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有一個辦法,看看能不能把那兩首歌的版權弄到手,這兩首歌我看也挺適合jc演唱的,我們動作要快,歌到手後馬上錄製,還能蹭一波流量。”孟副部長認真的說道。


    “希望如此,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說完賈冰掛斷了電話。


    ………


    第一次孟副台長的如意算盤落空,事已至此,隻能另作打算,把助理叫了進來


    “去把合同找出來,找到這個行走的cd的聯係方式,看看能不能簽過來。”


    ………


    “喂,是李先生嗎?”


    “是我,你是?”


    “我姓孟,鬥音音樂部的部長,我想問問您的兩首歌現在版權還在您手上嗎?”


    “在的,怎麽了”


    “是這樣的,我們想要您歌曲的翻唱版權,您開個價。”


    “對不起,暫時沒這個大沒打算。”


    “李先生,您可以先考慮考慮,考慮好了聯係我。”


    孟副部長做事也是幹淨利落,說完直接掛了電話。


    思前想後了許久,拿著手機給通訊錄裏的一個叫名企鵝的號碼發了一個信息。


    ………


    企鵝音樂的業務部內


    “小張,鬥音的兩首打榜歌曲,幾個小時播放量就過了千萬,我有內部消息,作者隻簽了歌曲的使用權,看看能不能把人挖過來,dy想在這個行業裏分一杯羹,必需把他的這個想法扼殺在搖籃裏。


    還有那個jc竟敢偷偷跟鬥音合作,以後這個人給我封殺了,先來個殺雞儆猴。讓其他人看看得罪我們的下場。”


    音樂公司不僅擁有音樂版權,還包括音樂視頻、線上線下演出、音樂綜藝等。在音樂圈永遠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簡單來說,就是把握好‘什麽是好音樂’的話語權。


    ……


    此時,jc所在的時代娛樂,jc原名將超,是新時代的偶像歌手,靠著幾首情歌火爆全網,被譽為新一代的“情歌王子”。


    “冰冰姐,他們怎麽說”jc對著經紀人賈冰焦急的問道。


    “不管他們了,我們首先考慮的是要如何止損,要是在鬥音打榜卻被一個所謂的網紅歌手超越,那這件事會成為你音樂路上的一個汙點。”


    “那能不能把我的其他幾首歌也放到鬥音呢!”


    “恐怕不行了,已經跟公司簽過保密協議了,前期的宣傳還沒到位,貿然發放新歌,風險太大。再者說也不能太得罪企鵝音樂了,畢竟公司跟他們還是有著一紙協議的。”


    “那冰冰姐,現在怎麽辦?”


    “我想把那兩首買過來,你來翻唱。”


    “怎麽可能,我這樣一個大明星讓我去唱網紅的口水歌,那我的粉絲會怎麽看我。不去,不去”說完慵懶的坐在沙發上。


    “小超,現在不是你任性的時候,以你的實力,我們修改下伴奏,肯定比那個行走的cd唱的好,到時候也讓你的粉絲看看,網紅歌手跟實力歌手的差距到底在哪。”


    說完,jc已經在腦海想著美好的畫麵了。


    賈冰還是挺懂自家藝人的。隨後笑了笑,不再說話了。


    ………


    與此同時,劉部長已經拿到李一峰的合約,看到兩首歌公司隻有使用權以後,不禁又愁眉苦臉起來。


    因為原創歌曲存在版稅,即版權使用費用,音樂作品屬於知識產權,“為知識付費”已經成為了主流趨勢。像是比較常見的鬥音短視頻背景音樂、音樂節目翻唱、ktv歌單和商場背景音樂等等,歌曲不會白白給他們使用,都是需要支付相信的版權使用費,這個收益的話是在幾萬到幾百萬之間不等,具體要看歌曲的熱度。


    因為李一峰是新人,所以在歌曲定義方麵選擇的是免費播放,如果改成收費或者試聽收費,那按照當前歌曲的熱度,賺個幾百萬應該是有的。


    當前最應該考慮是防止其他的音樂平台也去找“行走的cd"簽歌曲使用權,避免流量分流。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請您稍後再撥”劉部長的助理拿著手機正在撥打李一峰的電話。


    “繼續打,直到打通為止。”劉部長黑著臉說道。


    十五分鍾後…


    “喂,您好,李先生嗎?我是鬥音公司,音樂部的。”


    劉部長的助理在劉部長辦公室親自給李一峰打過去電話。


    “是我,有什麽事呢?”


    “您好,是這樣的,您的兩首歌在我們平台反響不錯,所以呢考慮到您自身的利益,我們想修改下合同,使用權改成獨家播放權,您看可以嗎?”


    劉部長的助理溫柔的說道。


    “不好意思,您講的有點晚的,剛才已經有好幾個音樂平台打電話過來要簽歌曲使用權了”


    李一峰不緊不慢的說道。


    由於開的電話擴音,劉部長在旁邊聽到後心猛的一緊,急忙給了助理一個眼神。助理秒懂。


    “那你現在簽合同了嗎?”


    “那倒沒有,我正在考慮”。


    “李先生是這樣的,您的兩首歌我們公司加入會員播放,收益按照分成給你40%,您看可以嗎?”


    在生態體係中,“生產者”總是肩負著為整個生態提供養分和資源的重任。而作為音樂行業的“生產者”,音樂人也同樣需要為聽眾輸送源源不斷的優質創作。但光靠“為愛發電”,這種輸送必然不會長久。唯有傾注真金白銀,並為音樂人提供他們迫切需要的流量扶持和健全的機製,音樂人才能專注於創作,不至於被現實掐滅夢想的“火苗”。


    音樂人參加的收入主要項目包括會員包、作品點播、讚賞、廣告分成等。隻是一個會員,可真打動不了李一峰,買賣嗎?是可以講價的。


    “會員收益的40%可不行,我要歌曲版權的全部分成50%”。


    “這我可做不了主,但是我們簽約的一般都是30%,您這是獅子大開口啊。”


    “做不了主,就找能做主的來,我可不是隻有這兩首歌曲的哦”。


    此時劉部長的內心也是五味雜陳,答應吧,公司以前沒有這樣的先例,不答應吧,萬一被別人談了去,到手的鴨子可就飛了,另一邊可還有一位孟副部長虎視眈眈。


    如果以後李一峰還有好的歌曲,質量不能說超越吧,跟這樣兩首歌水平差不多還行,要是沒有,那這合約就成為以後汙點了。


    想到這,劉部長決定賭一把。


    “答應他”。


    “您的條件,我們答應了,待會我們會給您再發一份電子合約,為了表達我們的誠意,我們會給您支付50萬元的前期報酬,後麵還有,您看還有什麽要補充的。”


    “這就對了嘛!隨時可以簽。”


    “好的,打擾您了,再見。有事可以給我打電話哦。”


    “好的再見。”


    掛完電話,李一峰很開心,一下賺了50萬。


    劉部長也開心,歌曲終於簽成獨家播放了,再也不用擔心流量分流了。兩個各取所需算是共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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