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之的雙眼如果仔細看,方能察覺眼中有著不明顯的紅血絲。
雖然極其微妙不易察覺,但還是被眼尖的珍珍給發現了。
她心裏想,回之這是怎麽了,該不會剛剛的話傷到了他?可是很快地,轉念一想,回之這麽一個大男人,還怕她那兩三言不成。
何況...何況她說的也是實話,她希望兩人之間的關係可以停留在簡單的救與被救上,而不是變得複雜。
她詳裝什麽也沒有發現,直起背,問:“什麽話?”
回之淡淡地說:“我想出門走一走。”
如果是平常,珍珍興許不會同意,興許還會問東問西,可是今天,珍珍卻為剛才說的話而感到一絲別扭,或者可以說,是慚愧。
一個大姑娘家,說出了如此不負責的話語,並且絲毫不為此感到羞恥。
她用小手指輕輕過了一下耳朵周圍的頭發,低頭言道:“嗯,去吧。”便頭也不回的離開回之的眼前,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裏,啪嗒一聲,門給關上了。
珍珍小姐姐不在乎他了,回之發現有些玻璃心,變得患得患失。
他拖著隻穿了一隻的鞋子無力的下了樓,在客廳裏呆坐了一會,便走到大門換上外出的鞋子離開了。
其實珍珍也並非是完全不在乎回之的安危,不過,她想著,反正有手機,隨時可以聯絡,等想聯絡了,或者第六感告訴她回之出事了,再聯絡也不遲。
現在距離約定的時間四點鍾確實還早,回之心情不好,於是決定信步走到那家首飾店。
回之的左褲子口袋放著武神卡,右褲子口袋放著手機,他兩手插在口袋裏,背微微駝著,在路上慢慢走著。
說起來,他是第一次這麽一個人在陌生的世界慢悠悠地走著。遇見警察同誌的時候,回之心裏頭是有些害怕的,畢竟,太過於陌生。
飛速開奔跑著的四輪汽車,濃妝豔抹的女人,焦慮戾氣的人臉,最特別的景象,莫過於人人都喜歡拿著那一個叫手機的東西。
一開始,回之並不清楚,手機的魅力在哪裏,那麽多人,幾乎是所有人,都捧著它,後來,回之和小護士學會玩王者農藥之後,才明白人為什麽迷戀它,因為,遊戲確實好玩啊。
現在正值三月末,天氣說冷不冷,說熱不熱,空氣中有種特別的熱熱又涼涼的味道,如果不是有煩心事在身,回之應當會再多吸幾口。
周末的街頭人特別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回之將目光落在了一對情侶的身上,倒不是回之刻意地要去看他們,而是他們實在太招人眼球了。
女子滿目秋水地看著身邊的那個人,手臂緊緊地穿過這個男人的手臂,兩個人的身子幾乎都要貼在一起了,男子同樣滿是愛意地看著身旁的女子,恨不得把對方吃了。然後,一個猝不及防,兩人停在大街上,當眾熱吻。
不堪入目,簡直就是不堪入目啊,男女之事怎麽可以在大街上這般行事呢!回之吃驚地停下了腳步,嘴張成了圓形。
那男人好似發現了回之在看他們,用手推搡了一下自己的女友,說:“那裏有個怪人,在盯著我們看。”
隻聽那個女人說:“誰呀?沒看過美女呀。”隨後滿臉不屑地轉過頭,不過,就在看到回之那俊俏的臉龐之後立馬換了一個眼神,並且露出了些許嬌羞的神情。
她的男友看到之後忙伸手把女子的眼睛給遮住,說:“走走走。”
“哎呀,讓我再看一眼嘛。”隨後笑嘻嘻地看著回之走了。
回之見了直搖頭,有傷風化,真是有傷風化,若是在長嶺寶,要是兩男女在大街上行出這般親熱事,不得被人指著鼻子罵死。
回之再次搖了搖頭,繼續向前走著。
珍珍幾乎沒有和回之在大街上散過步,幾乎都是開車,忽然發現,這般行走也是頗愜意。
前麵是一個十字路口,穿戴著花花綠綠的人都站在馬路邊上等候著,回之見沒有人過馬路,也這樣站在人群後邊等著,回之的個子很高,站在人群中十分顯眼,他雖然沒有看到,但是卻能夠感覺到有人在對他偷看他。嗨,顏值太高也不是好事啊,未免也太惹人注目了罷,這個時代的人就那麽看重顏值麽?無數個疑問在回之的心裏畫著問號。
對麵的紅燈由紅轉黃,再轉綠時,人群才開始向前湧去,回之同樣緊跟隨其腳步。
這個世界的規則,他在一點一點地摸索,並且學著適應。
話說回來,回之雖然沒有步行去過珍珍醫院,但是那些街邊的櫥窗花色不知不覺中已經印在了回之的腦海裏。所以在十字路口之後,回之憑借著自己的記憶,先是一家藍白色的便利店,再是一家寫著火鍋兩字的小飯店,再是一家雜貨店,雜貨店的老板是個戴著眼鏡的中年男人,那鏡片有啤酒瓶那麽厚。
再往後,回之憑借著他的印象走過了十幾家大大小小的店鋪,以前從未看過的,今兒個都一並看了,看著看著,倒也暫時忘卻了珍珍帶給他的不悅。
更何況,他也對自己說過,出了那道門,就得像珍珍說的那般,忘記一切。
回之看大路上有一隻白色的野貓在喵喵地叫著,回之見它十分可愛,於是想上前逗逗他,不料,那貓看見他就跑了。
“別跑,小貓咪。”回之自言自語地說著,並且彎著腰跟在小貓的後邊追趕著,像個小老頭似的,結果沒走幾步路,貓沒有追到,影子消失了在回之的視線裏,一個人卻擋在了他的麵前。
他抬頭一看,正是那位約他見麵的李紅。
回之一驚,再一看看左邊,不知不覺竟然已經走到了珍珍醫院附近的那家首飾店。
回之看著李紅,禮貌地笑笑說:“你好。”
聽到這句話,李紅差點沒歇菜過去,她雙手抱臂,眼冒金星地說:“大哥,你看看倒是幾點了。”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雖然極其微妙不易察覺,但還是被眼尖的珍珍給發現了。
她心裏想,回之這是怎麽了,該不會剛剛的話傷到了他?可是很快地,轉念一想,回之這麽一個大男人,還怕她那兩三言不成。
何況...何況她說的也是實話,她希望兩人之間的關係可以停留在簡單的救與被救上,而不是變得複雜。
她詳裝什麽也沒有發現,直起背,問:“什麽話?”
回之淡淡地說:“我想出門走一走。”
如果是平常,珍珍興許不會同意,興許還會問東問西,可是今天,珍珍卻為剛才說的話而感到一絲別扭,或者可以說,是慚愧。
一個大姑娘家,說出了如此不負責的話語,並且絲毫不為此感到羞恥。
她用小手指輕輕過了一下耳朵周圍的頭發,低頭言道:“嗯,去吧。”便頭也不回的離開回之的眼前,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裏,啪嗒一聲,門給關上了。
珍珍小姐姐不在乎他了,回之發現有些玻璃心,變得患得患失。
他拖著隻穿了一隻的鞋子無力的下了樓,在客廳裏呆坐了一會,便走到大門換上外出的鞋子離開了。
其實珍珍也並非是完全不在乎回之的安危,不過,她想著,反正有手機,隨時可以聯絡,等想聯絡了,或者第六感告訴她回之出事了,再聯絡也不遲。
現在距離約定的時間四點鍾確實還早,回之心情不好,於是決定信步走到那家首飾店。
回之的左褲子口袋放著武神卡,右褲子口袋放著手機,他兩手插在口袋裏,背微微駝著,在路上慢慢走著。
說起來,他是第一次這麽一個人在陌生的世界慢悠悠地走著。遇見警察同誌的時候,回之心裏頭是有些害怕的,畢竟,太過於陌生。
飛速開奔跑著的四輪汽車,濃妝豔抹的女人,焦慮戾氣的人臉,最特別的景象,莫過於人人都喜歡拿著那一個叫手機的東西。
一開始,回之並不清楚,手機的魅力在哪裏,那麽多人,幾乎是所有人,都捧著它,後來,回之和小護士學會玩王者農藥之後,才明白人為什麽迷戀它,因為,遊戲確實好玩啊。
現在正值三月末,天氣說冷不冷,說熱不熱,空氣中有種特別的熱熱又涼涼的味道,如果不是有煩心事在身,回之應當會再多吸幾口。
周末的街頭人特別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回之將目光落在了一對情侶的身上,倒不是回之刻意地要去看他們,而是他們實在太招人眼球了。
女子滿目秋水地看著身邊的那個人,手臂緊緊地穿過這個男人的手臂,兩個人的身子幾乎都要貼在一起了,男子同樣滿是愛意地看著身旁的女子,恨不得把對方吃了。然後,一個猝不及防,兩人停在大街上,當眾熱吻。
不堪入目,簡直就是不堪入目啊,男女之事怎麽可以在大街上這般行事呢!回之吃驚地停下了腳步,嘴張成了圓形。
那男人好似發現了回之在看他們,用手推搡了一下自己的女友,說:“那裏有個怪人,在盯著我們看。”
隻聽那個女人說:“誰呀?沒看過美女呀。”隨後滿臉不屑地轉過頭,不過,就在看到回之那俊俏的臉龐之後立馬換了一個眼神,並且露出了些許嬌羞的神情。
她的男友看到之後忙伸手把女子的眼睛給遮住,說:“走走走。”
“哎呀,讓我再看一眼嘛。”隨後笑嘻嘻地看著回之走了。
回之見了直搖頭,有傷風化,真是有傷風化,若是在長嶺寶,要是兩男女在大街上行出這般親熱事,不得被人指著鼻子罵死。
回之再次搖了搖頭,繼續向前走著。
珍珍幾乎沒有和回之在大街上散過步,幾乎都是開車,忽然發現,這般行走也是頗愜意。
前麵是一個十字路口,穿戴著花花綠綠的人都站在馬路邊上等候著,回之見沒有人過馬路,也這樣站在人群後邊等著,回之的個子很高,站在人群中十分顯眼,他雖然沒有看到,但是卻能夠感覺到有人在對他偷看他。嗨,顏值太高也不是好事啊,未免也太惹人注目了罷,這個時代的人就那麽看重顏值麽?無數個疑問在回之的心裏畫著問號。
對麵的紅燈由紅轉黃,再轉綠時,人群才開始向前湧去,回之同樣緊跟隨其腳步。
這個世界的規則,他在一點一點地摸索,並且學著適應。
話說回來,回之雖然沒有步行去過珍珍醫院,但是那些街邊的櫥窗花色不知不覺中已經印在了回之的腦海裏。所以在十字路口之後,回之憑借著自己的記憶,先是一家藍白色的便利店,再是一家寫著火鍋兩字的小飯店,再是一家雜貨店,雜貨店的老板是個戴著眼鏡的中年男人,那鏡片有啤酒瓶那麽厚。
再往後,回之憑借著他的印象走過了十幾家大大小小的店鋪,以前從未看過的,今兒個都一並看了,看著看著,倒也暫時忘卻了珍珍帶給他的不悅。
更何況,他也對自己說過,出了那道門,就得像珍珍說的那般,忘記一切。
回之看大路上有一隻白色的野貓在喵喵地叫著,回之見它十分可愛,於是想上前逗逗他,不料,那貓看見他就跑了。
“別跑,小貓咪。”回之自言自語地說著,並且彎著腰跟在小貓的後邊追趕著,像個小老頭似的,結果沒走幾步路,貓沒有追到,影子消失了在回之的視線裏,一個人卻擋在了他的麵前。
他抬頭一看,正是那位約他見麵的李紅。
回之一驚,再一看看左邊,不知不覺竟然已經走到了珍珍醫院附近的那家首飾店。
回之看著李紅,禮貌地笑笑說:“你好。”
聽到這句話,李紅差點沒歇菜過去,她雙手抱臂,眼冒金星地說:“大哥,你看看倒是幾點了。”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