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沈不缺所言,畢安常並沒有什麽立場,去將沈不缺抓捕歸案。
但這並不會改變畢安常堅守已久的原則。
他沒立即將沈不缺抓捕歸案,隻是因為證據不足。
雖然有沈不缺親口供認,又有楊大夫的指認,但是缺了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沈不缺去東城私宅換藥的環節。
沈不缺是怎麽潛入東城私宅,神不知鬼不覺的更換了祁小妹長期吃的湯藥。
如果沒有第三個證人出堂作證,到了公堂上,沈不缺可能隨時變卦,並不承認自己幹過這些事情。
畢安常又實在不是那種睚眥必報的小人,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就將情況上報給縣令周誌成。
周誌成遭遇喪子之痛,雖然那個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兒子還很難說,但在周誌成認定的既定事實下,肯定會瘋狂的報複,將沈不缺抓捕歸案,判處極刑。
這樣的做法,就有違他堅守多年的立場。
又或者,周誌成想要報複,以沈不缺那樣的身手,並非是個乖乖束手就擒的人,反將周誌成製服。
畢安常一路走,一路在想,等回到縣衙的時候,他發現自己想的真是太多了,這已經超過他的職責範圍。
畢安常剛回到縣衙,剛巧碰上江文才出縣衙,兩人在縣衙門口相遇。
是視若無睹?還是上去打個招呼?
畢安常有點糾結。
對於江文才的做法,他是看不上的。好好的書生,用功讀書考取功名這才是正道,非走那旁門左道,遭人唾棄。
他是怎麽千方百計的搭上縣令千金周無雙,又是怎麽利用、誆騙自家表妹,最後再一腳踹開的事情,不說人盡皆知,至少畢安常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無恥。
雖無恥,便又不得不與之為伍。
“江……”畢安常本想稱呼一聲江公子,卻覺得對方可能更在乎縣令姑爺的身份,於是改口道,“姑爺。”
“畢捕頭。”江文才謙遜的回道。
“姑爺,這是要去哪裏?”
畢安常好奇,新婚大喜的日子,不在家裏陪著新娘子,往外跑是個什麽意思。
“回私塾。”江文才一貫的文雅態度,“最近忙著親事,功課落下許多,要趕緊補補。”
“挺好的。”畢安常說道,“學業要緊,學業要緊。”
江文才點頭,沒有說話,便是默認的意思,於是畢安常不再說什麽,兩人擦肩走過。
江文才離開縣衙,又轉身看了一眼,嘴角升起一抹不易察覺的嘲笑,嘲笑裏帶著藐視。
比起學業,他更不願意麵對周無雙,昨晚的洞房夜簡直把人惡心壞了。
周無雙要是長成栗子那副模樣,該有多好。
可惜,這世上沒有兩全其美。
江文才走後沒多久,派去尋找錢大民的捕快也回來了,帶回來的消息不太好。
他們找到了錢大民,人還活的好好的,並沒有被殺人滅口。
隻不過,這才過了一晚上的功夫,這個最初跳出來指認栗子的家夥,突然間就翻供,說他親眼所見,就是馬成河打劫的祁師爺。
至於栗子,那是誰,從來沒聽過的一個人。
不認識,不認識,不認識。
錢大民連說好幾個不認識,讓兩個詢問的捕快弄的很不耐煩,拿出平日裏審犯人的那些威懾手段,想恐嚇一下,結果錢大民根本就不吃這套,一口咬定,就是不認識栗子那個人。
派出去的捕快大錢,打著本家的旗號和錢大民套近乎,終於從他嘴裏套出來,錢大民是被人警告了,直接性命威脅,威脅的同時還給了二十兩銀子封口。
至於什麽樣的性命威脅,錢大民也說不上來,就是突然間感覺呼吸困難,喘不上氣來,跟要死了一樣,然後那個人不知道幹了什麽,他又活過來了。
“是他,沈不缺,不愧是個神醫。”畢安常感慨道,“可惜,一身醫術沒用在正途。”
“既然證據確鑿,那就抓啊。”大錢說道。
“證據確鑿,哪來的證據?”畢安常看了一眼大錢,“憑你空口白牙的胡說。”
“這哪是胡說,明明有證人的。”
大錢不服氣。
“那是私下,想怎麽說都可以。”畢安常說道,“如果上了公堂,你剛才聽見的話,他們絕對不會再說第二遍。”
大錢低下頭,這個情況絕對存在,而且他們曾經遇到過很多次類似的情況。
還是太急功近利了。
“那我們怎麽辦?”大錢不清楚接下來的目標,“這個案子是查還是不查?”
“查。”畢安常態度堅決,“去查曆年來朝廷頒發的通緝令,這個沈不缺的身份很可疑,我懷疑是被通緝的要犯,來這裏避災來了。”
他們查證的重點,是近一年裏頒布的通緝令,被通緝的要犯年紀在四十歲左右,精通醫術是重點,不論涉案大小,一概詳查。
縣衙每年接收的通緝令都有記錄在冊,他們翻看記事簿,查詢近一年裏的通緝令,年紀在四十歲左右的通緝要犯倒是有兩個,一個犯了搶劫的罪,一個犯了殺人的罪。
不過,這兩個被通緝的要犯都已經被抓捕歸案。
畢安常覺得,可能查證的方向有誤,並非沈不缺來到長流村的時間,就是他可能被通緝的時間,也許通緝的時間更往前,他不過是後來才來的長流村。
於是,他們又將時間往前調了五年,又調出十多起通緝的案子。至於被通緝的原因,多是殺人劫財之類的惡行。
可這些被通緝的人當中,沒有一個是會醫術的,看著畫像,也與沈不缺的樣子大不相符。
難道重點錯了?
沈不缺不是被通緝的要犯,他真的隻是個來避世隱居的世外高人。
畢安常陷入苦惱之中,這種查案途中的迷茫是最能消磨人的意誌,摧毀人的精神,簡直太痛苦了。
“頭兒,你說沈公子是不是也被找回去了?”
畢安常這邊無比糾結的想著查案的問題,那邊大錢卻問了一個與案子完全無關的問題,直接把畢安常問懵了。
“沈公子?”畢安常問道,“哪個沈公子?”
“沈闕,齊國公府的公子。”大錢手裏揚著一張通緝令,紙麵已經有些泛黃,“呐,四年前被通緝的一個人。他被通緝不是因為作奸犯科,好像是因為棄官不做才被通緝的吧?真是個奇怪的人,好好的大官不做,說跑就跑了,還弄到被通緝的地步。”
但這並不會改變畢安常堅守已久的原則。
他沒立即將沈不缺抓捕歸案,隻是因為證據不足。
雖然有沈不缺親口供認,又有楊大夫的指認,但是缺了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沈不缺去東城私宅換藥的環節。
沈不缺是怎麽潛入東城私宅,神不知鬼不覺的更換了祁小妹長期吃的湯藥。
如果沒有第三個證人出堂作證,到了公堂上,沈不缺可能隨時變卦,並不承認自己幹過這些事情。
畢安常又實在不是那種睚眥必報的小人,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就將情況上報給縣令周誌成。
周誌成遭遇喪子之痛,雖然那個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兒子還很難說,但在周誌成認定的既定事實下,肯定會瘋狂的報複,將沈不缺抓捕歸案,判處極刑。
這樣的做法,就有違他堅守多年的立場。
又或者,周誌成想要報複,以沈不缺那樣的身手,並非是個乖乖束手就擒的人,反將周誌成製服。
畢安常一路走,一路在想,等回到縣衙的時候,他發現自己想的真是太多了,這已經超過他的職責範圍。
畢安常剛回到縣衙,剛巧碰上江文才出縣衙,兩人在縣衙門口相遇。
是視若無睹?還是上去打個招呼?
畢安常有點糾結。
對於江文才的做法,他是看不上的。好好的書生,用功讀書考取功名這才是正道,非走那旁門左道,遭人唾棄。
他是怎麽千方百計的搭上縣令千金周無雙,又是怎麽利用、誆騙自家表妹,最後再一腳踹開的事情,不說人盡皆知,至少畢安常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無恥。
雖無恥,便又不得不與之為伍。
“江……”畢安常本想稱呼一聲江公子,卻覺得對方可能更在乎縣令姑爺的身份,於是改口道,“姑爺。”
“畢捕頭。”江文才謙遜的回道。
“姑爺,這是要去哪裏?”
畢安常好奇,新婚大喜的日子,不在家裏陪著新娘子,往外跑是個什麽意思。
“回私塾。”江文才一貫的文雅態度,“最近忙著親事,功課落下許多,要趕緊補補。”
“挺好的。”畢安常說道,“學業要緊,學業要緊。”
江文才點頭,沒有說話,便是默認的意思,於是畢安常不再說什麽,兩人擦肩走過。
江文才離開縣衙,又轉身看了一眼,嘴角升起一抹不易察覺的嘲笑,嘲笑裏帶著藐視。
比起學業,他更不願意麵對周無雙,昨晚的洞房夜簡直把人惡心壞了。
周無雙要是長成栗子那副模樣,該有多好。
可惜,這世上沒有兩全其美。
江文才走後沒多久,派去尋找錢大民的捕快也回來了,帶回來的消息不太好。
他們找到了錢大民,人還活的好好的,並沒有被殺人滅口。
隻不過,這才過了一晚上的功夫,這個最初跳出來指認栗子的家夥,突然間就翻供,說他親眼所見,就是馬成河打劫的祁師爺。
至於栗子,那是誰,從來沒聽過的一個人。
不認識,不認識,不認識。
錢大民連說好幾個不認識,讓兩個詢問的捕快弄的很不耐煩,拿出平日裏審犯人的那些威懾手段,想恐嚇一下,結果錢大民根本就不吃這套,一口咬定,就是不認識栗子那個人。
派出去的捕快大錢,打著本家的旗號和錢大民套近乎,終於從他嘴裏套出來,錢大民是被人警告了,直接性命威脅,威脅的同時還給了二十兩銀子封口。
至於什麽樣的性命威脅,錢大民也說不上來,就是突然間感覺呼吸困難,喘不上氣來,跟要死了一樣,然後那個人不知道幹了什麽,他又活過來了。
“是他,沈不缺,不愧是個神醫。”畢安常感慨道,“可惜,一身醫術沒用在正途。”
“既然證據確鑿,那就抓啊。”大錢說道。
“證據確鑿,哪來的證據?”畢安常看了一眼大錢,“憑你空口白牙的胡說。”
“這哪是胡說,明明有證人的。”
大錢不服氣。
“那是私下,想怎麽說都可以。”畢安常說道,“如果上了公堂,你剛才聽見的話,他們絕對不會再說第二遍。”
大錢低下頭,這個情況絕對存在,而且他們曾經遇到過很多次類似的情況。
還是太急功近利了。
“那我們怎麽辦?”大錢不清楚接下來的目標,“這個案子是查還是不查?”
“查。”畢安常態度堅決,“去查曆年來朝廷頒發的通緝令,這個沈不缺的身份很可疑,我懷疑是被通緝的要犯,來這裏避災來了。”
他們查證的重點,是近一年裏頒布的通緝令,被通緝的要犯年紀在四十歲左右,精通醫術是重點,不論涉案大小,一概詳查。
縣衙每年接收的通緝令都有記錄在冊,他們翻看記事簿,查詢近一年裏的通緝令,年紀在四十歲左右的通緝要犯倒是有兩個,一個犯了搶劫的罪,一個犯了殺人的罪。
不過,這兩個被通緝的要犯都已經被抓捕歸案。
畢安常覺得,可能查證的方向有誤,並非沈不缺來到長流村的時間,就是他可能被通緝的時間,也許通緝的時間更往前,他不過是後來才來的長流村。
於是,他們又將時間往前調了五年,又調出十多起通緝的案子。至於被通緝的原因,多是殺人劫財之類的惡行。
可這些被通緝的人當中,沒有一個是會醫術的,看著畫像,也與沈不缺的樣子大不相符。
難道重點錯了?
沈不缺不是被通緝的要犯,他真的隻是個來避世隱居的世外高人。
畢安常陷入苦惱之中,這種查案途中的迷茫是最能消磨人的意誌,摧毀人的精神,簡直太痛苦了。
“頭兒,你說沈公子是不是也被找回去了?”
畢安常這邊無比糾結的想著查案的問題,那邊大錢卻問了一個與案子完全無關的問題,直接把畢安常問懵了。
“沈公子?”畢安常問道,“哪個沈公子?”
“沈闕,齊國公府的公子。”大錢手裏揚著一張通緝令,紙麵已經有些泛黃,“呐,四年前被通緝的一個人。他被通緝不是因為作奸犯科,好像是因為棄官不做才被通緝的吧?真是個奇怪的人,好好的大官不做,說跑就跑了,還弄到被通緝的地步。”