂掌,竟被一隻拳頭擋下來了!
世上有很多人能擋住自己的拳頭,但那些人中絕對沒有此刻這個拳頭的主人。
因為這隻拳頭的主人,正是剛才還在瑟瑟發抖的老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