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午睡了一會兒,來到樓下的時候,客棧裏麵比平時熱鬧。


    任辛要了個土豆辣子雞,紅燒茄子,椒鹽蘑菇,毛血旺。


    周慕雲對他的飯量,已經習慣了,他點了一例烏雞湯,米飯直接從任辛的飯桶裏,小心翼翼地打了一小碗。


    他昨天被詩詞鬼吸走的一點陽氣,已經恢複如初,疲憊感一掃而光,可是飯量還是很小。


    相對任辛牛飲地喝著米酒和茶水,他也僅僅是在吃完飯後,用茶杯喝了兩小杯。


    喝完茶,看到任辛還在吃飯,他還順手把餐後水果幫著任辛切成了小塊,放了兩根牙簽在盤子裏。


    “慕雲老弟,身體就是讀書的本錢,更何況現在世道不太平,你要多吃點的,萬一遇到鬼物吸你血,起碼還能多堅持一會,我去救你不是?”


    任辛語重心長地說道。


    今天周慕雲摸了他的臉,看他的眼神還有點發光,最關鍵的是,這小子像個娘們一樣把水果切成小塊。


    這些舉動集合在一起,讓他壓力有點大。


    蘋果和鳳梨,當然是大塊吃才過癮,小塊拿著牙簽吃,算怎麽回事?


    任辛一邊吃著水果,心中一邊吐槽,他偷偷地瞟了幾眼周慕雲,“要不把日月觀想法傳給他?”


    日月觀想法中三層熬血煉骨,等他有了大塊頭,成了肌肉男,生理影響心理,身心應該會健康一點,像個正常男人。


    任辛心中暗搓搓地想著,就是不知道該怎麽開口。


    “嘿,你們是不知道,那頭妖魔足足有幾百丈,直入雲霄,它張嘴一吸,整個天地變色……”


    有個食客,正在聲情並茂說著,他旁邊一起的人,更是大氣不敢喘一下。


    “那樣可怕的妖魔,到底為什麽會出現在我們炎陽縣啊?”有人輕聲嘀咕了一下。


    立刻有人好奇道:“後來呢?”


    “後來……據說是一位鎮魔司的前輩高人,以一己之力,和妖魔拚了個同歸於盡。有人看見鎮魔司的大人們在原地跪拜,神情悲傷。”


    “不過,現在不是悲傷的時候,縣裏中心區域死了不少人,甚至像王老爺家裏,聽說和其他好幾個大戶人家都被滅門了。”


    “姓王的壞事做盡,巧取豪奪,死了活該,就是可惜了他那剛娶進門的小妾,據說雖是農家出身,卻是美麗動人……”


    有人吃了一口豬頭肉,嚼著,一臉苦悶,他三十二歲了還是個光棍,王老爺六十多歲的人了,卻有一個大老婆,兩個平妻,三個年輕妾室。


    人比人氣死人,現在他心裏麵隱隱有些爽快。


    任辛聽著身後的議論聲,對周慕雲說道,“慕雲老弟,你看妖魔在城內肆虐,咱們此去京城趕考,恐怕一路上也不太平,幹脆你和我一起修煉功法算了。”


    “修行之路,很艱難,很多人幾十年的時間,連入門都沒機會,我……以前簡單的武技都修煉不來,恐怕修煉任兄的神功,更不太可能了。”


    周慕雲神情有些苦澀,他在家的時候,也曾經在家裏的演武場偷看別人練功,可是,身體孱弱,人又笨,幾個招式學了小半年,最後隻好放棄了。


    “你不試試,怎麽知道呢?”任辛覺得《日月觀想法》修煉起來簡單,還速成。


    “我先傳你一個口訣,你拿回去背熟。”


    他刷刷刷地就寫下了《日月觀想法》的口訣,遞給周慕雲。


    看著周慕雲收好了,兩個人這才朝著百鳳閣走去。


    兩個人剛剛走出門,就來了一隊衙門的捕快,“城內戒嚴,你們兩個快點回家去。”


    帶頭捕快厲聲嗬斥道。


    聽到這話,本就不想出門的任辛正準備轉身回去。


    那捕快走近了一些,看到任辛的麵龐,感覺有些熟悉,仔細一回想,才想起來今天早上在莊園查案的時候,打過照麵。


    “原來是舉人老爺,你們這是要去哪裏?”帶頭的捕快態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臉上擠出了笑容。


    整個炎陽縣也沒幾個舉人,縣令見了也要客客氣氣。


    更何況眼前這個任舉人,一句詩,小半天的時間,已經傳遍了整個炎陽縣的文化圈。


    就連縣令老爺,也是誇讚不已。


    “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


    縣令老爺朗誦了好多遍,就連他們這些捕快也是耳熟能詳。


    任辛說明了去意,捕快頭頭立刻就放行了。


    “城內亂哄哄的,兩位舉人老爺要去聽聽曲,打發時間,理所當然。”


    百鳳閣距離客棧不遠。


    兩個人到了百鳳閣,才發現這裏已經聚集了很多文人雅士。


    當然,還有一些城內的富戶豪紳。


    看到任辛和周慕雲進來,眾人紛紛側目,任辛的光頭太吸睛。


    等他們在二樓落座之後,有熟悉周慕雲的,這才認出任辛,立刻就有書生主動走上前,打招呼,敬酒。


    “任兄好酒量,周兄好風度。”坐在他們身邊的一個書生主動恭維道。


    今天唱曲的內容和往日發生了一些變化,換了三個人之後,最後上來的女子手裏抱著一把古琴,剛一出場,眾人就噤聲了。


    她一身淺綠色小衫,行走之時輕輕飄動,身法輕盈而曼妙,每次出步甚小,隻見她模樣清麗秀雅,蓮藕一般的胳膊露在衣袖外露出半截,約莫十七八歲年紀,雙眼之中,卻是含情脈脈的媚勁。


    她走到台上坐下的時候,若有若無的看向在場諸人,目光還在任辛的身上停留了一下。


    “任兄,這姑娘是百鳳閣的清倌人李清婉,賣藝不賣身,不僅容貌絕美,一顰一笑,動人心弦,這曲子,更是讓人迷醉。”


    任辛身邊的書生,一臉陶醉,“這清婉仙子今年剛剛十八,應該很快就要出閣了,要是我能一親芳澤,死也無憾了。”


    這種清倌人,所謂的出閣就是有錢人花大價錢買下做小妾。


    當然也有願意留在青樓的。


    李清婉坐在古琴麵前,開始彈奏,她整個人隨著琴音身子搖曳,琴音時而高亢,時而哀傷,就連任辛這種對音樂不理解的大老粗也是聽出來了,這少女的琴技高超。


    這女子演奏完畢,又含情脈脈地輕輕鞠了一躬,然後這才離開。


    任辛對甜點不感興趣,要了一隻燒雞,正吃得滿嘴流油,老鴇走了過來。


    “任公子,清婉姑娘邀請你去房間一敘,不知您可否賞光?”


    這話周圍的幾個書生聽到,立刻兩眼放光,就連周慕雲都是神色錯愕,隻是那錯愕,又很快變成淡淡的失落。


    任辛看到周賢弟這幅神色,心裏麵突然一喜,周賢弟果然是對女人感興趣的,隻是一般貨色不入他的眼,難怪他帶自己來這種地方。


    這可是個把他掰正的大好機會,他不想慕雲老弟沉迷女色,耽誤讀書,更不希望他對男人感興趣,此刻,這清倌人相邀一敘,可以培養周老弟正確取向,還不傷害他的身體,這豈不是兩全其美?


    任辛這樣一想,立刻對老鴇說道,“清婉姑娘容顏絕世,勝過月宮仙子,我雖讀過幾本書,卻也是大老粗一個,更對琴藝一竅不通,周賢弟精通琴棋書畫,還是讓周賢弟代我赴約吧,和清婉姑娘交流心得吧。”


    任辛遞給周慕雲一個眼神,“周賢弟,我隻能幫你到這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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